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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分行業消費投訴量數據顯示,網絡服務、IT通訊、家電行業等三大行業仍是消費者投訴比較集中的行業,值得一提的是,本期旅游行業消費投訴增幅尤為明顯。
暑期旅游投訴倍增
報告期內,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中國質量萬里行收到消費者關于旅游方面的投訴263例,是上期投訴量的兩倍多,是去年同期投訴量的三倍多。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平臺的十大類投訴中,旅游教育行業超過汽車行業,位居第四。
從消費者投訴地域分布統計,報告期內中國質量萬里行收到消費者投訴的地域分布,主要涉及全國24個省市,集中于北京、上海、廣東以及江浙等地區。
消費者在旅游行業方面的投訴,主要涉及通過旅游網站預訂機票、酒店以及旅游項目,發現與頁面不符,造成退款不及時,其中,因為消費者未明確具體退訂事項引起消費糾紛的現象較為普遍。
報告期內,涉及在線旅游企業仍然為中國質量萬里行旅游類投訴的熱點,在線旅游網站類投訴占64%,針對去哪兒網、攜程旅行網、藝龍網、途牛網、春秋航空的投訴較多,主要涉及酒店、機票、旅游項目的預訂和售后服務問題。針對消費者投訴,去哪兒網、攜程旅游網、酷訊網、藝龍網等知名旅游類網站能及時為消費者處理問題,并針對消費者的投訴問題進行一一回復,涉及淘寶旅行、同程網、驢媽媽旅游網等投訴問題,并未及時得到解決。
在實際旅游項目中,經過多年來政府的整治及媒體持續曝光,消費者對低價旅游團的警惕性有所提高。但是,不法經營者往往夸大產品所提供的旅游體驗,熱情招徠消費者,承諾旅游項目多、無強迫購物等,贏得信任,當消費者付款參團后,往往發現“貨不對板”,易出現“旅游行程安排不合理”、“減少游覽景點問題”、“擅自改變行程”等多種情況。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旅行社通過傳授珠寶辨別方法或極力渲染藥材功效引發好奇心后,通過給予瘋狂優惠輕松“拿下”消費者,消費者容易花高價當場購買質次價高的產品,事后維權遭遇困難。人民網旅游3?15投訴平臺的《2014年上半年旅游投訴輿情報告》顯示,消費者在云南、廣東旅游易上當,購買玉器珠寶、購買藥材、購買銀飾成為消費者最容易“上當”的三大項目。
消費者在機場停留,遭遇旅游類會員卡、VIP服務等項目的推銷,事后發現與售前承諾的優惠并不符合,申請退款兌現難。
網購投訴維權居高
不下引執法部門重視
報告期內,網絡服務類投訴仍然居高不下,成為本期投訴量最大的行業。數據顯示,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部收到網絡服務類投訴2323例,相比去年同期相比增長34%。
針對上期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分析報告中,近百名消費者針對1號店第三方店鋪云娜箱包專營店訂單異常的集體維權,事后1號店關閉該網店,有消費者稱,該平臺針對消費者的投訴,給出了相應的賠償方案。截至7月28日,相關消費投訴大部分得到了1號店客服部門的明確回復。
7月,中國質量萬里行《2014年上半年投訴分析報告》指出,新消法亮點成為消費投訴熱點,其中,消費者比較關注的網購“后悔權”――7日無理由退貨,成為網購投訴的最大熱點。數據顯示,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部收到消費者關于網絡服務類投訴10682例,占上半年投訴總量的34%,與去年同期相比投訴量增長36%。
與此同時,全國工商系統及各維權平臺紛紛呼吁,針對新《消法》中的亮點進行細化,提出的不少存在爭議的消費維權熱點,引起了國家工商總局的重視。今年6月以來,國家工商總局發力網購消費投訴維權。7月10日,國家工商總局和中國消費者協會就落實新《消法》“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約談阿里巴巴集團、京東商城等10家電商,要求參加約談的電商企業及行業內其他電商企業在約談會結束后30日內進行自查自糾,在經營活動中落實好“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8月下旬,為了督促電商企業進一步落實新《消法》的“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國家工商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門對電商企業落實新《消法》“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情況開展檢查,重點檢查電商企業標注不適用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購買過程中“一對一”確認環節、因消費者拆開外包裝查驗商品而被商家拒退無理由退貨等方面的情況。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網站,是指縣政府網站主站和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信息公開平臺為主要內容的分站點、網頁以及基于網絡的在線服務系統等。
第三條、政府網站的管理和運行,遵循“誰主管誰負責、誰運行誰負責”和公開、便民、效率、安全的原則。
第四條、政府網站的宗旨是“搭建平臺、展示形象,借力宣傳、促進發展”,主要任務是為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和辦事服務,加強政府與社會、政府與人民群眾的溝通,加強有效監管,提高工作效率,推動政府職能轉變,促進政府工作高效運行。
第二章、規劃與建設
第五條、縣信息化領導小組負責全縣范圍內政府網站建設和管理的重大決策和統一領導。縣政府辦公室為縣政府網站的主管機構,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業務指導,縣信息中心負責技術和安全保障工作。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根據職責負責本單位以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為主要內容分站點的建設和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六條、縣政府網站納入縣政府電子政務發展規劃。
縣政府辦公室會同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等有關部門,根據上級政府網站發展規劃,結合實際制定縣政府網站發展規劃。
第七條、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對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網站的新建和改建進行備案。
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的網站新建或改建,必須報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提出意見。未經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備案通過的,不得新建或改建。
第八條、原則上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不準新建網站。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可依托縣政府網站上分別建立分站點或網頁。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運行前,已經建立分站點或網頁的單位,要與縣信息中心聯系,在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建立鏈接。
凡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網站必須清理。
(一)信息更新不及時的;
(二)政務信息少,轉發其他網站內容較多的;
(三)未指定專人負責;
(四)硬件設備不足的。
第九條、根據《中國互聯網絡域名注冊暫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縣政府網站的英文域名為中文域名為縣政府,代表縣政府;各鄉鎮區、各部門(單位)網站的域名為,其中為各鄉鎮區、各部門(單位)英文名稱或者中文名稱漢語拼音字頭的組合,中文域名為縣,其中為各鄉鎮區、各部門(單位)中文全稱或簡稱。
第十條、政府網站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通過政府網站受理(辦理)的各類業務,不得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法律和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政府網站必須使用正版軟件,優先選用國產軟件,安全保護系統同步建設。
第十二條、政府網站的建設要符合標準化法律、法規、規范及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保證不同操作系統和應用程序或者服務能夠以有效的方式,實現互動交流和數據交換。
第三章、信息技術應用
第十三條、行政機關可以優先采用在線受理(辦理)的方式,通過政府網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依申請公開和咨詢建議等服務事項,并公告事項種類、操作程序和工作流程,以提高辦事效率。
第十四條、政府網站建設應對以使用者為中心,逐步實現通過門戶網站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與服務。
政府網站應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以使用者為中心進行設計,易于使用,語言通俗易懂,可以普遍接入,便于弱勢群體使用;
(二)更新及時,信息可靠;
(三)可以實現在線服務;
(四)可以有效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進行互動交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五條、行政機關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文件、信息等,均應當通過政府網站予以公開。
政府網站公開的信息,應當允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免費下載。
凡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政府網站應當提供在線提出申請的渠道,并保證渠道的暢通。
第十六條、行政機關應當充分利用政府網站開展在線服務,實現信息化處理全流程電子化,逐步減少現場辦理、紙質辦理事項的數量。
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提供辦事指南、表格下載、在線查詢、在線咨詢、在線申請、在線辦理、在線政府采購、在線反饋、網上投訴、網上參與等在線服務,加大對社會輿情、民聲民情的收集反饋力度。
政府網站應當設立在線訪談欄目,及時解讀政策措施,主動回應公眾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權威信息。
第十七條、行政機關通過政府網站采取電子方式受理的,不得同時要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履行書面等其他形式的雙重義務。
行政機關以電子方式予以通知、通告或者送達的,經申請人申請,應同時提供書面形式的通知、通告或者送達。
第十八條、行政機關應當積極利用政府網站,有效應對社會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等,提升危機預防、反應和后續處置能力。
第十九條、縣政府辦公室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保障殘疾人群體平等獲得政府網站信息與服務的權利。
第四章、保障與促進
第二十條、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要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分管領導及責任人員,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條件的可以配備專職人員。
分管領導及責任人員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調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提出本單位機構職能和業務流程重組與政府網站結合的具體方案和各類電子政務應用系統與政府網站建設相結合的具體方案;
(三)擬定政府信息公開各項管理制度和規范,組織實施網站業務培訓;
(四)提出通過政府網站增加在線辦事事項數量和逐步削減現場和紙質辦理事項的具體目標及方案等。
第二十一條、縣政府每年召開一次政府網站建設工作會議,研究解決政府網站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通報年度政府網站內容保障情況,交流經驗,鼓勵先進,并作為縣政府對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縣政府辦公室與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制定政府網站培訓計劃,開展政府網站管理和業務培訓工作。
第二十三條、行政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政府網站安全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完善政府網站數據備份、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護措施,做好日常巡查和檢測。
縣政府辦公室與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委托獨立中介機構對重點政府網站進行不定期的信息安全風險測評,發現問題后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進行整改。
第二十四條、各鄉鎮(開發區)縣政府各部門、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制定檢查制度,對本單位政府網站管理工作開展常態化的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并解決存在的問題。自查工作每年不少于兩次,自查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自查報告報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縣政府辦公室、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和縣監察局,每年組織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督導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網站頁面是否能夠正常訪問,各欄目及其子欄目內容是否及時更新;
(二)信息審核和保密審查機制是否健全;
(三)網站提供的各項服務和互動功能是否正常;
(四)網站鏈接是否經過管理部門(單位)審核把關,是否存在錯鏈和斷鏈;
(五)網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了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等安全防護措施,并制定了應急處置預案;
(六)網站管理和運維部門(單位)職責是否明確,是否簽署運行維護協議并明確責權;
(七)網站管理和運行維護部門(單位)是否建立值班讀網制度,安排值班人員每日登陸網站讀網,審看重要稿件和重要信息;
(八)網站是否托管在省行政區域以外。
第二十五條、政府網站采集和的信息必須合法、公平,不得以違法形式采集信息。
可以通過信息共享方式獲取的信息,不應重復錄入和采集。信息的部門(單位)要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負責,并有義務隨時加以更新。
第二十六條、縣政府辦公室負責政府網站的互聯網地址管理,并保障政府網站互聯網出口的安全。
第二十七條、政府網站建設和運行維護在本級政府預算中列支,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第五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行政機關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縣監察局或者上級機關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一)未經備案違規建設政府網站的;
(二)未按要求備案的;
(三)拒絕通過政府網站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團體提供公開信息的;
(四)不及時做好財政預決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社會公益事業等信息工作的,不可公開的非文件的;
(五)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使用政府網站提供的在線服務或政民互動功能的,或者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履行雙重義務的;
(六)不依規進行政府網站軟件測評和安全測評,使用非正版軟件的;
(七)政府網站不當信息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八)利用政府網站從事營利性活動,強制或變相強制收費的;
(九)違反標準化法律、法規及規范的;
(十)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具有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職能的其他組織的網站的建設、運行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一、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常態化科學精準防控與局部應急處置相結合;把疫情防控作為經濟社會全面恢復的前提和基礎。強化“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措施,強化責任擔當,堅持“四早”、“四集中”原則,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應急指揮體系
各社區(村)、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指令清晰、系統有序、條塊暢達、執行有力”的要求完善應急指揮機制,強化監測預警、風險防范、防控救治、信息、心理干預等方面的工作職能。構建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決策服務平臺,為指揮機構決策提供參謀意見。
(二)完善監測預警機制
繼續認真開展醫療機構哨點監測、癥狀監測和病例監測,公共場所外環境監測,藥店購藥人群監測,社區管理人群監測,重點場所人員監測,病原學檢測以及輿情監測,確保實時監測人群感染、發病情況,外環境污染水平及變化趨勢,及時開展快速風險評估和預警,果斷采取相應防控措施,將可能發生的疫情風險降到最低。
(三)加強高風險人群管理
1、加強入境人員管控。各社區(村)、各企事業單位要按照鎮常態化疫情防控辦公室最新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入境人員管理措施,建立境外來返我鎮人員“推送-核查-轉運一集中隔離-社區防控”的全流程管理工作閉環,堅持“四個一律”防控措施,構筑好“三道防線”,確保不因輸入性病例導致二代傳播,杜絕三代傳播和社區傳播,堅決防范和化解境外輸入性疫情擴散和蔓延的風險。
2、加強重點人群排查。對于外地中高風險區域來返我鎮人員要重點開展排查和管控工作。一是對其他地區通報的來返我鎮的密切接觸者進行排查管控;二是對其他地區通報的中高風險區域的來返我鎮人群,組織各社區(村)、各企事業單位等部門開展排查管控。
3、規范人員有序流動。對低風險地區人員,持健康碼“綠碼”,在測溫正常且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動。對入境人員和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包括重點地區來返我鎮人員),在健康碼、核酸檢測結果無異常的基礎上,積極落實分類有序流動或隔離觀察政策,杜絕其他不合理的人員流動限制措施。
(四)做好應對準備
介于本鎮截止到目前暫未發生疫情,按照國家、省、市、市的相關要求,進行各項疫情防控工作應對準備。
1、隔離場所準備。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提前簽約具備隔離條件的賓館,作為密切接觸人員、入境人員、無癥狀感染者隔離點,密切接觸人員按不少于30個房間準備,入境人員按不少于10個房間準備,無癥狀感染者按不少于20個房間準備。
2、流行病學調查和消殺隊伍準備。在鎮常態化疫情防控辦公室的組織下,組建并培訓由鄉鎮3人,鎮衛生院1人,公安局1人組成的流行病學調查行動小組。組建并培訓由每社區(村)3—5人規模儲備流調協查員,建立人員名冊和微信QQ群。一旦需要流調協查員參與,保證隨時可以加入。鎮疫情防控辦公室按不少于10人規模,準備專業消殺隊伍,負責疫點消毒處置。按每社區(村)3-5人標準,組織環衛工人或衛生保潔人員做好社會外環境消毒殺蟲工作,也可采取購買服務方式組織社會機構做好消殺工作。
3、全程心理疏導服務準備。落實完善疫后康復和心理疏導機制,成立由社區(村)工作人員、村醫、網格員等組成基層服務團隊。肺炎治愈患者所在社區(村)安排1名“兩委”成員負責心理疏導服務工作。
4、深入推進愛國衛生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廣泛宣傳發動,進一步強化個人是健康的第一責任人理念,讓掃碼測溫、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成為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強社區、村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強化集貿市場管理。
5、強化流感等秋冬季傳染病防治。提高流感疫苗、b型嗜血桿菌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和腸道病毒滅活疫苗等非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減少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傳染病發病。將老年人、兒童、醫務人員等重點人群作為優先接種對象,減少常見呼吸遂傳染病發病,避免造成醫療擠兌。
6、機關企事業單位疫情防控準備。各單位要進一步健全完善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置流程,做好疫情防控、防護物資儲備、留觀室設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嚴格做到“五有三嚴”:即有防護指南、防控管理有制度和責任人、防護物資設備有儲備、醫護力量有支持、留觀室和轉運有安排;專業機構嚴格發熱門診設置管理、嚴肅流行病學調查、嚴防醫院院內感染。
7、生產、生活運行保障準備。結合實際做好醫療及防護、居民生活、國計民生城市運轉等各類“停不得”企業生產運行保障工作,儲備需要的實物物資,特別要做好產能、原輔材料的儲備,確保應鏈暢通,做好人員、資金、煤電油氣運等保障;及時啟動能源供需形勢監測,加強運行調度,全力做好能源安全供應保障。
三、有效應對風險等級調整
(一)應急監測和風險預警
1、應急監測。疫情發生后,鎮疫情防控辦公室立即啟動應急監測。對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暴露場所和單位的可疑商品、食品、物品、環境及相關生產和交易環節開展風險監測。對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暴露人群、疑似病例及其他潛在風險人員開展主動追蹤管理和核酸、抗體擴大檢測。如感染來源不明及疫情有擴散趨勢時,及時啟動中、高風險區域內全員核酸檢測。組織開展入戶主動排查,發現有發熱、呼吸道癥狀或腹瀉等消化道癥狀者,及時送定點醫療機構排查和診治。
2、風險評估。按照上級疫情防控指揮部指示,充分發揮傳染病直報網絡作用,主動分析疫情時空聚集性風險和與既往疫情及其他地區疫情的關聯性。詳細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摸清感染者感染來源和傳播風險的活動軌跡。綜合利用傳染病直報網絡、現場調查和應急監測的數據,動態評估疫情態勢和傳播風險。
3、風險預警。根據市衛健委公布的疫情風險等級,結合風險評估結果,精準劃定和動態調整中高風險區的防區域及疫點疫區,及時預警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重點對象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并果斷處置,有效遏制疫情傳播和擴散。
(二)中風險地區防控措施
1、防控區域劃定。將病例發生地所在的社區或行政村;及與病例有流行病學關聯的地區劃定為中風險地區的防控區域。當發生散發病例時,將病例所在的樓棟或自然村(組)劃定為疫點;當發生聚集性疫情時,將病例所在的小區或與其周邊相鄰較近的自然村(組)劃定為疫點。
2、人員流動管理。疫點實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員進出;取消所有聚集性活動,組織落實居民日常生活服務保障、健康監測、環境消毒等工作。中風險社區(行政村)人員減少外出和聚集。
3、社區管理。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發揮社區志愿者作用做好社區健康教育、環境衛生治理、公共場所排查、外來人員管理等工作。有疫情的社區(行政村)所有小區設置卡口,實行24小時值守,出入口嚴格執行體溫必測、口罩必戴及掃碼的要求,引導居民非必要不出門。外來人員及車輛禁止進入。
4、學校和托幼機構管理。有疫情發生的學校、托幼機構,鎮疫情防控指揮部根據疫情程度、學校規模等采取學校停課、校區停課等緊急措施。其他學校、托幼機構,允許上課,不組織大型集體活動;教育部門做好教職員工和上課學生健康監測、通風消毒等工作,落實晨午檢、因病缺勤(課)追蹤等措施,實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
5、企事業單位管理。有疫情發生單位停工停產,落實防控措施經評估后可復工復產;可能被污染的單位采取擴大核酸檢測、終未消毒等措施后可不停工停產。防控區域內單位實行封控管理,減少人員進出,鼓勵遠程、居家等彈性辦公,鼓勵錯峰上下班;如疫情進一步發展,經評估,及時采取停工停產的措施。
6、特殊機構防控。疫情發生時,養老院實行全封閉管理和全員核酸檢測,禁止人員進出,暫停接收新進人員,停止家屬探視活動。對確有探視需求的,可向相關機構提出申請,視具體情況穩妥安排。
7、公共場所管理。疫情發生時,暫停開放影院、健身場所、網吧、舞廳、酒吧、KTV、培訓機構等密封場所。各類公共場所對進出人員實施體溫必查、口罩必戴、掃碼或查驗健康證明方可進入,合理控制人流量和保持足夠的社交距離。
8、醫療機構管理。疫情發生時,醫療機構進一步加強發熱門診管理,安排疾控流調隊伍定點駐守,對每例發熱病例提前開展流調;鎮衛生院、新荒衛生院應當在相對獨立區域設立臨時離病房留觀發熱患者;村衛生室配合社區開展發熱病人排查。醫療機構嚴格落實住院患者和陪護人員核酸檢測制度,實行醫院主要負責人帶隊的院感防控日巡查制度,對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人群以及防控的基礎設施、基本流程逐一梳理,摸排整治各類風險隱患。
9、隔離場所管理。疫情發生后,鎮疫情防控辦公室按疫情波及人群數量,啟動隔離場所運行,負責密切接觸者、無癥狀感染者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衛健部門安排專職醫務人員每日開展健康監測。
10、公共交通管理。疫情發生時,公共交通停止運營。其他區域由交通運輸部門落實客運場站和各類交通運輸工具通風消毒、控制乘坐率(不超過70%)、客運車輛空調使用、留觀區設置、發熱乘客移交和信息登記等各項措施;乘客掃碼、測溫后乘車,全程佩戴口罩。
11、薄弱場所管理。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建筑工地的排查,深入開展環境衛生整治,提升薄弱場所衛生防疫水平。
(三)高風險地區防控措施
在落實中風險地區各項防控措施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擴大防控區域范圍。防控區域從有疫情的社區(村)擴大到鎮區。將疫點的防控范圍擴大到社區(村),劃為疫區進行管控。
2、人員流動管理。按社區(村)實行封控管理,禁止人員進出。高風險地區人員堅持“非必要不出鎮”,確需離開本地的,須持7日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社區管理。所有小區實施管控措施,禁止非必要人員和車輛進出。
4、學校和托幼機構管理。轄區內學校、托幼機構全面停課停學,實行在線教學。如疫情進一步發展,經評估可進一步采取關閉高風險區所轄所有學校和托幼機構的措施。
5、企事業單位管理。疫情波及的一類和二類企業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可不停工停產,三類和四類企業停工停產。如疫情進一步發展,經評估可進一步采取關停高風險區所轄所有企業的措施。
6、特殊機構防控。疫情發生時,養老院人員一律不得進出,取消所有探視。
7、公共場所管理。疫情發生時,餐飲服務單位停止堂食;暫停開放影院、健身場所、網吧、舞廳、酒吧、KTV、培訓機構、如疫情進一步發展,經評估可進一步采取關停高風險區所轄所有公共場所的措施。
8、隔離場所管理。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啟動一定規模的隔離點。
9、公共交通管理。疫情發生時,公共交通停止運營,限制私家車、出租車等出行。
10、疫苗應急接種。根據疫情風險,經專家綜合研判,適時啟動高危人群疫苗應急接種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村)、企事業單位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堅持主要負責人直接指揮疫情防控的工作機制,主動謀劃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時協調、解決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壓實四方責任,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見效。
(二)加大資金投入。醫療保障組及時調整,動態上報醫療物資使用和儲備情況,及時向相關部門上報需求;物資保障組要為排查、管控、隔離、消殺、隨訪、流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