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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消防組織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
主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總經理
副主任:安保部經理
委
員:安保部、工程部、總經辦公室、前廳部、客
房部、人事培訓部、管理部、總務部、購物中心等部門的經理和各聯營單位
負責人組成(文件另發)。
(二)、防火安全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保部經理
成
員:由安保部的經理、主管組成(文件另發)。
(三)、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技術規范,根據消防監督部門的要求,建立消防組織,制定履行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
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
實行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定期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及時布置、總結消防安全工作,解
決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4、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確保
消防設施正常運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安全
意識。
5、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火警火災處置程序,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在
火災情況下,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疏散賓客和重要物資,保護火災現場
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組成及職責
(一)義務消防隊的組成
指導員:安保部經理
隊
長:
安保部消防主管
隊員:
由酒店各部門及有關聯營單位挑選附合條件的志愿者參加(文件
另發)。
(二)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執行酒店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酒店組織的各項
消防活動,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
位置,并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反酒店消防安全制
度行為,預防和消除火險隱患。
5.定期組織滅火演習。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迅速正確地做出反應,按
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疏散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后,引導
消防隊進入火場,并協助撲救。
三、值班巡查組成及職責
(一)
值班巡查組成
酒店值班分兩級制,由總值班、保安值班組成。酒店總值班由各部門經理輪
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職責
1.酒店總值班職責
(1)酒店總值班代表酒店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間保安人員的安全巡查情況。
(2)負責處理當日酒店所發生的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按
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災程序組織撲救。
(3)值班時遇到發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處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對各崗位的督查不少于3次,并詳細記錄在案,次日晨會上通報。
2.保安值班職責
(1)消控值班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集中精力觀察和傾聽控制器上的各種訊號,遇故障或火警信號應按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處理。
(2)值班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3)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情況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于4次,應按安保部指定路線逐項進行檢查,
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酒店值班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應立即報告消控中心,并組織人員撲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責任
一、法定代表人消防責任
1、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也是當然的消防法定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及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增強消防意識,帶頭嚴格遵守消防法規。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主持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改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5、在新建
、改建和擴建項目時,責成有關職能部門將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
6、負責火險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消除隱患。制止威脅單位和員工安全的危險作業。
7、加強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工作的指導,定期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組織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組織和指揮員工撲救火災,積極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圍內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9、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匯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指導監督。
10、若委托其他行政主管領導擔任防火負責人時,必須出具委托書,并
經常檢查督促防火負責人切實履行各項職責。
二、副總經理/總助/總監消防責任
1、受總經理委托,各副總經理/總助/總監協助總經理對分管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和管理責任。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技術規范,不斷增強自身消防意識,帶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
3、將消防工作納入日常各項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根據下屬各部門實際情況和特點,經常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5、積極做好新建、改建和裝修項目的審批工作。
6、經常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新員工上崗前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
三、部門經理消防責任
(一)安保部經理消防責任
1、組織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火警火災處置程序。
2、監督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
3、與工程部共同對酒店消防設施的使用檢查和測試,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4、負責組織或督促對酒店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訓練和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
5、負責建立和健全消防檔案。
6、在火災情況下,當好領導參謀,組織指揮撲救和賓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8、組織交流消防工作經驗,不斷促進酒店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工程部經理的消防責任
1.負責制定酒店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2.負責消防設施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負責消防設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處理,保障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3.定期組織消防設備的安全檢查及預防性試驗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4.監督承修單位做好消防設施的檢修記錄。
5.積極當好領導參謀,逐步做到對酒店重要消防設施的選型.購置.安裝.使用改造,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綜合管理工作。
6.嚴格消防設施驗收移交手續,做好消防設施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導酒店其他部門的消防設施管理工作,積極推行酒店消防設施全員管理制度。
8.經常檢查工程部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電視機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配電房.鍋爐房.水泵房)
9.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對使用噴燈、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業,做到定人、定點、定防范措施并事先辦理動火許可證。
10.在酒店發生火災時,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協助指揮撲救、疏散工作,并保證內部通訊電話暢通。
11.對酒店新建.改建.裝修項目應將防火設計報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
12.監督在新建.改建.裝修項目進行期間的現場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項目竣工驗收。
13.做好在酒店進行土建.安裝.裝飾項目等單位資質證書的審核工作。
14.督促承建單位與酒店簽訂《改建裝修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15.經常檢查和教育本部門員工和施工人員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防火意識,避免事故的發生。
(三)前廳部經理的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搞好轄區內消防器材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5.禁止員工攜帶電熱器具在酒店范圍內使用,不得動用明火。
6.部門轄區內不得擅自亂接電氣線路和設備(特殊需要時應報批),不得在疏散通道和配電設備下堆放物品。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四)客房部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門員工,應經常向賓客宣傳:不要躺在床上吸煙,煙頭和火柴梗應放在煙缸內,入睡前應將電器關閉等防火知識。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禁止賓客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客房或在客房內使用電爐.電熨斗.電飯煲等電熱器具,禁止在客房區域內燃燒物品和燃放煙花爆竹。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五)各商場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禁止員工攜帶電飯煲.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熱器具在商場內使用;不得在商場內焚燒任何可燃物;不得在商場內吸煙。
5.商場內不得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電氣設施,不得在疏散通道.防火卷簾門.消火栓.滅火器和配電設施下堆放商品。
6.下班前對本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隱患,方可離開。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
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六)餐飲部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氣的防火措施及火災情況下的處置方法。
5.加強對卡式爐.酒精爐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氣爐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須經安保部批準同意,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負責對煙道.抽油煙機的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煙道.抽油煙機積垢過多引起火災。
7.保持餐飲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嚴禁超員營業。
8.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餐飲場所,一旦發現及時妥善處理。
9.營業結束后,督促工作人員對營業場所內的設施和客人遺留的殘物及時檢查和處理。確認無隱患后,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10.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
災處置程序積極的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七)各管理部門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參加酒店舉行的各項消防安全活動,增強本部門員工防火滅火知識。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7.下班后,督促工作人員仔細檢查辦公室內的安全情況,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8.對租用酒店場所的各單位,應將有關消防管理制度附在合同書上,要求客戶必須知道。
(八)各娛樂場所負責人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增強自身消防意識,帶頭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負責各娛樂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將消防工作納入各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需改建和裝修項目時,應將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核,并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和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5.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證營業期間各疏散通道暢通。對倉庫.廚房.配電室.音控室等重點防火部位設專人負責,經常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
6.負責對本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營業場所;禁止在營業場所或工作區域焚燒可燃物品。
8.建立夜間值班制度。營業結束后,全面檢查各營業場所安全情況,確認無誤,切斷照明電源。做好夜間巡查工作。
9.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訓練,不斷提高員工防火滅火和疏散賓客的能力。
四、主管消防責任
(一)客房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向賓客宣傳客房消防安全制度,禁止賓客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客房。
4.發現賓客在客房內焚燒紙張和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熨斗等電熱器具應及時阻止,同時報告房務部和安保部。
5.教育班組成員在清理房間時隨時注意火種.火源,防止將未熄滅的煙蒂.火柴梗帶入垃圾袋內。
6.隨時注意觀察本崗位和消防設施區域報警裝置的動向和情況,一旦有異,立即報告消控中心。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
(二)餐飲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督促班組成員做好抽排油煙機.煙道的清洗工作和燒烤.油炸等作業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4.使用卡式爐.酒精爐和手推車液化氣爐時,應經常檢查器罐是否漏氣,酒精是否外溢,煤氣鋼瓶皮管是否夾緊,以免引起火災。
5.餐后收拾桌布時,應注意清除未熄滅的煙蒂.火柴梗等火種,以免將火種帶入桌布造成隱患。
6.營業結束應檢查煤氣.灶具各閥門是否關閉,包廂內是否留下火險隱患,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三)娛樂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隨時注意觀察本崗位不安全因素,以防未熄滅煙蒂.火柴梗等遇可燃物引起火災。
4.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娛樂場所;教育員工不得在娛樂場所內使用電熱器具。
5.營業時堅守崗位,保持安全出口.通道暢通,嚴禁超員營業。
6.營業結束應對場所內進行認真仔細的檢查清理,確認無隱患,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
四)商場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教育班組成員不得在商場內使用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等電熱器具,對銷售的電熱器具,顧客需測試應在指定場所測試。
4.注意賓客將流動火源帶入商場,如發現客人吸煙要及時阻止,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5.嚴格控制電熨斗的使用,如因銷售需要,須向安保部提出申請,實行定人.定時使用規定。
6.營業結束應對商場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五)施工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技術法規。
2.在酒店進行的土建.安裝.裝修項目要按防火設計要求,嚴格做好
現場監
督和把關工作。
3.認真落實《施工裝修現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做好用電安全管理和動用明火審批工作,對施工現場使用的乙炔.氧氣瓶和油漆等危險物品必須按消防安全規定嚴格管理。
4.協助安保部做好對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和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
5.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教育,嚴禁施工裝修現場吸煙,及時清理現場可燃物。施工結束后認真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五、重點崗位消防責任
(一)天然氣保管員消防安全責任
1.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庫區,庫區附近禁止煙火。
2.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危險物品專管員證》后,方可上崗。
3.裝卸氣瓶應輕拿輕放不得摔.碰.撞,發現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氣瓶應采取措施,不得進庫,并做好出入庫記錄。
4.庫內不得超量儲存,實行總量控制,限量發放的原則。空瓶應注意關閉閥門,防止余氣溢出。夏天應采取降溫措施,防止氣溫過高發生意外。
5.管理人員應熟悉液化石油氣的性能,熟練掌握防火滅火措施,并經常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6.認真檢查氣瓶.管道.閥門是否漏氣,并做好記錄。下班前應關閉閥門,切斷氣源,對庫內.庫區的消防安全作好仔細的檢查。
7.認真作好各餐廳煤氣瓶進.出的登記工作,按煤氣鋼瓶使用年限,定期清洗鋼瓶,并做好交接班手續。
(二)消控中心值班員消防責任
1.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消控中心。
2.堅守值班崗位,嚴密監視各種消防信號,對報警信號必須到現場查清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發生火警.火災時,按酒店規定的火警火災處置程序進行操作。火災時要沉著冷靜,正確操作好消防設施,當好酒店領導的參謀,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滅火。
4.認真學習掌握酒店內各種消防設備.設施的技術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內衛生,做好交接班手續。
(三)電工消防責任
1.電工必須經有關專業部門培訓,考核合格,領取電工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2.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必須遵守電工操作規程和《電器安裝維修標準》,嚴禁超負荷運行。
3.新增設或更改電氣設施時必須經工程部經理批準方可進行。
4.電工應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和清掃積塵,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動和重大節日須提供臨時電源的,電工應在現場值班負責安全。
5.電工應熟練掌握撲救電氣火災的方法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6.發生火災事故時,電工應立即到火災現場待命,高配間電工要堅守崗位。
(四)電焊工消防責任
1.電焊工必須經有關專業部門培訓,考核合格,領取電焊工上崗證后。方可上崗。
2.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向消控中心辦理動火證,做到“一批三定”(動火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3.電焊.氣割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同時做好清除電焊.氣割地點周圍的一切可燃物,專人監護并備滅火器材。
4.電焊間內嚴禁吸煙。氧氣瓶.乙炔瓶應直立放置不能傾倒。
5.經常檢查氧氣瓶.乙炔瓶閥門是否漏氣,軟管有無破損,接口螺絲是否擰緊。應使用年檢后的氧氣瓶和乙炔瓶。嚴禁瓶閥及減壓閥里沾上油脂,以免發生鋼瓶爆炸。
6.電焊工應熟練掌握防火滅火方法,會使用滅火設備,能撲救初起火災。
(五)油漆工消防責任
1.油漆工必須經過防火安全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作業。
2.油漆工在進行油漆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3.油漆間及油漆作業場所嚴禁吸煙,禁止一切火種進入。
4.保持油漆間通風,經常打掃衛生,隨時清除漆垢.干殘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紗.抹布應每天清除,不能亂丟。
5.油漆工應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六)廚師消防責任
1.廚師應認真學習掌握管道煤氣的理化性能和應急事故的處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氣前應檢查各管道.灶具.閥門是否漏氣,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煉油.炸制食品時應隨時注意油溫,控制油量,不得離開崗位,以防油溫過高引起火災。
4.烘烤食品應控制好烘箱溫度和烘烤時間,以免烘烤溫度過高或烘烤時間過長引起火災。
5.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由電工負責,廚師不得隨意接拉電線,確屬工作需要必須經工程部同意,由正式電工接拉。
6.營業結束必須認真檢查管道煤氣閥門是否關閉,烘烤箱是否短電,確認無誤后,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七)物資倉庫管理員消防責任
1.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儲存.保管物資的火災危險性和預防措施,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會撲救初期火災,并經常保持滅火器材的清潔.完好。
2.把好物資進出庫“三關”,即進庫驗收關.入庫保管關.出庫復驗關。
3.庫內物資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墻距.堆距.柱距.頂距,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加以處理并報告。
4.庫內不得亂接亂拉電器線路和使用電熱設備。
5.庫內嚴禁閑人入內,嚴禁吸煙和焚燒可燃物品。
6.下班前對庫內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第三部分
消防管理制度
一、用火管理制度
1.在酒店范圍內需臨時使用明火.電氣焊時,必須由使用部門向消控中心辦理動火證,做到“一批三定”(動火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2.酒店的倉庫.配電間.重要機房.電梯內.商場.地下更衣室.檔案室.臨時施工點.文印室.洗衣房.服裝室為禁煙區。
3.酒店內嚴禁焚燒廢紙和其它可燃物,禁止私自使用電爐.煤油爐.
酒精爐.液化石油氣爐等明火用具。
4.嚴禁在酒店范圍內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酒店房間內從事燒香點燭等迷信活動。
二、用電管理制度
1.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維修必須遵守電工操作規程和《電器安裝維修標準》,嚴禁超負荷運行。
2.對電氣設備線路要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整改。
3.各部門和賓客需要增加電器設備時,必須填寫臨時用電申請單,報工程部批準后,由工程部指派電工按規定安裝。
4.電器設備不準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上,照明燈具須與可燃物保持一定的間距。
5.不準私自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取暖器.電烤箱等電熱器具。
6.酒店舉辦大型活動時,新聞單位使用的自備電源和酒店提供的臨時電源,要由電工值班負責安全。
7.各營業部門需制作燈箱廣告,必須由工程部審定用電量。使用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維護。
8.非電工不得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
三、配電室消防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執行法規.法令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變配電室是酒店重要設施,為了確保供電,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規程,不得擅自操作變配電設備。
3.配電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有電力局頒發的許可操作證進行操作。
4.高壓電氣設備倒閘操作,必須遵守運行規程的規定填寫操作表,并在有人監護下進行操作,緊急情況下,有發令人在場作雙重監護,可先操作后填操作表。
5.對配電室滅火系統,消防管理人員與維修人員要定期檢查,觀察壓力和預防滲漏。各值班人員應會使用滅火系統,平時注意保養。
6.加強值班,不得擅自脫崗。每2小時抄表一次,做好日報抄送工作,同時做好值班記錄。
7.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不得在變配電室放置食品和吃飯.吸煙等。經常做好滅鼠工作。
8.定期進行安全學習和檢查不安全因素。
四、天然氣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處方員工必須熟練掌握天然氣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災危險性。
2.掌握天然氣發生泄漏時的預防措施。
3.天然氣總閥的開關,必須落實責任人,每天關閉時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員到現場監督,并作好開關登記。
4.經常檢查接頭、開關閥是否完好,發現漏氣及時報告安保部和工程部。
5.發生氣體泄漏,嚴禁使用明火,關緊氣閥、打開門窗通風,停止使用各種電器開關。
6.廚房內使用天然氣灶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時要專人看管,使用完要專人關閉。
五、危險物品倉庫消防管理制度
1.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電氣設備應采用防暴型,庫外應用明顯的禁火標志。
2.危險物品必須按其性質分類存放。
3.信紙相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同存混放。
4.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與堆之間要留有足夠的通道。
5.儲存遇濕易燃物品的倉庫要有防潮措施;接觸高溫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物品,不得存入在露天或室溫過高的庫房內,下級要有降溫措施。
6.入庫和儲存中發現包裝有破損、滲漏等情況,必須及時進行處理,發貨和進貨時要嚴防震動,撞擊、重壓、傾倒和磨擦。
7.下半時,應對倉庫進行防火檢查,并切斷電源。
8.倉庫房外要配置適用的消防器材。
六、防火檢查制度
1.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每季度和重大節日前要對酒店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2.酒店各部門每月對部門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3.各部門主管每天對本班組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
4.每個員工上下班期間應對本崗位進行防火安全檢查。
5.保安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巡查制。
6.各級檢查應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要立即整改。。
七、物資倉庫消防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員應經過專門消防培訓,熟悉所管物資的物理和化學性質,熟悉物質的安全防火知識及滅火方法等。
2.庫房內嚴禁吸煙和使用明火,并設有明顯的禁牌,庫房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3.庫房內不準使用
碘鎢燈.日光燈.高壓水銀燈照明;嚴禁使用電熨
斗.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
4.要根據不同貨物分類.分庫存放,不準將性能相互抵觸,滅火方法不同的貨物同庫混存。
5.庫內貨物堆放應做到“五距”,即燈距.墻距.堆距.柱距.頂距。
6.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庫房,庫房內不允許住人和設辦公室。
7.倉庫管理員要經常檢查照明燈具.電線.開關等電器,發現電線老化,破損或絕緣不良等要及時維修處理。庫內不得隨意拉設臨時電線。
8.倉庫管理員下班前要認真檢查庫房,確認無問題后,切斷電源方可鎖門離開。
八、總機房消防管理制度
1.嚴禁閑人進入機房。
2.嚴格按操作程序上機,經常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如發現電線.電器老化或松動破損等情況,應立即報告本部門領導和工程部。
3.上班時密切注意周圍情況,如發現事故苗頭或聞到異味,立即采取措施或查找原因,并報告部門領導,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機房內不準吸煙.不準使用電爐.電茶壺,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九、公共娛樂場所消防管理制度
1.公共娛樂場所必須憑消防部門核發的《公共娛樂場所消防安全許可證》,方能營業。
2.疏散門營業時間不準上鎖,并設專人引導。疏散通道不準堆放物品,保持暢通。
3.不準超員加設臨時座位。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
5.各消防設施器材應保證正常好用。
6.服務員要隨時注意客人吸煙情況,防止引起火災。
7.定期檢查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全狀況。
8.散場后,要進行清場檢查,并登記簽名,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處理。
下班后,應切斷電源。
十、裝修.施工消防管理制度
1.凡酒店范圍內進行的改建.裝修等施工項目,工程的設計,建筑材料的選用,施工組織方案,消防措施等須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
2.施工單位進場施工之前,必須與酒店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酒店安保部應督促施工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時,必須先到安保部辦理進場施工登記。施工單
位必須嚴格遵守〈〈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4.施工中使用的電器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嚴格防火措施,禁止違章作業,電源部分須在酒店電工的協助下接電源。
5.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安保部辦理審批手續,領取動火證方可作業,操作電.氣焊割的人員必須是正式焊工,操作現場必須達到一清三定的規定。
6.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脫漆劑等易燃物品時,必須符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易燃品要有專用庫房,由專人保管,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現場內。
7.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脫漆劑等易燃液體,盡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時,要有良好的通風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8.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限額領料,隨用隨領,禁止在作業場所分裝.調料;禁止在工程現場使用液化石油氣鋼瓶.電爐.乙炔發生器等。
9.工程施工如果影響原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功能時,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同意,并采取措施,保證事故報警和滅火功能。
10.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設備及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
十一、消防宣傳教育制度
1.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并經考試合格,領取上崗證,方能上崗。
2.每年11月9日所在的一周定為“消防安全周”,要舉辦形式多樣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和消防演練活動。
3.每半年組織一次保安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業務培訓。
4.每半年組織對重點部門.部位.公眾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5.通過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全體員工基本達到“四會”:會報警,會撲滅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的要求。
十二、值班巡查制度
1.酒店每日值班分為經理值班、保安值班,經理值班名單每月1日前下發各部門。
2.酒店值班由部門經理擔任,代表酒店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對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督查保安值班巡邏情況。
3.酒店值班經理負責處理各部門的不安全因素,遇火災事故必須報告
值班總經理,并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組織指揮和撲救,迅速疏散賓客,使火災消滅在萌芽狀態。
4.消控中心每天二十四小時保證二人值班,做好必要的值班記錄。
5.發生火災時,消控中心必須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正確及時處理。
6.值班巡查人員負責對酒店內的違章情況,火險隱患進行糾正和處理,發現不能糾正的火險必須立即向酒店總值班報告。
7.值班巡查人員每2小時按巡查指定路線巡查,并認真作好巡查記錄。
十三、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1.酒店消防安全獎懲分為消防責任制獎懲和日常消防獎懲二種。消防責任制獎懲每年年終由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考評和獎懲。責任制獎懲具體內容詳見〈〈綜合目標管理責任書〉〉;日常消防獎懲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給予100—300元獎勵;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良.工作表現突出的;
(2)模范執行防火制度和崗位防火責任制,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
(3)積極參加滅火戰斗,拯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表現突出的;
(4)積極鉆研消防業務,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技術革新措施效果突出的;
(5)發現和整改重大火險隱患避免重大損失的;
(6)及時發現和撲救火災表現突出的;
(7)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貢獻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直接責任人或部門經理,租用單位負責人200元以下的罰款:
(1)違反上述用火.用電管理規定的;
(2)違反規定攜帶化學危險物品進入酒店的;
(3)未經許可,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挪作它用的;
(4)對火險隱患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5)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防火間距,經酒店消防監督部門提出后仍不按規定改進的;
(6)埋壓.圈占.故意損壞消防設施器材.工具,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直接責任人或部門經理,租用單位負責人200元到400元罰款:
(1)謊報火警.制造混亂的;
(2)縱容.強迫他人違反消防法規或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
(3)在施工中隨意改變工程項目原設計或改變使用性質的;
(4)刁難.拒絕和阻礙酒店消防監督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的;
(5)因過失引起火警,尚未造成火災的;
(6)其它危害消防安全,情節嚴重的。
4.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直接責任人,部門經理.租用單位負責人4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指揮和作業造成火警,尚未造成火災的,處責任人400元至500元罰款;
(2)
因玩忽職守,亂扔煙頭造成火災事故的,處責任人500元罰款;
(3)對酒店消防監督部門事先已發過《火險隱患整改書》,因拒絕或拖延整改而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處直接責任人1000元至2000元罰款;
(4)違反本消防管理制度規定而引起酒店.部門或個人財產損失及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等,除給予處罰外,應按損失價值予以經濟賠償。
十四、消防設施檢查.維修和保養管理制度
(一)檢查程序
檢查內容
檢查時間
職能部門
工程部
安保部
一.消防報警系統
1.探測器靈敏度檢測
每月10%,每年年檢一次
√
2.探測器模擬火災優先報警監測
每月一次
√
3.各控制器應急電源,“故障”或“火警”顯示,探測器關閉情況
每月一次
√
4.感煙探測器清洗
每三年一次
√
5.手動報警按鈕模擬報警檢測
每二月20%
√
二.消防噴淋系統
1.末端放水檢測(檢查水流指示器,濕式報警閥,壓力開關,管道閥門)
每半年一次
√
√
2.泵房消控中心啟動噴淋泵檢測
每二月一次
√
√
3.對市政供水及水池.水箱情況的檢查
每半年一次
√
三.消火栓系統
1.泵房.消控中心.遠距離啟動消防泵
每半年一次
√
√
2.消火栓管道閥門
每季一次
√
3.消火栓最不利點水壓檢測
每半年一次
√
4.水帶.水槍完好率
每季一次
√
5.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檢查
每二月一次
√
四.防煙排煙系統
1.新風排煙風機啟動檢測
每季一次
√
2.新風排煙閥門檢測
每季一次
√
3.新風排煙風.風量檢測
每半年一次
√
五.消防電梯
1.電梯轎廂內電話,上人孔檢查
每季一次
√
2.電梯機故照明檢查
每季一次
√
3.電梯迫降裝置檢測
每季一次
√
4.電梯消防電源檢查
每季一次
√
六.消防安全疏散
1.安全疏散指示燈,事故照明燈監測
每季一次25%
√
2.防火門及閉門器.順位器.合頁密封情況檢查
每月一次
√
3.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燈具在位.損壞情況
每月一次
√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
每周一次
√
5.防火卷簾門手動運行,延時下降運行檢測
每季一次
√
√
6.應急廣播切換操作
每二月一次
√
七.消防聯動系統
1.噴淋泵.消火栓泵聯動
每季一次
√
2.新風排煙風機聯動
每季一次
√
3.切斷空調.新風電源聯動
每季一次
√
八.高低配電室滅火系統
查壓力表,手動控制.電氣控制盤等正常情況
每季一次
√
九.消防救生設備
1.防煙面罩
每二月一次
√
2.空氣呼吸器
每二月一次
√
(二)滅火器
1.酒店內配置的滅火器,由各區域所在部門落實專人維護保養。
2.消控中心保安員每月檢查一次。
(三)每次檢查.測試后認真做好記錄,存檔檢查。
(四)酒店工程部是消防設施檢查.保養和維修的職能部門,應按規定進行檢查.保養和維修。
(五)酒店安保部是消防設施的使用部門,應熟悉掌握消防設施性能的操作方法。
同時做好消防設施器材的檢查工作。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二)學校消防安全制度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3、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10、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與灶頭應有1.5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11、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三)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2、學
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敢于與壞人作斗爭,并掌握正確的維護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6、建立學校突發事件教師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四)集會、會操安全管理制度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4、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對集會、會操活動實行全過程監控,以防意外事故發生。(五)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六)門衛安全防范工作規范1、學校大門設專職門衛,門衛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門衛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墻體、門窗牢固。2、大門堅固安全,開啟靈活,鎖定方便。門區有照明設備,便于夜間觀察。門衛值班室配備必要的值班用品、防衛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3、門衛值班室應安 裝報警電話,門衛人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4、門衛人員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
5、門衛人員值班時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范。6、門衛人員按學校規章制度認真檢查出入本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等。對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本單位的,要逐個查驗身份證件,嚴格登記手續。7、年度內門衛人員無違紀、失職行為。(七)門衛安全管理制度1、門衛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2、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進入學校。3、任何人從學校內攜帶物資出門,應主動出示出門證件,否則門衛人員有權查問、查看。對可疑物資可以暫時扣留,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處理。4、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機動車減速慢行,外來車輛進校門,門衛人員應先問明來意再開門,隨車人員必須辦理來客登記手續。5、外來人員會 見學生必須在課余時間進行,如果正在上課,必須先在門房等候。6、嚴禁小攤小販進入校園賣東西。7、門衛人員晝夜做好校內巡邏工作,及時檢查辦公室、實驗室、電教室防盜門的關鎖、用電設備是否關閉、火爐是否熄火等。
(八)校衛隊安全管理制度
1、校衛隊在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防范、巡查、守護等工作和案件、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護工作。2、平時負責對校內的日、夜巡邏,節假日搞好護校工作。3、不定期的對校內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4、注意發現隱患部位,提出整改建議,協助校長室督促落實整改措施。5、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門,嚴格來客登記制度,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對超過學校有關規定時間進出校門的學生應逐個登記,并將情況報告有關部門。6、注意掌握學校內及周邊治安動態,對發現打架、斗毆、破壞安全、擾亂教學秩序的人和事,主動前往阻止,并報告有關部門或“110”,確保校園穩定。(九)會計室安全管理制度1、會計室是學校的安全要害部位,財會人員應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會管理制度,各類帳目都必須做到帳冊齊全、手續完備,安全保衛責任落實。2、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財會室存放現金必須執行銀行方面的統一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3、會計室門窗、墻壁要堅固、防盜,報警設施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過夜現金不得超出公安機關或銀行核定庫存現金限額,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4、財會人員應按現金管理制度使用現金,一般超出現金支付數額的,要使用銀行支票支付方式進行結算,特除情況去銀行取現金數額較 大時,必須通知總務處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5、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準接觸保險柜。6、會計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十)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1、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2、檔案室是機密部位,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3、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4、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5、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6、嚴禁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任何人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7、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十一)衛生室安全管理制度1、學校有關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2、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買藥時要逐個進行藥品檢查,發現有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一律退貨,并調查追究經辦人。3、每學期初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并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后經有關部門驗證后再銷毀。
4、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處理。5、發藥時要告訴學生怎樣安全使用藥品,并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6、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設備,用電開關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火災的發生。7、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9、條件不具備時,不要給病人注射青霉素或其他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10、醫務室人員每周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11、醫務人員每周一次下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衛生檢查和食堂衛生知識宣傳,督促采購員不買無衛生許可
證、無檢疫證的肉類及食品。不使用、銷售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買回的蔬菜必須進行四步處理(選、洗、泡、切)再煮,杜絕各種傳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十二)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1、辦公室門窗牢固,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2、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闖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學校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4、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5、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6、個人的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以防被盜。7、進辦公室隨帶的小包、脫卸的衣服內應取掉個人手機、bp機、現金等,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8、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人離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十三)印章和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1、學校黨政公章、各部門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都應有專人保管、啟用,嚴格執行領導批準使用制度。2、任何部門的公章,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或借給他人使用。3、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印章,掌握使用原則,不得隨便為他人加蓋公章。4、所有保密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學校辦公室保密員登記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對象閱辦,不得私下橫傳。
5、使用保密文件、資料應及時退還保密檔案室,不得長期存放,機密以上文件不準隨便摘抄、復印,防止泄密。6、保密文件、資料嚴格借閱登記制度,保密員應定期清查收回。7、保密文件、資料遺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上級保密部門。8、保密文件、資料,應按密級規定的機關負責登記銷毀,嚴格審批手續。(十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 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4、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5、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十五)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體育活動場地、大教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2、開展活動時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沒有電工在場不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3、開展活動要保持所有通道暢通無阻,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4、開展活動要適當控制人員,不要過分擁擠,要保證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出得去。5、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突發事件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十六)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1、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2、用人部門要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 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3、臨時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使用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4、臨時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
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5、臨時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十七)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2、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備案。3、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4、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5、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學校保衛部門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6、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十八)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的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本校食品衛生管理,責任到人,杜絕校內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2、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到市衛生防疫站申領《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年審一次。要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
一、指導思想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要求,以規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為目標,以實施積極的管理為手段,以開展有證民辦學校規范辦學行為和無證民辦教育機構清理整頓行為為內容,按照“穩定規模、依法辦學、規范管理、提高質量”的工作思路,堅持規范和清理整頓并重,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促進民辦教育健康有續發展。
二、主要內容
(一)有證民辦學校規范辦學行為活動
1、規范學校安全管理。重點檢查房屋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電器電路安全、食堂安全及學生的安全常識教育和校方責任險落實情況等。
2、規范管理隊伍和教師隊伍。重點檢查董事會(理事會)、校委會及內部管理機構是否健全,學校黨團、工會、學生會等組織建設情況,教師資格證及學歷達標情況,教師聘用合同簽訂情況。
3、規范學校內部配置。對照民辦學校設置標準,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配置。
4、規范學校辦學層次范圍。重點檢查辦學許可證核定辦學項目是否有變動,是否存在超范圍辦學,有無擅自設立教學點,是否正確使用學校名稱。
5、規范學校招生廣告。重點檢查學校有無亂招生,有無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違規招生廣告和簡章情況。
6、規范學校收費、退費行為。重點檢查學校有無亂收費行為,有無不按規定收費、退費行為。
7、規范學校財務管理。重點檢查學校是否建立財務帳冊,財會帳目是否規范,財會人員有無從業資格證書,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法人財產權的落實情況。
8、規范學校制度建設和檔案建設。完善學校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學校各項檔案建設。
9、規范教育教學管理。健全教育教學工作管理機構,加強“兩項常規管理”,開足開齊課程。
10、規范校園文化建設。加強學校校園文化建設,積極組織師生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校園文化活動,創新辦學理念,注重人文關懷,體現時代精神,構建和諧校園。
(二)無證民辦幼兒園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訓機構清理整頓活動
1、清理整頓的范圍。全市范圍內未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幼兒園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訓機構,清理整頓以市區和縣域城鎮為重點。
2、清理整頓活動的組織領導。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小學、幼兒園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訓機構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和管理的有關規定,各區縣教育局是這次清理整頓工作的具體組織者,要切實負起領導責任,做好清理整頓工作。
3、清理整頓的方法。由于無證民辦教育機構清理整頓工作難度較大,各區縣教育局可向區縣主要領導匯報,成立由綜治、公安、工商、民政、教育等部門組成的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整頓。
三、實施步驟
1、排查摸底階段(2-4月)
各區縣教育局要按照行政區域劃分,對轄區違規辦學(園)情況進行摸底,登記造冊。各民辦學校要對照有關要求,查找問題和不足,制定整改方案。
2、規范整頓階段(5-10月)
依據摸底情況,對有證民辦學校進行辦學行為規范,對無證民辦教育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人員逐園(校)依法清理。原則上一律停辦,基本符合辦學條件的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依法審批,不符合辦學條件的,責令其立即停辦。
3、鞏固總結階段(11-12月)
各區縣教育局要鞏固清理整頓成果,同時規范對已審批的民辦學校的管理,確認無反彈后將“民辦教育規范年”活動工作書面總結于12月5日前上報市教育局成職教辦公室。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認識。近年來,我市民辦教育發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同時,必須清醒看到,我市還存在一些違規辦學機構,一些有證民辦學校在辦學條件、教師素質、日常管理、教育教學質量、安全教育等方面存在著許多不規范的現象和問題,不僅損害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而且影響了民辦教育的整體形象和健康發展。這些問題集中反映出一些民辦學校辦學指導思想不端正,內部管理體制不健全,法人財產權不明確,辦學行為不規范。對此,我們應該予以高度重視。各區縣、學校要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出發,充分認識辦學行為規范的重要性,把清理整頓無證民辦教育機構和規范民辦學校管理、促進其健康發展作為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
2、規范辦學行為。
(1)要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端正辦學指導思想,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各級各類學校設置標準充實和完善辦學條件。健全教學管理機構,改進教學方式方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2)要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建立一支與其辦學層次、規模和專業設置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師隊伍。要與聘任教師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法保障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為教師辦理社會保險。
(3)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招生工作,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方可,的內容必須真實、合法,且與備案內容相一致。學校法定代表人要對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的真實性負責。
(4)要加強對學生的服務、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建立和完善與受教育者的溝通聯系和調解機制,指定專人負責受理受教育者的意見、建議和申訴。加強學校精神文明建設,提高教職工和受教育者的思想道德素質。
(5)要加強安全管理和穩定工作,學校的法定代表人要認真履行學校安全和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機制,建立和完善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對教職工、受教育者開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切實加強對學校教學、生活、活動設施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維護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
(6)要依法健全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學校理事會(董事會)為學校決策機構,依法行使決策權;校長依法行使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權。理事長、理事(董事長、董事)名單必須報審批機關備案;校長(園長)必須具備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并報審批機關核準。
(7)要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機構,配備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財會人員。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制作財務會計報告。民辦學校存續期間,其舉辦者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逃出資或挪用辦學經費。
(8)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收、退費政策,學校在招生收費時,要向社會公示學校的收費許可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退費辦法等相關內容,公示后的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未經公示的收費項目不得實行。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
(9)要按照審批機關核定的學校名稱、辦學地點、辦學類型、辦學層次開展招生和教育教學活動,不得自行設立分支辦學機構,確需異地辦學或設立辦學點,要按照相應層次民辦學校的設置標準重新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