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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整治建設工程領域火災隱患,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提高火災防控能力,堅決遏制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全力維護全區建設工程領域消防安全形勢平穩。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全區建設工程領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城鄉建設局局長任組長,區城鄉建設局副局長任副組長,成員包括建服一站、二站全體工作人員。統一協調指揮此次專項整治活動。
三、整治重點
1、相關工程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2、相關單位是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相關人員是否列崗履職,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實。
3、施工平面布置、防火間距、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4、相關建筑材料特別是外墻保溫材料、彩鋼板芯材、密目網等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消防設施設備的設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維護保養。
6、施工現場易燃易爆品的儲存、堆放是否符合消防要求。
7、臨時施工用電是否符合規范要求。
8、對電焊等明火作業是否按要求操作。
四、工作步驟
1、動員部署。6月30日前,制定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召開專門會議,迅速部署開展工作。
2、自查自糾。7月20日前,各企業和項目部要認真自查自糾,并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局建服一站、二站。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之前,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進行一次全面排查,并將檢查結果向全區通報。
4、檢查驗收。10月5日前,提請區消防安全委員會對建設工程領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為認真落實省、市政府安全生產決策部署,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做好2014年全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現根據《區政府關于印發區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的規定,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目標管理
(一)控制目標
堅決杜絕較大和重特大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一般死亡事故,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市政府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億元GDP安全生產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68以內。
(二)責任要求
(1)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實行區長負責制,區長為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副區長為分管工作直接責任人,按分工組織全區相關行業、系統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
(2)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各街道辦事處副職為分管工作直接責任人,按分工做好相關行業、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3)區級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本部門(單位)安全生
產工作。其他領導按職責分工對第一責任人負責。
(三)組織體系
(1)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組織,區政府安委會具體負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分解、實施、考評、獎懲等重大問題的組織協調。
(2)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安委辦)負責全區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日常工作。
(3)各街道和區各有關部門(單位)也要建立健全制度,落實機構和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考核內容
(一)各街道辦事處:
(1)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實行安全生產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一崗雙責”。制定和完善本級安全生產工作制度,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落實到各社區和部門。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落實目標管理考核制度。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原則,明確街道(集聚區)、社區的安全生產監管范圍和對象。建立完善履職報告制度,街道辦事處主要領導、各部門主要領導每季向區政府書面報告安全生產履職情況,并抄送區政府安委辦。
(2)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街道列入財政預算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增幅不低于財政收入增長幅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按照《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建設的意見》文件精神執行。
(3)加強安全監管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各級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組織建設,按照《“雙基”意見》,各街道要單獨設安全生產機構,人員配備不少于7人,其中揚名街道(集聚區)不少于9人,確保安全生產監管機構人員、經費、設備、工作標準及考核的“五落實”。
(4)規范安全生產秩序。圍繞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難點問題、薄弱環節,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強化各行業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職責,落實監管職責、監管標準、監管對象、監管計劃。強化街道(集聚區)、社區日常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工作,對政府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和上級督辦、群眾舉報核實的事項按期整改完成。突出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5)加強安全文化陣地建設和教育培訓。開展安全生產示范社區和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大力推進國家安全社區和國際安全社區建設,努力創建一批國家級和省級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做好社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社區安全管理人員培訓、企業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考試以及企業負責人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法定培訓考核工作,特種作業人員持證率達到100%。
(6)嚴格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及時上報各類事故,不瞞報、謊報或者拖延遲報。
(二)區有關部門(單位)
(1)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單位主要領導作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和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其他負責人對分管業務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認真落實《區政府關于印發區街道辦事處、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的通知》,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本部門、本行業各項工作同時安排、同時檢查、同時考核。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履職報告制度,按時向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安全生產履職情況。
(2)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配備與本部門安全生產監管任務相適應的專(兼)職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管理人員。主要領導(或委托的分管領導)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一次會議,分析本部門本行業(系統)安全生產形勢,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對安全生產標準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等重點工作有布置、有檢查、有考核。
(3)強化行業安全生產監管和指導。將安全生產內容納入本部門工作計劃。組織、監督、指導所屬行業或領域安全整治工作。根據本部門職責、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和主要任務,明確監管范圍、監管對象和監管標準,制定安全生產執法計劃,明確執法檢查的重點、內容、方式,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主要領導每季度不少于1次帶隊深入基層進行安全檢查,并及時上報各類安全生產信息。
(4)強化安全生產社會化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形式多樣的安全教育活動。圍繞“安全生產月”主題,組織開展好“安康杯”、“夏季百日安全生產”競賽等宣傳教育活動。積極開展安全生產知識“五進”、安全警示教育活動,舉行防災避險應急演練等強化公眾安全宣傳效果,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5)做好應急救援和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工作。科學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有計劃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按時上報各類事故,及時參與或配合事故調查,完善和落實事故問責制度、約談制度。及時通報本行業系統典型事故,落實防范措施和事故處理決定,及時報送處理決定落實情況。
三、考核和獎懲
(一)考核辦法
(1)按不同類型分別制定和實施差異性的考核細則。根據重點工作與整體工作相結合、動態考核與績效考核相結合、條線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實行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管理辦法,平時季度考核分值占總分的40%,年終考核分值占總分的60%,對各街道、部門(單位)實行綜合考評。對承擔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管理的區安監局、區建設局、交巡警大隊和消防大隊及區政府下達安全生產責任書的有關部門和單位,采取日常評查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
(2)由區政府下達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各街道和各部門(單位)每季度對本地、本部門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目標任務、重點工作、時序進度和實際完成情況等內容,于本季度最后一個月的30日前同履職報告書面報送區政府安委辦。
(3)區安監局、公安交巡警大隊、消防大隊、區建設局要結合本部門的目標任務、重點工作、時序進度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對各街道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實績考核,考核結果于本季度最后一個月的30日前書面報送區政府安委辦。區政府安委辦每季進行通報。
(4)區安監局、公安交巡警大隊、消防大隊、區建設局每月將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及重點工作等實際進展情況,以月報表的形式于每月30日前書面報送區政府安委辦。區政府安委辦統一匯總后報送區領導。
(5)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統計時間從上年12月1日零時起至當年11月30日二十四時止。2014年5月25日、11月25日前,各街道和區各部門(單位)將上半年、全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完成情況的書面自查總結材料,報送區政府安委辦。
(6)考核采取聽取工作匯報,查閱資料和管理臺帳、現場檢查等方式,由考核組對照年度目標管理考核細則分別進行評查。抽查的街道、部門及生產經營單位由各考核組隨機安排,并根據抽查情況進行評分。
(7)目標責任考核采用百分制??己私Y果分優秀、合格、不合格和一票否決四個等次??己藰藴拾凑瞻踩a目標責任考核細則進行。
(三)考核獎懲
二、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年全縣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77人,其中工礦企業不超過3人;事故起數比去年有所下降;遏制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事故(控制指標分解情況詳見附件1)。
三、目標考核主要內容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措施、有落實、有成效。
(二)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明確,并通過簽定責任狀(書)層層落實責任;建立獎懲激勵機制,嚴格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三)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各鄉鎮政府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工作經費有足夠保證。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符合有關規定。
(四)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各鄉鎮安全生產達標;各企業按《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監管人員。
(五)加大事故隱患和危險源的管理,對管轄范圍內的事故隱患和危險源進行全面普查、建檔。當年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知情率、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重特大事故隱患根治率均達到100%;重大危險源監控率100%。
(六)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技術培訓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知識競賽”等宣傳教育活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持證率達100%;企業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率達到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七)全面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和非煤礦山企業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和評估,評價和評估率不低于95%;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審查驗收率100%。
(八)深入開展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建筑工程、民爆器材和煙花爆竹、城市燃氣和液化氣瓶、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整治工作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措施有力、成效明顯。
(九)完善本轄區或本行業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逐步建立健全本地區應急救援體系。
(十)嚴格查處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堅決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處各類事故,發生事故在規定期限內處理結案,結案率達100%。建立和完善事故統計上報制度,及時準確向縣安委會上報各類報表。
四、考核辦法
(一)考核方式根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全縣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制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縣安委會已制定下發)。各責任單位上半年和年終,應對照《考核細則》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并將自評結果書面報縣安委會辦公室。縣安委會辦公室在年底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考核小組,按“考核細則”和簽訂的責任書內容進行考核??h安會辦公室在考核工作結束后,應將考核結果向縣人民政府報告,并由縣安委會書面通知被考核單位,同時抄送縣委、縣人大常委會和相關主管部門。
(二)考核等次考核按滿分1000分計,分四個檔次:
優秀:等于或高于900分;
合格:等于或高于800分、低于900分;
基本合格:等于或高于600分、低于800分;
不合格:低于600分。
(三)獎懲方法根據考核等次,決定獎懲辦法如下:
優秀:返還全部風險抵押金,獎勵風險抵押金數額的40%,并在全縣通報表彰。
合格:返還全部風險抵押金;
基本合格:扣減40%風險抵押金,返還60%風險抵押金;
不合格:扣除全部風險抵押金。
獎勵資金來源為:縣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返還各單位的風險抵押金和獎勵資金作為各責任單位的安全獎勵資金使用。扣減的風險抵押金納入縣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使用。被考核責任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單位及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分管責任人當年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責任單位或其管轄范圍內當年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鄉鎮安全生產管理不達標;考核結果為不合格。
五、強化目標管理
(一)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各責任單位要根據與縣政府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確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體系及目標管理主要內容,以層層簽訂責任書的方式進行分解落實。
一年來,本人在局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在同志們的熱情幫助下,做到工作早考慮、早安排,立足本職,服務大局,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勇于實踐,克難攻堅,真抓實干,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本人一年來的崗位履職情況和廉潔自律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學習,提高素質
本人始終把理論學習放在突出位置,堅定“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信念,及時學習掌握民政綜合改革工作中的新點難點,積極主動學習社會救助、養老等理論知識和民政工作相關政策、法規、條例等,提高自身的政策運用能力、服務管理能力、綜合協調能力和開拓創新能力,并利用業余時間閱讀《中國民政》、《中國社會報》等民政報刊雜志,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政治修養。把學習貫穿于實踐中,深入基層,深入群眾調查研究,摸實情、聽意見、找對策,始終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嚴謹細致,認真履職
(一)社會救助救災體系日趨完善。1.動態管理,基本實現應保盡保。4月份對全區所有低保家庭進行核查,退出***人,新增***人,累計發放低保金****多萬元。12月1日起,全區城鎮和農村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金調整為***元和***元,分別提高了8.5%和11.7%,基本實現“應保盡保、應補盡補、應退盡退”。2.適度普惠,積極做好困難群眾救助。在全區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做好2015年春節困難群眾慰問工作,共發放資金***萬元。對***名疾病患者開展醫療救助,發放救助資金***萬元;對***名困難群眾開展臨時生活救助,發放救助資金68.05萬元;率先開展困難家庭轉介服務試點工作;為**名困境兒童發放**萬元基本生活費;為**名60歲以上家庭困難的半失能老人免費提供輪椅;為全區五保對象發放御寒衣物;對全區 戶申請廉租房的困難家庭的經濟狀況進行核對,予以住房救助;借助愛心驛站平臺,通過與其他活動結合,開展了18場次義賣,籌集善款 多萬元、物資 萬元 。3.扎實有序,高效開展救災減災工作。對全區 個避災安置點進行安全排查,并對新增的 個避災安置點進行安全鑒定。精心組織“5.12”宣傳活動, 等2個村榮獲國家級減災示范社區, 等2個社區榮獲省級減災示范社區稱號。
(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速。1.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政策體系。出臺《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工作目標、主要任務、政策措施。2.全面推進居家養老服務工作。新建 個立足社區(村)、面向老人、功能齊全的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和 個老年食堂(助餐點),實現61%的村建有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開展社區(村)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設、運行和管理情況全面考評驗收,按照星級標準給予補助。3.構建居家養老服務支持機制。新增75個公益性崗位,將全區90周歲以上的老人納入政府購買養老服務范圍,為 8*名失能、半失能困難老人開展上門服務。4.重點推進“醫養融合”養老模式。新增養老機構*家、養老床位*張,現有養老機構*家,總床位數達*張,百位老人擁有床位4.5張。5.加快推進養老人才隊伍建設。完成*名養老護理人員、*名家庭護理員和*名社區助老員的培訓,全區持證上崗人員達到*人。6.扎實做好養老機構安全工作。堅持對全區養老機構進行每周一抽查,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與區消防分局開展兩次消防安全大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重新修訂了《 民政局突發公共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與各養老機構簽訂2015年度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養老機構負責人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高管理人員和老年人的防火意識。
三、廉潔自律,勤政廉政
各村(居民)委員會、鎮屬各單位:
為確保全鎮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規范運營,保障被托管學生及家長的合法權益,根據《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瀘州市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瀘市府辦〔2015〕2號)和《瀘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瀘州市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瀘市府辦函2015〕41號)及《敘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敘永縣中小學生托管機構綜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敘府辦函〔2015〕40號)有關規定,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專項整治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實現托管機構規范化運營為目的,以“屬地管理為主、行業管理配合,部門履職、聯動監管”為原則,積極引導校外學生托管機構規范化運營,逐步建立托管機構管理長效機制,預防和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堅決杜絕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確保中小學學生安全健康成長.
二、工作重點與主要任務
(一)突出管理秩序整治,確保規范經營
1.對經營性校外托管機構進行工商登記注冊;
2.對暫不具備條件或違反法律法規的,會同相關職能部門下達整改通知書督促其整改;
3.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對校外托管機構收費情況和納稅情況進行檢查;
4.對條件達不到要求或存在重大消防、建筑、餐飲等安全隱患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取締;
5.加強宣傳教育,禁止在職教職員工和離退休教職人員開辦或兼職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引導學生、家長選擇規范的托管機構.
(二)突出治安隱患整治,確保學生安全
1.督促校外托管機構建立健全托管機構學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相關規章制度;
2.按照《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排查學生托管機構接送學生車輛及駕駛員,依法查處違規車輛接送學生及超載、超速等違法違規行為;
3.對校外托管機構及其周邊治安環境進行排查,依法查處涉及校外托管機構的治安案件;
4.依法打擊托管機構周邊敲詐、勒索等擾亂托管機構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5.加強學校周邊治安巡邏,在重點時段增派警力巡查.
(三)突出火災隱患整治,確保消防安全
1.對學生托管機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2.指導和督促學生托管機構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齊配足消防器材設施,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演練.
(四)突出食品衛生整治,確保飲食安全
1.查處托管機構經營過程中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或加工制作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易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行為;
2.指導督促托管機構建立進貨記錄、清洗消毒、健康查體、飯菜留樣等制度,配齊配足相關設備設施,規范其經營管理;
3.督促學生托管機構制定、落實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依法對學生托管機構傳染病防控、飲用水衛生、從業人員健康許可證辦理等進行監管和指導.
三、工作時間安排
(一)宣傳動員和申報摸底階段(3月23日-3月30日).廣泛宣傳《瀘州市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瀘州市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方案》、《敘永縣中小學生托管機構綜合整治方案》和《敘永縣江門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治理實施方案》.鎮人民政府對轄區內所有托管機構進行拉網式排查,逐一摸清無證托管機構的基本情況,找準安全、衛生、師資、設施設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填寫排查統計表,建立基本臺帳.宣傳分三個層面:一是學校對教育工作者宣傳,要求不得開辦、兼職和陷入利益格局,違者必究,沒有下不為例,與在職教職員工和離退休教職人員簽訂禁止辦理非法托管機構責任書;二是學校專門召開學生家長會開展政策宣傳,對校外非法托管機構安全事故、治安刑事等典型案例宣傳,并由學校與學生家長簽訂禁止學生在校外非法托管機構托管責任書.三是鎮人民政府牽頭,鎮上相關部門和村(社區)配合,對校外托管機構進行政策宣傳,引導完善相關手續,規范辦理行為.
(二)自查自糾和登記注冊階段(4月1日-4月20日).江門鎮人民政府負責督促所有校外托管機構按《瀘州市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瀘州市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方案》和《敘永縣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方案》的規定開展自查自糾,督促具備申辦條件的托管機構到工商部門進行登記注冊.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對無證的、違規的、存在安全隱患的托管機構下發停辦(限期整改)通知書,對經整頓指導后符合審批條件的托管機構,及時為其辦理相關手續,使之納入到規范管理中.對不符合審核的托管機構堅決予以取締,對拒不執行者,將依據有關要求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檢查過程中,各部門認真做好檢查取證和記錄.
(三)集中整治和依法查處階段(4月21日-5月20日).相關單位組成的聯合執法小組對校外托管機構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集中整治活動.對需要取締的無證托管機構進行查封和取締.對符合舉辦托管機構條件,且無安全隱患的無證托管機構,適當延長整改時限,鎮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實施重點監控,確保暫存期間托管學生的安全和健康.對部分典型案例進行媒體曝光,對違規辦理、兼職和參與非法利益的在職教職員工和離退休教職人員,由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督查督辦.
(四)復查和鞏固階段(5月21日-6月15日).由鎮社事辦組織成員單位對校外托管機構舉辦情況再進行全面復查.對私自舉辦的進行嚴肅查處,切實規范托管機構管理.
(五)迎檢和建立長效機制階段(6月16日—6月30日).
鎮社事辦于6月16日前將綜合整治情況報告及相關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按照一式二份的要求,自留存查一份,送縣經濟商務局一份,隨時接受縣級相關部門的檢查.
四、工作職責
江門鎮人民政府各辦公室: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轄區范圍內的學生托管機構整治的組織、宣傳、清理、登記、隱患排查及整治和信息上報、日常監管等工作.
具體為:
(一)社事辦:制定并印發《敘永縣江門鎮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整治方案》;對校外學生托管機構清理、登記、信息上報;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協調會,配合開展聯合執法檢查.
(二)中小學:負責摸清每個學校學生所在校外托管機構的基本情況,建立臺賬,及時更新信息;將臺賬信息及時進行整理、歸類、匯總,及時向縣教科局、鎮人民政府、工商部門報送掌握的校外托管機構信息資料;與在職教職員工和離退休教職人員簽訂禁止開辦或兼職校外托管機構責任書;配合相關部門查處開辦、兼職和陷入利益格局的在職教職員工和離退休教職人員;一個學期集中召開學生家長會一次以上開展政策宣傳,并與學生家長簽訂禁止學生在校外非法托管機構托管責任書,引導學生、家長選擇規范的托管機構.配合聯合檢查組開展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執法工作.
(三)食安辦:負責指導督促合法的校外托管機構制定食品安全制度;負責對合法校外托管機構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工作.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條件的校外托管機構進行依法調查;配合聯合檢查組開展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執法工作.
(四)農村經濟建設服務中心:負責校外托管機構進行初審并出具符合辦理或不符合辦理托管機構的書面評估報告;對托管機構經營場所的建筑工程質量和房屋安全、用氣安全進行檢查并出具報告;依法查處違規使用天然氣、液化氣等行為;對托管機構經營場所的建筑工程質量和房屋安全、用氣安全進行日常監管;負責配合托管機構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對全鎮范圍內學生托管機構周邊衛生及環境狀況進行評估及整治等工作;配合聯合檢查組開展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執法工作.
(五)江門派出所: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進行初審并出具符合辦理或不符合辦理托管機構的書面評估報告;了解掌握托管機構及周邊治安狀況并予以整治,指導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及時查處擾亂合法托管機構秩序,侵害工作人員、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依法查處學生托管機構違規車輛及駕駛員非法接送學生和超載、超速等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托管機構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問題進行檢查、指導、督促整改,依法處理聯合執法過程中的突發事件.
(六)衛生院:負責對托管機構傳染病防治的措施進行指導檢查,并提出預防建議意見;按照職能職責,負責校外托管機構日常的衛生防疫監管工作.
(七)鎮安辦:負責學生托管機構安全工作進行綜合指導、綜合分析、綜合評估、綜合決策、綜合整治等工作;負責指導校外托管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指導、督促校外托管機構抓好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的落實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校外托管機構對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配合派出所對校外托管機構的消防安全進行監督檢查,配合聯合檢查組開展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執法工作.
(八)經發辦: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非法收費的調查、取證和查處工作;負責校外托管機構日常收費的監管工作;配合聯合檢查組開展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執法工作.
(九)交管辦:負責聯合派出所、交警部門對校外托管機構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予以查處;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車輛非法運送學生予以查處;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車輛超員、超載運送學生予以查處;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車輛人貨混裝進行依法查處;負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路段進行整治.
(十)黨政辦:負責校外托管機構整治的法律法規宣傳工作,加強對典型案例的宣傳.
(十一)財政所: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提供經費保障.
(十二)鎮紀委:負責對各辦公室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學校在職教職員工和離退休教職人員開辦或兼職校外非法托管機構進行查處;對陷入校外托管機構非法利益格局的機關、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依法予以查處.
(十三)供電公司: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違規用電予以依法查處;負責對校外托管機構用電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督促整改;配合做好綜合執法工作.
(十四)縣級相關部門的派駐機構:工商、食藥監、消防、國稅、地稅等部門按照(敘府辦函[2015]40號)文件確定的職能職責開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成立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保證整體工作順利推進.并組織力量切實抓好校外托管機構的綜合整治,充分發揮村(居民)委員會的作用,加強宣傳發動,落實單位職責,部署整治行動.各辦公室要密切協作,齊抓共管,各司其職.
(二)加大管理力度.一些托管機構條件簡陋、管理粗疏、飲食衛生標準差、存在較大隱患,一些數托管機構存在超范圍經營甚至無證照經營等問題.加強學生托管機構管理已成為當前社會、學生家長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問題.充分認識加強學生托管機構規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實監管職責,細化工作要求,明確方法措施,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切實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責任到位、落實到位.
(三)強化督導檢查.鎮各辦公室門要認真開展校外托管機構的專項管理、檢查,堅持“責任落實不放松、隱患整治全覆蓋”的工作態度,確保查清、查透、查實,及時發現問題,果斷解決問題.確保取得預期效果.
(四)加強宣傳教育.黨政辦、中小學、村(社區)居民委員會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公開監督電話6755211.對社會舉報的違規托管機構,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將及時進行查處,確保整治實效.
(五)加強信息報送.中小學、鎮各辦公室每周五上午12:00時前將本周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及解決建議下周工作安排計劃一并上報社事辦.
(六)加強常態監管.各辦公室在中小學校本次整治行動結束后,繼續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的各自職能職責,加強校外托管機構的監管工作,確保校外托管機構治理工作常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