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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物技術;食品檢驗;檢測應用;過程方法
現代社會,科學技術突飛猛進,食品處理與加工技術不斷創新,食品安全檢測檢驗面臨著新形勢與新任務,必須采取行之有效的技術方法準確掌握食品安全狀況,杜絕食品問題,以免對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本文就此展開探討。
1現代生物技術的起源及其重要性
生物技術涵蓋了生物學、化學、信息科學等多學科知識,重點在于探究發現生物的遺傳與變異。生物技術有助于研發更高品質、更具應用價值的生物類產品,滿足人類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下的物質需求。生物技術最早起源于經典遺傳學,早期科學家在特定試驗條件下,發現了遺傳物質的分離與結合。之后,經過幾代科研人員的共同努力,逐漸認識了“基因”,使現代生物技術的實踐應用成為可能。有觀點認為,生物技術將成為現代生物學與化學的重點研究與發展方向[1]。當前,食品安全問題備受社會關注,農藥殘留與添加劑超標等問題頻頻發生。因此,應用生物技術強化食品檢驗具有深刻的現實意義[1]。
2食品檢驗中常用的生物檢測技術
2.1生物酶技術
生物酶技術是食品檢驗工作常用的現代技術方法之一,具有顯著的免疫分析技術特征,檢測效率高,數據準確率高,可真實反映食品安全現狀。在實際操作中,生物酶技術通過提取食品檢驗樣品,對其中含有的化學成分進行精準分析與識別,極大程度上降低檢驗誤差。
2.2分子生物技術
分子生物技術在食品檢驗中的應用重點在于檢驗病原微生物,有效研判食品中的微生物與寄生蟲含量,進而對食品的污染程度做出判斷。同時,在分子生物技術的支持下,可精準掌握部分微生物的基因變化狀況,分析基因序列特點。隨著食品檢驗要求的不斷提高,分子生物技術的應用深度持續提高[2]。
2.3生物傳感器技術
生物傳感器技術主要依托于特定儀器設備,檢測分析食品中所包含的抗原、抗體及其他大分子物質的含量,通過特定儀器設備將食品中待測目標物相關信息轉換成為可直觀識別的信息,進而完成對待測目標物的檢測。應用生物傳感技術進行檢測,可掌握食品中致病菌的類型與含量,蛋白質與糖分的品質等。
2.4生物芯片
生物芯片技術主要利用生物芯片檢測儀器,獲取生物分子信號,獲知食品分子狀況,進而得出相應的檢驗結果。生物芯片技術檢測效率較高,可在短時間內完成更多檢測任務,檢驗數據可信度高,是當前和未來一段時間內最為可靠的檢驗技術之一[3]。
3食品檢驗中現代生物技術的應用
3.1檢驗有害微生物
眾所周知,當前食品種類呈出多樣化發展趨勢,各類新型食品紛紛問世,對食品安全檢驗提出了挑戰與考驗。加之食品從生產到出廠流通再到批發零售,最終流向消費終端進入消費者手中,流程環節較多,可能受到的污染較多,容易滋生致病菌與有害微生物,帶有致病菌與有害微生物的食品一旦被食用,將嚴重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因此,在食品檢驗中,必須強化現代生物技術的運用,有效檢驗食品中的有害微生物,并出具相應的檢驗檢測數據報告,只有滿足要求才能進入市場流通。
3.2檢驗殘留農藥
長期以來,國家高度重視食品農藥殘留,相繼制定了一系列減少與控制農藥殘留的方針政策,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是農藥是使農作物正常生長的重要物質,對于提高作物產量與品質,減少病蟲害的發生具有關鍵作用。通過現代生物技術檢驗食品殘留農藥,依舊是生物技術應用中的一項重大課題。當前,我國已經制定了符合我國國情的農藥殘留檢測標準,通過生物酶技術與傳感技術的有效運用,準確檢測農藥殘留指標,杜絕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流向市場,確保食品安全[4]。
3.3檢驗轉基因食品
在現代基因技術的支持下,轉基因食品開始進入人們的日常生活。轉基因技術利用基因遺傳原理,對食品原材料的基因片段進行改造,然后將其加工成食品。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至今仍存在較大爭議,但大部分人對轉基因食品持謹慎態度,部分質量低劣的轉基因產品,對人體造成的傷害是不可逆轉的。因此,必須通過現代生物技術對轉基因食品進行專項檢驗,準確識別轉基因食品的安全系數,有效掌握轉基因食品構成,并在食品包裝上做出明確標識,全面體現轉基因食品特征,保障食品市場健康有序。
4現代生物技術在食品檢驗中的應用趨勢
4.1高效化
在科學技術不斷發展和進步的時代背景下,食品檢驗技術會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現代生物技術也會表現出明顯的高效化特征。高效化集中表現為操作流程更加簡單,食品檢測時間縮短,能在短時間內完成檢測任務,并準確獲取相關數據資料,提高食品檢測效率。
4.2多樣化
隨著人們對食品質量要求的提高,在食品檢測中,現代生物技術呈現出多樣化特征,能夠用于食品檢測的現代生物技術種類越來越多。在具體檢測過程中,單一的現代生物技術,已無法滿足食品檢測需要,而是需要應用多種多樣的檢測技術。因此,有必要綜合應用多種檢測技術,對食品進行詳細、全面的多樣化檢測,以準確把握食品安全狀況,保障食品安全與可靠[5]。
完善我國疫苗安全性評價監督體系
據王國治研究員介紹,在我國,疫苗上市后的監督主要由疫苗質量檢驗監督體系與疫苗接種后有效性和不良反應的監測體系構成,前者是保證疫苗出廠質量或疫苗出廠后的質量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要求,后者主要評價疫苗接種后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即通過人群流行病學的調查來評價疫苗對相應疾病的預防效果;對疫苗接種后安全性監測可以通過監測網對所發現的不良反應情況進行分析,對該制品使用過程中出現的不良反應作出正確判斷,對于質量監督部門而言,如果能及時得到不良反應的相關信息,則可有利于發現制品中存在的質量問題隱患,為標準的變更與提高提供依據;對疫苗接種后不良反應監督體系的人員而言,了解出現不良反應該批制品的質量狀況,對于分析不良反應發生的原因有著重要的參考意義。
“遺憾的是,在具體監督過程中,由于疫苗質量監督是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屬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進行,而疫苗臨床不良反應監督由國家疾病控制中心進行,二者隸屬不同管理部門,缺乏有效溝通,無法數據共享,大大降低了監管效能。”王國治研究員說,目前我國疫苗質量管理已經達到世界衛生組織的監管要求,對每一批疫苗和生物制品的出廠銷售實行審批和簽發制度,國家生物制品檢定機構對生產企業在完成每一批制品的生產檢定的記錄摘要和樣品進行審查和檢定,根據資料審查和實驗室檢定的結果批準該批制品的出廠銷售,同時還根據不同疫苗的質量,國家檢定實驗室的工作內容除對批準前的制品的檢定外,還對部分疫苗實施上市后抽檢,但目前的管理依然局限于單一批號的合格與否的審核,對于疫苗整體質量狀況缺少有效的趨勢分析,對于疫苗在合格標準范圍內但偏離正常值的數據未進行風險識別和評估,也缺少數據電子管理平臺,無法進行疫苗風險的趨勢分析,從技術角度也無法與臨床不良反應監測機構進行數據共享。
王國治研究員認為,盡管我國已經建立比較完善的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但我國目前不良反應報告采用“被動發現、主動報告”的方式,漏報的幾率較大。此外,我國的疫苗不良反應報告主要來源于疾控部門與臨床醫院,而在美國及西方發達國家不良反應的報告來自包括醫藥衛生專業人員、疫苗制造商、患者、患者父母或監護人在內的任何人的報告,報告人可以通過郵寄、傳真、撥打免費電話、網絡申報等多種方式提交報告。而報告來自疫苗制造商的報告最多,占36.2%;而在我國雖然要求企業收集并報告不良反應,但報告的數量極為有限。
為此王國治研究員建議:盡快建立疫苗質量監督評價體系與不良反應監測體系的資源共享平臺,在目前疫苗質量監督評價體系尚未完善的情況下,應先行允許并對疫苗質量監督評價專業人員開放不良反應監測系統。應盡快建立疫苗質量監督評價電子平臺,在對疫苗質量風險評估的基礎上制定趨勢分析的方法與評判指標,制定預警界限,在超過預警界限時及時與疫苗接種部門與疫苗生產管理監督部門以及疫苗生產廠家進行溝通,以最大限度降低疫苗質量風險。疫苗不良反應監測部門應逐步改變被動等待報告的工作方式,國家應對不良反應監測部門增加經費及人力,在目前情況下,建議根據既往數據,對不良反應發生率高或嚴重的疫苗,或社會普遍關注的疫苗采用主動監測方式進行不良反應監測,以提高醫務人員對不良反應反饋的敏感度和利用率,可以從中發現新的、罕見的不良反應,從而提高公眾對疫苗的信任度。
加快我國生物類仿制藥物技術發展
進入21世紀以來,一些重要生物技術類產品專利在歐美已紛紛到期,截至2010年,歐洲已上市近10個生物類仿制產品,預計將每年為歐盟國家節省14億歐元,除歐美相關生物技術公司外,發展中國家如韓國LG LIFESCIENCE、印度BIOCON公司相關生物類仿制藥物相繼在歐盟上市。王國治研究員認為,盡管我國的生物仿制藥已有多年的研發歷史,但在近年來我國在生物仿制藥研發上嚴重落后于發達國家,甚至在研發速度上也落后于巴西、韓國等國家。落后的原因主要有國家對生物仿制藥的重視程度與投入嚴重不足,以及我國生物仿制藥缺乏符合我國國情的技術指導原則。
王國治研究員介紹說,我國雖然在《國務院關于培養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的決定》中已經將生物技術產業列入規劃,但在“十一五”創新藥研究中生物仿制藥并沒得到充分的重視,在“十二五”創新藥物研究項目中,“十二五”與“十一五”基本一致地設置“創新藥物研究開發”、“藥物大品種技術改造”、“創新藥物研究開發技術平臺建設”、“企業創新藥物孵化基地建設”和“新藥研究開發關鍵技術研究”,對非創新的生物仿制藥的重視與投入都不足。我們不否認科技必須創新,但創新有個過程,沒有長期基礎研究的投入,短期內要獲得真正意義上的創新藥是不可能的,如果我們放棄了生物仿制藥,就意味放棄投入產出比極高的生物技術產品,對國家與老百姓用上便宜藥都將是個損失。創新、老產品更新改造、非創新藥物的仿制應該構成我國生物技術研究整體戰略布局的三大方向。
同時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在仿制藥在臨床前與臨床研究均采用較為嚴格的標準與要求,加大了企業投入成本與研究周期;而在國際上,自2006年歐盟出臺一系列關于生物仿制藥的技術指南以來,包括美國、日本等國家均加快了其生物仿制類藥物的法規和技術指導原則的制定過程。WHO 2009年生物類仿制藥物的注冊及技術指南,韓國于2009年相關技術指南和注冊框架,2010年加拿大頒布生物類仿制藥物指南,歐盟將單克隆抗體進一步納入Biosimilar products技術指南體系,印度、巴西等發展中國家也已采用相關指導原則和注冊框架開展其注冊工作。由于仿制藥的指導原則采取比新藥更為靈活的政策,各國仿制藥產品在科學性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具有了較短的研發和臨床研究周期,同時更具國際競爭力。預計未來5年內其提供價格便宜且高質量的生物類仿制藥物能力將進一步增強,其生物醫藥產業國際化競爭力將進一步領先。我國由于對仿制藥審批標準出臺的滯后,在國際上甚至在亞洲地區生物仿制藥的發展仍處于劣勢。
鑒于發展生物技術產業化是國家發展重點之一,該產業的發展需要國家各部門的通力合作,王國治研究員建議科技部盡快組織我國生物技術研究單位、醫學信息研究機構與國家藥品質量評價機構聯合開展生物藥物發展方向研究,研究內容應包括國內外生物藥物專利與產品狀況,近十年可能可仿制藥品的背景資料,為我國生物仿制藥研究戰略的確定提供參考依據。科技部應將生物仿制藥列入十二五創新藥研究專項,投入的規模應根據研究進展確定,研究內容建議包括仿制技術研究,質量標準研究以及不同類型藥物技術指導原則研究。發改委與財政部門應予以支持。國家新藥注冊管理部門應針對目前國際上已的一些技術指南和對相關技術問題的深入研討,加快制定我國與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在內相接軌的生物類仿制藥物技術指導原則全面保障科學性的前提下指導生物類仿制產品的研發和注冊,減少不必要的科研資源及臨床資源浪費,更快更好地實現產品的產業化;同時在加快生物仿制藥產品產業化時,應防止一窩蜂現象,而是適當提高GMP的門檻,制定相應的技術要求,以確保仿制藥的質量。鑒于仿制藥是國外已有藥品,為加快準入進度,國家藥品質量保證部門應提前進入,建立不同產品的檢定方法與相應檢測參考品,以提高產業化的進度與保證產品質量。
加強我國科研試劑與耗材管理
開展科研工作離不開試劑與耗材,在各類科研研究項目中以試劑與耗材為主的材料費構成經費的主要部分,隨著國家對科技投入的力度增大,研究試劑與耗材的市場也在不斷擴大,然而,我國在試劑耗材產品市場上以次充好,以國產代替進口,甚至出現冒充假貨產品的現象屢見不鮮,其質量狀況令人擔憂。“我在承接‘十一五’專項課題中,曾花費數萬元購買一批免疫診斷試劑,使用百只以上豚鼠,耗時半年,由于試劑為偽劣產品而導致實驗失敗。”王國治研究員痛心地說,“偽劣試劑與耗材影響了試驗結果,浪費了國家資源與科研工作者的精力和時間,如果這些實驗的經費與人力與物力損失可以估算,以偽劣試劑做出虛假數據可能產生的危害與后果是無法估量的。”
王國治研究員認為: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政府對生物試劑市場缺乏有效的管理,無法解決專業的試劑器材該由誰來監管、該如何監管的問題。在中國實施質量監督管理的有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監督管理局,其執法督查主要職能是組織查處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特種設備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組織本系統開展從源頭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而對于生物制劑而言,許多產品本身無標準,也無需批準就可以進市場銷售,出了質量問題也難以判斷是否因為其質量低劣所導致,也難以對其進行打擊;同樣,雖然工商局也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具有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但由于對特殊的產品缺少評判其質量優劣的手段與能力,也無法有效打假與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一、加強農業科技管理,大力發展知識農業
1、適應知識農業發展需要,創新農業科研教育組織
為提升農業科技水平,策劃農業科技發展方向與目標,加強科技計劃的管理與考核,“農委會”于1986年成立任務編組的“農業研究發展小組”,于1993年改組,確定該小組的主要任務:(1)農業科技發展政策及法規的擬定;(2)計劃的規劃、評審及預算編列;(3)計劃的推動、管理、成果檢討與績效的考評;(4)人才培養及國際合作的規劃、推動與管理;(5)科技會議的籌劃及其結論與建議事項的推動;(6)與相關“部、會”、學術及研究機構有關農業科技計劃的協調與聯系。隨后又改組為任務編組的“農委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委員會。這一時期臺灣農業科技集中在“農委會”農糧處主管,部分科技項目由“農委會”有關業務處室管理。此外,“國科會”生物處主管臺灣地區農業生物科技的基礎研究。
為了適應知識農業發展的需要,“農委會”著手研究調整農業試驗研究機構,于2000年把擬成立“農業部”作為工作重點來抓,研究設置“農藝研究署”,從事全臺灣農業科技研發工作。
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紀元的到來,“中研院”設立生物農業科學所,臺灣大學成立生物技術中心,中興大學成立農業生物技術研究所。民間企業于1998年投資12億元新臺幣成立了花卉生物技術公司,投資六億元新臺幣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幾年還先后把屏東技術學院和嘉義技術學院擴大為屏東科技大學和嘉義科技大學。
各有關農業科技的研究機構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從事學術及基礎方面的研究工作;大專院校則以教學及訓練人才為主,研究工作為其業務的一部分;公營事業機構研究所及財團法人或類似組織的研究所從事專業性特定項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屬的試驗研究機構為從事臺灣地區全面性的試驗研究工作的主干。有關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對于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發展與商品化及應用,依上、中、下游各層次負責推動。
2、應對國際農業科技發展趨勢,加快高新技術創新步伐
1992年“農委會”農業研究發展小組依據《臺灣科學技術發展12年長程計劃及6年中程計劃》、《農業綜合調整方案》有關農業科技發展目標,以及歷次“行政院”科技顧問會議農業組顧問建議事項,確定生物技術、生物防治、種苗繁殖、栽培漁業、動物用生物制劑等五個領域的研究發展重點,加以推動實施。其中臺灣“農漁牧產業自動化”十年計劃,約投入經費25億元新臺幣。
從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臺灣“農委會”按照臺灣地區“跨世紀農業建設方案”中的有關“發展政策導向的產業科技”要求,在重點產業科技、加強生物技術的研發與應用、整合農業科技研究群及區域推廣體系、加速農業自動化與信息科技應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臺灣“農委會”研究擬定“邁進二十一世紀農業新方案”,做為2001年至2004年農業政策藍本。該方案提出了“發展農業知識經濟,厚植農業競爭得基”策略,明確了新世紀初臺灣地區農業知識經濟的發展重點。2001年臺灣農政機關用于扶持農業知識經濟發展的經費預算為450.01億元新臺幣,2002—2004年約需195.18億元新臺幣用于支持農業知識經濟發展。
2001年“農委會”制定臺灣地區農業各領域科技發展中程綱要,包括11個研究領域,分別是作物科技領域、林業科技領域、漁業科技領域、畜牧業科技領域、農業環保科技領域、農產品加工科技領域、農業自動化科技領域、農業共通性科技領域、農業生物技術領域、林業防災科技領域,“農委會”計劃從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億元新臺幣用于支持農業科技研究。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紀前十年臺灣地區農業科技發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產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農業生產體系,提高國產農產品的市場競爭力,突出加強生物技術的研發與運用,創造臺灣地區農業的新綠色革命:加速農業自動化與信息科技應用,提升產業競爭力。(2)在生活方面:生產衛生、安全、高品質且多樣化的農產品,提升國民生活品質質,重點發展高品質且多樣化的農產品,滿足消費大眾需求;結合民間力量發展食品科技,帶動產業發展。(3)在生態方面:減輕農業生產對環境的沖擊,強化農業支持生態環境維護的功能,重點改進動植物生產、檢疫防疫技術與體系,保護國內農業生產環境;加強農業資源保護利用,維護自然生態環境。
3、大力推動農業生物技術的研發與應用
鑒于農業生物技術將成為21世紀世界產業發展趨勢,為了加快臺灣生物技術的研究創新及其應用技術的發展,突破臺灣農業發展與產業結構調整的瓶頸,提升傳統農業的技術能力,近十幾年臺灣在生物技術產業發展方面,不斷增加研發經費、人力和設備投入。
1995年8月臺灣“行政院”第2443次會議通過《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并于1997年修訂方案內容,確定將農業與醫藥領域的生物技術,作為臺灣全力發展的重點科技。“農委會”為落實“行政院”《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1996年優先執行了花卉種苗、動物用疫苗及生物農藥三個推動計劃。
1997年3月,臺灣“國科會”委員會選定農業生物技術為臺灣四個“國家型”科技計劃之一。同年10月,成立臺灣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專案計劃規劃工作小組。1998年1月,聘任該計劃個案咨詢委員會委員。1998年2月,臺灣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計劃的目標、規劃重點提交“國科會”委員會審定通過,推動執行,課題申請通過率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課題補助金額,共有42項課題列入該“國家型”計劃。其主要研究目標是:(1)整合臺灣農業生物技術產業研發既有人力、物力與技術資源,落實產業應用,使農業生物技術在臺灣得以生根并茁壯發展;(2)加強本土性的具有產業發展潛力的農業生物技術產品,以提升臺灣生物技術產品的國際競爭力;(3)建立臺灣研發與應用體系,確保臺灣農業生物技術產業的永續發展,盡快提升臺灣的農業生物技術水平;(4)整合以產業發展為導向的尖端農業生物技術研究,把臺灣建成為亞太地區農業生物技術產業研發與營運中心,促進臺灣加入WTO后的農業發展。
該科技計劃的重點研究領域是:(1)、花卉及觀賞植物領域,(2)植物保護領域,(3)水產養殖領域,(4)動物用疫苗領域,(5)農產品保鮮利用領域,(6)農業環境保護領域,(7)保健及藥用植物領域。
4、加快農業科技管理創新
“農委會”為加強農業技術發展規劃及本會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計劃的執行、管制與運作,設立農業科技審議委員會,該委員會的任務是:農業科技研究發展方向規劃的咨詢,農業各產業技術發展政策、制度、法規、策略及重大方案審議之咨詢,農業科研計劃資源分配審議的咨詢,農業科研計劃成果檢討審議的咨詢,其它農業科技發展事項的咨詢。委員會下設農業、林業、漁業、畜牧及生物技術五個技術領域審議小組,各技審小組的任務是:對“農委會”個別產業技術發展規劃及審議的咨詢,“農委會”科研計劃審查及管理考核咨詢,“農委會”科研計劃與業界合作事項協調及審議的咨詢,“農委會”有關科研計劃事項的咨詢。
為加強農業科技研究發展計劃執行績效評估,促使農業科技研究經費有效運用,“農委會”2001年3月6日成立農業科技績效評估委員會,該評委會的任務是:以農、林、漁、牧及生物技術等領域科技研究計劃為對象,評估過去該領域的研究計劃執行績效;評估農、林、漁牧及生物技術等領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術,對提升臺灣地區農業產業競爭力的效益。評委會設委員23—25人,由“農委會”主任委員遴聘學養優異、經驗豐富,對產業科技、經濟充分了解的相關產、官、學、研界專家兼任。評委會在對各領域專業技術進行評估時,得視需要聘請該領域的相關專家若干位參與績效評估。此外,還在臺灣地區農業生物科技“國家型”計劃中設立了咨詢委員會,在臺灣地區農業科技中程發展綱要各領域聘請評審委員會。
二、注重農業科技投入,扶持技術創新
從下表可以看出,臺灣地區農業科研經費投入常年維持在較高的水平。
臺灣地區農業科技經費投入
年 度 經 費
年 度
經 費
1996 21.135
2001 45.04193
1997 15.3857
2002 49.51840
1998 16.6880
2003 55.26226
2000 29.79313 2004 61.94672
注:2000—2004年為中程科技綱要需求估計數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臺灣地區農業科研經費為21.135億元新臺幣(下同),其中農業基礎研究(含農藝學、園藝學、農業化學、畜牧獸醫、森林及水土保持、漁業科學及農業工程)的經費投入為3.9450億元新臺幣,其經費主要來源是“國科會”和“中研院”,共執行537個研究課題,參加研究人員1206人。同年度的農業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含農作物科技、林業科技、漁業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經費投入為17.19億元,執行197項整合性研究發展計劃,參與研究人員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專著、934項技術報告發表,完成55項技術創新和923項技術服務,實現技術轉移18項,取得專利權6項、著作權3項。從1996年度的農業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的經費投入結構看,應用研究占70%(12.172億元),應用基礎研究占3%(0.439億元),商品化開發研究和技術發展占18%(3.077億元),其他研究占9%(1.504億元)。
1997年度臺灣地區農業科技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經費投入為15.3857億元。1998年度臺灣地區農業科技應用研究與技術發展經費投入為16.6880億元。從1998年度臺灣地區農業科技各領域經費投入結構看:重點產業及資源保育利用研究發展的經費為10.94648億元,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經費2.12078億元,食品加工科技經費投入為1.79738億元,遙測技術及精準農業科技經費投入為0.44965億元,農牧漁產業自動化科技經費投入為2.60億元,其中重點產業領域內部經費投入結構為:作物育種及生產技術研究2.822億元,農業生物遺傳資源研究利用0.8億元,動植物防檢疫與病蟲害防治研究1.25755億元,漁業生產科技研究發展0.805億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發展1.46606億元,農業廢棄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術研究0.44431億元,水土森林資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億元,農業經濟、農產運銷技術與農民輔導研究0.52億元,農業科技人才培育、國際合作及計劃管理0.6億元,農業資導系統建立研究與利用1.07515億元。
“農業生物科技國家型計劃”經費,包括臺灣地區“國科會”、“農委會”、“中研院”、“環保署”和財團法人臺灣農業生物技術中心五部分的研發投入,預估1998至2001年度,總額達到8億元新臺幣。各年度分別為0.2億元、2.11億元、2.6億元和3.1億元。
三、加強農業科技推廣,促進技術成果轉化
1、制定農業技術成果轉化政策法規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農委會”農業科技計劃產學合作實施要點》、《“農委會”科技計劃已有成果擬進行產學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項目一覽表》、《“農委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農委會”主管計劃研究成果技術轉移執行要點》等法規。
《“行政院”加強生物技術產業推動方案》提出臺灣地區生物技術發展策略是加強研究發展與其成果移轉、擴散及應用,整合產、官、學、研的研究發展體系,成立“國家型”計劃,暢通研究、發展、生產三者之間的渠道,以加強生物技術產業發展。其中與農業相關的主要內容有:修訂生物性農藥開發相關法令規范;推動農業生物技術國家型計劃以花卉種苗、水產養殖、動物用疫苗、生物性農藥、保鮮技術等方向為重點,并落實于產業發展;加強花卉新品種智能財產權保護,并納入植物種苗法新品種命名及權利登記范圍的花卉種類,加強花卉新品種權利保護,以提高育種研發意愿,推動花卉種苗產業發展。
“農委會”為提高農業科技研發績效,鼓勵民間產業界積極參與農業科技研究與開發應用,以加速落實研發成果于產業發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農業科技計劃產學合作實施要點》。“農委會”的經費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費、研究設備費、包括雜支、材料、儀器設備維護等其它研究有關費用、管理費和必要的技術移轉費用。
《“農委會”主管計劃研究成果技術轉移執行要點》提出,移轉研究成果的技術或智能財產權給予廠商時,應以該成果作價取得價款。技術成果移轉作價原則以“農委會”資助研究總經費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參與開發的合作廠商收取5%,未參與開發的廠商收取10—15%。(2)技術成果最終使用者若為供個別農家使用則收取5%,供農企業使用則收取10—15%。
2、推動農業科技推廣方面的研究
臺灣地區各年度的農業科研課題均包括與農業技術推廣和成果轉化方面有關的研究課題。從2001年度臺灣地區“農委會”主管科技計劃研究重點內容看,與推廣相關的研究主要有,在農業政策方面,設有《農產運銷制度、法規、批發、零售、渠道與市場的規劃及評估研究》在健全組織及人力資源,提升農業經驗管理效益方面,設有《農民組織功能研究》、《農業推廣體系研究》、《農村建設規劃研究》、《農業人力資源研究》、《農民福利制度研究》、《農業金融結構研究》;在農業生物技術產業方面,設有《推動花卉種苗、生物性農藥、動物用疫苗及水產養殖生物技術產業發展研究》;在農產運銷電子化方面,設有《推動產銷與網絡商城信息整合研究》、《農業自動化與電子化推動配合措施研究》、《農產運銷自動化及電子化研究》等。
從1999年度臺灣地區“農委會”主管農業科技計劃實施結果看,安排與農業技術推廣相關的研究課題主要有,《現有農業網站與農業推廣網絡系統評估》、《農業知識信息推廣體系研究》、《農業推廣遠距離教學系統的規劃》、《農業知識創新的傳播研究》、《作物基因轉移技術的開發應用研究》、《生物技術在植物病蟲害診斷與防治上應用研究》、《生物性農藥的生物技術應用開發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術應用開發研究》、《應用生物技術加強花卉種苗產業發展研究》、《加強推動動物疫苗產業發展研究》、《農產品服務業自動化計劃配合措施研究》、《加強食品工業技術及管理的輔導》、《靈芝和樟芝菌種發酵培養技術開發研究》。
參考文獻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華民國”科學技術年鑒,“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編印
“農委會”九十年度委外辦理之科技計劃研究重點、匯整單位及匯整人一覽表
1我國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發展現狀
1.1法律法規的建全與實施
20世紀末,知識產權的保護已經成為一種國際趨勢。美國首先調整了知識產權戰略,強化了知識產權保護,先后制訂了加速專利訴訟審理、擴大專利保護的對象、促進技術的轉讓、強化海外市場的保護力度等法規。隨后,英國、德國等面對國際科學技術與社會發展新形勢,陸續制定出本國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1997年以后,日本參照美國的一些做法,從司法、行政及對外政策等角度,制定了重視專利的相關政策,通過對專利法和審查標準的修訂遏制了侵權行為,保護了尖端技術,并通過設立專利技術轉讓中介機構,極大地促進了大學及研究機構的技術轉讓進程。與此同時,世界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日益重視。
為了更好地引進國外知識資源,保護我國知識產權,我國政府也作出了促進自主創新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在法律,法規層面上健全了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1985年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標志著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正式起步。1993年對《專利法》進行了第一次修訂,修訂后的《專利法》補充了微生物、遺傳物質發明和生物制品等發明同樣可以獲得知識產權保護,標志著我國開始將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的保護納入了法律保護之列。此后,我國于1994年加入了國際《專利合作條約》,于1995年正式成為《國際承認用于專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達佩斯條約》成員國,表明了我國生物技術保護正式與國際接軌。這不僅有利于國外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的發明人在我國申請并獲得專利權保護,也有利于國內農業技術領域的發明在國際上獲得保護,實現了農業科技的國際交流。隨著我國在農業生物技術研究的快速發展,在具體組織實施農業生物技術保護工作層面上健全了一系列保護措施。國務院1993年頒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1996年7月農業部頒布了《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并已陸續受理國內外一些轉基因植物的安全性評價申請。2000年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和全球環境基金的支持下,我國制定了《中國國家生物安全框架》,提出了我國生物安全的政策體系、法規體系和能力建設的國家框架。2001年6月,國務院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接著農業部又了與之配套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管理辦法》、《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管理辦法》,并于2002年3月20日起正式實施。2008年6月5日,《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正式,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邁上戰略新臺階。這表明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對農業生物技術的研究、開發以及基因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等比較系統的法律保護框架。與此同時,我國建立了一系列的種質資源和微生物專用菌種保存中心,如農業部建立的的國家農作物種質資源保存中心、國家專利局建立的中國典型培養物保藏中心(CCTCC)、普通微生物保藏中心(CGMCC)等。迄今,在作物種質資源、動植物基因工程、農業微生物技術等方面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成績。
1.2技術創新研究與知識產權保護并舉
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并舉是當前開展農業生物技術研究的一項重要工作。國家不斷加大“863”、“97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植物轉基因重大專項”等一系列科學研究項目的資助,使農業生物技術領域的研究取得了飛速發展。特別是隨著我國植物轉基因技術的成熟與應用,植物轉基因科研創新取得了多項成果。如轉基因棉花、水稻、小麥、大豆和玉米等作物的研究和技術突破;一系列農作物的抗蟲、抗病、抗逆、高產和優質的轉基因作物新品種的育成;建立了多種主要農作物的遺傳轉化技術體系等。在動物研究中,轉基因豬、牛、羊等家畜的研究也取得了突出成果。RNAi、生物芯片等技術的開拓和應用進一步加速了農業生物技術自主創新的進程。在取得這些豐碩成果的同時,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有了進一步的增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農業生物產業的國際競爭力有了明顯提高。國家從戰略高度上引導農業科研和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與國際先進技術同步、同向發展。一方面積極開展農業生物技術的知識產權保護,另一方面努力推動農業生物技術的發展。“十五”期間我國專利申請量逐年增加,年均增長率達22.8%;“十一五”期間,我國各級政府、企業和科技界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日益提高,預計發明專利申請總量將達到140萬件。面對農業研究新成果的不斷涌現,農業生物技術將在農業科技創中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同時,與之對應的知識產權保護將顯得更加意義重大。
2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對農業科技創新的促進作用
科技創新是推動農業發展的重要動力,通過科技創新不斷提升我國農業發展水平。在我國由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進程中,知識產權保護對于提升我國農業國際競爭力,提高我國農業生物技術科研和產業水平將起到重大作用。
2.1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是科技創新的有力保障
目前,在農業研究領域,現有的機制還沒有把農業科技創新和農業科技創新者的利益有效結合,農業科研與產業機構中缺乏競爭機制。因此,造成了科研人員創造的知識價值得不到市場經濟下有償的回報,導致主動研發和創造的積極性受損,更多的科研能量得不到充分發揮。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從法律層面上認定了農業科技創新是一種無形財產,使農業科技成果從無償使用變為有償的專利和專有技術,農業科技人員的科研勞動成果得到法律保障,從而使農業科技人員獲得應有的經濟回報。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已成為一種具有商業價值,可以共享的資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可以保證農業科技產品在免受侵權的情況下充分共享,可為農業科技創新提供有效的激勵機制,促進農業科研人員在良性科研制度和環境下創造更多的知識價值。
2.2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是促進農業綜合實力提升的有效途徑
農業生物技術的發展為解決當前制約我國傳統農業生產中的難題發揮了重要作用,如轉基因抗蟲棉、轉基因植酸酶玉米及轉基因抗病水稻等開創了農業高新技術應用的一個新時代。據農業生物技術應用國際服務組織(ISAAA)近幾年的全球生物技術及轉基因作物商業化發展態勢報告顯示,轉基因作物在經歷十多年的產業化后,仍在不斷取得新進展。以中國的轉基因抗蟲棉為例,擁有抗蟲棉核心技術的單價和雙價抗蟲基因分別獲得了2001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和中國知識產權組織(SIPO)頒發的中國專利金獎和2003年中國專利優秀獎,利用這一核心技術我國已培育出80多個適應不同棉區需要的抗蟲棉品種,其市場份額的增長率連續9年超過10%,累計種植面積已達1484萬h2,累計減少農藥使用量25.5萬t,培訓棉農2000多萬人次,為棉農增加收入超過1484億元,受益農戶累計超過3000萬戶,取得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事實證明,有效的農業生物技術專利保護措施對我國農業科研和生產水平提高,農業產值提升作用巨大。現代農業競爭的焦點集中在生物技術上,保護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將技術引進與科技創新有機結合,將科研成果在法律保障平臺上有效轉化,這有助于推進我國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智力成果迅速變為國民經濟發展的切實需求,也是促進我國生物科技進步和加快實現我國農業現代化的最佳選擇。
2.3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是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堅實動力
農業可持續發展備受當今世界共同關注,20世紀80年代末,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就已反映在一些主要國際組織的文件和報告中。我國在1994年了《中國21世紀議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其中包括確立實施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原則和措施。隨著人口急劇增長,食品供需和全球氣候變化矛盾的出現,全世界仍有很多國家糧食供給緊張。同時,自然環境的破壞導致了森林面積減少、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及有限的耕地生產能力下降等現狀,不僅影響當代人的生存,也影響子孫后代的發展,這就促使人們重新考慮農業未來發展的戰略思路問題。利用生物技術為農業可持續發展開拓新的空間這是當今農業領域最重要的體現,而以生物技術為代表的農業高新技術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增強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加快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立法工作,規范現有知識產權制度,積極發揮知識產權的作用,做好科研成果的合法有效轉化、發明專利的高效應用、重點品牌的培育和保護等一系列系統性、戰略性的工作,最終使得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的保護與經濟、科技和文化發展相協調,促進農業科技創新,提升農業綜合實力,推動我國農業可持續發展。
3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利用與設計
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已成為一種具有商業價值且可以共享的資源。國家可根據自身相關的條件和需求作出科學規劃、策略。因此,筆者提出“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利用與設計”的概念,即:將知識產權保護貫穿于科研工作的全過程,落實到科研項目的開題、研發路線設計、關鍵技術突破以及成果評定等每個環節。如涉及糧食安全領域的小麥、玉米、水稻等主要糧食作物和棉花、油菜等主要經濟作物品種的資源研究和轉基因新品種培育上;農業病蟲害與畜禽疫病的防治技術等方面的研究上,既要有領先的科研理念、技術創新,同時還要將知識產權的保護和利用滲透進去,旨在推動農業生物技術的綜合發展。
3.1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與日常的科研有效結合
“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利用與設計”就是要將知識產權保護貫穿于科研工作的整個過程,在科研立項、研發設計、技術突破等各個環節充分聯系和體現。首先,要確立戰略目標。在立項時就要樹立知識產權保護意識,重視專利查詢和文獻資料的查新,真正做到思路開闊,立項質量高和研發目標準確,避免技術侵權或低效研究。其次,要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提升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在項目開發過程中建立目標考核制度,并對專利的維護和使用進行規劃,同時將專利申請成果作為科研考核指標。最后,項目結束后要結合具體情況,適時、適當地選擇知識產權保護方式,使科技成果及時形成知識產權。對尚未申請專利或尚未得到專利授權的科技成果,應注意保密,以備后續研究。除此以外,還要科學判斷國內外未來農業生物技術及其產業化發展趨勢,優先確立與國計民生相關的技術領域作為發展重點,比如生物制藥與基因治療產品、生物農業與食品加工、海洋生物資源開發利用、生物防治技術及防治藥物開發、環境生物治理技術等等。
3.2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管理和創新激勵
“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利用與設計”就是為了充分、有效、合理地發揮專利制度對自主知識產權的保障和激勵作用。一是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勵機制,將一系列有效措施和激勵政策滲透到科研工作的每個環節。知識產權管理已成為促進自主創新、提高市場競爭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要強化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管理。二是要進一步簡化專利申請和授權的程序,加快審批、授權的速度,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及時的保護,以提高申請人進一步研發的信心和積極性。三是要激勵創新,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獎勵辦法,對重要發明專利的發明人可破格評聘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推薦申報各級榮譽稱號等。四是要積極創造有利于科研人員創新的科研環境,逐步建立以知識產權為導向的內部激勵機制,將知識產權擁有量、知識產權運用、管理及保護狀況作為科技資金資助、科技進步獎評審的主要依據。
3.3加強國際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經驗的研究
“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利用與設計”還需要不斷強化國際間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的交流與合作,重視對農業生物技術知識產權保護國際規則的制定、調整以及發展趨勢的研究。積極參與農業知識產權保護國際規則的變革和發展進程,共享各國農業科技進步帶來全球資源的同時,也要主張我國應有的權益,維護國家的長遠利益。首先,我國是發展中國家,我們必須謹慎地對農業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和保護水平作出決策,國內立法應當以維護本國利益為原則,遵循我國所加入的國際條約的最低要求,在此基礎上制定有利于我國的農業知識產權制度。應當謹慎地對待高新農業知識產權國際條約的立法保護,對于像農業遺傳資源這樣的我國的優勢領域,則應當加強立法保護;其次,改革現有不合理的農業科研管理體系,建立以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為主的農業科研管理體系。長期以來,我國農業科研人員的工作過程大都是按照“科研立項完成驗收鑒定報獎”這樣的程序開展的,沒有把知識產權作為科研工作的重要目標之一。因此有必要重新確定農業科研工作的目標,將農業科研成果與自主知識產權相結合;再次,要學習、參考、借鑒國外經驗,建立技術轉讓中介機構制度,促進高校和科研單位專利的順利轉讓,得技術專利的形成及轉讓更加便利、快捷;最后,要加強保護措施。隨著農業生物技術的日趨發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愈來愈頻繁,但相應的保護措施也要加強,因為誰占據了專利權誰就搶先登上了至高點,由此帶來的潛在經濟價值是非常巨大的。因此,不斷的跟蹤有關國家的制度及執行情況,調整、制定我國相應的對策。既要防止海外知識產權對我國農業生物產業造成的侵害和影響,也不能因為苛刻的保護政策妨礙了積極的科技引進與交流;在加強與有關國家在法制建設及執行等方面交流的同時,也要不斷促進科研產業單位和企業在海外專利的取得及行使;積極參與國際間專利合作條約的修訂、各國專利制度間的協調、先行技術調查結果及審查結果的相互共享等。
4結語
關鍵詞:環境保護;環境污染;生物技術;應用
中圖分類號:X321 文獻標識碼:A
當前,我國的環境狀況令人堪憂,利用高新技術,加大對環境的保護與治理力度,是環保工作所要解決的重要課題。生物技術作為一種高新技術,生物技術以其實用性和環保性的特征,正在越來越多地被應用于環境保護工作之中,已經引起世界各國的普遍重視,并且發展比較迅速。為此,本文主要分析探討生物技術在環境保護的應用。
1生物技術的內容與特點
生物技術以現代生命科學為基礎,利用先進的科學技術為手段,通過微生物、動植物體等對物質原料進行加工,以提品來為社會服務的技術。生物技術具有以下特點:生產原料簡單,以現有的生物為對象,注重再生資源的利用;安全、可操作性比較高。常溫常壓下可以連續操作,既節約資源,又減少污染;生物技術具有其他常規技術和傳統方法所不具備的特殊功能,用于處理和解決一些比較復雜的問題。生物技術以其獨有的特點引起越來越多的關注,并被廣泛應用于各個領域。
2生物技術在環境保護中的應用現狀
生物技術應用于環境保護領域又被叫作環境生物技術,它是通過直接或間接利用完整的生物體或生物體的某些組成部分或某些機能,建立降低或消除污染物產生的生產工藝,或者能夠高效凈化環境污染以及同時生產有用物質的人工技術系統。生物技術在環保領域中的應用主要包括直接消除環境污染和間接保護生態環境2種方式,具體采用哪種方式,具體要根據污染的方式和污染的程度來定。以下我們就生物技術在環境保護中的具體應用進行探討。
2.1 生物技術在廢水的凈化與處理中的應用
廢水生物處理技術是通過利用微生物的生命活動過程來對廢水中的污染物進行轉移和轉化,從而實現對廢水凈化和處理的一種重要方法。它具有吸附性好、沉降性好和降解能力強、生態環保等特點。目前在廢水的生物處理技術中,國內外普遍采用的工藝的主要有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生物強化技術法、自然生物處理法和厭氧生物處理法等。
2.2 生物技術在控制和廢氣凈化處理中的應用
利用生物技術控制和處理廢氣,將廢氣中的有機污染物或惡臭物質降解或轉化為無害或低害類物質,從而凈化空氣,是一項空氣污染控制的新技術。由于生物凈化技術在廢氣處理領域應用時間比較短,各項技術還不夠成熟完善,因此在大氣污染治理領域不能廣泛應用。目前相對成熟的方法主要有生物過濾、生物洗滌和生物吸附法等,所采用的生物反應器為生物凈氣塔、滲濾器和生物濾池等。
2.3 生物技術在固體廢棄物處理中的應用
固體廢棄物污染是農村和城市污染中主要的污染,通常來源于工農業生產、城市生活垃圾及污水處理的剩余污泥等。如何處理好這些固體垃圾是解決當前環境污染問題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當前對固體廢棄物的處理通常有物理、化學、生物等技術手段。固體廢棄物生物處理技術通過利用微生物對有機固體廢物的分解作用使其無害化可以使有機固體廢物轉化為可以再利用的資源,這是當前固化廢物資源化的最為有效的技術方法。固體廢棄物生物處理技術在目前應用比較廣泛的主要有:堆肥化、沼氣化、廢纖維素糖化、廢纖維飼料化、生物浸出等。
2.4生物技術在環境監測與評價中的應用
隨著生物技術的不斷發展,生物技術如今已經被廣泛應用于環境監測與環境評價中。當前國內外關于生物技術在環境監測方面的應用實例主要有:生物酶技術、金標免疫速測技術、PCR技術、生物發光檢測技術、生物芯片技術和生物傳感器等,其中生物芯片技術和生物傳感器應用最為廣泛。尤其是以生物傳感器為核心的環境生物監測技術,可在線在位迅速地提供環境質量參數,成為環境質量預報和報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生物監測和生物評價不僅是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和評價的一種手段,在環境質量的評價中,生物評價也是不可忽視的。在這方面,我國華東師大吳自榮等同志研究提出的關于上海蘇州河水質發光細菌測試和評價方法具有深遠的意義。
2.5 生物技術在環境污染修復中的應用
生物修復技術是一個比較新型的技術,近年來生物修復內涵逐漸擴大,包括真菌修復、植物修復及無機污染物的生物修復等技術。生物修復技術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目前生物技術修復主要運用于土壤污染的修復,其他污染的修復尚不能采用生物修復技術。因此,為了擴大生物修復技術的修復范圍,在環境污染的修復過程中我們常常將生物修復技術與其他化學或物理方法結合使用,以取得最佳效果。
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環境生物技術作為一種技術手段,具有高效性,它無論是對環境污染的治理、修復,還是環境檢測都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鑒于環境生物的技術的重大作用,我們應該大力發展環境生物技術,不斷提高環境生物技術水平。
3如何發展環境生物技術的若干對策
我們從當前生物技術在環境保護工作中的具體應用可以得知,生物技術在減輕或消除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方面具有比較深遠的前景。因此,我們應該不斷開發和應用環境生物技術,從而提高環境保護的水平。
3.1制定實施環境生物技術的發展規劃。
我們應該深刻了解我國的環境生物技術水平,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以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計劃為藍本,制定發展規劃,確定具體步驟,逐步縮小我國與世界其他國家環境生物技術發展水平的距離。
3.2加大投資,加強環境生物技術的研究
政府應該加大對環境生物技術的投入,重點支持那些意義大、效益好、見效快的環境生物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項目。我們應盡快把國家的、地方的、科學院的、大專院校的環境科研力量組織起來,分工協作,重點攻關,使環境生物技術,由傳統的生物技術逐漸向新興的現代生物技術轉變。
3.3加快環境生物技術人才的培養
人才的培養,對于環境保護工作至關重要。我們應該采取多種方式加快對環境生物技術人才的培養。如各個高校增設環境生物技術專業,加大環境生物技術教育;培養研究生,派技術專家出國進修,與國外合作研究等。
3.4加強環境生物技術信息交流
當今世界,信息對于技術的發展提高最為重要。我國應該借助網絡這種方便快捷的平臺,盡快建立健全我國環境生物技術信息的交流網絡,以收集交流國內外有關的圖書、報刊、專題報告、會議文集和一些內部資料,并出版專業和普及型的刊物、通訊,及時反映研究開發和應用環境生物技術的動態,普及有關知識。
4結語
生物技術以其獨特的優點在環境保護領域被廣泛應用,并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我國作為環境污染比較嚴重的國家,應該構建一個有利于生物技術在環保中應用的良好環境,大力推進生物技術在環境保護中的應用,解決我國目前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并為環保市場提供高品質環境保護高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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