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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高職 工作過程 計算機應用技術 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 核心能力 設計思路
《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是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工程分院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的主修崗位,根據不同專業教學內容和側重點不同,把《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崗位系列課程分為I,II兩個層次,不同的專業可以根據專業需求選擇不同層次的課程?,F以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I層次的教學為例,圍繞以工作過程為導向的課程開發做以探討。
一、崗位課程體系的設計思路
工作過程是企業為完成一件工作任務并獲得工作成果而進行的一個完整過程。工作過程導向就是在構建專業課程內容體系時,以工作過程為導向,通過對工作過程的分析,把復雜工作系統即勞動組織關系、工作內容、設備和工具、從業者應具有的技能、知識和態度等要素結構化的過程。
通過對寧波市中小企業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崗位人才需求調研,以及企業專家、軟件公司經理的座談討論,結合浙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信息工程學院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現狀,在相關企業專家指導下,按照《網頁設計與制作》-《企業網站開發》-《商務網站開發》-《網站開發實戰》的思路,參照相應職業崗位要求,對高職《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系列崗位課程的核心能力進行了提煉,見圖1。
在核心能力分析的基礎上,以職業實踐活動為導向,以必需夠用為基礎,對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崗位所需的技能、知識和職業能力素質進行分析,將崗位所需的核心能力融入教學體系中,提出了基于工作過程導向的計算機應用技術《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崗位系列課程體系,見圖2。
《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系列課程以就業為導向,所有課程都以能夠熟練建設、管理、維護網站為培養目標,使學生通過對系列課程的學習達到相應的職業資格能力, 獲得職業資格證書,成為一名合格的職業人員。課程體系按培養職業能力的需要,以職業能力為核心、按照工作過程設置課程。讓學生在掌握熟練的職業技能和適應職業變化的能力的同時,又具有崗位所必需文化知識。
二、課程設計方案
高職教育課程,應該以工作任務為中心,以項目課程為主體,以典型產品(或服務)為載體,并以此延伸出需要學生掌握的豐富的知識和其他產品(或服務)及工作任務。
1.網頁設計與制作課程體系。課程項目設計以制作網頁為線索來進行。為了使學生能勝任網頁設計制作崗位,能夠完成崗位典型的工作任務,形成一定的職業能力,精心設計了三個不同復雜度和類型的教學項目,第一個項目是個人網站頁面設計與制作,第二個項目是企業網站頁面設計與制作,第三個項目是商務網站頁面設計與制作。前兩個項目設計由簡單到復雜,讓學生逐漸掌握網頁設計與制作的步驟和技能,第三個項目則在前兩個項目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鞏固練習,最終使學生能熟練設計并制作頁面,形成所需的職業能力。教學過程中,要通過校企合作,校內實訓基地建設等多種途徑,采取工學結合等形式,充分開發學習資源,給學生提供豐富的實踐機會。
2.企業網站開發。項目設計以流程式線索進行。選取開發企業網站的典型工作任務作為項目原型,經過適當修改以適應教學環境。包括需求分析、詳細設計、數據庫設計、核心模塊開發和系統測試五個項目。將核心模塊開發項目再細分為企業網站的典型模塊,每個模塊均包含網站開發的主要工作任務。
3.商務網站開發。具體設計思路是,以基于開發電子商務網站的工作過程分解的工作任務為中心設計典型教學項目,這典型教學項目整體上構成了一個較為完整的電子商務網站。應用循環式和疊進式來編排工作任務,由簡單到復雜,讓學生逐漸掌握商務網站頁面開發和測試的步驟和技能。最后,要讓學生學會完成相應工作任務,并在職業能力上達到一定要求。
4.網站開發實戰。學生按照工作過程,按時、按步驟完成來源于真實軟件公司的企業、商業網站項目。學生在實戰開發過程中,每個典型階段都要完成相應任務,交出相應產品。學生通過本門課的學習,可以積累網站開發的實際工作經驗,提高企業、商業網站開發的職業能力。
綜上所述,基于工作過程導向的高職《商務網站建設與管理》崗位課程體系設計,按“網頁設計與制作企業網站開發商務網站開發網站開發實戰”的步驟開展教學;理論知識以工作任務為載體,核心能力與任務實現過程密切相關;課程內容是網站建設的實際項目,具有代表性; 允許并鼓勵學生依照個人興趣或企業需求變換工作任務,開發相似的實用網站;支持自主學習和創新性學習。
參考文獻:
[1]徐國慶:高職項目課程的理論基礎與設計. 江蘇高教,2006,6
實現危機傳播管理制度化的必要方式,是建立適合各個主體的危機傳播管理體系,包括明確的管理機構、責任人,覆蓋全面、運行流暢的一整套程序,可供選擇的管理預案等內容。
理論總結與制度化選擇
“危機研究和管理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人類社會悲劇的發生幾率或者減少危機帶來的損失。”①在人們朝著這一總體目標努力的過程中,無論是在理論還是實踐層面,對這一領域的介入和拓展,都是從多個方向先后匯聚進來的。我們可以從三個層面來做簡單的考察:
一是在危機管理的對象上,先是集中在軍事、國防等一些專門的領域,而后逐步拓展。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后,危機管理的研究領域日益擴大,逐漸從政治、軍事、經濟、自然災害領域擴展到社會事件、社會心理、環境、氣候、醫療衛生、文化等領域。危機管理社會實踐的價值和意義越來越大,對此,倫斯曾形象地把危機傳播研究稱為“多樣的、正在進化的領域”。②
二是在研究的側重點方面,先是做各種局部的、斷片化的研究,再逐步上升到總體的、系統性的思考。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前,主要重視對危機應對策略等方面的研究。而且,這一時期的大多數研究都集中在一些比較大的問題上,如在危機中如何保護危機主體的安危,討論危機組織自身的自主性、專業性、決策能力、管理能力和傳播溝通策略的有效性等問題。
三是經過了一個多角度、多學科背景的合力探索過程,然后有了整合詮釋的理論體系。比如,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末這一階段,多數學者在研究危機傳播策略時都注意到了形象修復的重要性,于是產生了整體的“形象戰略理論”。20世紀末期以來,危機傳播研究在微觀上研究的內容更加細致。同時更注重從宏觀上增加危機傳播中的內容建設,建立信息傳播的應急預案。
在西方危機傳播研究的過程中,先后產生了一些重要的理論成果,其中有代表性的有:斯蒂文?芬克的階段分析理論,將危機劃分為四個階段;班尼特的形象修復理論,關注“組織在危機發生時說了些什么”,同時提出了否認、逃避責任、減少敵意、亡羊補牢和自責等五大戰略方法;海瑞特的辯解策略,目的在使被指控的錯誤舉動能獲得較為正面或是中立的看法;托馬斯?伯克蘭的焦點事件理論,認為突然發生的和不可預知的事件(焦點事件)在促進公共政策討論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格魯尼格和亨特的卓越理論(也被稱為“優化理論”)。
近年來,庫姆斯的“情景式危機傳播理論”受到研究者的較多關注。這一理論的突破,在于重視和注意到不同危機之間的異質性,以及危機發生時特有的情境背景,從而使得危機決策能夠根據不同的情景而做出不同的選擇。庫姆斯將所有的危機總結歸類為受害者型、意外型、可預防型三大類共13種具體類型,將反應策略分為否認型、弱化型和重建型三大類10種具體類型,兩者相互對應,即可確定每次危機的具體反應策略。
以上的這些理論源頭,最終都匯集到了危機傳播中來,并經過整合逐步向較為完整的危機傳播管理理論體系發展。這些理論準備,在思想認識層面為危機傳播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礎,也促使各國政府將之應用到實踐當中,逐步在各個行業、各個層級建立起了制度化的危機傳播管理方案。
實踐發展與體系建立
與理論探索相對應,社會實踐的發展,不斷將更多的危機帶到人們面前。這更從現實需求的角度,迫使人們充分重視并以有效的管理方式來應對危機。
各類危機的高頻次出現,有其深刻的社會背景,無論是烏爾里希?貝克的“風險社會理論”,還是安東尼?吉登斯的“現代社會的風險思想”,都為我們揭示出了其中的規律。
相對于傳統危機而言,現代危機具有高度不確定性,體現在危機主客體的不確定性及影響范圍的深度和廣度上。現代危機具有對大規模人群的巨大沖擊作用,如金融危機,幾乎影響到了全球的每一個角落、每一個人?,F代危機會對組織中的利益相關者造成心理上的巨大影響。現代危機具有動態及跨界效果,危機可以在極短時間內借助現代傳播工具進行跨界傳播。同時,長時間可重復的威脅會不停地出現,比如,氣候異常、恐怖襲擊等問題?,F代危機還會對組織的運行系統造成巨大的沖擊,有時會導致組織迅速而長期地改變其運行體系。
這些變化,一方面說明危機本身的復雜化,另一方面,也為危機傳播理論和管理實踐的更新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對危機傳播這一具有高度實踐性特點的領域來說,更需要緊密結合時代環境和實踐工作,及時予以推進和發展。危機傳播研究在西方20多年來的發展脈絡,已經證明這一點。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實踐的不斷發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促進了制度建設和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
比如,在各類危機頻頻爆發的日本,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就不斷完善國家危機管理,建立起了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危機管理體系,從國家安全、社會治安、自然災害等不同的方面,建立了以內閣首相為危機管理最高指揮官的危機管理體系,負責全國的危機管理。健全的危機管理法制,順暢的危機管理機制,有效提高了日本全國的危機應對能力。
再比如,為應對突發性災難事件,許多發達國家都有足夠的物質儲備,如美國還建立了一個全國性的資源目錄,一旦危機爆發,可以清楚地知道從什么地方調配什么資源,動用哪些設施。而美、日、韓等國都建立了應對危機基金,將危機管理經費納入國家預算體系,提供穩定的資金保障。③
目前, 我國已初步建立起了以《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基礎, 以突發事件應急法律制度為主要內容的“突發事件”(與危機高度重合的一個概念)信息傳播法律制度體系。在法律制度層面,我國的突發事件應急法規包括三方面內容:1.《突發事件應對法》,這是應對突發事件的基本法;2.應對特定突發事件的單行立法,包括《防震減災法》、《防洪法》等;3.部門管理法中關于應對突發事件的條款,如《安全生產法》、《食品衛生法》等關于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的應對條款。④
體系建立中的問題
從本質上講,危機管理制度的確立,是在整個社會的層面形成一種共識和行為規范。而制度本身的內容,只是從法律規章的角度建立起了危機應對的框架,許多具體問題、操作問題,還需要更細致完備的管理體系的建設才能得以完成。
建立危機管理體系,是在日常的管理制度中,將危機管理納入進去。其建設需要從如下幾個方面入手:從過程方面來說,應該涵蓋危機的監測、預警、應對、恢復等環節,形成閉合的循環過程;從機構方面來說,要成立危機管理委員會或者危機管理小組,明確日常的工作機構和危機應對期間的工作機構,明確各個機構的權責;從運行機制方面來說,要形成流暢高效的工作流程和敏銳適用的反應機制;從體系所包含的具體內容來講,要制定危機管理體系的目標和原則,分析確定潛在危機的主題和監測范圍,制定各種不同的危機應對預案;同時,還要注意日常的培訓演練,在組織成員中樹立危機意識,建立組織的危機文化。一般而言,在危機傳播管理體系的建設中,機構建設、崗位設置、責任明確等問題容易解決,而要將危機意識、危機觀念深植進每個人心中,以及建立相應的文化氛圍,則需要一個相當長的時間。
在當前的傳播環境下,完善的危機傳播管理體系,最重要和具有現實意義的一點,即在于建立組織的危機預警體系,包括危機信息的監測、研判和預警信息的等環節。網絡媒體的發展,為全方位24小時監測組織的危機信息提供了便利,有效提高了危機預警的效率,使組織可以在第一時間獲知有可能引發自身危機的各種信息,迅速作出研判和進一步的反應,及時預警。當然,對危機信息的準確研判,目前還是整個危機傳播管理體系中的難點之一,需要通過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在有大量經驗性認識的基礎上完成。隨著大數據時代的來臨,人們對各種行為的預測分析能力會進一步提升,這一問題也會得到進一步的解決。
還需要討論的問題是,在不同的主體建立危機傳播管理體系的過程中,要注意到各自所處的傳播環境的特殊性,注意到宏觀的危機管理制度的制約。從總體上看,我國的危機傳播管理制度的特殊性,在危機傳播體系的建設中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歷史地看,多年來,我國社會發展穩定,所以,專門的危機傳播制度方面的建設較少。隨著近年來危機發生頻率的增加,對危機傳播管理機制的要求逐步提高。而現實的情況卻是,與歐美許多國家相比, 我國的危機傳播制度還不夠完備。以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和控制為例, 我國尚未形成反應靈敏、運轉協調、信息完備的完整體系。公共衛生事件方面的信息制度缺失,可以說只是我國當前危機信息傳播制度不健全的一個縮影, 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也存在著類似的缺失。⑤同時,在今天的社會環境特別是傳播環境下,以往的傳統危機管理策略顯得越來越捉襟見肘。⑥即使這些理論的研究者們,自己也在不斷進行相關理論的揚棄和深化。相應的實踐,也在不斷得到完善,制度建設和體系建設也都應該不斷得到發展和完善。
注釋:
①廖為建 李莉:《美國現代危機傳播及其借鑒意義》,《廣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3卷,第8期,第18頁
②Reinsch,J.W.Some assessments of business communication scholarship from social science citation.Journal of Business and Technical communication.1996.
③劉萍萍 韓文秀 裴葆春:《發達國家危機管理機制與我國公共危機管理體系設計》,《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2005年第4期,第62頁
④王萬華:《略論我國社會預警和應急管理法律體系的現狀及其完善》,《行政法學研究》,2009年第2期
⑤梅瓊林 連水興:《公共危機中的信息傳播“失衡”現象及其應對策略――從“非典”危機到汶川大地震的考察》,《社會科學研究》,2008年第5期,第11頁
1.1缺乏危機公關應對措施
危機公關主要是企業、機構等為了減輕或避免危機造成的嚴重威脅和損失,有計劃、有組織的制定與實施應對策略和管理職能。危機公關在相關公關原則及公關理論指導下,將公關策略、技巧以及應對措施運用到突發性危機事件中。目前,公共衛生管理部門還未建立相應的危機公關,不能對突發性危機事件造成的危機局面進行主動改善。一旦危機發生,難以將危機的發生率降到最低。就目前的公共衛生管理狀況及發展來說,企業及機構較為缺乏危機公關,致使危機公關的有效應對措施難以及時到位。
1.2缺乏危機管理機制
危機管理針對的是外部環境以及組織自身的情況,主要是應對突發性危機事件,使危機可能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通過對可能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危機進行預測分析,結合公共衛生的具體情況,針對危機制定有效的解決措施[1]。公共衛生的管理體制較為落后,職能不夠明確,出現多頭管理等現象,一旦危機引發,難以化解危機,使公共衛生的信譽受到損害。由于政府資金投入不足以及醫療衛生事業的市場化取向,大部分的衛生醫療費用主要配置于城市,而城市的衛生醫療費用又集中分配于大醫院,致使從村出現極度缺乏衛生醫療費用的現象。
1.3缺乏應急和預警系統
在公共衛生管理系統中,大部分的城鄉地區都未建立相應的預警系統。由于人們的危機意識不強,遇到突發狀況時,不能通過相應的預警系統傳遞有效信息,難以面對危機的各種情況。而資源儲備缺乏和支援準備不夠充分,會嚴重影響到公共衛生事業的發展,國家需要投入大量的資金來改善公共衛生的管理狀況。
1.4缺乏醫療資源
在市場化趨勢之下,醫療改革是在必行。大部分醫療衛生經費主要分配于城市是不可避免,致使從村的醫療經費極度缺乏,從村出現就醫難、醫藥少等現象。造成公共衛生的資源過剩和缺乏并存的狀況,主要是發達地區公共衛生的資源閑置,而不發達地區公共衛生資源缺乏。
1.5公共衛生管理的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在目前的公共衛生管理系統中,公共衛生管理沒有受到人們的充分重視,出現人才斷層的現象。而公共衛生管理人員對公共衛生管理方面的認識較窄,難以適應現代化的發展趨勢。由于公共衛生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較低,不利于公共衛生事業的長期發展。2.6公共衛生管理體系較為薄弱在市場經濟改革深入的同時,醫療衛生事業開始走向市場。在部分的發達國家及發展中國家,大部分的醫療衛生經費主要是由政府來承擔,薄弱的公共衛生管理體系,使公共衛生管理部門難以應對突發性危機事件。而缺乏較為完善的公共衛生體系,如公共衛生信息報告系統、指揮體系、預警和監測體統以及應急處理系統等,就難以在危機發生時,及時應對危機。
2公共衛生管理的有效策略
2.1建立并完善公共衛生危機公關體系
危機發生是必然、隨機的,必須做好及時應對危機的充分準備。在公共衛生管理中,必須建立相應的危機公關體系,以便應對突發性危機狀況。人們一定要重視危機公關,按照危機公關的原則來處理危機事件,使公共衛生管理事業健康發展。
2.2建立并完善公共衛生管理和宏觀調控體系
企業、機構的衛生職能重心應前移,將醫療放到預防中,明確各部分的職能。應把重點移到建立和完善公共衛生管理和宏觀調控體系上面,改善公共衛生管理職能混亂的狀況。公共衛生管理體系應面向社會,使衛生管理系統的業務集中化、規范化。
2.3建立并完善公共衛生的信息渠道
信息傳遞在公共衛生管理和遇到突發性危機時有著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建立和完善公共衛生管理的信息通道,提高工作人員信息處理的能力。由于信息公開能夠在博取公眾信任,避免不負責任的行為以及隨意性的行為發生。通過提高人員素質、配備硬件設施以及提高政府人員的意識等方面,建立并完善信息渠道,使公共衛生的信息通道科學化、大眾化。
2.4建立并完善農村的醫療體制
農村醫療衛生的保障與全國公共衛生保障相關,在公共衛生得到日益發展的同時,必須將農村的衛生改革作為突破口逐步消滅農村的衛生防疫盲區,促進農村的公共衛生建設規范化。應根據農村的衛生優勢,建立相應的農村醫療保障體系以及醫療防疫網,使農民在看病時,能夠看病無憂和防疫有門,從政策和法律上來確保農民得到相應的防疫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
2.5建立高素質的公共衛生管理隊伍
公共衛生管理水平受到制約主要是由于公共衛生的人力資源相對缺乏,必須根據專業與技術的發展需要,進行及時的調整,對各專業人員實行科學編制,使公共衛生管理的人員能夠得到合理配置[2]。通過培訓及學習培養高素質的專業人員,提高公共衛生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水平。建立經驗豐富、訓練有素和技術過硬的衛生隊伍,能夠及時應對危機的發生。
2.6建立并完善公共衛生管理及服務體系
目前,在推進“五水共治”的過程中,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制約了長效管理機制的建構。具體而言:
(一)治水經驗的特殊性與普遍性
縱觀目前“五水共治”的管理機制建設,主要在“治污水”方面取得了較大成果,有效推進了污水整治與水環境改善。這方面的典范是浙江省浦江縣在水環境整治上取得的經驗和成果。2013年以來,浦江縣打響了浦陽江水環境綜合整治攻堅戰,重點整治水晶玻璃行業,采取一系列強力措施予以推進:在輿論引導方面,對水環境整治中利用網絡造謠中傷、試圖制造混亂的行為進行了打擊,查處了2名“網絡紅人”并追究了刑事責任;在組織基礎方面,嚴格落實“河長”負責制,明確“每個排污口就是一個槍口”,要求各“江段長”限期消除劣五類支流;在打擊力度方面,通過一年時間,關停、取締水晶加工戶14197家,拆除違章建筑347萬平方米,移送相關部門處理533人;在機制建設方面,注重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的運用,依法嚴厲打擊水污染犯罪行為,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擴寬行政執法監督渠道,同時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機制,包括主動介入工作機制、部門聯動工作機制、矛盾研判化解機制,等等。在肯定浦江縣污水治理方面的成果和經驗同時,也必須看到,之所以浦江縣能夠取得較好的效果,除了上述經驗之外,浦江縣的特殊情況也不可忽視。從產業結構上看,浦江縣產業結構較為單一,主要污水來源是水晶行業;從從業人員上看,從事水晶行業的人員大多數來自廣西、貴州等地,本地少較少;從水晶行業本身而言,由于存在大量無證無照、廣散小的家庭作坊,對財政收入影響較少;從社會反響上看,由于水晶行業長期排放污水,對當地老百姓造成影響,從事這一行業的本地人較少,社會輿論普遍支持政府進行嚴格執法,社會穩定風險不大。上述因素決定了浦江縣開展水環境整治在內外部環境上較為特殊,能夠集中精力圍繞“治污水”展開行動并快速取得效果。但是,其他地方和浦江縣的情況有較大差別,面臨的問題更為復雜,不適宜也不可能照搬浦江縣的做法。從國際上水治理的經驗看,治理污水是一個長期的過程,不能為快速取得效果而采取急功急利的做法,亟需處理好特殊性與普遍性的關系,在長效管理機制建設上取得進展。
(二)“河長制”與長效制度安排
在當前“五水共治”過程中,“河長制”是最為普遍推行的機制,即由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轄區內河流治理的任務。應該看到,“河長制”能夠較快的提升水環境質量,在治理污水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其優點在于:第一,“河長制”明確了地方黨政領導對環境質量負總責的要求;第二,“河長制”最大程度整合了各級黨委政府的執行力,彌補了“多頭治水”的不足;第三,“河長制”提出了轄區內河道治理的總體目標和基本措施,并在行政系統內形成競賽氛圍,促使相關部門提升水治理水平。但是,本質上而言,“河長制”是一種類似突發危機應對式的制度創新,是一個有效但非長效的制度安排,它的出現并不能完全實現水污染標本兼治的功能,反而還有可能阻礙和消解當下防治水污染正規制度化的努力。如下問題值得思考:1.“河長制”的產生本身體現了當前的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機制的弊端———管理職能過于分散,但“河長治污”某種程度上體現了制度的非理———畢竟“河長”們不是環保局長或水利局長,這種制度創新其實混淆了原有的行政部門職能分工;2.“河長”不是目前行政體制中的正式職位,“河長”發揮作用主要依靠其所能支配的公共資源。顯然,不同級別、不同職位的行政官員在調動資源能力上必然存在著差異,這實際上影響到河流污染治理的不同效果,也難免成為受到眾多“河長”們個人權力、地位之爭的影響。3.由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兼任“河長”容易造成權力自我決策、自我執行、自我監督的狀況。在各地規定的“河長問責制”中,很多規定是由當地的紀委、監察局及“河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來監督和考核“河長”的工作,由各職能部門組成的驗收小組來按照既定標準進行考評驗收,實際上是“下級監督上級”,其客觀性和可行性有待商榷。
二、以戰略思維看待“五水共治”的必要性
顯然,目前“五水共治”在長效管理機制建設上存在不足,亟待加以完善。這凸顯了從戰略思維看待“五水共治”的必要性。必須看到,作為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戰略舉措,“五水共治”對各級政府的綜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需要以戰略思維看待“五水共治”,將管理活動與外部需求緊密結合,通過全面、系統的戰略管理落實治水與轉型的總體性戰略目標。具體而言:
(一)戰略管理與水資源綜合治理
水是國家重要的戰略資源,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五水共治”的首要目標即在于統籌水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屬性,實現經濟效率、社會公平、生態安全的綜合效益最大化。必須看到,污水、洪水、澇水、供水、節水作為五個“手指”,各自具有相對獨立的功能與屬性,但都是基于水資源綜合效益這個“手掌”上。同時,受多種自然與社會因素的影響,“五水”之間具有復雜的聯系,形成多個相互耦合的場域,較為常見的有“污水—供水”、“污水—洪水”、“洪水—澇水”、“供水—節水”等,這就需要從戰略的視角出發,在治理過程中予以統籌考慮、長遠規劃,絕不能人為忽視或者割裂治水各領域的相互聯系。
(二)戰略管理與經濟社會轉型發展
近年來,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不斷增強、對生活質量要求不斷提高;水已不僅僅是一種自然與環境要素,更是全社會廣泛關注的公共議題。從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看,“五水共治”的最終目的是以治水為突破口,促進轉型,推動升級。因此,不能狹隘的從“項目管理”角度理解“五水共治”,將其僅僅視為建設一批涉水工程,而應該從戰略的高度出發,通過治水實現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互促共贏、國家與社會的互構合作、政府與市場的互動協調,推進經濟、社會、政府的全面轉型。“五水共治”戰略管理的基本特征在于:多元主體,即在政府主導下,最大限度地實現多主體的共同參與,包括企業、社會組織、社區、公民個人等;多方聯動,即在各級政府之間、政府相關部門之間形成高度聯動;多種方式,即綜合運用多種政策工具,包括強制性工具、激勵性工具、信息性工具、服務性工具等;多重責任,即明確相關主體的責任與義務,包括行政責任、財政責任、法律責任等。
(三)“五水共治”的戰略管理體系
“五水共治”重在行動、貴在落實、成在持久。應當清醒地認識到,治水是一項長期、復雜、艱巨的系統性工程;在重點推進的同時,還必須形成“五水共治”長效機制,將“運動式治理”提升為“制度式治理”,從“非常態管理”轉變為“常態管理”。將戰略管理引入“五水共治”,就為長效機制的建立提供了理論指導與基本框架。總體而言,“五水共治”的戰略管理基本框架由應急管理、危機管理、風險管理組成,三者之間通過“風險———應急———危機”的演化范式相互聯系、相互轉化,共同構成“三位一體”的五水共治戰略管理體系。以這一戰略管理體系為基礎,充分借鑒吸收實踐中的先進經驗,深入總結暴露出的問題,建立系統性、主動性、持續性的“五水共治”長效機制,為子孫后代永享綠水青山提供制度保障。
三、“五水共治”戰略管理的基本框架
以上述“三位一體”的五水共治戰略管理體系為基礎,可以更加全面和綜合視角看待“五水共治”,推進相應長效管理機制的建設。具體而言:
(一)“五水共治”的應急管理之維
水是最為基本的環境要素,涉水領域發生的突發事件直接影響人民群眾的正常生活,具有影響力強、涉及面廣、持續性大的特征。近年來,浙江各地在“洪水”、“澇水”、“供水”領域的突發事件頻發,在2013年,就有由超強臺風和強降雨造成的大澇和大水、杭州市自來水異味事件等多起重大事件發生。從世界范圍看,在氣候變化背景下,我國氣候災害風險不斷增強,極端氣候事件的發生頻率增加、強度增大,有效管理極端氣候與災害風險是政府工作的當務之急。因此,通過應急管理有效應對突發事件,是“五水共治”戰略管理體系的首要任務。在國家層面上,目前我國已經建立以“一案三制”(即應急預案、應急體制、應急機制、應急法制)為框架的應急管理體系,明確了突發事件分級分類的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共四類。從性質上分析,“洪水”、“澇水”領域的突發事件應歸入“自然災害”類別,“供水”領域的突發事件應歸入“事故災難”類別。就浙江的應對措施而言,在《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指引下:
1.針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省政府了七個專項應急預案,其中與“洪水”、“澇水”相關的有:《浙江省防汛防旱應急預案》、《浙江省氣象災害應急預案》、《浙江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各地市、縣也逐級了相應預案;同時,易受氣候災害影響的沿海地方基本制定了城市防洪、防臺、排澇的應急預案,如《溫州市城市防臺防洪應急預案》、《寧波市防汛防臺應急預案》等。
2.針對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
省政府了十四個專項應急預案,其中與“供水”相關的有:《浙江省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城市供水、燃氣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各地市、縣也逐級了相應預案??傮w而言,目前浙江的應急管理體系已建成,應急預案基本實現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能夠對“洪水”、“澇水”、“供水”領域的突發事件作出及時響應與有效應對。同時,省政府針對應急管理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修訂相應的應急預案,不斷完善應急管理體系,這些都為“五水共治”的戰略管理提供了良好的基礎。
(二)“五水共治”的危機管理之維
危機是對社會結構及其核心價值造成的嚴重威脅。危機不能簡單等同于突發事件;以“控制事態”為中心的應急管理無法適應具有公共性的危機問題,在管理主體、管理手段、管理目的上均存在缺陷。一個顯著的特征是,應急預案具有預測與控制功能,其作為應急管理的核心,本意在于消減不確定性。但研究表明,應急預案及其編制過程本身則帶有悖論性,反而可能加大應急管理制度風險,具體表現為預案“復制化”、“碎片化”、“空想化”等問題。實踐中,一些地方已經表現出“應急失靈”的現象。可見,單純應急管理并不足以有效應對復雜的公共危機;在應急管理的基礎上,還需要發展以“改善公眾認知”為中心的危機管理。近年來,隨著人民群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日益提高,水污染問題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公共議題,對政府的公共事務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代表性的是浙江多地環保局長被“邀請”下河游泳事件,以及因臺風引發的“水淹余姚”事件,都暴露出行政管理、社會管理的深層次結構性問題。因此,通過危機管理有力化解社會矛盾,變危機為轉機,是“五水共治”戰略管理體系的中心任務。危機管理是一種整合性的、持續的、動態的管理過程。形成“五水共治”的危機管理體系,需要重視并完善如下三類機制:
1.政府協同與危機決策機制。
政府是應對公共危機的核心主體,在危機管理中無疑應發揮主導作用。公共危機治理也對政府的決策能力提出了全面性的要求,具體包括:決策環境評估能力、決策信息獲取與處理能力、決策資源動員整合能力、決策制定能力、決策評估與自我修正能力。由于水資源天然具有流動性與跨區域性,同時公共危機具有共振性和非常規性,這就要求政府各部分之間的聯系是多向度、交織性的,而不能是傳統科層制中自上而下的直線控制。因此,應打破行政區劃與部門劃分的限制,建立“五水共治”的上下級政府之間、地方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政府多部門之間的協同治理機制,將“五水共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協調政府及部門間關系的中心機構,避免治水中出現“地方主義”與“部門主義”傾向,確保決策的快捷有效。
2.多元合作與公眾參與機制。
現代公共事務管理的最大特征在于政府與社會主體之間的合作,包括基層社區組織、非營利組織、企業、新聞媒體、公民個人等。在危機管理中,政府并非治理公共事務的唯一主體,而是應最大限度的包含非政府組織、企業、家庭、公民個人在內的所有社會組織和行為者。在目標上,通過多元主體間的合作與參與,形成全主體、全要素、全過程應對公共危機的長期合作網絡和制度平臺。從某種意義上說,多元社會主體在政府指導下的充分參與和積極互動并形成制度化的合作網絡,是“五水共治”取得成效的基本途徑。因此,應強調社會組織、企業和公民的主體地位,建立多元主體之間平等交流、協商互動的合作機制,讓社會各類主體能夠積極主動參與涉水事務的管理全過程,真正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五水共治”工作格局。
3.社會資本培育機制。
社會資本是以信任為核心的價值觀與規范集合。正如學者所言,社會資本是指社會組織的特征,信任是其中至關重要的方面,能夠通過促進合作行為來提高社會的效率。社會資本的有效運作,能避免國家權力單向度運作的缺陷,從深層次推動社會行動和解決矛盾。由此,在一定程度上說,社會資本的形成與集聚狀況是“五水共治”能否真正實現的關鍵所在。形成社會資本培育機制,應從兩個方面入手:在制度層面,政府應重視自發并保障形成社會資本的社會條件,通過信息公開、關注弱勢群體、加強執法等方式加以促進;在價值層面,政府要給予多元主體平等的關心與尊重,培養并生成“普遍信任”,引導形成有利于“五水共治”的共同價值觀。
(三)“五水共治”的風險管理之維
突發事件與危機是一種已經發生的事實,其根源于事前存在的風險,即可以引發大規模損失的不確定性。必須看到,“風險社會”已經成為現代社會的基本特征,全球氣候變化、極端氣候頻繁發生等外在因素也正在不斷提高風險的復雜性。2013年,我省在夏天遭遇歷史罕見高溫干旱,秋天又遭遇百年不遇強降雨,已經暴露出認識不到位、缺乏預防措施的問題,凸顯應對災害的社會脆弱性問題。此時,就有必要破除“天災/人禍”的二元對立思維,從更基礎的層面對自然與社會風險進行綜合預防,實現危機管理的“關口前移”,減少突發事件與危機發生的可能性與損失,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持續發展。因此,通過風險管理有序推進經濟、社會與政府的全面轉型,是“五水共治”戰略管理體系的最終目標。一般而言,綜合性的風險管理包括四個主要環節:1.風險識別,即在事件發生前,運用各種方法和手段識別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包括危險源、發生區域、種類、主要危險因子等;2.風險分析,即在風險識別的基礎上,對可能出現的不良后果進行分析,以確定該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其損失程度;3.風險評估,即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上對各種風險進行比較,確立風險優先順序,決定風險的可接受性;4.風險決策,即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制定風險應對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綜合性預防措施,減輕風險產生的影響及造成的不利后果。因此,在污水、洪水、澇水、供水、節水五大領域,都應當建立涵蓋“風險識別—風險分析—風險評估—風險決策”全過程的風險管理體系。從目前情況看,一些領域已經初步建立起風險管理框架,為“五水共治”風險管理體系提供了基礎,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進之處:1.在環境保護領域,針對化學物質的應用、工程項目的興建和運轉、各種開發行為引發的環境風險,環保部門已經全面開展了環境風險評價(ERA)工作,制定了《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等行業標準,為調整產業結構、保護水源地提供了決策依據,構成了“污水”、“供水”領域風險管理的基礎工作,目前需要強化規章制度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協調不同政府部門之間在環境風險治理上的府際關系,將風險管理措施落到實處;2.在防災減災領域,各地氣象部門已經開展了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工作,利用多種災害風險評估方法和評估模型,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并制定風險區劃。浙江省的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已在2009年3月向社會公布,為“洪水”、“澇水”領域的風險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目前需要細化風險區劃的范圍并加強后續的風險決策工作,真正實現風險評估與政策過程的“對接”;3.在社會管理領域,由于社會性風險不同于技術性風險,是決策主體與利益相關方之間的訴求沖突所產生的,需要建立專門的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框架,即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從實踐情況看,針對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等,浙江省在全國范圍內較早實施了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制定了《浙江省縣級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等政策文件,對重大事項開展經濟效益和社會穩定“雙評估”,切實預防減少實施中的社會穩定風險。這為“五水共治”中重要政策、重點工程項目的風險管理工作提供了堅實基礎。同時也必須看到,目前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尚存在一定不足,需要在評估主體、內容、方法上進一步完善,真正實現從“被動保穩定”向“主動創穩定”的轉變。
四、結語
應急管理,又稱公共危機管理,必須由政府來提供,同時需要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共安全危機事件是引發社會災難和危及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災害和突發性災難事件的統稱。
那么,當公共危機爆發時,我們應當采取什么措施呢?從總體上來看,危機應急管理應該具有以下主要環節。
啟動應急預案:即公共危機管理主體在危機發生前,經過一定程序制定的危機應急管理的總體方案。要在全民中樹立危機意識,而且還要為危機應急管理做好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制度準備、物資準備和技術準備。嚴格按照法定程序來進行。
應急疏散:即在危機已經來臨時,為盡量減少人員傷亡,將安全受到威脅的民眾緊急轉移到安全地帶的危機管理措施。它可以以較小的代價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緊急救援:緊急救援體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每一次危機的緊急救援,都需要一個復雜的系統協調運作,都需要各種資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很多個部門、單位,乃至全社會的支持。
我國在近些年才引進了災害管理的概念,在緊急救援方面起步較晚,應急管理系統剛建立不久,很自然,在緊急救援方面存在不少問題。但我們必須正視這些問題,才能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主要來看,我國應急管理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救援組織體系不完善,組織體系松散、缺乏組織上的嚴密性和紀律上的約束性,各種救援機構隸屬于不同的部門,多頭管理,協調難度較大,各種專業資源未達到整合,難以實現資源共享。二是救援的指揮體系不完備,各地大都采取臨時建立指揮機構的應急辦法,決策權與指揮權權限不明,職責不分,一方面工作缺乏連續性,危機一過,大家各奔東西,下一次來的很可能是另外一些人,誰也不會去總結經驗教訓;另一方面,臨時建立指揮機構都是危機爆發以后才建立,危機前的預防、預警和預控沒有專門機構管理,危機預防、預警和預控機制的缺失大大增加了危機應急管理和緊急救援的難度,顯然,這種救援機制缺乏科學性和協調性。三是沒有統一的規劃,隊伍布局不合理,缺乏戰斗力強的骨干隊伍;快速反應能力和災害現場應急能力不強;應急指揮手段和救援隊伍裝備落后,應急救援隊伍力量薄弱。四是社會緊急救援管理和法制建設滯后。許多方面管理制度不配套,法律規范不健全,尤其是在基層,制度沖突,法律打架的現象并不少見,同發達國家統一、先進、科學的救援體系相比還有明顯的差距。
針對目前我國應急管理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我有以下幾點建議:
一、增強公共危機意識。政府應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手段,在民眾中廣泛宣傳應對危機的各種知識,對可能面臨某種危機的群體進行有針對性的教育,開展演練和培訓,讓廣大群眾學會與各種災害共存,學會危機狀態下的自救、互救以及如何配合公救。要充分利用和開發社會上一切可供利用的公共危機防范資源,為應對突發危機事件提供服務。
二、強化公共危機預警機制。政府應當建立一整套相應的預警機制:建立高效、快速、靈活的危機預警組織體系;科學設定有關災害的風險級別和相應的應急預案;建立針對各種危機的靈敏、準確的信息監測系統和各系統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運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建立監測預測系統,收集分析各種信息,進行風險評估和預測;加強危機預警的理論研究,加快危機預測、預警設施、設備的科學研究和攻關,不斷提高危機預警能力。
三、科學制定應急預案并加強專項預案建設。各級政府應加快突發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建設,盡快形成我國氣象災害管理的預案體系,并以法定形式把各級政府的災害研究預案加以確認,真正把災害應急管理納入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四、建立危機決策和應急管理常設機構。我國應組建常設性的應急管理機構,在國務院和省、市、縣應設立以最高行政首長或分管行政首長為首的危機決策指揮中心并建立應急管理的常設機構。一旦危機爆發,這些機構立即成為應對危機的一元化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調各種應急管理機構。
五、加強突發災害應急管理相關法制建設。為了使政府災害管理法治化,應加快災害管理的立法,把災害管理納入國家一般管理體制之中,推進政府應急機制法制化進程。必須明確三個方面的權利與義務關系:要依法明確各級應急指揮組織的權利和責任;要依法明確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權利和責任;要依法明確各個社會組織和社會公眾的權利和義務。
具體到加強電力行業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我有以下幾點淺見:
加強電力應急管理規劃和制度建設。優化、整合現有各類資源,統一規劃電力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應急處置、培訓演練等方面的項目和基礎設施,編制并實施電力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健全電力應急管理法規規章制度建設,加強應急管理規定和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制定工作;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動態管理,不斷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促進各部門的協調配合。
做好電力突發事件的防范工作。開展對各類電力突發事件風險隱患的排查和監控,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事故隱患分級管理制度;加強綜合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與氣象、水利、林業、地震等部門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實現對氣象災害、洪水災害、地震災害等影響電力系統安全運行因素的綜合匯總、分析、研判;建立風險分析和安全性評估機制,為長期有效預防系統事故發生,減少電力事故造成的社會危害,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
加強電力應急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強化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搶險和救援能力;建立電力應急專家隊伍,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指導應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