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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投資對于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本文主要分析風險投資體系中的雙重關系,探討投資者、風險資本家與創業者之間財務目標的協調方法,研究西方風險投資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關鍵詞]風險投資;;財務目標
風險投資體系通常涉及投資者(Investor)、風險資本家(VentureCapitalist)、創業者(Inventor)三方參與者,他們是相互獨立的財務主體,通過風險資本這一樞紐,構成了雙重委托的關系。如圖1所示。
風險資本從資本供應者——投資者,流向資金運作者——風險資本家(風險投資公司),經過后者的篩選決策,再流向資金使用者——風險企業(創業者)。通過風險企業的經營和發展,風險資本得到價值增值,再流至風險投資公司,風險投資公司將收益回饋給投資者。風險資本周而復始的循環,形成了風險資本的周轉。
一、風險資本家對投資者的首重及其財務目標的趨同效應
風險投資體系中的投資者,往往是擁有長期資金的機構投資者,如養老退休基金、保險公司、銀行信托基金、投資基金等,此外還有少數富有的個人和家庭。在美國,養老退休基金是最大的風險資本的來源。投資于這一行業需要非同尋常的勇氣、耐心和專業投資經驗,廣大中小散戶由于認識上的原因,而且缺乏承受高風險的能力,一般只投資于證券,而不會冒險涉足風險投資領域。
風險資本家大都來自工商企業和金融界的精英,并擁有良好的業界關系網絡,他們最大的本錢莫過于自己的行業信譽和資歷,這與他們所能募集的資金數額是正相關的。“對那些具有高能力而且其能力已經通過以前的成功得以展示的人們來說,當他們想擴張其經營時,會較少地受到個人財富稟賦的制約”(張維迎,1995)。同時,風險資本家還具備相當專業的知識和經驗,從而,在選擇和評估投資項目、組建風險企業、物色職業經理人時游刃有余。通過預期的研究和背景審核的幫助,風險資本家利用其專業人員來評估投資的前景,但是,與成功投資項目相關的因素太復雜,而且多為主觀上的判斷,這些判斷包括所提供的經營管理隊伍的質量,再加上風險資本家先前對此行業的個人經驗,有時甚至只是“勇敢的直覺”。因此,風險投資更多的像是一門藝術,而不是科學。
投資者與風險資本家形成了風險投資體系中的第一重委托關系。這種關系的契約化載體就是風險投資公司。隨之而來的便是由于不確定性。信息不對稱、交易費用而引起的人問題。不論是事前的逆向選擇,還是事后的道德風險,其外在表現最終都歸結為財務目標的沖突。投資者的財務目標是預期投資回報最大化,風險資本家的財務目標是風險資本經營業績最大化,最終獲得最大化聲譽和個人收益。那么,風險投資公司采取什么樣的產權組織形式,如何構造委托人與人之間的契約關系,才能有效地克服人問題,降低成本呢?
“一種能夠提供個人刺激的有效的制度是使經濟增長的決定性因素,有效率的組織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確立所有權,以便造成一種刺激,將個人的經濟努力變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會收益率的活動”(道格拉斯。諾斯,1989)。在風險投資體系中的制度安排和產權設計,其效率性集中表現為各財務主體的財務目標的趨同效應,也就是“私人收益率接近社會收益率”的微觀表現過程。換言之,需要建立能夠促使各財務主體的財務目標趨同的風險投資機制。
西方發達國家的風險投資實踐經驗表明,有限合伙人公司(VentureCapitallimitedPartnership)是最有效率的風險投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美國風險投資產業組織形式中,有限合伙人公司占80%以上。在這個制度下設立風險投資基金(風險資本),投資者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風險資本家是一般合伙人(GeneralPartner),雙方通過簽訂契約來組建風險投資公司。
有限合伙人只對所投入資金負有限責任,不能參與風險資本的具體運作,但對一些重要事項亦有表決權,如合伙人契約的修改,在期滿前解散有限合伙組織,或延長基金的期限,解雇一般合伙人,投資項目的資產評估。一般要求有三分之二的有限合伙人同意,上述內容變更才會有效。
一般合伙人負有無限責任,他們投入占風險資本1%左右的自有資金,但一般不用現金,主要是作為一種管理承諾和稅務優惠上的考慮。一般合伙人參與投資收益的分配,一般可拿到所有投資收益的20%,另外80%屬于有限合伙人的投資回報。通常要在風險資本產生了最低的投資收益率(至少是保本)之后,一般合伙人才能兌現這20%的投資回報。
一般合伙人必須定期向有限合伙人報告所投資企業的業務進展和資產價值變化,至少每年舉行一次一般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和風險企業管理層的三方聯席會議。由有限合伙人或他們的代表組成的咨詢委員會主要提供技術評估服務,如風險企業的資產評估,因為這是影響到最后投資者所獲利潤的關鍵。
契約同時還規定一般合伙人不能在風險基金之外用自己的資金去投資該基金所投資的風險企業,或從企業獲得股票;追加募集的同名基金不能投放于一般合伙人先前所投資的風險企業,以防止他們為解決已投資企業的虧損而盲目追加投資;一般合伙人必須在用完一定比例的前期基金(如5%左右),才能再次募集下一輪基金。
上述契約條款所構造的激勵與約束機制,既分散了投資風險,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風險資本家作為資金管理者(人)而非所有者(委托人)的人問題,誘使人從自己利益出發,選擇對委托人最有利的行動,使雙方福利同時趨于最大化。
二、風險企業對風險資本家的第二重與財務目標的趨同效應
創業者以其新點子、新思想、新項目,形成對風險資本家的資金和管理經驗的需求,兩者結合的產物就是風險企業,并且形成風險投資體系中的第二重委托關系。風險資本家(及其風險投資公司)作為投資中介,按照能否帶來高投資回報這一根本標準,選擇具有高成長性(良好市場前景)的項目進行融資、投資,組建風險企業。這些項目多為高新技術,也可能是滿足市場需求的更新換代的產品和技術、新開放的行業、新的經營服務方式等等。在信息社會,推動知識型企業發展的基本力量既不是產品,也不是市場,而是個性化的客戶需求。就連IBM這樣的跨國大企業也宣稱自己不屬于制造業,而是提供全面服務的公司。從出售產品,到出售服務,最后爭取成為規則制定者,是大企業集團夢寐以求的目標。
前面已經提到,風險資本家的財務目標是風險資本經營業績最大化,創業者的財務目標是追求貨幣收入的最大化,在風險企業中往往通過經理股票期權計劃(ExecutiveStockOptionsPlan)來實現。同時,創業者也追求一種領導自己企業的成就感,體現了雙因素(經濟因素和心理因素)激勵效應。風險投資就是把寶押在創業者及經理人身上,對打算介入的“種子公司”的經理人和管理隊伍素質反復打量、嚴格遵選,“一個公司最大的資產不是它的經營思想,而是站在它身后的人,包括自絡在內的現代技術永遠是一種工具,而管理永遠是一切工具的駕馭者”(Amadeus投資公司AutonRichard),風險資本家如果擁有一支優秀的管理隊伍,投資者甚至愿意給他下跪,而沒有這些條件,他轉身就走。
美國IDG國際數據集團總裁麥戈文在《國際資本眼中的因特網投資》報告中,提出風險資本選擇投資項目的三條標準:成長速度快、有望成為行業排頭兵、有一個好的管理團隊。最重要的是第三條,同時,他認為當前國外風險投資進入中國有四大風險:管理風險、市場風險、法制風險、政策風險。其中,管理風險就是指中國缺乏高素質的職業經理人隊伍,創業管理滯后。
風險企業仍然存在人問題,風險資本家(委托人)和創業者(人)雙方利益的平衡機制同樣是通過簽訂契約來構造的。在投資契約中,確定可轉換優先股這一類復合式證券作為融資工具。風險資本家名義上是一個非執行董事,但他是最有影響力的董事,他注重與企業建立合作伙伴關系,他的專長和經驗使他完全有能力(也完全有必要)控制企業,對企業的發展過程充分了解,有效地降低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人風險。
長期持有可轉換代先股的風險資本家也可以擁有普通股表決權,相當于優先股已經提前轉換為普通股,并且由于利益的捆綁,不會出現“用腳投票”的退出現象。這是風險企業與一般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區別。“混合經濟”概念的使用與擴散,是二十世紀對經濟思想史的巨大貢獻,風險企業實際上是一種混合式或邊緣式的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合同確保風險資本家參與風險企業管理,并分享風險企業的成長。風險資本家與創業者通過對風險企業未來盈利的預測,來決定各自所占的股份;并根據轉換比例來調整雙方所持有的股份,還與風險企業經營業績掛鉤。這個轉換比例是動態的,可以隨風險企業盈利目標的實現程度而調整,這是對不完全契約的一種修正,是協調雙方財務目標是一個關鍵的環節,起到了控制風險、保護投資者和激勵管理層等作用。事實上,這種對未來成長性的預期將比已經明晰的股權更具有激勵作用。在受讓資本權益的分配上采取建立于資產增量基礎上的“經營者基金”模式,利用經營者自身創造的效益,通過再投入生產的價值來激勵分配。經營者基金不是簡單的股權量化,而是一種動態的股權分配與管理方式,經營者為公司創造更多效益才能為自己爭取更多的股份和利益,其效果就是讓經營者永不滿足。經營者基金突破了傳統的產權制度改革中普遍把資產量化,建立存量基礎上的做法,而是把分配建立在增量的基礎上,也就是在保證公司資產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將增量部分資產按比例分成,并以此來達到持久地激勵經營者、凝聚人力資源的目的。
三、風險投資及其啟示
現代商業社會中,個人價值最終是通過對財產的占有來體現的。風險投資基金的資金注入有99%來自投資者,風險資本家僅以1%的資金承諾便可獲得20%的收益分配權,這付高比例利潤分成的“金手銬”,表明風險資本家在風險投資公司中有直接的重大經濟利益。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風險資本家參與收益分配所憑借的要素就是其私有股權化的智力資本,從“資本雇傭勞動”到“智力勞動雇傭資本”,既是人類社會物質文明發展的一個巨大進步,也是人類精神自由發展的歷史性突破。實際上,風險投資產業是投資于人(People)而不是投資于證券(Paper)。在新經濟時代,公司價值的創造主要體現在知識及其創新方面,傳統的資本運作時代將逐步成為歷史。如果說知識代表了過去和現在,創新則意味著未來。盡管契約中有苛刻的約束條件,優秀而充滿自信的風險資本家,還是愿意接受這種固定期限的合伙制基金與投資業績掛鉤的高額利潤分成措施。
企業組織結構的創新是產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之一。有限合伙制是風險投資機構中將激勵機制、約束機制完美結合,從而提高投資效率的重要途徑。但是,目前在我國,有限合伙制企業尚不具有法人資格,這不能不說是我國企業組織制度上的重大缺陷。從世界立法趨勢來看,為了適應高效快捷的市場經濟運作節奏,降低民事主體的交易成本,很多國家都盡可能多地賦予民事主體以法人資格。英美法系國家在法人與非法人的民事權利認定上,更是沒有太大差異。
從監管的角度看,風險投資公司一般資本金較普通合伙制企業要大,業務復雜,對社會經濟影響也較大,各國通常將其作為金融機構來對待,由金融監管機構統一監管。正因為法律對法人的監管比對非法人的監管要嚴格和有效,所以也應適時賦予有限合伙人的風險投資機構以法人資格。只有當具備法人資格的有限合伙制成為風險投資市場的主流形式,各類資金才能在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下規范運作,民間資金才能真正進入風險資本市場。(編輯:pulp)
風險投資并不僅僅局限于高科技領域,在成熟產業推行高附加值的服務化經營方面,在推動傳統產業升級換代方面,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這一認識對于我國產業結構的調整、西部大開發產業發展戰略的制定,具有現實指導意義。朱總理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的報告”中指出:要“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通過自主創新和引進技術,加快對推動結構升級的共性技術、關鍵技術和配套技術的開發”,“通過上市、兼并、聯合、重組等形式,在主要行業形成若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主業突出、核心能力強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使之成為調整結構、促進升級的骨干和依托”。
例如,成立于2000年6月的二十一世紀科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是由深圳鼎尊投資有限公司、東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國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港機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交大開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家股東投資3.35億元人民幣組建的。鑒于目前中國的《公司法》中沒有明確有限合伙制這一公司組織形式,而且有限合伙制中的一般合伙人仍然需要聘請職業經理人來處理投資業務,依然要控制這一層面上的道德風險并進行有效的激勵,以避免創業投資中的心態浮躁。急功近利,因此該公司從成立伊始,就考慮了如何控制人風險,采取了準合伙制(項目合伙制或內部募集制)的風險投資公司組織形式。
具體實施辦法如下:項目經過必要的審查和評估程序準備投資時進行內部募集,這個環節有四個必要條件,必須同時滿足項目才能獲得通過。
(1)項目經理或項目小組成員必須承諾,公司如果投資,項目經理或項目小組成員也必須投資,而且根據項目的規模公司有一個基本投資額的要求;
(2)在投資決策通過后,決策人員中投贊成票者要有一個基本投資額;
(3)向全公司進行公開募集,對投資的總人數有一個最低的基本要求,目前是要求三個人或三人以上;
(4)內部募集投資總額必須達到一個基本投資額下限。
內部募集后,員工與公司簽訂委托協議,說明各自承擔的風險和享有的權益,確認投資自愿的原則。同時,公司將按照項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作為公司獎金,其中的50%發給項目人員,體現提成業績向項目人員傾斜。
項目合伙制實際上是一種內部控制和激勵制度,對于解決人問題是有效的。在我國目前有限合伙制沒有被法律認可的情況下,試行項目合伙制,在某種程度上代表了現階段我國風險投資公司組織形式的發展方向,具有重大的理論創新和制度創新意義。
1.政策環境比較
⑴日本相關政策措施。日本風投起源于1972年。因受歷史原因、經濟體制、企業經營形態文化及民族特性影響,在對風投扶持中,日本政府更多采用直接參與模式。政府在風司的融資、投資等過程中發揮著主導作用,扶持政策包括權益投資、提供貸款、政府信用擔保等。近年來,日本政府又采用了新的方式支持風投行業的發展。例如,2000年4月開始的天使投資稅制優惠條款。對投資于創立時間不超過10年、研究開發資金比例高的風險企業的個人投資者,股票轉讓收益實施1/4利稅扣除,如果出現損失3年內給予結轉,以此鼓勵個人投資者對風險企業投資。2006年實施的新《公司法》中,日本政府徹底廢除了最低資本金規制,增加了重視人力資源以“人合公司”為特點的公司組織形態——合同公司,進而為風投企業的創建和發展提供了法律制度層面的保障。為了支持風險企業發展,日本政府還積極擴大對風投企業的政府采購,實施了政府“試購買”制度。截止2012年12月已有43個都道府縣實施了此制度。2010年10月12日,NEO、Hercules與JASDAQ市場合并成立新JASDAQ市場,這樣日本擁有了7個面向新興企業的股票市場。新型市場為中小風險企業提供了從股票市場獲取資金的同時,也為風投資金提供了獲得高利潤的退出渠道。日本政府的做法對日本風險投資事業發展起到助推器作用。但從長遠看,政府的大力介入及其導向對日本風投業造成了負面影響。一般來說,除了國家命脈產業,政府是不適宜參加產業經營的,更何況是風險較大的投資業。在日本政府導向作用下,銀行等金融集團在風險投資中一直扮演重要角色。銀行運作的謹慎原則與風投的高風險性相對立,導致日本風投業運作保守,發展受限。⑵我國相關政策措施。從1984年原國家科委科技促進發展研究中心首次提出建立創業投資機制建議開始,我國風投政策法律研究與實踐已有20年發展歷史。我國現有風投中多家公司資本來自于政府財政撥款。但是,除了直接投資外,我國風險投資公司間接扶持政策還很不完善。例如:目前還未制定出專門針對風投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且存在對風投機構雙重納稅問題。⑶中日相關政策環境比較。比較中日政策環境措施可以得出,在風投發展初期,政府以各種方式直接提供資金參與風險投資是必要的。但政府應在產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后逐漸退出,通過間接方式指導、調控風投發展是比較合理的政府行為;政府長期直接參與風投的發展,往往會事與愿違,且會對其發展形成一定阻力,達不到預期效果。日本相關政策在短期內對風投行業有很大推動作用,長期會使行業運行保守。我國政策環境還遠遠達不到日本水平,類似在1998年前的日本,創業板上市門檻過高,使得作為風險資本首要的退出渠道并不順暢。日本風投行業政策環境也在啟示我國政府,應該加強對該行業的政策傾斜,發揮政府的最大效用。
2.法律環境比較
⑴日本相關法律環境。為保證扶持政策的連續性,明確相關主體的運作規則,日本以法律形式對相關優惠政策進行了確認。2000年以后,通過修訂《中小企業等投資事業有限責任組合契約法》,擴大投資對象和業務范圍,促進風險資本向企業初創期等高風險階段投資;以《金融商品交易法》替代《證券交易法》,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創設天使優惠稅制,鼓勵個人風險投資。2009年,頒布《產業活力再生特別措置法》,由政府提供8000億日元的擔保額度,吸引民間資金為風險基金出資和投資風險企業。通過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日本風險投資業得到較大發展,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做強、做大,促進了日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⑵我國相關法律環境。我國風投立法還相當滯后。一方面,我國尚未建立起一個完整的風投法律體系,還存在法律空白;另一方面,現有《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存在很多與風司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阻礙和制約著風險投資公司的運作與發展。比如,《公司法》規定實行注冊資本實收制,而不是國際上通行的承諾制,在客觀上抑制了民間資本的進入。另外,我國相關法律還限制養老基金、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進入風險投資。投資過程中,我國主要存在投資手段、再融資能力、對外投資比例限制和對無形資產比例限制等法律障礙。風投機構為保證利益不受風險企業創業者或管理者侵犯,通常要求采用諸如分階段投資及持有優先股形式進行投資,但我國目前可采用的金融工具卻僅有普通股。風險資本的退出渠道也很受限。⑶中日相關法律環境比較。日本為了推動風投快速發展,近年來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并于2006年公布了新《公司法》,增加了風司采取合同公司的形式。日本風投相關法律的制定及法律環境的完善,經歷了不斷發展的過程。我國風險投資發展歷史短暫,與日本相比,有關立法存在很大差距。不僅與風險投資相關的很多方面存在法律空白,現有《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也存在與發展不適應的地方。
3.文化環境比較
⑴日本文化環境。日本文化環境與我國相似。日本社會強調集體主隊精神,排斥個人主義、創造力和個人創業行為。在這種創業環境影響下,日本獨立創業活動并不很普遍。日本屬于“征信國家”,擁有較完善的信用體系,這對風投行業的發展無疑是最有幫助的。⑵中國文化環境。中國人普遍安于現狀,缺乏冒險精神。反映在風險投資中,投資者和創業者均厭惡風險,滿足獲取穩定收益,不愿嘗試創業。我國信用體系不健全,市場參與主體的信用意識普遍缺乏,失信者比比皆是,這也是我國風險投資行業滯后的一個重要原因。⑶中日文化環境比較。日本與我國創業文化有很多相似之處,人們普遍缺乏創新精神,冒險意識不夠,與風險投資的發展不相適應。從信用體系比較可看出,我國信息公開方式、信用服務企業市場發育程度、對失信者懲戒制度等,與日本存在很大差距。信用體系的不完善、市場參與主體信用意識的缺乏是制約我國風險投資業和風司發展的主要障礙之一。
二、改善我國風險投資公司支撐環境的路徑選擇
1.強化政策環境
對風司的政策扶持,應逐步減少政府直接出資比例,轉而對風險投資業的發展采取間接扶持政策,努力營造適宜風險投資發展的宏觀環境。應深化稅制改革,實施優惠的稅收政策。還應對高新技術產業進行政策傾斜,國家和地方財政每年應當新增部分撥款,專項用于創新成果的商品化孵化期的投入,為風險投資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2.完善法律環境
我國應盡快制定有關風險投資法律法規,比如《投資公司管理辦法》等,明確風險投資基金的法律定位,使風險投資的運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時,對現有《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中與風險投資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進行修改和完善,以便風險投資以股權方式進入和退出風險企業。
3.營造勇于創新的文化環境
[關鍵詞]網絡企業風險投資商業模式
一、網絡企業的界定及特點
本文所討論的網絡企業是指在互聯網上注冊域名,建立網站,利用互聯網進行各種商務活動的企業。這些網絡企業所從事的商務活動主要包括通過互聯網進行商品采購和銷售,通過互聯網對實體企業進行宣傳和對其他產品進行網上營銷,通過互聯網向特定顧客提供信息服務,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的人們提供虛擬的社區服務等。
網絡企業具有以下幾個特點:成本遞減性;邊際報酬遞增;贏者通吃、強者更強;注意力經濟下的“免費”原則。
二、初創期網絡企業如何吸引風險投資
根據我國學者關于風險投資評估的研究和著名風險投資機構IDGVC、軟銀中國創投等的成功案例,可以知道風險投資企業選擇投資項目時一般考慮以下幾個方面:行業環境、創業管理團隊、技術因素、市場因素、商業模式、變現能力等。本文從創業管理團隊、商業模式兩個方面闡述初創期網絡企業如何吸引風險投資。
1.創業管理團隊。美國風險投資之父GeneralDoriot曾說:“可以考慮對有二流想法的一流企業家投資,但不能考慮對有一流想法的二流企業家投資”。技術和市場的不確定性使得網絡企業的發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風險投資機構更看重管理團隊的以下特征:
(1)激情。創業者必須具備激情,這種激情會感染周邊所有的人。在一種激情的環境中,每個人的心態都會變得積極主動。這種激情同時也是一種帶動作用、感化作用,會激勵整個團隊,甚至團隊的新成員行動起來。
(2)互聯網行業背景。從互聯網行業的投資案例來看,那些有著良好互聯網行業背景的人很容易獲得風險投資。如季琦在創辦如家酒店連鎖公司時,由于他在攜程的成功經歷以及和IDG多年的良好合作,使得IDG為季琦投資了l50萬美元,不久又追加投資至200萬美元。
(3)良好的教育背景及豐富的管理經驗。處于高新技術企業頂端的網絡企業,要求它的管理團隊必須是高素質的管理人才,要具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豐富的管理經驗。如雅虎的楊致遠是美國斯坦福大學電機工程碩士;搜狐的張朝陽曾在1986年考取李政道獎學金,赴美留學,并于1993年獲麻省理工學院博士學位。
(4)創新精神。創新或創意是互聯網世界的生存前提,無論是雅虎的網絡門戶模式,亞馬遜的網上超市模式,還是eBay的網上拍賣模式,創新使網絡企業具有無窮無盡的增長動力。
(5)團隊結構。一個管理團隊是由管理、財務、技術、生產、營銷等各方面人才組成的,是企業發展的基本保證。投資者更希望網絡企業的技術人員有強大的創新能力,更希望管理層利用掌握的信息按照顧客的需要調整發展計劃,更希望企業的管理者有全球性擴張經營的長遠目光。
2.商業模式。風險投資家在被問到“評估被投風險企業時最重要的考慮因素”問題時,大部分風險投資家會首先回答是商業模式。由于互聯網的本質就是分享、溝通和娛樂,因此,構建互聯網商業模式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的優勢和效率,來替代傳統行業所能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以批批吉服飾(上海)有限公司為例,在2007年9月舉行的商界論壇最佳商業模式中國峰會上,PPG獲得年度最佳商業模式第三名。PPG的商業模式是將男裝交給七家合作企業貼牌生產,PPG負責產品質量的管理,然后通過無店鋪的在線直銷和呼叫中心方式,將產品直接交到消費者手里。這種直銷模式,去除了中間商所賺的利潤,同時將存貨率大大的減低,極大地降低了成本,取得了巨大的競爭優勢。PPG的概念吸引了風險投資的關注。其首席運營官黎勇勁就來自于PPG的第一家投資商,當時他的身份是集富亞洲董事。他選中PPG的原因有三:商業模式好、市場夠大、管理團隊能力很強。
(2)開發“長尾市場”。在網絡時代,由于關注的成本大大降低,人們有可能以很低的成本關注正態分布曲線的“尾部”,關注“尾部”產生的總體效益甚至會超過“頭部”。通過對市場的細分,企業集中力量于某個特定的目標市場,或嚴格針對一個細分市場,或重點經營一種產品和服務,創造出產品和服務優勢。GoogleAdWords、Amazon都是長尾理論的優秀案例。
(3)尋找新的收入模式。GoogleAdSense是針對網站主的一個互聯網廣告服務,它面向的客戶是數以百萬計的中小型網站和個人,對于普通的媒體和廣告商而言,這個群體的價值微小得簡直不值一提,邊際收益很少,且需求各異又使得邊際成本大,但是Google利用自己開發的“搜索”技術,大大地降低了邊際成本,從而能為其提供個性化定制的廣告服務,將這些數量眾多的群體匯集起來,形成了非常可觀的經濟利潤。
(4)吸引“注意力”。網絡企業吸引用戶注意力的目的在于獲得更多的“點擊數”,成為用戶心目中能夠經常想到的領域經營者,那么企業面臨的商機是無限的。網絡企業贏得注意力應注意以下幾點:①關聯性。網站必須有瀏覽者需要的東西,而且應該重點考慮用戶訪問網站是為了得到什么。②權威性。身處信息爆炸時代,在Google、百度隨便鍵入一個關鍵詞得到的都是成百上千的網站地址。要想獲得高度黏著力,網站必須具備權威性。③參與性。參與性通常體現在互動、競爭、娛樂等方面。④共有性和個性化。如當當網有“我的當當”,使購物者比較輕松方便的管理自己的定單。
參考文獻:
關鍵詞科技評估風險投資風險管理
1科技評估
1.1科技評估的概念
2000年12月28日科技部頒發的《科技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將科技評估定義為“是指由科技評估機構根據委托方明確的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則、程序和標準,運用科學、可行的方法對科技政策、科技計劃、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科技發展領域、科技機構、科技人員以及與科技活動有關的行為所進行的專業化咨詢和評判活動”。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講,科技評估是對與科學技術活動有關的行為,根據委托者的明確目的,由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依據大量的客觀事實和數據,按照專門的規范、程序,遵循適用的原則和標準,運用科學的方法所進行的專業化判斷活動。其結果要歸結為能夠回答委托者特定目的評估結論和評估分析。
1.2科技評估的范疇
科技評估的范疇主要是職能性評估和經營性評估兩大方面,職能性評估是指對政府科技活動有關行為進行的客觀的、科學的評價和判斷,為政府有關部門發揮決策、監督職能提供服務。經營性評估是指對企業或其他社會組織與科技活動有關行為進行的客觀的、科學的評價和判斷,為他們對被評事物的決策、判斷提供參考依據。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科技評估作為一種咨詢活動,不應僅僅只為政府決策服務,還應深入到市場中的各類科技活動之中,接受非政府機構委托的評估任務,如企業投資項目的科技評估、風險投資機構投資的科技評估、企業產權交易中的科技評估等。
1.3科技評估的分類
科技評估可從不同角度分類。從評估時間上,可分為事先評估、事中評估、事后評估和跟蹤評估四類。事先評估是在某項科技活動實施前所進行的評估,主要包括實施該項活動必要性和可行性兩方面內容。它常常帶有預測的性質,但不同于一般的預測分析;事中評估是在科技活動實施過程中進行的監督性評估,著重檢驗是否按照預定的目標、計劃執行,對前面工作的進展與預期效果進行比較,并對未來進行預估,以發現問題,調整或修正目標與策略;事后評估是科技活動完成后進行的評估。另外,從評估空間上,可分為國家評估和地方評估;從評估規模上,可分為宏觀評估、中觀評估和微觀評估;從評估方法上分,可分為定性評估、定量評估及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估;從評估形式上,可分為通信評估、會議評估、調查評估、專訪評估和組合評估等。
1.4科技評估的方法
評估方法有廣義和狹義兩種概念,廣義概念包括評估準備、評估設計、信息獲取、評估分析與綜合、撰寫評估報告等評估活動全過程的方法,狹義概念特指評估分析與綜合的方法。
科技評估可選用的方法多種多樣,關鍵是要依據不同對象,有針對性地選擇評估方法。常用的分析評價方法有定性和定量結合的方法、多指標綜合評價方法、指數法及經濟分析法和基于計算機技術的評估方法等。
2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是通過對風險的識別、衡量和控制,以最少的成本將風險導致的各種不利后果減少到最低限度的科學管理方法。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的出發點和歸宿,都是企圖運用系統的、綜合的現代科學管理方法,有效地擴大投資活動的有利因素,控制和抑制不利因素,達到以最小的成本,安全、可靠地實現風險投資利益的最大化。
2.1風險識別
風險識別是風險管理的第一步,是指對企業面臨的,以及潛在的風險加以判斷、歸類和鑒定風險性質的過程。存在于企業自身周圍的風險多種多樣、錯綜復雜,無論是潛在的,還是實際存在的,是靜態的,還是動態的,是企業內部的,還是與企業相關聯的外部的,所有這些風險在一定時期和某一特定條件下是否客觀存在,存在的條件是什么,以及損害發生的可能性等,都是在風險識別階段應予以回答的問題。在風險投資中,風險一般可以分為兩類:系統風險和非系統風險。系統風險是由公司之外的各種因素引起的,如戰爭、經濟衰退、通貨膨脹、高利率等與政治、經濟和社會相聯系的風險,是不能通過多角化投資而分散的,因此又稱作不可分散風險或市場風險。重要的系統風險有政治風險、法律法規風險和政策風險等。非系統風險也被稱作可分散風險,它是由公司本身的商業活動和財務活動帶來的,如企業的管理水平、研究與開發、消費者需求的改變、市場營銷風險以及法律訴訟等,其可以通過多角化投資組合而分散,是公司特有的風險。重要的非系統風險有決策風險、財務風險、信用風險、完工風險和市場風險。作為風險投資者,其關心的往往只是項目的系統風險,因非系統風險完全可以通過合理的投資組合而得到分散。
2.2風險衡量
風險衡量對已經識別的風險進行分析評估,以確定其損害程度的過程。風險衡量的方法分為定性風險評價方法和定量風險評價方法兩大類,定性風險評價方法又可分為主觀評價法和客觀評價法,傳統的主觀評價法主要有觀察法、資產負債表透視法和事件推測法等。現代的主觀風險評價方法致力于將傳統主觀方法涉及到的因素綜合在一起,并且設法將傳統上的主觀方法的定性分析特征轉向定量分析上,由此而將主觀分析擴展到能夠同時完成綜合評價風險因素與測量風險臨界值的雙重任務。現代客觀風險評價法中,最具代表性的是“Z記分”方法。作為一種綜合評價風險企業風險的方法,“Z記分”方法首先挑選出一組決定企業風險大小的最重要的財務和非財務的數據比率,然后根據這些比率在預先顯示或預測風險企業經營失敗方面的能力大小給予不同的加權,最后將這些加權數值進行加總,就得到一個風險企業的綜合風險分數值,將其對比臨界值就可知企業風險的危急程度。定量風險評價方法主要有風險圖法、決策樹法等。
2.3風險控制
風險控制是指在對風險進行全面的分析之后,實施各種風險控制工具,力圖在風險發生之前消除各種隱患,減少損失產生的原因及實質性因素,將損失的后果減少到最低限度。實施風險控制的步驟是風險預測——風險決策——實施決策方案——方案的成果評價。風險控制的主要方法有風險規避、風險預防、風險分散、風險轉嫁、風險補償、風險抑制等。
3科技評估與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
科技評估與風險管理既有聯系也有區別,科技評估作為一種專業化判斷活動,在介入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后,其任務便是對風險進行識別和衡量,其結果作為風險投資機構投資決策和制定風險控制實施方案的依據。可見,在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中,科技評估實質是風險的識別和衡量的過程,而風險管理還包括了風險控制的實施過程,這樣科技評估就可以作為風險管理一個組成部分,實現兩者的有機結合,促進共同發展。科技評估與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的關系如附圖所示:
3.1科技評估是提高風險投資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
科技評估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已有一整套較為完備的評估規范和技術方法,在評估設計、評估信息采集、綜合分析、評估質量控制等方面的研究已較為成熟,同時,由于科技評估機構長期致力于國家和地方各類科技計劃、科技項目、科研機構等方面的評估,對于科技產業、科技政策等方面的研究也是其他咨詢機構無法比擬的。而我國風險投資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國家還未出臺較為完備的有關風險投資事業的行政法規,風險投資機構的風險管理機制還很不健全,對風險管理人才培訓的投入和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因此,將科技評估運用到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中將能充分發揮其作用,提高管理效率。
3.2科技評估方法是衡量風險投資風險的有效工具
定量和定性方法相結合是科技評估方法應用的基本思路,這與現代風險評價所采取的方法既有相近又有其獨到之處,科技評估中最常用的方法是多指標綜合評估方法,它是在對多個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研究之后,設計一套相應的評估指標體系,并對每一個評估指標都制定具體的標準和統一的計算方法,使其能對金額、人數等可計量的指標進行定量評估,同時對社會影響等因素亦可做定性評估的描述。這與上面介紹的“Z記分”方法僅依靠可計量的數據作為評價基礎相比較更為有效。采取科技評估方法衡量投資風險也更為準確、可信。
3.3科技評估是推動風險投資管理創新的動力
引入評估機制,使風險投資機構的投資選擇與投資決策相分離,使得風險投資管理更為透明化,也遏止了內部人員的“暗箱操作”等種種不良現象。通過獨立的、專業化的評估中介組織的運作,將能使風險投資機構的管理層能更客觀地認識到投資風險,從而可集中精力于投資決策,通過管理體制的創新,保證投資的科學性和安全性,也提高了投資成功率。
3.4科技評估參與風險投資管理是其自身發展的需要
科技評估工作現階段主要是為各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主要是國家和省、市科技管理部門服務,而且大部分科技評估機構是由科技管理部門所屬的有關單位,如軟科學研究機構、科技咨詢機構、科技情報機構等部門產生,但由科技管理部門所屬的單位評估科技管理部門的科技項目、科技計劃等等,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圍內不可避免的受到科技管理部門的影響。因而,評估水平難以提高。因此,科技評估機構作為一種社會中介服務機構,和各類資產評估機構一樣,應逐步社會化和多元化,如參與到風險投資管理的咨詢工作中,只有社會化、多元化,才能充分引進競爭機制,優勝劣汰,提高評估水平,促進科技評估事業的發展。
3.5科技評估促進風險投資實現動態管理
風險投資從進入到退出的全過程中,無時無處不存在著風險,實施某項投資決策前需要進行深入分析以確定各種存在風險的影響程度;進行投資后,還應深入到所投資的企業進行跟蹤調查分析,對企業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市場競爭狀況,企業的發展趨勢與步驟等,經常進行科學的、系統的分析與判斷,發現潛在的風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杜絕它的發生或降低它的危害;風險投資退出后,還要對風險投資的效果進行測評,總結經驗與教訓,作為今后投資決策的參考。可見,風險投資的風險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實現管理目標需要實施一系列的評估,科技評估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評估能夠滿足這一要求,促進風險管理動態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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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風險投資是高科技發展的助推器,是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關鍵要素之一,具有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我國發展風險投資20年,與國外發達國家相比仍處于初期階段,存在許多問題,如風投資本總量小、資金來源渠道單一、資本退出機制不通暢、相關法律制度不完善、缺乏專業人才等。本文通過分析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現狀,闡述了我國風投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挑戰,提出了發展我國風險投資體系的一些建議。
關鍵詞:風險投資;現狀;挑戰
一、風險投資概述
1.風險投資的特征
風險投資,是由專門人員和機構向那些剛剛成立或增長迅速、潛力很大、風險也很大的未上市新興企業長期股權融資和增值服務,培育企業快速成長,數年后再通過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權轉讓方式撤出投資,取得高額投資回報的一種投資方式。典型的風險投資往往具有以下幾個基本特征:
(1)投資對象多為處于創業期(Star-up)的中小型企業,而且多為高新技術企業。
(2)投資期限至少在3-5年以上,投資方式一般為股權投資,通常占被投資企業10%-49%的股權,不要求取得控股權,也不需要任何擔保或抵押。
(3)投資決策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和程序化的基礎之上。
(4)風險投資人一般不參與被投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提供增值服務;除了種子期(seed)融資以外,一般也對被投企業以后各發展階段的融資需求予以滿足。
(5)由于投資目的是追求超額回報,當被投企業增值后,投資人會通過上市IPO、收購兼并或其他股權轉讓方式撤出資本,實現增值。
(6)風險性極高,投資失敗的可能性平均在70%左右,但一旦成功,便會獲得超額回報。
2.分類及功能
對風險投資類型的劃分有多種標準。按投入方式,可分為“杠桿式”風險投資和“權益性”風險投資,后者是國際上通常采用的投資方式。按接受投資的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可以將風投資本分為種子資本、導入資本、發展資本和風險并購資本。
風險投資的基本功能是為應用高科技成果的中小企業提供其創業和發展所必須的股權資本,風險投資的基本運作機制是由風司融到風險資金,投向經過謹慎篩選的風險企業或項目,培養風險企業發展壯大,實現正常的市場運作,然后撒出投資,再去尋找新的項目。由此可見,風險投資主要有資金放大器、風險調節器、企業孵化器等幾種功能。
3.風險投資的運作
風險投資主要由項目評估和選擇、談判和簽定投資協議、培育風險企業、實現投資收益等環節構成。
(1)項目評估和選擇。企業家(團隊)管理能力、產品或技術的獨特性以及產品市場大小構成了決策評價指標體系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此基礎上派生出創投決策的“三大定律”:
第一定律:決不選取超過兩個以上風險的項目。
第二定律:V=P×S×E
其中,V代表總的考核值,P代表產品市場大小,S代表產品、服務或技術的獨特性,E代表管理團隊(企業家)的素質。
第三定律:投資P值最大的項目。
(2)談判和簽訂投資協議。風險企業所關心的是有足夠的資金滿足企業運轉,確保目標利潤和企業經營權。雙方通過對風險企業未來盈利的預測來確定風險投資所占股份,最后形成項目股權分配與投資額及對賭條款等全面細致的風險投資協議。
(3)培育風險企業。協議簽訂后,風司與風險企業保持密切聯系,一般通過管理報告、企業定期訪問、擔任企業董事會成員來對企業實行監控,以便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風司一般還會用自身的管理、法律、財務等方面專長,向風險企業提供專業咨詢等增值服務。
(4)實現投資收益。風險投資的退出方式和時機選擇,取決于風司整體投資組合收益的最大化。主要的退出方式有風險企業股票公開上市;其他大公司收購風險企業,把風險企業轉售給其它投資公司;執行償付協議,風險企業向風司回購自身股份。
二、我國風投行業的發展狀況分析
1.投資概況
我國風投行業經歷過2000、2001年的發展高峰,之后隨國內創業板暫不開設和納斯達克網絡泡沫的破滅而走向低谷,直到2004年由于資本市場退出形勢的預期好轉以及網絡潮的回暖,風投行業在總投資額上大幅攀升,據統計數據,中外風投機構在2004年共對253家大陸及大陸相關企業進行了投資,投資總額達12.69億美元,創歷史新高,其中投資案例數量較2003年增加43%,投資金額上升28%,風投業進人一個全面復蘇和加速發展的時期。
2.行業分布分析
風投機構在選擇投資對象時通常會考慮該行業的成長性、創新性、市場前景以及具體企業的管理團隊。調查顯示,傳統制造業已經取代軟件行業,成為創投項目最為集中的行業,表明風投資本規避風險和短期盈利取向的動機顯著增強。風投資本通過參股方式,從穩定發展的傳統制造業那里獲得股利,增加利潤流量,滿足了風司股東要求的一種策略選擇。
3.區域分布分析
風投資本偏重高新技術項目和經濟發達地區,主要指向上海、深圳、江蘇、浙江、北京、天津等地,其中上海的風投機構數目最多,但在資金總量上比深圳小,北京雖然機構數目較少,但管理的資金卻較多。此外,風投出現很強的區域集點。京津冀地區的項目投資強度最高,長三角與珠三角的差別不大,而東三省及其他地區的差別則較大。
4.階段分布分析
針對創業企業所處的發展階段的不同,其生命周期可分為五個階段,即種子期、發展期、成長期、擴張期以及成熟期。風投機構會根據企業不同階段的特點制定具體的投資對策。
國外的風投資本一般集中在發展、成長和擴展階段,向種子和成熟階段投的比例比較小,特別是在種子階段,大約只有5%。2003年以來,風投資本分布基本上是“正態分布”:中間大兩頭小。項目主要集中在成長階段,而種子階段所占比例最少,這種趨勢與國外風投的階段分布基本一致。
5.我國風投行業投資項目退出狀況
自2003年以來,我國風投資本在退出上雖然取得可喜的進展,有多家風投機構實現了成功退出。但與國外相比,上市和被其他企業收購所占比例明顯偏低的狀況仍然沒有改變。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國的創業板市場遲遲未開,多數風投機構投資“后撤”,即風投機構為了規避風險和獲得穩定的回報,多選擇比較成熟、規模較大的傳統性項目。2005年以來隨著我國證券市場股改的不斷深入和登陸海外資本市場,通過IPO實現退出的較往年明顯增多,多家風投支持的中國企業在美國、香港和新加坡市場上市。
三、我國風險投資行業面臨的挑戰
1.資金規模小,來源渠道單一
風險投資的主體包括政府、金融機構、風險投資公司和天使投資者等。我國目前的風投機構主要是以政府發起創辦或由國有企業發起設立、政府參股為主體。而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風險投資主體應該是愿意并且能夠承擔風險的個人、企業投入。在沒有民間資本大量參與的情況下,風投基金的數量和規模很難有大的增長,遠遠不能滿足我國高科技產業發展的需要,也達不到最佳投資組合的目的。
2.風險投資主體錯位
風投機構是風險投資市場的真正主體。它是向風險企業提供風險資本的專業的資金管理人。風投機構從風險投資者募集風險資本開始,搜尋、調查、篩選投資項目,制定投資方案,對投資進行監督、管理和必要的輔助,并在適當的時候以適當的方式撤出投資,把本金及實現的利潤分配給投資者。
目前,我國風投主體的結構是不合理的,應逐步改變其政府主導的現狀,形成由民營主導的風險投資格局。大力發展以民營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企業,如有限合伙制、信托基金制和公司制的民營資本主體。
3.風投資本的利潤實現與退出困難
高風險通常意味著高收益,而高收益的獲取和高風險的轉移,關鍵在于退出。風投目的是盈利,而不是控制公司。因此,為促進風投行業的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對高新科技的推動作用,必須完善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
風投資本變現回收主要有三種方式即:公開上市IPO、出售股份及因投資失敗而進行的資產清算。目前,我國風險投資仍缺乏暢通的退出途徑,主要表現在A股主板交易市場上市門檻高;缺乏健全的產權交易市場;專門為風險企業提供退出途徑的創業板市場至今尚未建立。
4.法律制度不健全
風險投資在我國早已開始實踐,但至今仍未對風投基金進行立法;由于法規建設不健全,使得社會上非法集資活動屢禁不止;在稅收上,國家雖然給高科技企業享受15%所得稅稅率的優惠政策,但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資者卻沒有所得稅優惠,風險投資者在高科技企業所得的股息和紅利要雙重征稅。這種滯后的立法狀況嚴重制約了我國創業投資的運作和發展。
5.缺乏風險投資專業人才
風投是跨越科技與金融兩大領域的特殊金融活動,涉及評估、投資、管理、審計和高科技專業知識等多方面學科,實踐性綜合性很強。風險投資家應該是既懂技術理論,又懂管理創新;既懂產業運作,又懂資本運營;既能深諳風險投資的職能奧妙,又能通曉國際風險資本運作規則的復合型高級人才。高素質的風險投資家是風險投資的靈魂,這正是目前我國最需要的也是最缺乏的。
四、應對我國風投發展挑戰的建議
1.擴大風險投資總量,培育多元化市場主體
根據國外成功經驗和我國發展趨勢,可從從機構投資者、國內大型企業、私人資本和政府資金等方面拓寬風投資金的來源:
2.建立一套分散風險的投資機制
可以從投資多個階段的企業并分批投入資金、組合投資、聯合投資、合同制約、管理咨詢和嚴格執行業務計劃書等方面分散風險。
3.建立創新的組織制度,培養風險投資人才
與一般公司組織形態相比較,有限合伙制能夠有效降低運作成本和成本,并通過適當的治理結構和各相關利益者之間一系列激勵與約束的契約安排來有效地減少風險。應采取多種方式培養和引進人才,在此基礎上,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
4.建立暢通的風投資本退出渠道
風投資本的成功退出不僅意味著高額回報,而且也是風險投資不斷循環的基礎。我們既要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又要立足于我國國情,在探索中建立適合我國經濟運行機制的退出模式。如國內買殼或借殼主板上市、進一步發揮二板市場的優勢、設立和發展柜臺交易和地區性股權轉讓市場、盡快開設創業板、國外二板市場或香港創業板上市、企業并購與企業回購、清算退出等,沒有退出渠道的創業投資是沒有發展前途的。因此,要想實現創業投資的健康發展,就必須完善風險投資體系,保證資本退出渠道的通暢。
5.完善相關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