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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繼續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
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轉變管理職能。在全面公開許可事項、許可依據、許可條件、許可范圍、許可程序、辦理時限等內容基礎上,全面推行政務公開,切實提高許可工作的透明度,真正建立起公開、公平、公正的許可制度。行政許可由市政府辦事大廳我局窗口統一受理,行政審批處嚴格實施,要在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的基礎上,依法辦理安全生產各項許可。要進一步加強許可檔案臺帳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檔案管理要求,規范整理各類許可檔案,及時歸檔。
二、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嚴格按照《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推動行政執法責任制的不斷深化。進一步健全依法行政領導機制建設,建立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制度,切實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各處室要在清理執法主體、執法依據、執法職權的基礎上,把執法職權分解落實到具體執法崗位。召開安全生產法制與執法工作會議,全面部署年度安全生產法制與執法工作,并做到季度有評查、半年有督查、年度有檢查考核,切實將安全生產法制與執法工作落到實處。加強行政執法責任考核評議和責任追究,嚴格落實執法責任。
三、強化執法隊伍建設
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苦練基本功”活動,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業務技能的操練,通過舉辦培訓班、業務學習會、安全生產論壇等,不斷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素質和執法能力。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根據人動,及時調整、充實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健全領導干部學法制度,積極開展法律知識和業務操作培訓,努力增強執法人員法律意識,不斷提高與依法行政和履行職務相適應的法律素質和能力。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制度,加強培訓考核,提高素質,確保所有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合法,持證上崗。
四、規范行政決策和行政執法行為
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是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環節,是保障人民群眾行使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的內在要求。決策要按照調查研究、專家咨詢、法律論證、重大事項社會公示和聽證、重大事項集體決策等程序制定。加強決策執行督查,形成決策執行的過程監督和反饋糾錯機制。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要在我局門戶網站上公開。今年重點將進一步完善落實《行政決策評估制度》、《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等。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程序程式化管理,努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和案件辦理工作,按照《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行政處罰實施辦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暫行規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查處工作規定》和《省安全生產監管現場檢查規定》的要求,加強對立案、調查、審理、告知、送達、處罰、執行、結案、歸檔、執法紀律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嚴格執法辦案程序。認真貫徹執行2011年版《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式樣)》,做到正確使用執法文書。繼續開展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強化執法理念,提高執法水平。
五、全力宣貫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按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12年全市安全生產宣傳工作要點的通知》精神,利用“安全生產月”活動、安全法律咨詢、安全圖片巡展等多種形式,結合市委市政府開展的“機關服務基層、干部服務群眾”活動,認真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493號)、《省安全生產條例》、《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浙委[2011]88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大力推進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教育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政府的監管主體責任,努力提高全社會的安全意識。
六、加強行政執法監督
進一步重視工作,強化責任意識,依法處理群眾事項。切實解決人民群眾通過舉報反映的問題,保障人、舉報人權利。積極探索《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制度》、《安全生產舉報督查制度》等制度建設,不斷健全分工分流的工作機制,把行政管理引發的糾紛和矛盾及時引導到法定的渠道上來解決。要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執法監督工作,健全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明確相關業務處室的工作職責,進一步健全內部層級監督體系,做到各負其責,互相監督,互相制約。同時,進一步抓好行風(執法)監督員隊伍建設,今年是行風(執法)監督員聘期屆滿之年,要認真及時做好行風(執法)監督員的續聘、選聘工作。要召開好行風(執法)監督員會議,努力健全外部執法監督體系建設,努力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執法環境。進一步推進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關于備案工作的規定,建立備案案件定期審查通報制度并認真執行,確保依法行政、執法公平。
七、切實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隨著民眾法律意識的提高,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被復議和訴訟的可能性不斷加大,法制和執法部門要樹立訟意識,確保辦案質量。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積極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依法辦理行政復議事項,進一步規范工作程序,增強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充分發揮律師顧問作用,積極做好行政訴訟案件的應訴工作。積極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工作,嚴格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和裁定,對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認真研究,并加以落實。
一是安全生產普法宣傳工作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每年開展的“安全生產月”活動,采取一系列新的宣傳手段和方式,將原來面向企業、面向職工的宣傳,逐步發展為面向社會、面向全體市民的更廣泛的宣傳,貼近企業、貼近職工、貼近市民,突出“以人為本”的宣傳理念,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大宣傳普及面;同時加強培訓教育,使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社會知曉率不斷提高,執法環境得到了進一步改善。
二是嚴肅事故處理和隱患的整改。突出做好“三強化”:即強化安全生產檢查力度,結合兩節、兩會、“五一”黃金周、暑期、“十一”等重點時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采取領導帶隊、專家參與的形式,對全區高危行業和重大危險源進行抽查,發現隱患,責令整改。20*年以來,全區共出動檢查組8000多個,檢查各類企業5*0家,發現各類事故隱患5321處,整改48974處,整改率為97.8%。強化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隱患嚴重且整改不力的企業或發生傷亡事故的企業,嚴格行政執法。20*年以來,全區共制作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721份,其中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62份,罰款114.45萬元,處罰生產經營單位183個,責令停產整頓89家、關閉56家。強化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力度,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生產安全事故依法進行了查處,嚴肅實行責任追究。20*年,全區共查處各種生產安全事故40多起,按期限應該結案35起,實際結案39起,事故結案率為98%,依法處分了負有責任的64人。
三是依法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為。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對涉及我局的4項行政許可事項以及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保留以及調整了行政許可事項2項。積極推進政務公開,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將審批項目的依據、條件、程序、時限、辦理機構等向社會公示;成立了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科,初步建立了規范、透明的行政審批運作機制。規范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程序,編印了《亭湖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實用手冊》,制定了《亭湖區安全生產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工作規則》和《亭胡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文書規范》,修訂完善了24種行政執法文書,執法工作基本規范,適用法律依據準確,執法程序完善,處罰的范圍和種類比較合理,自由裁量權運用基本適當,維護了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良好形像。
我區安全行政執法工作穩步發展,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但與依法治安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總體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不高,暴露出一些亟待解決的共性問題:有些安全生產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意識還不夠強;行政執法的各項制度建設滯后于安全生產形勢發展的需要,行政執法規范性文件數量不多,給實際執法工作帶來困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行政處罰行為不規范,行政處罰范圍較窄,偏重于對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與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種類不完備,只注重經濟處罰,而對停產整頓、吊銷有關證照及資格的處罰較少;自由裁量權適用上不夠嚴肅,對個別案件經濟處罰適用上處理不當,實際處罰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額度,有的失之于寬;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素質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等。
針對這些問題,當前和今后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應在以下幾個方面下功夫:
一、牢固樹立安全生產法制意識
一是樹立職權法定和權責統一觀念。任何行政職權的取得和行政權力的運用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作為安全監管部門,行政權力的取得和運用必須要有法律法規依據,符合法定職能界定要求;同時確立權力與責任對等原則,行使行政權力必須承擔相應責任。二是樹立法律權威觀念。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嚴格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不得以權代法、以權壓法、以權亂法、以權廢法。三是樹立依程序行政的觀念。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做出影響行政相對人的行為時,必須遵守法定程序,同時行政機關在行政決定過程中應當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這需要在不斷的學習中養成,在安全生產實踐的磨練中造就,在安全監管系統形成學法、講法、守法和從嚴執法的濃厚氛圍。
二、加強安全生產依法行政制度建設
行政執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包括多個制度要素和環節。如,行政執法主體制度、行政執法程序制度、行政執法評價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度、行政執法救濟制度等。這些制度的建立和運行情況直接反映一個部門行政執法水平的高低。應當說,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在這些制度建設方面還很不完善,很不適應實際工作的需要,要從實際需要出發,在《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原則指導下,抓緊研究制定各項制度和配套性文件,對過去法律法規中不相適應的內容加以修改、完善,盡快形成較完備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制度體系。安全生產制度建設是一項需要集體智慧來完成的工作,安全監管部門要發揮作用,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切合實際地制定各項安全生產依法行政的指導性文件和制度,以更好地適應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堅持執法務必從嚴
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是關鍵。法律制定得再好,如果不執行,就會成為一紙空文。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一是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職權、履行職責。職權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安全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在法定權限范圍內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切實依法予以維護,不使守法人吃虧;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敢抓、敢管,不使違法人得利。強化程序意識,依法完善有關執法程序的制度和規則,加大對程序違法行為的追究力度。推進行政執法公開,保障當事人和利益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救濟權,確保程序正當、合法。行政執法人員要牢固樹立“不作為是違法”、“不嚴格執法也是違法”的思想觀念,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搞好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確保各項法律制度的貫徹實施。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精神,依法界定執法職責,科學設定執法崗位,規范執法程序,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行政執法考核機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對違法執法的人和事,不管涉及什么機關、什么職位,都要一查到底,堅決依法予以追究。不僅要追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亂紀作為的行為,還要追究違法不作為的責任;不僅要追究違法機關的責任,也要追究有關行政執法人員的責任。
三是要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督。建立健全規范性的內部監督制度,加強對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指導,建立和完善定期執法分析制度,全面掌握執法動態,評估執法效果,研究和改進行政執法的方法和措施,調整執法工作的重點,做出正確的執法決策,減少執法工作的盲目性和隨意性。建立規范性文件備案制度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制度,對年度、季度和月執法工作超前做出決策,有計劃、按步驟開展執法工作。
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某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條例》和《某市人民政府關于改革鄉鎮執法監管強化公共服務試點工作的決定》某市人民政府令第198號)規定,市從年1月起,率先全面實施委托鄉鎮(街道)執法工作,有效提升了基層安全監管能力。但是當前還存在委托部門過多,委托業務范圍太寬,委托責任落實不夠,日常培訓、指導、監督不深入,監察執法能力不適應,執法手段不硬等突出問題,需要進一步進行明確、規范和加強。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委托執法工作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限定委托執法領域
自治縣行政執法委托鄉鎮(街道)實施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領域。主要涉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包括建筑行政管理部門)公安交管部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海事管理部門、煤炭監管部門、農業行政管理部門。以上部門應當按照某市人民政府令第198號文件規定的委托權限實施委托。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使的執法權限,一般只限定于行政檢查權、違法行為制止權、部分行政處罰權(行政警告和小額的行政處罰權)
二、規范受委托執法主體
進一步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處罰權限,各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要結合鄉鎮(街道)監管執法能力現狀和安全監管實際需要。落實委托責任,加強培訓指導,提升執法效能,并就具體委托事項、權限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簽訂委托協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日常管理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責任制要求,分別安排相關領導和行政執法機構(辦公室、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委托執法,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配備與工作任務相適應的專職人員,接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明確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綜合辦事機構。其中具有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不得少于3名。要健全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工作制度,依法實施安全生產委托執法行為。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不得因未接受安全生產委托執法而推卸安全監管責任。
三、強化委托執法責任
一)可以追究相關行政執法人員責任和追償損失。情節嚴重的委托機關可以解除行政執法委托。接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超越委托權限和范圍行使行政執法職權,明確委托責任。區縣(自治縣)委托執法機關應當明確安全生產委托執法的責任。委托執法機關對委托行為造成的不當后果承擔法律責任。接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委托權限和范圍內的行政執法行為有過錯的委托執法機關承擔法律責任后。因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自行承擔。區縣(自治縣)政府法制部門和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履行監督指導職責。
二)加強對接受委托的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每年對接受委托執法的鄉鎮(街道)執法人員開展不少于20學時的行政執法業務培訓。對接受委托執法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未認真履行行政執法職責,加強培訓指導。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誰委托、誰培訓”原則。未認真使用執法文書,未實施過行政處罰的委托執法機關應當研究是否再繼續實施委托,必要時委托執法機關可以解除行政執法委托協議。
三)每年至少對鄉鎮(街道)使用執法文書的情況進行一次監督檢查。監督檢查內容包括: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程序合法性、處罰依據正確性,加強執法監督。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應將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相關法律文書提供給受委托鄉鎮(街道)并做好登記建檔等管理工作。要加強對接受委托鄉鎮(街道)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合理運用,行政執法文書應用正確性等。要制定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將行政執法工作納入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體系。
四、完善委托執法要件
一)凡委托執法職責不清、界定不明的接受委托方不承擔委托執法責任。委托執法文書應載明下列事項:規范委托方式。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應當通過書面方式委托執法。
1.委托機關和受委托組織的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地址;
2.委托執法的依據;
3.委托執法的事項和權限;
4.委托執法的期限;
5.委托機關和受委托組織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
6.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需要繼續實施委托執法的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應當重新委托。委托執法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委托期限屆滿。
二)各區縣(自治縣)法制部門對委托鄉鎮執法工作開展全面自查,規范委托內容。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要按照某市人民政府令第198號文件規定的范圍、權限實施委托鄉鎮執法。2012年3月底前。并結合行政執法需要以及鄉鎮(街道)人力、物力和執法能力等實際進行調整。區縣(自治縣)委托執法機關與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重新完善《行政執法委托協議書》就具體委托事項和執法權限簽訂書面委托協議。行政執法委托協議書》簽訂后,行政委托機關應在10日內將其報同級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審查。行政委托機關及受委托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故應當將委托執法的內容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五、規范委托執法行為
一)應當衣著整潔、亮證執法,嚴格委托執法行為。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時。規范實施行政執法。要落實年度執法計劃并承擔相應的行政執法責任。正確使用委托執法機關的法律文書,從事受委托執法范圍的執法活動,不得在委托范圍以外做出影響監管對象權益的決定。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前,必須告知有關當事人的有關事實、理由和依據,聽取陳述和申辯意見,并記錄在案。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后,應當及時送達法律文書,告知事項應當盡量明白、完整,依法告知法律救濟權利和渠道。
二)做到年度有執法計劃,規范行政執法流程。區縣(自治縣)行政執法機關要將所有安全生產委托執法的內容、環節、步驟、時限程序化。現場有檢查細則,取證有公示流程,處罰有裁量標準,健全行政執法制度。要確保執法主體適格、權限合法、程序正當、依據準確、告知完整、公正公平。切實做到執法體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處置與疏導相結合,建立良好的執法環境。
一、開展工作情況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建立健全領導和辦事機構,按時對實施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并按要求報送執法情況。我局成立了縣建設局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充實,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二)結合實際,穩步推進
根據我局所開展的行政審批(服務)項目目錄,將法定執法職權職責的依據明確到法律規范的具體條款,并將新頒布的《城鄉規劃法》、《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納入執法目錄,將執法責任職責落實、細化到具體領導和內設機構、執法人員。并以文件形式印發局屬各部門執行,在縣建設局網站、縣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建設局櫥窗內向全社會公開。我局黨組書記、局長羅德芳親自抓行政執法工作,對我局的行政執法工作負總責,并將目標責任層層分解落實。
(三)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資格合法。所有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依法使用執法證。未出現無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現象。
(四)實行行政許可公示,制定了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依法實施行政許可。我局全年行政許可未出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案例,許可程序均合法,手續不完善。
(五)強化隊伍建設。本年度末未出現1名執法人員違紀、領導違紀事件。
(六)結合部門工作實際積極開展執法培訓。今年我局法制員參加了縣政府法制辦舉辦的行政執法培訓,同時派出執法人員參加了《物權法》、《房屋登記辦法》、《城鄉規劃法》、《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程項目動態管理》、《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房屋安全鑒定、恢復重建技術培訓、物業管理培訓等。
(七)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未出現內容、程序違法的規范性文件。
(八)規范執法案件卷宗宗材料管理。
(九)抓好部門法的宣傳、培訓。我局今年抓好了《物權法》、《房屋登記辦法》、《城鄉規劃法》、《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程項目動態管理》、《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等部門法的宣傳、培訓。
(十)積極履行法定職責。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今年行政執法工作中,未出現不作為和依法該立案而未立案的、超時限辦案辦事的、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適用依據錯誤的、越權執法或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申請未予以或未按時限予以行政許可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法律文書不符合規定的、重大行政行為未備案的十大行為。
(十一)按時辦理人大建議、批評和意見,按時辦理人大交辦并要求反饋結果的重要案件,及時辦理市長、縣長熱線電話交辦的事項,及時組織和參與調處社會矛盾。
二、存在問題
1、執法力度還有待加強,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
2、群眾對執法不理解,抵觸情緒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執法培訓,加大執法力度;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建立健全領導和辦事機構,按時對實施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并按要求報送執法情況。我局成立了××縣建設局行政執法工作領導小組,并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充實,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二)結合實際,穩步推進
根據我局所開展的行政審批(服務)項目目錄,將法定執法職權職責的依據明確到法律規范的具體條款,并將新頒布的《城鄉規劃法》、《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納入執法目錄,將執法責任職責落實、細化到具體領導和內設機構、執法人員。并以文件形式印發局屬各部門執行,在××縣建設局網站、××縣建設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和建設局櫥窗內向全社會公開。我局黨組書記、局長羅德芳親自抓行政執法工作,對我局的行政執法工作負總責,并將目標責任層層分解落實。
(三)執法主體和執法人員資格合法。所有執法人員持證上崗,依法使用執法證。未出現無執法資格的人員執法現象。
(四)實行行政許可公示,制定了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依法實施行政許可。我局全年行政許可未出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案例,許可程序均合法,手續不完善。
(五)強化隊伍建設。本年度末未出現1名執法人員違紀、領導違紀事件。
(六)結合部門工作實際積極開展執法培訓。今年我局法制員參加了縣政府法制辦舉辦的行政執法培訓,同時派出執法人員參加了《物權法》、《房屋登記辦法》、《城鄉規劃法》、《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程項目動態管理》、《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房屋安全鑒定、恢復重建技術培訓、物業管理培訓等。
(七)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未出現內容、程序違法的規范性文件。
(八)規范執法案件卷宗宗材料管理。
(九)抓好部門法的宣傳、培訓。我局今年抓好了《物權法》、《房屋登記辦法》、《城鄉規劃法》、《安全生產法》、《云南省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程項目動態管理》、《市政公用設施抗災設防管理規定》等部門法的宣傳、培訓。
(十)積極履行法定職責。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今年行政執法工作中,未出現不作為和依法該立案而未立案的、超時限辦案辦事的、違反法定程序的、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適用依據錯誤的、越權執法或的、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申請未予以或未按時限予以行政許可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法律文書不符合規定的、重大行政行為未備案的十大行為。
(十一)按時辦理人大建議、批評和意見,按時辦理人大交辦并要求反饋結果的重要案件,及時辦理市長、縣長熱線電話交辦的事項,及時組織和參與調處社會矛盾。
二、存在問題
1、執法力度還有待加強,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不高;
2、群眾對執法不理解,抵觸情緒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執法培訓,加大執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