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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經濟法與宏觀調控
中國經濟法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背景下,具有一個鮮明的特征:其自產生確立以來,概念的界定與理論的構建始終與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依法治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總體進程保持著密切的聯動性。那么,在當前中國的總體進程中,經濟法被賦予當代的與時俱進性,是指國家為了預防或克服市場自身調節缺陷造成的失靈而制定的,對具有全局性和公共性的經濟關系所進行的國家干預的相關法律規范總稱,也就是調整需要宏觀調節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總稱。
宏觀調控最早由經濟學家凱恩斯所提出,是國家綜合運用各種手段對國民經濟總體活動進行的一種調節與控制,是保證社會再生產協調發展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主義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職能。宏觀調控是以國家為行為主體,運用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對宏觀經濟或宏觀經濟運行進行的,以預防和克服由市場失靈所帶來的、在宏觀經濟總量和結構等宏觀方面所存在的失衡、失調、失序狀況,并促使經濟宏觀平衡、協調、有序發展為目的的合法行為。宏觀調控的目的并不是消除波動,而是努力避免大起大落,防止經濟過度擴張或衰退,增強經濟穩定性,即在社會本位的價值利益取向基礎上保持宏觀經濟的穩定運行,具體目標又體現為:總量均衡、結構優化、就業充分、國際收支平衡等。宏觀調控與市場調節都是為了實現對資源的配置以達到經濟的穩定健康發展,因此,宏觀調控更應該尊重市場規律,并以尊重市場規律作為宏觀調控的原則,讓市場配置資源起到決定性作用。宏觀調控涉及經濟的眾多領域,其是個全方位的調控系統,對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持續均衡發展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經濟法在國家宏觀調控中的價值
國家對宏觀經濟的干預不能毫無節制、毫無根據,經濟法就是對這種行為進行規制使其合法化的規范,可以說,國家運用宏觀調控體系進行的宏觀調控行為要符合經濟法的相關規定,經濟法同樣要契合宏觀調控的實際需要。
首先,經濟法是對宏觀調控適時性的精神貫徹?,F代的市場經濟除了傳統市場經濟的特點外,還具有更現代化的特征:市場機制與宏觀調控機制的并存;國際與國內市場的關聯;經濟運行與活動的法制化(即“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以薩繆爾森為首的現代主流經濟學認為,傳統的自由放任和凱恩斯的國家干預是同一理論體系的相輔相成的兩種手段。不斷建立完善的法制經濟體系,經濟法律規范的一個鮮明特點即貫徹國家干預的精神,突破了傳統民法所奉行的“私法自治”和“契約自由”的原則,使調整經濟關系的私法開始公法化。當今的經濟法正是在市場經濟對宏觀調控的需求下應運而生,是宏觀調控、國家干預的精神貫徹。
其次,經濟法是國家宏觀調控行為的重要準則和重要內容。國家宏觀調控體系內容上可以分為調控手段和調控方式兩個方面。在調控手段方面,法律也屬于一種調控,經濟法律在宏觀調控中,同計劃、經濟政策的作用性質一樣,應歸于宏觀調控方式的一種,法律調控方式中的目標和任務是國家通過制定經濟運行的行為規范,制約社會經濟運行中的各種行為關系(宏觀調控經濟關系和市場規制經濟關系),維護經濟秩序,使社會經濟運行中的活動行為以及相互關系都納入與法律意志相統一的軌道,使其有法可依。法律調控的原則可以高度概括為強制性原則,并具體表現為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無論是法律手段,經濟手段還是必要的行政手段,都必須符合經濟法的規范,在經濟發展需求的條件下按照經濟法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合法合規的國家干預行為。在調控方式方面,除了要針對市場經濟的形式選擇合適的方式進行直接調控、間接調控等外,其還要通過經濟法的規制來克服市場和政府的雙重失靈來進行適度干預。宏觀調控體系中是相互聯系的宏觀經濟政策、法律等,其中包括的法律主要是經濟法,如計劃法、產業法、投資法、中央銀行法、預算法等等,這些都是經濟法中國家宏觀調控法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些不同種類的部門經濟法律制度,反映了不同的宏觀經濟政策目標,不僅使政府宏觀調控行為以及具體措施更具權威性、法定性、普遍性,同時又通過法律具體條文規范的形式保障了這些目標的實現,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行為的法律依據。
再者,經濟法基本原則體系是宏觀調控體系的靈魂。經濟法是以維護和實現社會利益為基本立場,堅持“社會中心”的利益價值取向,注重整體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這就決定了國家的宏觀調控對經濟的調控程度要符合整體發展。經濟法適度干預原則要求國家干預的范圍、方法、手段、程度適度,要求國家宏觀調控的均衡,決定了國家宏觀調控行為的適度性。經濟法堅持的經濟民主原則為經濟法的創制和實施提供了法律歸宿,經濟民主原則體現了社會、國家、個人之間的利益均衡,能夠提供國家干預的效率,確保宏觀調控目標的順利實現,是宏觀調控體系實體內容方面的具體要求。經濟法堅持經濟公平原則,是經濟法實質正義理念的價值體現和原則確認,注重競爭公平、分配公平、代際公平,這也是國家宏觀調控時對社會資源的處理的具體要求和準則。
三、結語
經濟法是市場經濟發展至今隨時代需求產生的經濟規范,是伴隨國家干預,宏觀調控需求產生的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體系無論是實施宏觀經濟政策,保障政府計劃的實現,還是糾補“市場失靈”、“政府失靈”,其運用的手段方式等各個方面,都離不開經濟法的宗旨和要求,經濟法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價值不單體現為是宏觀調控體系的重要部分,更體現在經濟法在宏觀調控體系中地位的不可替代性。
【關鍵詞】宏觀經濟;宏觀調控;政策調整
中圖分類號:F20
一、2003―2006年的中國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雙穩健”
(一)政策實施背景
從1993年6月以來,針對1992年前后的過熱經濟狀態,中國政府采取了緊縮性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此輪適度從緊的政策使得商品價格從1995年逐年回落, 1997年商品零售價格只上升0.8%,居民消費價格只上升2.8 %。
進入2003年,中國政策保持著以積極政策為主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然而,2003年以來,中國經濟出現了一些不穩定因素,最突出的是投資過熱和糧食供不應求問題。
圖1 2000-2006中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二)實施措施―穩健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
針對國內出現了部分行業投資增長過快、物價上漲壓力增大等問題,2003――2008年中國政府采取了“雙穩健”措施。具體措施包括:
1.2003年6一9月,國家采取了規范房地產發展、土地管理等多項措施;2004年4月提高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2.較大幅度調高電解鋁、房地產、鋼鐵和水泥4個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對一些行業和方面的投資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暫停耕地轉為非農用地的審批;公布對“鐵本事件”的嚴肅查處。3.減免農業稅、增加對農民的補貼,調動了農民種糧積極性,使耕地面積擴大,糧食產量明顯回升。
(三)政策效果
事實表明,此次的宏觀調控對于緩解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保障作用,然而其同某個局部利益存在著矛盾和沖突。宏觀經濟調控的目的是為維護宏觀經濟健康持續發展,從根本上說有利于各地區、各行業的發展;其由中央政府和中央銀行做出判斷和決策,會與某利益集團的利益存在沖突,這是不可避免的。
四、2008年金融危機背景下中國宏觀經濟政策調整: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
(一)政策實施背景
2008年,次貸危機發展成為全球性的金融危機,世界總體經濟形勢趨于嚴峻。我國經濟對外依存度較高,出口占GDP比率約為40%,外貿依存度約為70%。世界經濟衰退使得我國出口導向型經濟受到沖擊,“中國制造”遭受重創,我國出現了企業倒閉和失業潮,同時股市跳水,對外金融投資出現虧損,投資信心下降。我國GDP增速由2007年的14.2%大幅度降至2008年的9.6%,2009年更是降低到了9.2%。
(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
1.積極的財政政策
(1)減少稅收,擴大政府支出(4000億拉動內需);從中央到地方都發行國債、地方債。(2)動用資金開發各地方基礎設施建設,同時提高社會福利保障,加強對落后地方的援建。(3)通過勞動法的調整等減少企業負擔。(4)加強公共財政的社會保障、醫療等方面的支出,保持社會經濟發展環境的穩定。(5)產業振興計劃。(6)促進對外貿易,一是增加出口退稅,二是人民幣升值。
2.寬松的貨幣政策
(1)2008年7月份開始相繼停發3年期中央銀行票據、減少1年期和3個月中央銀行票據發行頻率,引導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利率適當下行。(2)2008年9、10、11、12月連續下調基準利率,下調存款準備金率。(3)2008年10月27日實施首套住房貸款利率7折優惠;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住房。(4)取消了對商業銀行信貸規劃的約束。
(三)政策效果
此輪為應對經濟危機的一系列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導致貨幣流動性嚴重過剩,我們可以看到2011年物價如同“過山車”一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從年初4.9%的月度同比漲幅一路上漲,進入5月之后,CPI漲幅迭創新高,直到7月份同比漲幅達到了6.5%,創下37個月的新高,引起了新一輪的通貨膨脹。
五、2010下半年至今中國宏觀經濟政策調整:適度緊縮性政策
(一)適度緊縮性政策
1.壓需求,央行連續十二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五次加息,收緊貨幣流動性。2.增供給,尤其是糧食和農產品上表現突出。政府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補貼農民,對農副產品流通環節進行清理,在米袋子、菜籃子工程上加大投入。3.減環節,為了解決一些大中城市農產品流通環節和成本增加、“賣難買貴”等問題,以加強產銷銜接為重點,建設高效、暢通、有序的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同時降低流通成本。
在全面闡述中國的形勢時,總理在講話中,既肯定了當前經濟和金融工作的成績,也指出了經濟加快發展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如投資規模偏大,部分行業和地區盲目投資、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一些城市建設規模過大、標準過高,能源、交通和部分原材料供求關系緊張;金融領域中的貨幣信貸增長過快、貸款結構不合理,使金融系統存在不少問題和風險隱患。
溫總理指出,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一個重要關口,搞好宏觀調控至關重要。而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宏觀調控的重要杠桿,因此要緊緊圍繞國家宏觀調控的目標、任務和重點,有效運用貨幣信貸政策,加強貨幣信貸總量調控;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嚴格控制對部分過度投資行業的貸款,加大對經濟發展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正確發揮利率杠桿的調控作用,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逐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周小川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切實加強和改善金融調控,既要防止通貨膨脹和金融風險,又要支持國民經濟健康較快發展,防止經濟出現大起大落,并提出了今年人民銀行的十大任務。
周小川指出,央行將繼續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保持貨幣信貸總量的適度增長。2004年貨幣政策的預期調控目標是:狹義貨幣供應量M1和廣義貨幣供應量M2分別增長17%左右;全部金融機構新增人民幣貸款2.6萬億元左右。為此,要進一步提高金融調控的科學性、前瞻性和有效性,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調控貨幣信貸總量;進一步發揮利率杠桿的調控作用,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
周小川還指出,央行將加強和改進外匯管理,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維護國際收支平衡。具體措施有:加強本外幣政策的協調、改進現行結售匯制度、放寬對企業和居民用匯限制、加強對短期資本流動的監測和調控,以及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等。以此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完善匯率形成機制,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毫無疑問,困擾2011年A股市場最關鍵的因素是通貨膨脹的壓力(經濟過熱的風險)。通脹高企對市場的壓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通脹高企意味著政策面資金面必須從緊,在此大背景下市場難有大的系統性機會;(2)應對通脹的政策措施如果過緊的話,經濟有“硬著陸”之嫌,有“滯脹”的風險;(3)通脹如果失控的話可能會“影響穩定”。
在我看來,第一方面的因素確實是影響當前A股市場做多情緒的重要原因。但如果擴大到后兩點因素似乎有點把我們當前所面臨的通貨膨脹局面過于嚴重化了。其實目前的市場與2010年市場所面臨的困擾有幾分相似。當時市場擔心的是刺激經濟政策退出后經濟是否會“二次探底”,2010年上半年擔心的是房地產調控之后經濟是否會“二次探底”,進而在轉變增長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呼聲下懷疑經濟的長期增長潛力,當時大家的眼睛都盯著每個月銀行的信貸數據。實際上,盡管季度間有所波動,但2010年的中國經濟在強勁的內需和出口的雙重推動下,實際增長速度遠超當時的預期?,F在想來當時大家都太悲觀了?,F在何嘗不是如此?當我們將目光集中于每個月的CPI數據時,同樣也會在經濟數據和市場的波動中再次迷失方向。
我之所以對當前通脹趨勢可控保持偏樂觀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本輪通脹到目前為止仍然是主要在食品領域的局部通脹,而沒有形成由總需求推動的全面通脹,“煤電油運”未見顯著的瓶頸,工業生產領域雖然產能利用率高,但未見明顯的短缺現象;(2)既然是成本推動型通貨膨脹,應對的主要思路恐怕主要不在抑制總需求方面,而是要著力于供給的改善;(3)正如《政府工作報告》中所列,政府有充足的經驗、儲備和手段來應對目前的通脹局面,人民收入水平整體性地提高和社會保障體系的改善使對抗通貨膨脹更有基礎,時間的推移(農產品周期)有利于通脹緩解。在如此重視之下,通脹失控的風險相對是小的,由通脹引發社會動蕩的可能性也是小的;(4)從近期宏觀調控微觀層面的經驗來看,政府在操作方面注重“相機抉擇”,著力保持政策的靈活性和前瞻性,避免經濟的大起大落,從這個意義而言,保增長與防通脹、調結構一起同樣是政府考慮的重點,特別是在先行指標連續回落的背景下;(5)雖然全球流動性泛濫的背景下,輸入型通脹的壓力依然存在,但中國經濟仍然保持著固有的內生增長動力,在2011年外部經濟大幅改善的背景下,出現“硬著陸”的可能性也偏小。
先戰略,減輕市民出行負擔,更好滿足民生需求,市政府決定自2007年12月1日起,降低公交大巴票價。”
一、深圳有關公交降價政策的背景
任何公共政策的選擇及其作用的發揮,都有其客觀現實需要的可能的政策環境。此次深圳公共交通開始實施的降價政策,也有其深刻的政策背景。(1)現行票價未能完全體現公益性;(2)換乘系數較低,換乘出行成本較高;(3)深圳通未能通深圳;(4)分段線路票價不盡科學合理。
二、降價政策方案的制訂
(一)公交票價降價方案包含的內容。包括兩部分:即降低票價和換乘優惠共同實施。降低票價有三種選擇:一是降低公交基準價;二是通過使用“深圳通”卡降低公交票價;三是通過優化票價結構降低分段收費線路票價。不論選擇哪一種降低票價方案,換乘優惠都是共同實施的。
(二)降價方案的制訂遵循的三個原則。首先是體現優先發展公交戰略、提高城市公交效率原則;其次是兼顧市民承受力、企業可持續發展和政府公共財政適當補貼的原則;再次則是考慮可操作性原則。
(三)降價政策的基礎。深圳此次降低公交票價是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重要體現,是落實優先發展公交戰略的重要舉措。政府應該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兼顧市民、企業和政府的承受能力,在現有的油價補貼和公益性補貼基礎上制定相應的票價補貼機制。
(四)降價政策的主要措施
1、全程不足28公里(含28公里)的公交大巴線路(下稱線路)的票價實行一票制,全程超過28公里的線路的票價實行分段票制。
2、一票制線路票價標準:(1)全程不足11公里(含11公里)線路的票價為:非空調大巴1元/人次,空調大巴2元/人次。(2)全程超過11公里不足18公里(含18公里)線路的票價為:非空調大巴1.5元/人次,空調大巴2.5元/人次。(3)全程超過18公里不足28公里(含28公里)線路的票價為:非空調大巴2元/人次,空調大巴3元/人次。
3、分段票制線路票價標準:(1)非空調大巴票價為:起步價1元,乘坐8公里,后每乘坐3.5公里遞增0.5元。(2)空調大巴票價為:起步價2元,乘坐11公里,后每乘坐2.5公里遞增0.5元。(3)票價上限為:非空調大巴7元/人次,空調大巴10元/人次。(4)實行“深圳通”刷卡優惠。使用“深圳通”乘坐任一線路,乘客享受票價優惠:票價3元以下(含3元)部分8折優惠,3元以上6元以下(含6元)部分7.5折優惠,6元以上部分6.5折優惠。(5)實行換乘優惠。使用“深圳通”的乘客,在刷卡5分鐘后到90分鐘內,在不同的公交線路間、在公交線路與地鐵間、在地鐵與公交線路間換乘,在刷卡優惠的基礎上,給予0.4元/人次的換乘優惠。
三、降價政策的執行
1、一票制線路從一開始就基本執行到位;
2、開始階段特區外大部分公交線路沒有執行新的票價;
3、分段制線路經出現“不降反升”,司乘人員集體罷工等情況;
4、對于政策執行以來檢查到的價格違法(規)公交企業及線路,相關部門對其進行了通報批評,并按照法定程序,做出了進一步處理;
5、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則重新核定票價,票價政策已基本執行到位。
四、降價政策評估
(一)政府預期效果
1、降價政策方向:實現縮小收費單元、降低人公里票價基準數、換乘優惠、遞遠遞減票價、特區內外定價一體化等。
2、預測降價幅度:單一票制:優惠20%;3~6元區間:優惠25%;6元以上區間:優惠35%;使用深圳通:優惠最小可達20%,最大超過74%;此次降價的一大特點是優化票價結構,不僅體現了分段票價“遞遠遞減”,而且設定了最高限價,冷巴票價上限為10元/人次,普巴7元/人次。將大幅度降低長距離出行的費用。
(二)實際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1、新票價方案的太過復雜,缺乏操作性。降價政策出臺到政策執行只有兩個月時間,培訓時間投入不夠,司乘人員難以掌握計價方法。2、部分公交線路拒絕執行新票價。部分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政府政策和人民利益。3、部分線路出現“不降反升”情況。其一,由于部分線段競爭激烈且特區外實行政府指導價,使得這些線段先前的定價已存在30%以上的優惠(以犧牲安全性、舒適性等指標,或通過其他非競爭線段補足為代價來獲取的),使這部分線段表現為漲價;其二,原票價是按區間來計算票價的,存在同距同站不同價的不合理現象存在。新票價按站與站之間的公里數和基準價計算,也使某些線路表現為漲價。4、深圳通企業對公交降價在服務上和技術上存在問題。5、時間倉促,物價、交通等政府各部門在內,普遍對此次公交降價的復雜性認識不足,在準備工作上存在不到位的情況。6、財政補貼政策尚未出臺。造成企業對實行新票價的顧慮,給新票價的執行帶來障礙。
五、降價政策受阻原因分析
城市公共交通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全局性、先導性影響的基礎產業,是與城市人民生活和生產密切相關的重要行業,是國家在基本建設領域中重點支持和優先發展的基礎產業之一。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的自身發展,深圳已初步形成大中小型公共汽車、出租車、轎車、摩托車、人力車混營的全天候、交叉、立體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局面,一個以市場經濟模式運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新格局已呈現在我們的面前,并已經產生出激烈的客運市場競爭效應。但是,在改革的進程中,隨著客運市場的全面開放,深圳公共交通出現了許多復雜的矛盾和難以解決的新問題。主要原因是原有的經濟利益關系被觸動或被調整,新的經濟利益關系的合理格局又不可能一下子形成,引起了參加城市公共交通運輸各方各種利害關系的摩擦和矛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國有公交企業擔負著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運輸任務,體現著政府的行為,政府要求以社會整體效益為主,發揮客運主渠道作用,準時準點,按點運行,講求社會效益,價格受限、高成本低營收,虧損經營、企業負擔過重,連維持簡單的再生產都十分困難,企業自身的建設和發展完全靠政府的財政撥款來解決。二是參加城市公共交通客運的個體、集體和企事業單位追求的只是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上的經濟效益,搶高峰、擠站、壓點、爭客,有錢賺就開,沒錢賺就停,隨意性大,不需要承擔城市公共交通客運中的任何責任,低成本高營收,形成豐厚的客運利潤。這種現象嚴重違背了價值規律,造成參加城市公共交通各方所共有的利潤沒有在各方平均分配,形成了非常規性流動,高資源投入的低收入,低資源投入的高收入,國有公交利益嚴重受損,個體、集體利益過分豐厚。三是政府沒有從戰略層次指導全市的公交建設。沒有直接行使政府調控權利的專職機構,宏觀上調控不起來。深圳成立的客運管理處,行使的只是部分管理權,達不到宏觀調控的目的。政府宏觀調控的手段之一就是經濟手段,公交票價的降低是利用經濟杠桿來實施公交優先的必然選擇。四是公交優先政策沒有納入法制化軌道。在一個法制化的國家,任何政策應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任何政策的實施都應遵循“依法治國”。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政策的具體執行才能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五是經營思路不對。未能從城市的建設發展和社會整體效益的需要去對待城市公共交通,而是采用了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任其自由發展式的經營行為。
六、政策建議
(一)政策方向。此次深圳公交降價政策,是在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戰略邁出的第一步,也是優先發展公交戰略的必然選擇。毫無疑問,深圳此次公交票價的普降,只是公共政策前行的一小步,“讓利于民”在更大范圍和程度上的實現,還有賴于改革的持續深入。
筆者認為,要發展健全公交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要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的宏觀調控體系。也就是既要“治標”(降價等具體政策),又要“治本”(宏觀調控)。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的宏觀調控體系,就是要使城市公共交通在政府的宏觀調控下,運用好經濟政策、經濟法規、計劃指導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導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市場健康發展。
1、把城市公共交通作為城市建設和發展的配套工程納入城市的規劃范疇,歸口管理。成立行使政府職能的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對城市公共交通行使統一的規劃權、管理權、調度權,建立起真正的宏觀調控體系。
2、解決客運資源的合理配置問題。按照城市的建設規劃和城市公共交通發展規劃,要排好客運線網、接線網和客流量,配置好運輸工具,形成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運輸體系。
3、按照城市建設發展、社會整體效益,市民的平均經濟承受能力提取建設資金和制定出合理的價格體系。免去有關部門現行收取的參加城市公共交通客運各方一切費用,改由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機構統一收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費、城市道路使用保養費、城市公共交通場站建設費,避免多頭管理。
4、規劃出城市公共交通車輛社會專用調度停車場,搞好基本建設,逐步形成帶有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的現代城市公共交通通訊網絡。
這個宏觀調控體系建立以后,城市公共交通就能基本上按市場經濟的要求。自覺地按價值規律運行,形成合理的公共交通客運體系和分配形式,不僅可以解決政府每年給國有公交巨額的財政補貼問題、場站建設資金等問題。而且城市公共交通在這個宏觀調控體系的調控下,就能隨城市的建設而得到建設,隨城市的發展而得到發展。
(二)具體措施
1、深圳市政府要加強貫徹落實《關于降低公交大巴票價的通知》,使降價政策的執行全面展開。
2、將降價執行情況和司乘服務質量列入各相關部門與企業的績效考核,以此作為推動降價政策全面執行的重要手段。
3、物價部門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則重新核定票價。針對少部分本次未能享受到降價優惠的線段實施再降價,最終降價幅度至少不高于原最低票價。
4、政府部門盡快出臺公交降價政府補貼基金政策撥付及監管方案,將財政補貼落實到位。
5、公交企業應迅速改變經營思路,掃清體制,公交應該姓“公”。
6、為了有效實施《關于降低公交大巴票價的通知》,需進一步明確執行機構(執法部門)及處罰依據。
7、新的票價體系應該有2~3個月的適用期,適用期后再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調研和改善。
8、治標又治本,在實行公交降價政策的同時,全面實施公交優先通行的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