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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近代以前 日本人 中國觀 變遷
近代以前的大部分時間里,日本作為中國的近鄰,一直處在中國文明的輻射之下,對中國及中國文化深懷“崇仰”之情。隨著日本同化他們引進的事物并將其轉化成自己與眾不同的文明時,這種自卑感才漸漸地消失。誠如美國的日本學學者賴肖爾(Edwin O.Reischauer,1910-1991)所說:“在歷史上日本人對其他國家的態度猶如一個鐘擺,晃動于自卑感和優越感之間?!保?]P23縱觀近代以前日本人中國觀的變遷,16世紀中期以前,由于兩國文化的巨大落差,日本人對中國充滿了憧憬和向往之情。但隨著日本獨特文化的形成和發展,日本人的自我意識逐漸增強,對中國的崇仰之中又加入了疏離的成分。這也表明“中日兩國人民的相互認識就建筑在國內外形勢的變化而形成的新的價值觀基礎上。它以歷史、文化為其出發點并最終回到各自國家利益的追求上”,[2]而日本表現得尤為突出。
一、美好的“常夜國”
漢晉時期,日本人對中國的認識是較模糊的,但卻十分向往中國?!八麄?指日本)把傳來稻米的西邊(指漢朝)看成是美好的樂園,把中國稱為‘常夜國’”,[3]P183看得出古代日本人對中國充滿敬畏。首先,古代的日本及日本人急切地想了解中國,渴望與中國交往。公元1世紀時,日本列島出現了許多部落國家,為了與中國取得聯系,北九州一個小國的國君就下令造大船,船造成之后取名“天鳥船”,這只船載著幾個日本人來到了漢朝設在朝鮮的樂浪郡。由于當時的日本沒有文字,關于這一次出使沒有留下任何記載。這正是《漢書?地理志》記載的:“樂浪海中有倭人,分為百余國,以歲時來獻?!保?]P1658從這句簡單的記載當中我們可以得知,當時的日本正處于列國時代,而其中的一些國家向往中國、敬畏中國,盡管隔著茫茫大海,但仍然每年來中國朝貢,以得到中國的垂青?!逗鬂h書》也有記載:“建武中元二年,倭奴國奉貢朝賀,使人自稱大夫。光武賜以印綬?!保?]P2821這一記載后得到證實?!度龂?魏書?倭人傳》又有記載:“魏明帝景初二年(按:公元238年)六月,邪馬臺國女王卑彌呼首次派遣難升米、都市牛利等為使臣前來魏國‘求詣天子朝獻’贈送男女奴隸十人,斑布二匹二丈。十年間,邪馬臺國先后四次遣使至魏,贈送倭錦、馬矢等?!保?]P857這些記載實實在在體現了日本與中國交往的渴望。
其次,日本渴望吸收中國先進的文明。古代日本人渴望與中國交往并不僅僅為了到達中國,而是想學習中國先進的文化來滿足自己社會的發展?!皻v史上的日本曾長期醉心中國,將中國文化不遺余力輸入日本”。[7]P26漢代時,古代日本還處于彌生時代(約公元前3世紀到公元3世紀)。在與中國的交往中,古代日本人目睹了中國統一的國家組織和繁華壯觀的城市,“遠比他們當時紡織品華貴得多的絲織品、象征權威而又工藝精湛的銅鏡等,引起了他們學習中國的文化的巨大興趣”。[8]P65他們對中國文化無限向往的心情表露無遺,他們“希望政治上要像中國那樣統一的國家組織,經濟上要過像漢人那樣燦爛的文化生活”。[9]P18日本與中國接觸后,高度發達的中國封建文化對日本產生了極大的吸引力,“五代倭王(贊、珍、濟、興、武)都向南朝的劉宋朝廷遣使求封”。[10]P8日本也不斷地汲取著中國的優秀文明成果,諸如漢字、生產技術、典章制度等就是此時期中國觀的產物。
二、繁盛的“唐國”
中國隋唐時期,日本人對繁榮昌盛的中國十分仰慕,他們認為“古代中國擁有非常先進的文明,對日本來說,學習中國,是一個莫大的恩惠”。[7]P27此時的日本統治者們熱切希望前往當時堪稱東方文化淵源的中國,以便直接吸收中國優秀的文化,更多地汲取中國農業、手工業等生產技術。這樣就促成了這一時期遣隋使和遣唐使的發生。日本朝野對此一直極為重視,每次遣使團均經過精心策劃和組織,傾注國力派出龐大的官方使團出使中國,全面向中國學習,大規模地汲取中國先進文物制度和思想宗教等舉措就是這種中國觀的產物。
1.頻繁遣使隋唐。隋朝38年間,日本政府有4次遣使到隋朝。第一次是公元600年,日本使者向隋煬帝介紹了他們國家的情況。第二次是公元607年,小野妹子為大使,攜國書前來,正式提出建立邦交關系。第三次是公元608年,也是小野妹子為大使。第四次是614年,大使為犬上御田鍬,副使為矢田部造。唐朝時,日本從公元630年正式向唐朝派出遣唐使,一直延續到公元894年。“現已查明這時期日本向中國派出遣唐使達19次之多,其中除去3次‘送唐客使’和1次‘迎入唐使’以及2次任命因故未成行外,正式來華的有13次”。[10]P17-18除了這19次遣唐使之外,在中國的文獻中還有7次非官方的日本人唐朝之行。
2.汲取中國隋唐先進文化。日本推古朝(公元593至628年)圣德太子(推古女天皇的廄戶王子,公元574-622年)仰慕中華文明,積極開展與中國的交往,其在攝政期間數次派人使隋就是這種強烈的求知欲望的具體實現。他還選派大量留學生來中國,研究和學習中國文物制度、文化典籍,如儒學、中國化佛教、文學藝術等,希望得到中國的文明教化,建立像隋那樣的國家?!半S著遣隋使留學生的回國,這種愿望更加強烈,已經達到無可遏止的程度”。[9]P61這主要是日本在獲得統一之后,急需引進中國先進的國家制度,以便改革內政,抑制豪強氏族勢力,建立像中國那樣的中央集權國家。因此把中國當做自己的楷模,加以崇拜。日本對大唐帝國高度發達的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崇仰尤為突出。這因為唐朝是政治、經濟、文化高度發展,法制完備的封建大國,“成為屹立世界東方的亞洲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自然成為周圍國家無限向往的所在”。[8]P101這就促成了遣唐使的發生。在長達300多年的遣唐使活動中,涌現出了一批唐文化的優秀傳播者。在此推動下日本決心建立以“大唐國為藍本”的天皇制國家。
3.往來中國的日本留學生、學問僧等人員的增多。隋唐時,除正式外交使臣之外,還有留學生和學問僧頻繁來到中國,他們以滿腔熱情向中國學習。日本來唐的留學生、學問僧,“根據中國學者胡錫年先生的推算,其總數估計在二百余人或三百人左右”。[11]P67其中留學生和學問僧中最著名的兩個人就是阿倍仲麻呂和吉備真備。他們兩個人的中國觀可以說是當時的日本人中最具代表性的。吉備真備傾心于中國文化,學有所成后回國;阿倍仲麻呂則仰慕大唐文化,終身仕唐。
三、戰亂的國度
宋元時期,中日之間的互相認識深度呈現出起伏,其中日本表現得尤為明顯。一方面,日本對吸收的隋唐文化進行消化、創新,自以為已經汲取盡了中國的所有先進文明成果。這種心理催發了他們樹立自我形象的意識。另一方面,唐朝衰落后,中國進入五代十國的割據時期,宋朝建立后,中國雖恢復了統一,但北方興起的遼、西夏、后金與宋形成對抗,戰亂不斷;之后就是元朝的征戰。日本對此采取非常保守的鎖國主義的對外政策,中日之間的正式外交基本中斷。可以看出,這一階段的日本人對中國的態度與以前充滿敬畏的態度有著明顯不同。
1.此時的日本對中國采取了疏遠的態度。五代時期的吳越國王為了繼承和保持唐代與東海各國的貿易關系,采取了積極的態度,對日本也是如此。據說“公元936年,吳越商人蔣承勛受吳王的委托,帶來送給天皇及左右大臣的信件和特產,以求同日本建立正式的往來關系。對此,日本退回了送給當時朱雀天皇的禮物,并由左大臣藤原中平回信給吳越王”。[8]P136但是,即使雙方有書信往來,也沒有采取正式國書的形式,書信的署名都由左大臣或右大臣來寫。從書信的內容來看,如公元953年右大臣藤原師輔的回信中說道:“抑人臣之道,交不出境,錦綺珍貨,奈國憲何。”可以看出這種應酬方式是迫不得已的,態度是冷淡的。[12]P119還可以看出“決定停止派出遣唐使的日本,不想與吳越國建立正式的外交關系,只通過吳越國的商人傳遞國書和信息,保持著半官方的聯系”。[13]P137這意味著,日本政府擔心在唐滅亡后五代十國格局的情況下,如果同吳越國建立友好關系,也許會被卷入中國的紛爭,而使日本政局受到影響,于是對此采取了消極的外交方針。
2.日本自我意識增強,希望樹立自己的國家形象。“隨著生產的發展,日本列島上有了統一的國家和一定程度的文明,也培養了民族的自尊感,不再以接受中國統治者的冊封為滿足了”。[14]P140的確,日本人的這種自我意識自隋時就開始出現。他們對隋唐視其為東夷小國產生的一種抗拒心理已經顯現出來。公元607年日本國王遣使小野妹子來華,其所獻的國書中就不再使用過去那樣的“貢”、“獻”等詞,而是用了對等的稱呼:“日出處天子致書日沒處天子無恙?!薄斑@說明日本一面向往中國文化,極愿汲取,而另一方面又始終尊重自己國家體面,對隋堅持對等態度”。[3]P187現在看來,日本國書的用語顯露出了日本想與中國平起平坐的意識。
公元1078年,赴日貿易的宋商帶去宋帝賜日本國大宰府令藤原經平的牒狀和禮物。牒狀和禮物送到京都后,頓時引起日本君臣的狐疑,被看作是當時的朝廷大事。因為在日本看來中國與日本早就沒有了外交關系,現在為什么宋朝頻頻送來牒文和禮物?對此日本政府又討論了五年,“最后決定一項原則,只回信不回贈禮物”。[12]P144元朝時,忽必烈曾幾次修書日本,“以武力要挾日本效法高麗,以通和好”,[12]P75,P80但日本對此態度冷淡,并且不甘稱臣,結果導致了元朝的3次征日。
四、巨大的他者――中國
16世紀中期起,日本人意識到了西方文明的先進性。相較之下,中國傳統文明便顯得不合時宜。但對于日本來說,中國依然還是巨大的國家,不過隨著日本自己已形成的獨特文化和西方文明的影響,日本也在努力地強調自己及其文化的獨立自主性,而不將中國他者化就不能順利達到,因為“日本文化特別是成文書記文化來講,中國及其漢字文化正可謂是一個作為前提條件的巨大存在。如果沒有中國文化這個前提,日本文化是不可能存在的”。[15]P7818世紀之后,受西方文明的輸入和日本人對外認識發展,日本將中國排斥在外,而日本成了中華文化的代表,也就是說把中國他者化了。
1.日本重新看待中國及世界。隨著接觸到的西方及西方文明的增多,日本人對世界的認識發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變化。“西方文明的登陸,使日本人對世界的理解發生了變化,迄今為止三分天下的天竺(印度)―大唐(中國)―日本觀念當中,古代印度的地位被技藝精良的西洋人所取代。新的三分天下結構成為中國―西洋(泛指歐美)―日本的圖式?!保?6]P224這一變化不僅是地理意義上的變化。通過后者不難看出,日本為自己的存在找到了一個更為重要的位置。在此之下,“日本強調其文化的固有性,試圖將自己與中國文化區別開來,并確定日本文化的同一性”,[15]P80其中以18世紀中期的賀茂真淵和本居宣長的言論極具代表性。賀茂真淵認為大和文化優越于漢文化,本居宣長則對中國文化進行批判。這樣中國對日本來說就成了異質性的他者。
2.構筑日本式的“華夷秩序”。古代日本自與中國交往以來一直處于“華夷秩序”之中,受惠于此。明朝時,足利義滿雖然接受過中國冊封的“日本國王”,但是從德川家康(1542-1616年)開始,幕府統治者就有意識地擺脫文化上從屬于明朝的地位,構筑將朝鮮、琉球、荷蘭、蝦夷乃至中國置于從屬地位的“小華夷秩序”。幕府把朝鮮、琉球確定為“通信之國”,把中國和荷蘭定位“通商之國”,這樣以日本為中心把鄰國劃分成了不同的層次。在同朝鮮進行交往時自稱“日本國大君”就是一個具體的例子?!斑@個新稱呼具有德川家康在以自我為中心設定國際秩序的過程中,把自己作為日本國統治權與外交權的總攬者而定義的含義”。[17]P162此后日本在對外事務活動中,要求各國使節實施“服屬禮儀”,按照日本的禮節進行朝拜,通過這些來增強社會各階級的國家意識和“華夷觀念”。至江戶時代后期,日本的國粹主義有所膨脹,其特點是“謳歌作為‘神國’的日本,認為日本理應統治世界,這種日本至上、天皇至尊的觀念,既是對西方列強東侵的一種反應,也是對日本‘文化母國’――中國的一種抗拒式回應”。[18]P608
綜上所述,近代以前,日本人的中國觀處于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但就總體而言,近代以前日本人的中國觀仍是以尊敬崇拜為主流,對中國文化存在著較為強烈的認同感,并且體現了對中國的實用主義態度,這就造成了古代歷史上日本人的中國觀比較容易走向極端,難以保持持平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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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選》的編纂背景
蕭統(501―531)是南朝梁武帝蕭衍的長子,天監元年(502)十一月,被立為太子,本是繼承大統的不二人選。然而,天妒英才,蕭統未及即位便英年早逝,謚號“昭明”,故后世稱其為“昭明太子”,他主持編纂的《文選》,也稱《昭明文選》。
《文選》的編纂,不是一件偶然的事情,這與魏晉南北朝時代的社會風氣,以及蕭統本人的W識素養有很大關系。
自建安以來,文學作品急劇增多的勢頭到晉、宋以后愈加明顯,至齊梁間達到。據統計,從東晉初年到蕭梁天監四年(505)的不到兩百年時間里,皇家藏書增加了76倍。這些圖書典籍當然包括了各方面的著作,但其中占相當大比例的乃是文學作品。此時的中國文學在自我獨立的進程中取得了重大進步, 改變了其依附儒學的狀況。文學作品數量眾多,對它們進行品鑒別裁、芟繁剪蕪,就成為廣大閱讀者的需要,選錄優秀作品的文學總集便應運而生了。
據記載,我國最早的文學總集是西晉摯虞編撰的《文章流別集》,《隋書?經籍志》說:“總集者,以建安之后,辭賦轉繁,眾家之集,日以滋廣。晉代摯虞苦覽者之勞倦,于是采`孔翠, 芟剪繁蕪,自詩賦下,各為條貫,合而編之,謂為《流別》。是后文集總鈔,作者繼軌,屬辭之士,以為覃奧, 而取則焉?!笨上?,這部書沒有流傳到現在,我們無緣得覽其面貌。但可以肯定的是,蕭統編纂《文選》,與摯虞編撰《文章流別集》有一個共同的原因,就是作品日繁,覽者勞倦,且蕭統時代這一問題較之摯虞時代更加嚴重,編輯新的文學選本已經刻不容緩。
促成《文選》問世的另一個背景是,自建安以來學者對于文體分類的研究越來越深入。對于文體分類,曹丕在《典論?論文》中首先提出了所謂四科八目,講得比較概括;到陸機《文賦》便分作十種,此前排在最末的詩賦被提到了前列,各體的規范講得較為細致;摯虞更聯系所選之文來暢論文體問題?!段倪x》在充分吸收前人成果的基礎上,又有新的發展,它將“文”分為三十八個體類(有研究者認為是三十七類,也有的認為是三十九類,大體上是依據不同的版本所作的統計不同),意在為讀者提供一部精品范本??梢哉f這是建安以來幾代文論家想做已做而未能完全做好的事情,蕭統率領其手下的學士們卻做好了,對于這份成績,《文選序》別進行了敘述。
當然,《文選》能夠成功編就,還與蕭統本人的成長環境和學識素養有關。蕭統的父親梁武帝蕭衍對文學非常重視,他本人也是位作家,《梁書?武帝紀》稱他“天情睿敏,下筆成章,千賦百詩,直疏便就,皆文質彬彬,超邁今古”。蕭統在這樣一個環境中成長,自然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五歲遍讀五經,悉能諷誦”。為幫助蕭統盡快成長,蕭衍先后派許多學士充當他的師友,著名的有《宋書》的作者沈約、《文心雕龍》的作者劉勰、《南齊書》的作者蕭子顯等。這使得蕭統自幼便對文學產生興趣,并逐漸有了自己的研究和見地。加之蕭統作為皇太子,有足夠的條件充分利用皇家藏的典籍,據說他的藏書近三萬卷,而他身邊的學士,還可以利用民間藏書。這是編輯一部高質量選集所必不可少的條件。
《文選》的成書和體例
從目前的材料來看,《文選》的主編者是蕭統,但他不是憑一己之力完成的,而是有手下的文人參與,在這些參與者中劉孝綽最為重要。劉孝綽可以說是蕭統手下的首席文人,蕭統特別讓他為自己編定文集。此外,在蕭統主持編纂《詩苑英華》時,許多具體工作都是讓劉孝綽做的,以致《顏氏家訓?文章篇》直接將該書系于劉孝綽名下。在《文選》的編纂過程中,劉孝綽自然也做了不少工作,所以弘法大師(遍照金剛)在《文鏡秘府論》中有“梁昭明太子蕭統與劉孝綽等撰集《文選》”的提法。可見,《文選》的編成,劉孝綽功不
可沒。
《文選》所收文章時代上起子夏(《文選》所署《毛詩序》的作者)、屈原,下迄梁代,唯不錄生人。書中所收的作家,最晚的陸卒于普通七年(526),而蕭統卒于中大通三年(531),所以《文選》的編成當在普通七年到中大通三年之間。編排的標準是“凡次文之體,各以匯聚。詩賦體既不一,又以類分。類分之中,各以時代相次”。從分類的實際情況看,大致劃分為賦、詩、雜文三大類,又分列賦、詩、騷、七、詔、冊、表、教等三十八小類。賦、詩所占比重最大,又按內容把賦分為京都、郊祀、畋獵等十五門,把詩分為補亡、述德、諷諫等二十四門。這樣的分類體現了蕭統對古代文學發展,尤其是對文體分類及源流的理論觀點,反映了文體辨析在當時已經進入了非常細致的階段。
《文選》中的文章,以辭人才子的名篇為主,強調的是以“文為本”。因此,凡“姬公之籍,孔父之書”,“老莊之作,管孟之流”,“謀夫之話,辯士之端”,“記事之史,系年之書”,即后來習稱為經、史、子的著作一律不選。但是史傳中的“贊論序述”部分則予以收錄,因為“贊論之綜輯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事出于沉思,義歸乎翰藻”,合乎“能文”的選錄標準。也就是說,《文選》的選錄標準并非是以文章的立意為宗,而在于講究辭藻華美、聲律和諧以及對偶、用事切當這樣的藝術形式。這種標準,實際是為古代文學劃定了范疇,是文學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結果,對文學的獨立發展有促進作用。
《文選》李善注和五臣注
由于《文選》本身所具有的優點,使得隋唐以來的文人學士對這部書十分重視。特別是隋唐科舉以詩賦取士,隋唐文學又和六朝文學有著密切的繼承關系,因而《文選》就成為當時人們學習詩賦的一種最適當的范本,甚至與經傳并列。在《文選》編成后不久的隋代,就有蕭統的族子蕭該為《文選》作音注。到了唐初,在當時的揚州有曹憲傳授《文選》,聚徒教授,諸生數百人,并作《文選音義》十卷,“文選學”之名由此而起。在曹憲的學生中,有一位出類拔萃者,就是李善,他為《文選》作注,受到后世的推崇,影響很大。
李善知識淵博,號稱“書簏”,他可以說是用畢生精力來注《文選》的。顯慶三年(658),李善將修改完善后的《文選注》上呈給唐高宗李治,此后他又多次修改其注。李濟翁的《資暇集》就記載:“李氏《文選》有初注成者,復注者,三注四注者。當時旋被傳寫。其絕筆之本,皆釋言訓義,注解甚多,余家幸而有焉。嘗將數本并校,不唯注之贍略有異,至于科段互相不同。無似余家之本該備也。”足見其用力之勤、用心之精。
李善的注釋主要為征引式,即為文章中的典故、成語尋找最早的出處。如果在文章作者之后、李善之前已有人在相關著作中提過某詞的來源或用法,李善就引用他們的說法。如果某篇文章前人已有較好的注釋,李善即全錄其注,例如《二京賦》取薛綜注,屈原的作品用王逸注等等。當然,對于前人的注,李善也作了補充修訂,并加“善曰”以示區別。這體現了他作為一個學者嚴謹的治學態度。據統計,李善注《文選》引書近一千七百種。應該指出,李善的注往往采取征引有關原文的方式進行,這與先前古籍注釋中常用的直接解釋詞語、串講或翻譯難懂的句子以及在注釋中進行瑣細論辨等方式有著明顯的區別。征引書證的好處在于原原本本,信而有據,使讀者一下子便能明白作者的遣詞造句“祖述”了前代何人的什么詞句,并在前后文本的對照中了解詞義和句意,細心的讀者還可以發現前后的異同, 從而更深刻地體會和欣賞眼前的文本。當然,征引式的注法也有其自身的弱點,那就是要求讀者具有一定的文學功底,否則難以讀懂,因此不適合初學者閱讀。
到了唐玄宗開元年間,工部尚書呂延祚召集呂延濟、劉良、張銑、呂向、李周翰五人為《文選》作注,當時稱為《集注文選》,后通稱《文選》五臣注。五臣注《文選》的初衷就是因不滿于李善那種征引式的注釋方式,認為他引證雖詳,但無助于讓讀者明白文章的“述作之由”及創作旨趣。所以他們要撇開煩瑣的引證,直截了當地去詮釋作者的用意,至于為難字注音、為詞語作注,也都簡明扼要、切于實用。從這一點上看,五臣注確實較李善注更有益于一般讀者。此外,五臣注還對李善注的一些錯誤和解釋不清之處進行了訂正和補充。因此,后人便將李善注和五臣注合刻在一起,稱為《六臣注文選》。這無疑表明李善注和五臣注各有千秋,形成一種互補關系。
《文選》的文學價值和史學價值
《文選》作為一部詩文總集,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
首先,這部書保存了豐富的文學資料。根據《漢書?藝文志》和《隋書?經籍志》的著錄,先秦兩漢魏晉南北朝的文學作品散佚很多, 而《文選》保存了豐富的詩文資料,有些作品就是因為被《文選》選入才得以保存下來。這使得《文選》成為我們今天研究漢魏六朝文學必須參考的文學典籍。
其次,這部書選錄了眾多的詩文佳作和名篇。舉例來說,辭賦方面,漢賦今存者不多,在不多的漢賦中,其精華已為《文選》所選錄,像班固的《兩都賦》、張衡的《二京賦》,這都是寫京都大賦的代表作;司馬相如的《子虛賦》《上林賦》,為漢賦創立模式,為后世模擬之準的;揚雄的《甘泉賦》《羽獵賦》《長楊賦》,均為他的名作,等等。詩歌方面,兩漢詩歌,《文選》選錄36首,其中《古詩十九首》最為著名。而建安時期的“三曹”,《文選》選錄了曹操的《樂府》二首(《短歌行》《苦寒行》),曹丕的《芙蓉池作》、《樂府》二首(《燕歌行》《善哉行》)、《雜詩》二首,曹植的《送應氏詩》二首、《七哀詩》《贈白馬王彪》《美女篇》《白馬篇》《名都篇》、《雜詩》六首等,均為佳作。文章方面,像孔融的《薦稱衡表》《與曹公論盛孝章書》、陳琳的《為袁紹檄豫州》、諸葛亮的《出師表》、嵇康的《與山巨源絕交書》等名篇,也均被選入。正如我國著名文學家、史學家范文瀾先生所說:“《文選》取文,上起周代,下迄梁朝。七八百年間各種重要文體和它們的變化,大致具備,固然好的文章未必全得入選,但入選的文章卻都經過嚴格的衡量,可以說,蕭統以前,文章的英華,基本上總結在《文選》一書里?!?/p>
對于漢語言文學專業的學生來說,僅僅滿足于課堂的學習內容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課后大量的多方有效閱讀。這種大量的多種方式的閱讀不止可以使學生積累大量的學習素材,在由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里大幅度的提升學生的審美素養,培養學生的文學感知能力,還可以不斷建構擴充學生古代文學的知識架構與儲備,滋養學生的心靈,陶冶學生的情趣。而且,課外的大量多方閱讀,又為課堂教學的順利進行,提高教學效率,奠定了基礎,是課堂學習內容的擴充和有效延伸。這種課外閱讀大致分兩部分:一是沒有被納入課堂教學內容但卻必須要了解掌握的作品或學習資料;二是在課堂教學基礎上,進一步深化鞏固學習內容,進行發散思維和研究性學習的有關內容。這兩部分閱讀內容,前者是在課前學習掌握的,后者是在課后學習研究的,它們都與課堂教學內容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一般情況下,教師都是以閱讀書目或參考書目的方式布置給學生,為了能夠有效監控學生的閱讀情況,往往采取下列措施:在課堂教學中隨時抽查提問與閱讀內容有關的部分知識;在課余,有針對性地同學生溝通交流有關閱讀的內容;要求學生適當的寫一些讀后感或做一些讀書筆記,并不定期的上繳檢查。概括來說,要求學生閱讀的書目與資料數量和難度要能夠與學生的學習時間以及學習能力相匹配,否則,便會大而無當,反倒不能收獲到預期效果了。如“唐宋文學”這門課程,布置給學生的閱讀書目首先是一些經過精心挑選的作品集:[清]蘅塘退士編《唐詩三百首》,錢鐘書選注《宋詩選注》,唐圭璋等選注《唐宋詞選注》,沈德潛選宋晶如注《唐宋家古文》,張友鶴選注《唐宋傳奇選》,復旦大學中文系古典文學教研組選注《李白詩選》,蕭滌非選注《杜甫詩選》,王汝弼選注《白居易選集》,吳鷺山、夏承燾等合編《蘇軾詩選注》,游國恩、李易選注《陸游詩選》,吳則虞選注《辛棄疾選集》等。其次,布置給學生的閱讀書目是若于部編寫精要簡明,并能及時吸納反映最新學術研究成果,幫助學生更好的分析文學現象,總結文學規律,激發學習興趣的文學史著作。如袁行霈主編《中國文學史》,喬象鐘等著《唐代文學史》,程千帆、吳新雷著《兩宋文學史》,羅宗強、陳洪主編《中國古代文學史》,傅璇琮主編《唐五代文學編年史》,羅宗強著《隋唐五代文學思想史》,王運熙,楊明著《隋唐五代文學批評史》,王水照主編《宋代文學通論》,北大中文系古代文學教研室選編《中國文學史參考資料簡編》等。再次,布置給學生的閱讀書目是一些在學術上高瞻遠矚,頗有治學心得和研究價值并能給學生一定啟示且使之興味盎然的研究論著:夏承燾《唐宋詞欣賞》,葉嘉瑩著《唐宋詞十七講》,吳熊和著《唐宋詞通論》,傅璇琮著《唐代科舉與文學》,劉開揚著《唐詩通論》,喬惟德、尚永亮著《唐代詩學》,葛曉音著《詩國與盛唐文化》,李浩著《唐詩美學》,袁行霈著《中國詩歌藝術研究》,羅宗強著《唐代古文運動的得與失》,張宏生著《宋詩融通與開拓》等。
二、立體多維思考
在古代文學教學中,注意培養學生的問題意識,不斷訓練學生的發散性思維,和逆向求異思維等能力,就是非常重要的教學環節。那么,如何將其貫穿在教學活動中呢?首先,要鼓勵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敢于提出自己的各種問題,并大膽質疑,甚至對教科書上的專家權威提出挑戰;同時還要能夠勇于當眾闡述自己的觀點或見解,與老師和同學展開積極討論。要不斷告誡學生,對于啟己的觀點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只有認真仔細讀書思考,才會有源源不斷的新問題產生,而這些問題必將一環扣一環地將他引領到更深更廣的知識世界中,使之獲得豐厚的學識與素養。一旦停止了思考,就會失去提問題的能力,知識的積累便會停留在膚淺的層面,無法深入下去。因而,“欲窮千里目”,則必須“更上一層樓”,始終保持提問的勇氣與熱情。其次,教師在教學活動中也要把啟發學生勤于思考,多提問題放到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教學設計中,要針對學生的學習實際和教學目標有意識的設計若干問題,在訓練學生發散性思維、以及逆向求異思維的同時,使學生對所學內容有更深入的認識,并且逐漸完善自己的知識建構,從而達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的教學效果。如在“元明清文學”的教學中,一些問題的設計可以激發學生的積極思維,從而拓展學生的知識視野。圍繞《竇娥冤》戲曲的講解,可以讓學生思考竇娥的悲劇與元代社會黑暗腐敗的關系、竇娥悲劇之所以會感天動地的原因、如何評價竇天章這個人物等等;針對《西廂記》的愛情主題,可以讓學生思考其愛情主題的積極進步意義以及與當代人婚戀觀念的異同,而且還可以將它與同類題材的戲曲作品進行對比分析,從中找出它的藝術價值之所在;學習《牡丹亭》時,要竭力使學生思考和認識杜麗娘生生死死的愛情故事與人性尋求解放和自由之間的密切關系;對于《三國演義》則要思考其多重主題形成韻原因、藝術上實與虛的關系等;欣賞《水滸傳》則要思考其中滲透的江湖流民意識、正確看待其中的血腥暴力描寫、感受其濃郁的悲劇意識與傳奇色彩等等。總之,教學活動是一個師生互動的過程,其中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和探索欲望的重要手段便是在教學中貫穿問題意識,使學生養成立體多維的思考習慣。
三、多種模式訓練
關鍵詞: 敦煌 蒙書
引言
從《新唐書》等書的記載看,唐代的科舉主要有秀才、明經、進士等六科。此外還有童子科,童子科是唐五代科舉制下常科科目中的一個小科目,雖然與進士、明經等科相比,童子科并不占重要地位,但童子科的設置對童蒙教育和唐五代科舉制的繁盛均起了積極作用。童子科限10歲以下,對考試內容的要求顯然直接影響到當時的小學教育。在中國傳統的官本位思想支配下,科舉對當時的兒童教育產生巨大的影響,因此為此編寫適應科舉需要的童蒙教材便可以說是應運而生了。
這些蒙書,除中原一直有的《論語》、《孝經》、《百家姓》、《千字文》外,還有中原早已佚亡的,以及敦煌地方性的許多讀本,從而生動地反映了敦煌儒家蒙書具有中原蒙書不可比擬的豐富性與多樣性。在此,我按照蒙書文獻的語言類別分為漢文類蒙書和非漢文類蒙書,并在此類目下分別概述各書特點和意義。
一、漢文類蒙書
(一)儒家蒙書
1.《新合六字千文》,佚名,敦煌寫本計有兩卷。其一寫卷清楚,中間只有部分殘缺,凡80行,約存千字。
這種《新合六字千文》,僅開頭的“石勒稱兵失次,梁帝乃付周興。員外依文次韻,連珠貫玉相系。散騎傳名不朽,侍郎萬代歌稱”幾句為新語,其余基本上是由《千字文》每句多增二字而成。這種《新合六字千文》,不僅能使學童認識并學得比《千字文》更多的字,以及關于自然與社會的更多知識,而且還為儒家蒙書《千字文》增加了又一新的品種。它雖系增字仿作之類,但能作為一種新穎形式蒙書來說,亦是十分可貴。
2.《新集嚴父教》,佚名,敦煌本存有四個寫卷。
它是流行于敦煌地區的蒙書之一,其中的“安參謀學侍士郎李神奴寫《嚴父教》記之耳”等題記亦可證明。該書每句五言、六句一章,凡九章,二百七十字,并全由五言韻語所組成。其內容主要是將儒訓融于日常生活的說教之中。
關于此書,臺灣學者朱鳳玉指出是家誡一類的教材。由于《新集嚴父教》語言十分通俗,又是簡短易誦的韻文,加之每章中都有反復手法的運用和迭唱,因此,讀之既使蒙書活潑上口,也利于學童記憶。然而,該書未能像《太公家教》等書那樣為當時敦煌州、縣、寺、巷各類學校所普遍采用,可能也與它篇幅過短和語言過俚有著諸多干系。
3.《崔氏夫人訓女文》,佚名,敦煌本存有三個寫卷。全書每句皆七言,兩句一韻,凡三十二句,二百二十四字,內容主要是訓女敬事翁姑、和睦家庭、尊卑守禮、順從丈夫。
《崔氏夫人訓女文》蒙書,是敦煌地區僅見的訓女類教材。此書的存在,不僅反映了唐宋時代敦煌少女、識字儒訓情況,而且還為我們保留了當時的婚姻習俗文化。由于其書假借崔氏夫人訓女之口,使人倍感親切。還有,其語言的口語化,自然也使該書更為當時少女、所喜愛和學習,因此,《崔氏夫人訓女文》也就成了唐宋時代敦煌地區性的訓女教材而得以流傳。
4.敦煌遺書中有《上大人》習字四個寫卷。
這是唐代學童習字的樣本。古代學童既要一面讀書識字,還要一面習字練習,這樣才能達到學寫一致的目的。而蒙童初習復雜漢字時,宜從簡單易學入手,于是,儒師們便編制了像《上大人》這樣簡單的教材。“上大人,丘乙己,化三千,一七十二,女小生,八九子,可知其禮也”,這種既包含著尊孔思想,又筆劃多為簡單的習字教材,是符合童蒙易學的特點的。所以,宋普濟《五燈會元》,還有宋朱熹《答潘叔品書》中都提到有“上大人”語,元方回亦有“忽到古稀年七十,猶思上大化三千”詩句,等等,這說明《上大人》習字教材在唐代以后的中國一直不變的流傳著,并成為童蒙習字描紅的一種格式。特別是敦煌本《上大人》習字教材的發現,不僅反映了中國習字教育的科學性,而且也進一步證明了它具有自唐以來源遠流長的發展歷史。
5.《蒙求》為唐司倉參軍李翰撰。它是中唐至北宋時期最為通行的一種蒙書。全書取經傳故實,編為四言韻語,兩句一韻,凡二千四百八十四字。取《易?蒙》“童蒙求我”之義,以教學童。
此書影響后代及日、韓等國,甚為深遠,仿作、續作及以蒙求命名者甚多??墒?,這種自宋以后影響深遠的《蒙求》,中原卻未見其書,幸賴敦煌石室為它保存了兩個殘卷。這兩個雖僅存十分之一的殘卷,但從中仍能窺見其一斑。該書前有李華序言,后為加注正文。其殘存的內容,依韻綴文,語言生動,起《切韻》東韻,次為歌、姥等字。過去,《四庫提要》以翰為五代晉人,而教煌本《蒙求》的發現,始知李翰為唐人,有力地糾正了《四庫提要》之誤。以此,足見敦煌本《蒙求》于學術史上的重要意義。
6.《兔園策府》系唐杜嗣先奉唐蔣王悍之命而作。約成書于永徽三年,一般以為《兔園策府》為學童學習程文典故之書,以備科考之教材。它盛行于唐宋,故在唐宋人著作里多見記載。
敦煌本《兔園策府》,存四個殘卷。其殘卷僅有序文及卷一部分,凡五篇目,約為原書的十分之一?!睹鈭@策府》做為唐代科考教材來說,當是儒家比較高一級的蒙書。由于《免園策府》在中原早已佚亡,而后人自然無法知曉唐代科考對策范圍和該書內容情況?;谶@一意義,所以,敦煌本《兔園策府》殘卷,確實具有補充唐宋儒家蒙書闕佚的教育史的價值。
8.《字寶碎金》,據方師鐸考,教煌石室發現的只是一個殘卷,首尾已不全,共存一百八十六行,其中序文六行,口語一百八十行,系唐人手筆。
姜亮夫認為,此書名不見隋唐、宋志著錄,書中所錄皆唐時口語或俗語,而于不甚通俗之字,注以反音或直音,注語亦有釋義者。此書屬雜字俗書類,全書不分類、不連貫、不押韻,而以四聲分卷,俗書偽字和自創的新字特多,形動口語詞多,名物詞少,反映了通俗蒙求書的特點。
9.《太公家教》,為唐五代通行之家訓讀本,于敦煌寫本中發現,法國伯希和與英國斯坦因皆有所藏,另羅振玉藏有三卷。此書史志目錄無著錄,唐宋時代官方藏書目和私家藏書目,亦未見著錄。
《太公家教》,太公系指何人歷來學術界意見不一。《太公家教》從敦煌寫本題記提供的傳抄年代看,唐代后期經五代宋初,久傳不衰,敦煌中雖無宋初以后的寫本,但從有關文獻中求證,《太公家教》漢文本流傳的時代,可以下拖到明代。
10.敦煌《新集文詞九經抄》寫卷,卷號較多,已知英國、法國、俄羅斯均有所藏。
《新集文詞九經抄》引文并不嚴格,并非據原典原原本本地徵引,且所用原書多系民間通行本,引文錯訛頗多,此亦民間讀物之特征。《新集文詞九經抄》所輯錄內容言,一方面偏重于人際關系和倫理修身。另一方面,與唐代科舉取士有密切關系。關于《新唐文詞九經抄》傳抄之時代,根據寫本,定在唐僖宗中和三年,似無可疑。至于《新集文詞九經抄》輯錄成書之時代,在十六個寫卷中,均無明確標示。
(二)其他類
因為處在多民族而又佛道盛行的敦煌地區,遂使敦煌儒家蒙書又具有中原與地方兼有的特色。像《漢藏對譯千字文》、《辨才家教》、《新集諸家九族尊卑書儀》、《新集吉兇書儀》、《開蒙要訓》等教材在敦煌的流行和《開蒙要訓》的音變,即是明證。
1.《辨才家教》,《敦煌遺書》存有四個寫卷。該書共十二章,十二章后還有佛偈,是采用假托學士與佛教人物辨才間答形式構成的一種蒙書。書中既闡述了佛道要義,也宣揚了儒家經世之理。這種蒙書在敦煌的產生和流傳,不僅與當時人民信仰佛道和寺院辦學有關,而且也與當時敦煌佛道融儒、崇儒、信儒有關。
2.《新集諸家九族尊卑書儀》、《新集吉兇書儀》,這是“河西節度使掌書記儒林郎試太常寺協律郎張敖”刪削,由中原傳入敦煌的大量書儀編纂而成的地方書儀。敦煌地區流傳的《新集諸家九族尊卑書儀》和《新集吉兇書儀二卷》兩種,都是唐代通行于河西的儒家蒙書應用教材。
漢唐以來的敦煌,既有絲路貿易重鎮的地位,又是中外使節與商賈僧侶出關入關的地方。加之它的軍事和政治的戰略特殊原因,所以,一直是“華戎所交一大都會”。而反映于蒙書應用教材的書儀內容也是更為多方面的,有送物的、謝送物的,賀各種佳節的,賀賜征馬的等等。敦煌書儀雖為繁富,但因都有一定的程式,特別是經過張氏增刪的書儀更為精粹和實用,所以,當蒙童們學習了這些地方性的書儀以后,還是可以依樣畫葫蘆并逐步學會使用的。
3.《開蒙要訓》,馬仁壽撰。其書涉及天地、歲時、君臣、倫理、婚姻、紡績、疾病、珍寶等諸多方面,是一種內容十分豐富的蒙書。它同《千字文》一樣,也為唐宋時代各類學校所采用,并成為中原與邊地廣為流傳的一種蒙童通用課本。《敦煌遺書》存有《開蒙要訓》凡二十多個寫本。由于它具有社會和人生許多有用知識,因此,自然又是學童們所不可缺少的。這些君臣、倫理方面的言行,都是人們應有的社會規范和準則,而學童亦必須知曉和實踐。該書在敦煌地區長期流傳中,還融入了許許多多方音,成為以某些方音訓讀的一種儒家蒙書。由于唐五代西北方音對于《開蒙要訓》讀音的影響和改變,因而,不僅說明了它在敦煌地區流傳年代的久遠,而且也使《開蒙要訓》成為具有敦煌地方特色的一種儒家蒙書。
二、非漢文類蒙書
1.《漢藏對譯千字文》
《千字文》為梁散騎侍郎周興扇奉命所撰,是中國古代流傳最久、地域最廣的一種蒙書。隋朝以后普遍流行,續編、仿作、改編不絕,并遠播日、韓等國。這種形式的《千字文》,正是唐代吐蕃族藏族兒童學習使用的一種教材。因為《千字文》不僅內容博贍,包括天文、地理、歷史、倫常、飲食、起居等等,而且又是指導人們做人和生活的實用課本,所以,蕃族兒童也與漢族兒童一樣的須要學習它。(P3419)《千字文》,是采用先漢文后藏文的對譯形式書寫的。蕃族兒童學習這種形式的教科書,既學習了藏文,并從藏文中了解了《千字文》的內容,從而也使蕃族兒童懂得了漢民族的許多歷史、倫常等方面的知識,自然也有利于蕃漢兒童民族和睦感情的培養。盡管該蒙書只是一個殘卷,僅存五百多個漢藏對譯的文字,可是,做為一種帶有民族特色的地方《千字文》來說,仍是一份值得珍視的祖國文物瑰寶。
2.北區窟出土的若干殘片是重要的西夏文文獻《碎金》的一部分。這些殘片多經人為剪裁,內容已很不完整,加之有的殘片背面墨寫文書,字跡滲透疊壓,更難識別。經逐字譯釋后,再參考已有文獻,反復拼接、核對、印證,恢復了原來順序,使之成為可以了解其內容、可以進一步研究利用的文獻。
《碎金》全名《新集碎金置掌文》,西夏宣徽正息齊文智編,約成書在12世紀初期以前,是類似中原地區漢文《千字文》體的字書。全文一千字,每句五言。編者巧妙地將一千個不重復的西夏字編成了長達200句、100聯的五言詩,全書沒有明顯的章節,自然也無類目?!端榻稹返木幣欧椒ê蛿⑹铝忻捻樞蚺c漢字《千字文》相仿,只不過本書每句五言,《千字文》每句四言。該書序言簡敘編書目的,明文采,解律令,懂禮俗,教成功,實際上是一本速成識讀西夏文的蒙書。書中正文開始是自然現象、時節變化等,后為人事,包括帝族官爵、番姓和漢姓、婚姻家庭、財務百工、禽獸家畜、社會雜項等。不難想見,成書于年前的西夏文《碎金》對研究西夏的社會、民族、習俗、文學有重要價值。
此書的兩種寫本曾與其他大批文獻出土于中國黑水城遺址,今屬內蒙古額濟納旗,現仍藏于俄羅斯科學院圣彼得堡東方學研究所。
3.《三九雜字》是中原古代“字書”的一類,最初大多用為鄉塾的識字課本?!峨s字》成書從體例到內容都是對漢代以來“經學”傳統的背叛,它很少講到古代“圣賢”的言論,而專門搜集日??谡Z,把一大批零散的詞語堆在一起,因構不成完整的文章,所以始終不列學言,也和科舉無緣。各種各樣的《雜字》到了清代均已亡佚殆盡。前人著書偶有引用。敦煌石室所出漢文本《雜字》,都是殘缺的散頁,區別甚大,來歷不詳,有的按詞排列,有的似以偏旁歸類,有的附帶注音,多數則是“白文”。顯然,僅憑以上資料尚難窺見《雜字》類書籍的全貌。
俄羅斯所藏我國黑水城遺址出土文獻中有一種西夏時代的漢文本《雜字》,保存相對完好,至此學界對“雜字”類識字課本的體例和內容才有了比較清楚的了解。西夏除漢文《雜字》外,還有西夏文本《雜字》,全稱《三才雜字》。西夏文《雜字》以俄國科學院東方學研究所圣彼得堡分所保存最多。
4.《番漢合時掌中珠》是西夏乾佑二十一年黨項人骨勒茂才編撰,書中將常用詞語以天、地、人分部,每部又分上、中、下三篇,各篇收錄詞語不等,以“人事下”為最多。每一詞語皆有西夏文、相應的漢文、西夏文的漢字注音、漢文的西夏字注音四項。是當時西夏番人、黨項人和漢人互相學習對方語言的工具書。編者在該書序言中表明希望此書能促進西夏境內番漢交流,達到互相學習的目的?!斗瑵h合時掌中珠》中有番、漢兩種語言、文字對照的特殊功能,因此,它不僅是西夏時期學習語言、文字的重要工具書,在西夏文獻湮沒數百年、西夏文字成為無人可識的死文字后,又成了現代西夏學專家們識讀、破解西夏語言、文字的門徑,又由于其中收錄了很多西夏常用詞語,此書也是專家們研究西夏社會的重要資料。
綜述
敦煌蒙書所括甚多,包括《急救篇》、《開蒙要訓》、《兔園策府》、《蒙求》等等。其中流傳下來的如《論語》,在目前敦煌童蒙文獻中研究甚少,哪怕是錄文校異也不多見。已經失傳唯見于敦煌文獻的,研究深度亦不均衡?!堕_蒙要訓》、《兔園策府》、《蒙求》、《太公家教》等已見專文著述,其余散見于童蒙文獻研究。已經有研究的,重點集中于各寫本情況比較、思想、內容、音韻、作用意義,可以說研究層次還比較淺,只有為數不多的幾篇論文將之與當時的教育制度、地方風俗、現代教育學意義聯系起來。除上述漢文類童蒙文獻,非漢語類更是少得可憐。西夏文、遼文等,難得一見。一方面,童蒙文獻的殘缺流失是難點;另一方面,國內目前對其不夠重視。
敦煌蒙書的意義是不容低估的。它的中原與地方兼有的豐富多樣性,不僅為我們保存了唐宋時代中原沒有的許多蒙書,而且還為我們提供了研究唐宋時代儒家教育史的不可多得的寶貴資料。很多中原地區佚亡的蒙書,卻在敦煌遺書里被保存下來。因此,這些佚亡的蒙書,不僅具有學術史和教育史上的重要意義,而且還使我們得以窺見這些佚書的原貌,并進而為我們提供了考證其淵源流變的依據。而且書中的關于我們民族優秀文化遺產的蘊藏,更是當前對于青少年教育的極好的傳統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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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由于各國的政治體制、經濟制度、制度文化和價值觀念特別是文化差異等背景不同,從而形成了不同類型的社會保障制度。在體系演進的過程當中,我們應注重借鑒和吸收國際經驗,從制度的發展規律和歷史、文化的視角,選擇具有代表性國家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為當前我國正在進行的和諧社會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提供借鑒經驗。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要強化政府的責任、提倡孝文化,在觀念上和模式上培育新的家庭養老方式、建立民間的農村社會養老慈善機構,多渠道籌集社會養老慈善資金。
中國是一個擁有八億農民的農業大國,加快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是破解“三農”問題的關鍵,是建立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有力保障。黨的十七大明確提出了“老有所養”的民生保障目標,以及“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標任務。根據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國務院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試點覆蓋面為全國10%的縣(市、區、旗),以后逐步擴大試點,在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現代工業社會的衍生物和現代文明的重要標志,既是當代社會發展的普遍、必然趨勢,同時又是在各國特殊的經濟、政治、社會、歷史、文化環境的綜合影響下得以建立和發展的。國外大部分國家都為農民建立起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由于各國的政治體制、經濟制度、制度文化和價值觀念特別是文化差異等背景不同,從而形成了不同類型的社會保障制度。因此,在體系演進的過程當中,我們應注重借鑒和吸收國際經驗。本文選擇了兩個具有代表性國家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一是從歷史和文化的角度借鑒日本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因為一個國家的社會保障制度離不開民族文化的支撐和這個國家的國情,日本跟我們國家的文化相近,文化的源流相同;二是從制度的發展規律借鑒德國的經驗,因為德國是世界上實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政策歷史最為悠久的國家,其養老保障政策獨具特色,它走的不是北歐國家的制度,但比較平穩。本文就以上兩個國家的養老保障模式進行比較和探討,力圖對我國養老保障制度的建設有所裨益。
一、德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1.基本情況。德國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起源國,1883年德國創建社會保險制度,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德國的農業以家庭經營為主,全國約有25萬個農業企業,農業勞動力占總勞動力的2%。1951年,德國就頒布了《農民養老保障法》,邁出了建立一個獨立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第一步。德國的農民養老保障制度一開始就獨立于一般社會保險制度,德國的農民最初沒有被納人國家社會保險制度中。1957年,德國開始實施農民老年援助法,即對將農場交給繼承人之后的年老農場主進行現金補貼,通過對老年農民扶助的方式,把農民正式列人了國家社會保障體系。1995年1月1日生效的農業社會改革法將農民老年援助更名為農民老年保障,對農民養老保險金進行了大幅度的改革,將農民老年保障歸人社會保險領域,而不再是社會救濟領域。其保險的賠償范圍包括康復在內的醫療職業和家庭援助年齡超過65歲領取的養老金、保險稅款津貼、放棄財產及生產的農場主支付養老金和補償津貼。
2.主要特點。德國農村社會保險制度從一開始建立就有著良好的經濟、政策和社會環境。建立之后,經過不斷的改革深化,目前已相對健全和完善。一是項目較全,與一般社會保險相比,在農村社會保險中除了沒有失業保險以外,其他的社會保險項目都有;二是覆蓋面寬,農業人口幾乎都被納人農村社會保險保護之下;三是標準高,在繳納相同數額保險費的前提下,在每一個保險項目下提供的待遇,原則上與一般保險待遇相適應;四是管理好,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僅要在確定保險費標準、待遇條件、待遇標準、發放年金或其他補貼等方面行使管理職能,而且要就《社會法》中規定的受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為保險人提供指導、說明和咨詢;五是津貼多,在德國社會保險體系中,政府為農民拉平年保險提供保險津貼,在發生農業事故時,也為農業企業提供幫手或者家庭幫手,安排頂替人員。
3.可借鑒的成功經驗。德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立得早,管理科學且體系較為完備,值得進行研究和借鑒。
第一,德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立得較早,有著較長時間經驗的積累。從1957年10月的農場主輔助養老基金開始,專門以職業為導向確保農場主及其配偶以及在農場工作的家庭成員及其家屬的社會保障。德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參保對象從農場主、農場主的配偶、農場全職工作的家庭成員,若已年滿18歲則有義務參加保險。我們國家可以建立按群體、分層次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從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來看,農民中不同參保對象存在著較大的不同,其對養老保險制度的需求也就存在著差別,因此構建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基本框架時就必須考慮到這個問題??梢詫⑽覈r村養老保險的參保群體分為以下幾大類:純農戶、進城務工人員、失地農民、小城鎮農轉非人員和農村計劃生育戶。對于這五類農民群體應根據他們自身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養老保險模式。
第二,在資金籌措中,既有農業企業主,也有家庭成員繳費,還有聯邦自己支持。政府為了減輕財政負擔,還通過采取優惠政策,鼓勵農場主購買商業保險,這樣德國的農村養老保險就由社會保險、終老財產(老年農民將莊園移交給繼承人以后,保留下來供自己使用的住房等財產)和自我保障組成。
第三,德國農村養老保障的管理體制規范、管理效率較高,除了及時立法以外,還設立專門的農民養老保險機構,而且其社會保障工作人員都有很高的文化素質和專業修養。德國的農村養老保險業務由聯邦和各州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該機構是自治的法人組織,經辦機構不僅要在確定保險費標準、待遇條件、待遇標準、發放年金及其他補貼方面行使管理職能,而且還為受保險人提供指導和咨詢。目前,德國有13家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并組建了一個全國性的農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總聯合會(GLA)。
第四,及時改革養老保障制度,兼顧社會功能和經濟功能。德國的農村養老保障政策不僅具有保障農民福利的社會功能,同時還具有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生產效率等經濟功能。20世紀70年代,德國將農場主的退休年齡從65歲降至55歲,并在農場主享受養老金時附加條件,即要求農場主必須在50歲以后就開始通過繼承、出售或長期租讓等方式轉移他的農業企業,成為農業退休者。德國聯邦政府專門向農村養老保險機構額外提供特殊的農業結構性補貼資金,用于發放促進農業企業移交或放棄農業生產的養老金。這些養老保障政策的實施讓農場主提前放棄土地生產,將農場交給富有創新精神的年輕一代。這對于促進農業技術化、知識化和效率化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目前,為適應人口老齡化加速的需要,德國逐步將退休年齡由65歲推遲到70歲,同時還于1995年新建了一項保險制度—護理保險制度,以解決年老、病弱人員對護理的需要。
二、日本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與我國具有相同儒教文化背景的日本,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比較完善??疾烊毡镜恼误w制、歷史發展、經濟特點、文化特色等,探索日本農村社保制度建設的現狀和特點,并進行制度分析,有利于加深對日本農村當前養老保險制度的理解和認識,對我國如何建設和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鑒和學習意義。
1.基本情況。日本是東亞國家最早走上資本主義道路的國家,也是最早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日本國民應該說跟我們國家有更多的相通性,包括家庭觀念、家庭保障、社會的結構等等。所以,日本社會保障制度對我們來說有很廣泛的參考價值。日本農戶具有小規模經營和兼業經營兩個基本特點。“二戰”前,同為東方國家的日本與中國,過去對老人的撫養也是以家庭為主。傳統的日本農戶多為直系家庭,老年后生活依靠長子撫養、照顧,“家”制度在日本社會起主導作用。老年人生活所必需的資源和援助基本上都是由家庭來保障的。日本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則形成于20世紀50年代以后,到60年代初,日本政府建立了一系列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國民健康保險法》和《國民年金法》的頒布,開創了日本農民醫療保險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的先河。1961年《國民養老金法》實施,從此,日本進人了“國民皆保險”、“國民均年金”的福利時代,這兩種保險制度是日本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部分,而且國民的社會保障水平也在逐步提高。
2.主要特點。三支柱養老保障體系。第一支柱:基礎年金(國民年金)。1986年日本把厚生年金保險等八種年金統一起來,引進基礎年金,實現年金制度一體化?;A年金作為一種義務,凡年滿20歲—60歲的日本國民均須加人國民年金,具有強制性。這是一項與收人無關的養老保險制度,面向全體國民,為老年人提供基本收人保障。第二支柱:農業者年金。1970年專門制定了《日本農業年金基金法》,1971年正式實施農業者年金。其保險對象為農村地區除厚生年金、共濟年金的加人者及其配偶之外的具備國民年金被保險者資格的農業經營者及其后繼者。強調自愿原則,政府給予稅制上的優惠政策。這是日本政府向不滿足于基礎保險的較富裕的農戶提供的一種保險方式,包括農民年金、國民養老金基金和共濟年金三部分,是國民年金的重要補充。第三支柱:個人儲蓄。農民個人或家庭通過自愿安排,將一部分現期收人進行儲蓄或購買人壽保險以為老年生活做準備。
在日本,民間的農業相互救濟協會(簡稱農協)舉辦的人身共濟保險對農民養老及其他社會保障發揮了重要作用。綜合而言,與東亞其他國家相比,日本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相對早一些,而且主要是模仿西方模式,然而卻由于它比較重視個人、家庭的作用,從而帶有明顯的亞洲特色。
3.可借鑒的成功經驗。日本的養老保障制度盡管建立不算很早,但是發展很快,到20世紀70年代就基本完成了制度建設并迅速跨人發達國家行列。以石油危機為轉折點,日本及時對其向西方福利國家模式發展的勢頭進行了調整,強調個人、家庭以及企業、團體的作用,以減輕國家負擔。
第一,資金來源采用個人、雇主、政府三方負擔的方法,從而使支出有了可靠的來源并能使國民的權利和義務統一起來。
第二,國家立法。依法推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戰后日本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也是相關法規不斷完善、充實的過程。日本的社會保障制度先立法、后實施,使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法制化、科學化、規范化。
第三,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養老保險制度。日本既有法律強制國民加人的基本保險,又有企業為職工建立的補充保險,還有社會互助保險和個人自愿參加的儲蓄性養老保險。日本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從國民年金制度、國民養老金基金制度、農民年金制度到共濟制度,具有多層次特點,可以滿足農民不同層次的養老保障的需求。該制度從參保農民的年齡、務農時間進行資格限制,從資金來源、資金管理人等進行了嚴格的要求,充分保證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持續性。 轉貼于 第四,為了適應21世紀人口老齡化浪潮,日本從1994年把領取養老金的起始年齡推遲到65歲,并針對日本家庭小型化趨勢,從2000年4月1日推出了新的看護保險制度。護理保險提供的服務包括保健、醫療、福利在內的綜合服務,主要有被保險人大部分時間住在自己家中接受各種服務的居家服務,被保險人人住到各種福利設施的設施服務兩大類。在費用負擔方面,接受了護理保險服務的被保險人承擔10%的費用,其余90%由護理保險負擔。這種新的制度,體現了對老年人的人文關懷,非常值得我們借鑒。
第五,文化特色。日本是受儒家文化影響較大的國家之一,其家族制度深深打上了中國家族制度的烙印。但日本的家族制度自身有其鮮明的特點:注重家中的身份關系,而把血緣系譜關系放在次要地位。下級必須絕對向上級盡忠,所有的集團成員,包括首領都必須向集團的利益盡忠。為了家的良好運作和延續,日本文化還具有開放性特點。645年的大化改新,吸收中國隋唐文化;1868年明治維新,吸收西歐文化;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吸收美國文化。當然,這種吸收外來文化并不是單純的模仿,而是充分考慮到現實的需要和可能性,有選擇地進行消化和改造。儒家文化的家族制度對日本的早期影響,使得日本農村養老保險最初以家庭養老為主。而19世紀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后,具有開放性特點的日本文化逐步學習西歐和美國文化,因此,從19世紀,日本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也明顯具有歐美特點—社保制度比較完善、社會性較為突出。
三、對我國的啟示
綜合以上兩種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我們還要重點強調以下幾點:
1.強化政府的責任。政府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立過程中起主導作用,保證民生、改善民生是政府自始至終核心的使命。農村人口萎縮以及老齡化的發展態勢,決定了政府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必須承擔更大的責任,這也是發達國家為我們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提供的經驗。從公共財政的角度看,在農村社會保障范圍,屬于純公共品包括社會救濟、社會福利優撫安置、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等,農村純公共品的提供同其他純公共品的提供一樣應由政府免費供應。屬于準公共品范圍的主要是指農民養老保險等。但是,由于農業本身具有基礎性和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及農民對社會的貢獻和現實收人水平制約等,政府也應該在這些公共產品的提供中承擔責任,并且對于農村養老保障的制度設計方面進行投人,表現出積極的態度和措施。因為政府掌握的是公共資源,理所當然應為民眾謀取利益。國家財力也要通過相關的制度反饋于民,一個是公共設施,一個是公共服務,另外就是福利制度,它出錢讓老百姓受益,所以財政負有天經地義的責任。我國目前投人社會保障與福利方面的資金偏低,因此要調整公共財政支出結構,把更多的資金投到社會保障里面,這是我們財政改革的方向。
2.提倡孝文化,在觀念和模式上培育新的家庭養老方式。近年來,由于受到養老金支付壓力的日益增大,不少西方國家重提家庭養老保障,開始向這一方面回歸,希望在解決廣大居民的養老問題上能夠重新發揮家庭養老的優勢。家庭保障作為一種非制度型、非正式的而又天然的國民生活保障系統,意味著在多元化和多層次的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模式下,家庭成為可以輔助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一種有效的養老保障載體。在傳統的東方儒家文化作用下,家族制度和家庭養老模式對我國農村人口有著根深蒂固的影響。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家庭養老不僅是一種物質供養,更兼有家庭親人的精神撫慰,這是其他養老方式所不能完全替代的。尤其是家庭養老中,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關心、相互支持、相互鼓勵,以“家”作為紐帶加強了家庭成員的情感交流等,家庭養老的這種精神慰藉作用,更是社會性養老保險不能代替的。近年來,我國政府極力在農村建立社會性養老保險制度,但效果甚微,這里面固然有繳費方式的不合理因素,但是家庭養老的觀念對其影響也不可忽視。政府要引導重視挖掘傳統文化,弘揚中國傳統倫理道德,培育農村良好的社會風氣,培養人們敬老愛老的道德風尚,發揮先進文化的導向作用,對于提高農村家庭養老的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同時,應進一步擴大社區養老支持的范圍,凡是有經濟能力的地方,都要逐漸實施鄉、村集體負責的養老保障制度,以減輕個人和家庭的負擔。因地制宜地建立一個以國家為后盾、以社區為中心、以家庭為單位、以人為本的養老支持體系,在個人、家庭、社區和社會四者之間形成一個相互依存、相互補充的良性循環系統。因此,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建設過程中,在加大社會性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同時,亦不能忽視家庭保障等傳統保障形式的補充作用。
3.建立養老保障基金運營機構,促進農村養老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國家要通過制定有關政策為農村養老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條件。我國要改革現行財政預算制度,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單獨編制預算。社會組織發達、人才條件好的地區,借鑒國外養老基金管理的成功經驗,可嘗試建立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運營保險基金,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推動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創新模式的規范運作。同時,政府應實行規范化管理,建立起責任明確、政策具體、針對性強的保障措施,成立國家和省級社會養老保障管理中心,對決策、經辦和基金安全增值等進行全過程的動態監管機制,明確管理的科學化以及基金安全基礎上的保值增值,確保制度模式的公平、陽光、透明,建立嚴格的審核程序,確保個人賬戶基金安全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