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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意見》(魯政辦發〔2010〕57號)、《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文明辦山東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魯教語字〔2013〕1號)、《聊城市教育局聊城市文明辦聊城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開展聊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聊教字〔2018〕234號)和《莘縣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施方案》(〔2018〕2號)要求,我校必須在2018年底前完成省三類城市語言文字評估工作。為確保我縣迎評工作順利進行,現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為指針,以加強語言文字綜合治理、推廣普及普通話和規范社會用字管理為重點,以迎接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為契機,全面優化我校語言文字環境,進一步提升我校師生文明素質,為我校各項工作服務。
二、迎評工作范圍
全校各年級、科室。
三、評估內容和標準
1.凡是教師有不說普通話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有學生不說普通話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扣滿10分的年級、科室記為不合格。
2.學校校園內有錯別字、繁體字、異體字的,每發現一處扣綜治辦5分,扣滿10分記為不合格。
3.推門聽課,發現有教師普通話不標準的,每發現一次扣1分,學生回答問題不用普通話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扣滿10分為不合格。
4.檢查教師的教案、試卷、寫字本、作文、周記等作業批改有錯別字的,每發現一次扣2分,扣滿10分記為不合格。
四、評估辦法
(一)聽取匯報。學校領導班子成員聽取年級、科室關于開展語言文字工作的匯報。
(二)查閱資料。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查找有關文件、資料文書檔案。
(三)召開座談會。學校領導班子與師生座談,了解語言文字工作情況。
(四)現場抽查。按照《山東省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標準(試行)》規定的內容進行現場抽查。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11月1日—11月9日)
1.召開莘縣實驗小學迎接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動員大會,對迎評工作進行部署。成立迎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
2.在全校各年級、科室進行發動,明確分管負責人,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人員,建立聯絡網絡,制定各自迎評工作方案。
3.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
4.加大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營造良好氛圍。
5.組織“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
(二)自查、真該階段(11月10日—12月15日)
1.認真參加全縣組織的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
2.做好相關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3.各年級、科室對照《山東省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中指導標準》,逐條逐項進行自查自評。
4.學校綜治辦對校園用字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清理。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校園不規范用字的整治工作。
(三)自評完善階段(12月16日—12月18日)
各年級、科室在整改基礎上進行自評,完善自評報告及有關印證資料。
(四)迎接學校初檢(12月19日—12月20日)
對各年級、科室迎評工作進行全面檢查評估,對發現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限期完成并跟蹤落實。
(五)迎接縣評估驗收(12月21日—12月25日)
以學校名義向縣語委提出書面評估申請,根據縣語委的工作安排,迎接省、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驗收。
六、主要工作安排
(一)建立完善組織機構,加強領導
1.成立“莘縣實驗小學迎評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校長柴林亭任組長,潘清華、趙淑華、龐同才三位副校長任副組長,中層干部任組員。設立莘縣實驗小學迎評工作辦公室(設在政教處),負責日常工作,并統一指揮、協調全校迎評工作,賀增鵬任聯絡員。
2.組織教師參加全縣語言文字培訓、測試報名工作。
3.各年級、科室的負責人負責本年級、科室的迎評工作,年級、科室之間要相互配合,齊抓共管。
(二)召開動員大會
召開莘縣實驗小學迎接省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動員大會,制定《莘縣實驗小學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
迎評工作實施方案》對全校迎評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三)積極開展宣傳工作
在校園內設立語言文字工作宣傳欄,懸掛宣傳標語,組織師生學習語言文字法規。以“推普周”為主題開展文藝表演、主題班會、課本劇、手抄報、小手拉大手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學校網站、廣播站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工作。在校園醒目位置放置講普通話、使用規范字的宣傳標志。
(四)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與測試工作
根據國家語委規定,教師的普通話水平應該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不低于二級甲等;其他教師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水平。為了實現人人達標的目標,要求教職工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和測試工作。
(五)清理校園內的不規范用字
學校綜治辦對校園內的不規范用字進行檢查整治,杜絕使用繁體字、錯字、異體字等不規范用字現象。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學校”創建活動,提高師生語言文字規范化水平。
(六)認真做好檔案資料建設
各年級、科室要對照《山東省三類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試行)實施細則》的標準。對照建檔目錄和整檔規范的要求,以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音像資料為主要形式,全面收集、整理近三年的各類文字工作檔案。
一、加強消防安全的思想性建設,提高師生員工素質。
“安全發展”是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消防安全又是安全工作的重心。《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第三條也指出:學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應當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這是長期以來我國消防工作經驗的總結。消防工作的基礎在于預防,預防的根本在于提高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素質。
(一)高職院校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不完善的安全制度、無效的安全教育是校園安全事故產生的土壤。根據調查,在校園消防案例中,有的起火的宿舍是用泡沫板和保溫板建成的簡易平房,有的里面既沒有滅火器材,也無消防栓,有的學校教室的窗戶有鐵質的防護欄,出現險情學生不能及時逃離。這些都暴露了消防意識在不少學校未能引起足夠重視。
目前,我國的大部分高職院校(特別是原來的舊校址),消防安全工作還面臨著諸多難題,主要是:宿舍樓、教學樓、實驗樓等設施(設備)老化,防火、防盜、防震、防爆功能差,日常管理、維護保養不到位的問題;外來人員、車輛多,學院內居住人員復雜,管理上存在出入把關不嚴,日常巡查制度不落實等等。
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存在著業務素質不高,缺少懂業務、會管理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也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更重要的是對消防安全認識不夠,甚至存在“無所謂”的態度,廣大師生缺乏主動防范意識和火災防范及撲救技能,不懂得預防問題,有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更不會解決問題。
(二)加強消防安全文化建設,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美國文化學家克羅伯和克拉克洪給文化下的定義是:文化由外顯的和內隱的行為模式構成……,它代表了人類群體的顯著成就……。它的核心部分是歷史的獲得和選擇的觀念及其所帶來的價值。由此筆者認為,校園消防安全文化就是在一個學校內形成的,由全體師生認可并遵守的消防安全意識和理念極其安全價值的標準。
實踐經驗告訴我們:思想問題解決了,其他問題就容易得多,消防安全更是如此。只有從思想上充分認識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普及并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能,才能做到防消結合。消防安全意識的提高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消防安全教育需要有耐心,急不得,更不能產生厭煩情緒,要常抓不懈,一刻都不能放松。
二、努力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海恩法則是德國人帕布斯&8226;海恩提出的一個在航空界關行安全的法則,他通過研究發現:每起重大飛行事故背后都有300起征兆和上千個隱患,只要把握這些特點和內在規律,事故就可以預防或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一)高職院校的消防安全重在做好防范工作。
“海恩法則”說明任何一起事故都是有原因的,并且是有征兆的;它同時說明安全是可以控制的,安全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這就為我們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一種管理方法——即發現并控制征兆。
高職院校消防安全管理中,在對安全事故的處理上普遍存在一個“誤區”:只重視對事故本身進行總結,也會“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大檢查,卻往往忽視了對事故征兆與發生事故的苗頭進行排查;而那些未被發現的征兆與苗頭,就成為下一次火災事故的隱患。
在消防安全中,海恩法則給我們的啟示就是:在安全事故發生之前,預先防范事故征兆、事故苗頭,預先采取積極有效的防范措施,事故本身就不會發生或者使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它警示人們,事故的發生是量的積累的結果,好的經驗技術和完善的制度無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質和責任心。它雖然說明了飛行安全與事故隱患之間的必然聯系,但這種聯系不僅僅表現在飛行領域,在高職院校的消防安全中也同樣具有指導作用。
(二)落實規章制度是校園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
做好校園消防安全的預防和防范,就可以防止事故的發生,要保證校園消防安全,必須充分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做好防范工作。
特別是消防安全的重點區域,宿舍樓,教學樓,食堂,圖書館等人員密集場所更應建立定期的檢查制度,及時發現事故的隱患,保證消防設施和標識的完好,避免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的理念,以培育人文精神,提升人文素養,建設高格調、高水平、高質量校園文化為目標,積極創建教師樂教、學生樂學,特色化、和諧化、多樣化的精神家園、學習樂園、生活公園。
二、建設目標
到2012年,全區80%以上的各級各類學校要達標建設成為人文校園;到2015年,全區各級各類學校達標建設成為人文校園,師生人文精神和人文素養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主要內容的校園人文教育
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基本內容進教材、進課堂、進學生頭腦,增強社會主義意識形態對師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著力建設充滿人文氣息的“人文課堂”,寓人文教育于學科教學中。開設系列人文選修課,拓展人文教育領域,實現其健康的意志品格塑造、廣博的文化知識滋養、高雅的文化氛圍陶冶、優秀的文化傳統熏染和深刻的人生實踐體驗。把加強學科教學滲透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教育和人文教育作為課程改革、教育教學科研和校本教研的重要內容,加大素質教育推進力度,促進廣大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結合傳統節日、重大事件和開學典禮、畢業典禮等,開展特色鮮明、吸引力強的專題教育活動,將人文教育滲透、融合于典禮文化的養成教育中。
(二)加強以“唱讀講傳”四位一體活動為主要載體的校園文化建設
著眼于建設高品味、高質量的校園文化,深入推進唱紅歌、讀經典、講故事、傳箴言活動,各級各類學校要將“唱、讀、講、傳”融入課堂教學并作為藝術節、傳統節日和紀念日活動、班團隊主題活動、社區實踐活動和家校活動的重要內容;組建師生紅歌合唱團,每月堅持開展活動;積極為師生訂閱《讀點經典》,把《格言碑》等本地經典納入地方教材,建立創建市、區經典誦讀實驗、示范學校制度和特色文化學校創建制度,開展特色文化學校和經典誦讀課題研究,探索經典育人有效模式;繼續深化“傳箴言”活動,認真開展優秀箴言創作傳播活動,推動校園社會主義榮辱觀建設。實現“唱讀講傳”活動制度化、常態化、普及化、精品化,使之成為弘揚主旋律、提振精氣神的有效載體,成為學校塑魂工程和素質教育創新工程。大力弘揚中華傳統文化,豐富校園文化內容,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校園文化活動,提升活動的號召力、感染力、影響力。以“走近大師,感受經典,陶冶情操,提高修養”為主題,堅持和不斷完善高雅藝術進校園活動,以開展各種文化藝術活動為載體,不斷提高學生藝術修養和文化素質。充分發揮學校文化藝術的資源與人才優勢,開展文藝創作,培育文學精品和文藝品牌。加強校園網絡文化建設與管理,建設豐富、健康、干凈的校園網絡文化。
(三)加強藝術、體育教育
開齊、開足學校藝術教育課程、課時。從年春季學期起,在中小學適當增加音樂、美術(書法藝術)課時;年始,在師范學校開設公共藝術課,逐步在其他中職學校開設公共藝術選修課。深入實施中小學體育、藝術和科技創新“2+2”項目計劃,讓每個中小學生具備一項藝術愛好特長。切實加強師資配備和培養工作。根據中小學、中職學校藝術教育課時增加的實際,逐年適當增加學校專兼職藝術教師。到2012年全區學校藝術教師配備率達到75%以上。加大藝術學科骨干教師市區級培訓力度。培訓和培養區、校級藝術骨干教師隊伍100名,進一步發揮藝術骨干教師的示范引領作用。
(四)以文明學校和文明單位創建為抓手,鞏固和提高文明學校創建水平
從年開始,實現全區教育系統文明單位評選活動全覆蓋,通過抓細胞建設、檔案建設、基本制度建設和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校園文明程度。到2012年,全區100%建成區級以上文明學校。結合師生學習、工作、生活實際,實施校園文明風尚引導工程,以“八榮八恥”為標尺培養師生道德風尚,引導師生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樹立遵紀守法意識,增強社會責任心和家庭責任感。著力推進“百萬學生文明行動”。要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以“講禮儀、講衛生、講秩序、講誠信、講愛心”為主要內容,大力開展“學習禮儀知識,爭做文明公民”、“人人是形象,師生做表率;文明促發展,基礎是教育”、“人人是形象,文明禮儀伴我成長”、“小手牽大手,共做文明人”、“做一個有道德的人”、“學生•家長文明互促”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生的文明素質。
四、創建規劃
采用邊建設邊評估、以評估促建設的辦法,從到2012年,分四個階段推進:
(一)規劃設計階段(年1月——年3月)
區教委、各級各類學校分別開展研究和規劃設計。
(二)試點示范階段(年4月——年12月)
區教委選擇2所幼兒園、5所普通高中、2所中職學校、8所初級中學及九年一貫制學校、13所小學先行一步,開展試點示范工作。標識文化環境建設實施30所學校。
(三)全面推廣階段(2011年1月——2011年12月)
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全面建設人文校園。對各級各類學校創建工作進行過程督導。52所學校實施標識文化環境建設。
(四)驗收評估階段(2012年1月——2012年12月)
50所學校實施標識文化環境建設。按照“考核指標體系”(詳見附件),對申報評估的各級各類學校進行達標綜合評估,即進行達標水平評估和特色評估。力爭80%的學校通過評估驗收。
五、考評驗收
考評驗收由一、二級指標、測評標準和測評方式所構成,考評內容包括組織領導、條件保障、人文教育、校園文化建設、音樂體育藝術教育、文明單位創建、管理創新與人文關懷、人文校園標識環境建設、特色項目、總體效果十個方面,總分值為100分,考評采取打分制,學校得分在70分以上為合格,80分以上為良好,90分以上為優秀。對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進行分類指導,各有側重。
六、工作保障
(一)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人文校園建設實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學校人人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區委宣傳部、區文明辦、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總牽頭,區文廣新局、區委外宣辦、都市報、區廣播電視臺、區科委、團區委、區文聯全面配合。下設區人文校園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制訂實施方案和建設標準,開展檢查指導、考核評價等具體工作。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扎實推進。
(二)落實投入保障
建立以區財政投入為主、學校自籌為輔的人文校園建設經費保障機制。設立人文校園建設專項資金,并逐年提高。全區各級各類學校要將人文校園建設工作經費納入學校公用經費統籌安排,確保專款專用。
(三)加強督導與評價考核
建立人文校園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制度。從年起,將人文校園建設納入對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績效考核和辦學水平綜合督導評估內容。加強對人文校園建設各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區教委要定期和隨機對人文校園建設進行過程性督導、階段性評估和終結性驗收。對特色突出、成效顯著的學校,以及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
一、指導思想
以規范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為主線,堅持專項治理與懲治和預防腐敗相結合、紀檢監察機關組織協調與行業主管部門各負其責相結合,著力解決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產資源配置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市場體系,促進我區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治理重點
1.規避招標拍買掛牌出讓制度,違反規定設置出讓條件,圍標串標等行為。
2.在協議出讓中低價出讓、未按規定審批;借實施項目名義圈占土地、套取資源,造成土地和礦產資源閑置浪費的。
3.違反規定改變土地類別和用地性質,擅自變更容積率,違反規劃設置礦業權,為特定關系人謀取不當利益的行為。
4.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審批、供應和礦業權出讓的行為,利用工作之便插手土地整理項目的立項、設計、招投標、資金使用和工程驗收謀取私利等行為。
5.非法轉讓、倒賣土地及探礦權和采礦權。
6.土地儲備、土地供應、土地出讓和礦業權出讓信息不公開、不透明的問題。
7.礦業權轉讓過程中偷稅、漏稅的問題。
三、治理措施
(一)建立統一規范的招投標平臺。建立全區統一規范的土地、礦業權要素市場,建立和完善土地審批、供應、使用等管理和礦業權管理的綜合監管平臺。將分散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礦產資源出讓和轉讓全部納入全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所有的交易行為實行統一的模式化管理。
(二)推進“陽光作業”。實現陽光作業,增強工作透明度,實行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公開、立項和審批公開、出讓信息公開、資格要求公開、辦理程序公開、辦理時限公開、工作人員公開、咨詢電話公開、出讓結果公開、信息反饋公開的“十公開”制度。嚴格實行接辦分離、網上報批、聯網審查、集體會審、限時辦結、結果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土地、礦業權交易機構的各種預算外收入要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管理,全面檢查土地出讓價款、采礦權出讓收入收繳和使用情況,對存在問題責令限期整改。
(三)從嚴執行紀律和規定。在專項治理工作中,要從嚴落實“八個嚴禁”:嚴禁隱形交易,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和礦產資源配置,除涉及國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一律向社會公開;嚴禁大礦小開、占而不開、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礦產資源轉化和配套項目應得到相關部門核準或備案,必須按協議確定的條件開工建設,且建設進度要達到規定的要求,未如期建設或不能開工建設的,一律依法收回資源;嚴禁閑置浪費土地,土地閑置兩年、依法應當無償收回的,一律無償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對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面積不足1/3或投資額不足概算投資1/4,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建設滿1年的,要嚴格按照閑置土地依法進行處理,閑置滿兩年,但不符合法定收回條件的,也應采取改變用途、等價值換、安排臨時使用、納入政府儲備等途徑及時處置、充分利用,土地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土地閑置費;嚴禁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凡非法轉讓土地的,一律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禁規避招標拍買掛牌出讓制度,應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而擅自采用協議方式出讓的,一律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嚴禁在礦業權轉讓過程中偷稅、漏稅,堅決打擊各種偷漏稅行為,并對監管不力的公職人員進行問責;嚴禁違反規定改變土地類別和用地性質,擅自變更容積率,違反規劃設置礦業權,凡因特殊情況改變土地類別和用地性質,變更容積率的,除按照法定程序審核批準外,一律向區有關單位和部門備案,接受監督;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審批、供應和礦業權出讓、轉讓,對違反規定的,一律給予黨政紀處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四)強化監督檢查。建立區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監督委員會綜合監管、行業主管部門業務監管、交易市場程序監控、紀檢監察機關紀律監督的多層次聯合監管體系。由區國土資源局牽頭,區公安局、監察局配合,開展打擊倒賣土地專項工作;由區煤炭局牽頭,區國稅局、地稅局配合,開展打擊煤炭資源轉讓偷漏稅違法行為專項工作;由區規劃局牽頭,區建設、發改等部門配合,開展治理違反規定改變土地類別和用地性質,擅自變更容積率等違規違紀行為專項工作;由區國土資源局牽頭,區規劃局、發改委、建委、煤炭局、工商局配合,組織開展清理土地、礦產資源閑置浪費問題專項工作;區政府投資重點建設項目監督委員會在統籌組織專項治理工作的基礎上,牽頭組織建委、國土資源局等部門開展招投標工作專項檢查;區紀委監察局要組織協調各項監督檢查,特別是對領導干部違反規定插手干預土地審批、供應和礦業權出讓、轉讓等行為,從嚴監督、從嚴查處。
(五)嚴肅查處案件。要以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為著力點,堅決遏制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配置領域腐敗現象。要認真疏理排查案件線索,拓寬案件線索來源。各鎮黨委、政府及各有關部門要公布舉報電話,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統一負責違法信息的登記和查詢分析工作,同時要增強查辦案件的主動性,注重在項目稽查、執法監察、上級督辦、專項檢查和媒體輿情中發現案件線索,深挖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領域的腐敗問題。要健全協調機制,形成整體合力,紀檢監察機關、檢察、審計、公安、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完善并嚴格執行既有的情況通報、案件線索移送、案件協查、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及時發現和掌握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查辦案件的合力。要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把查辦案件與加強教育警示,推進建章立制,強化制約監督以及剎風整紀等結合起來,促進懲治成果更好的向預防成果轉化。
四、方法和步驟
專項治理工作分以下四個步驟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2年4月28日—5月20日)
建立專項治理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及時進行動員部署,全面啟動專項治理工作。
(二)排查問題階段(2012年5月21日—8月20日)
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根據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對年度、年度的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轉讓和審批項目,特別是規模以上的政府投資項目、使用國有資金項目和擴大內需項目進行拉網式排查,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對策。按照自糾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制定本級自查自糾方案,提出自查自糾的措施和時限,對在規定的時限內主動糾正問題的,從輕處理;對存在突出問題又不主動自查自糾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協調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部門組成督查組,深入第一線進行面上排查和重點抽查,對發現的問題嚴查嚴究。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將自查情況于2012年8月20日前書面報告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改落實階段(2012年8月21日—12月20日)
針對自查和監督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及時進行糾正,確保土地使用權、礦業權出讓、轉讓和審批行為規范有序。在整改落實階段,區專項治理辦公室要組成工作組派駐各有關部門,對集中治理工作進行不間斷監督檢查,確保集中治理工作不走過場,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不受干擾,保證治理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各類違法行為要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治理不到位的部門,工作組不得撤回,直至驗收合格。各部門的整改落實情況于2012年12月20日前書面報告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鞏固成果階段(2012年12月21日—12月31日)
要對專項治理工作進行認真梳理和總結,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進一步從制度和機制入手鞏固專項治理工作成果。專項治理工作總結于2012年12月30日前書面報告區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區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政府有關領導任組長、副組長,區直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局,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切實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土地出讓和礦產資源配置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履行職責,扎扎實實開展各項工作。各有關單位和部門主要領導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對主管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負總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實行“一崗雙責”,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的專項治理工作。要強化責任落實,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在重申已有的行政問責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等基礎上,認真對照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明確領導職責,細化工作目標,做到責任與職權相一致、過錯與責任相適應、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在專項治理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的,要進行問責。要強化考評激勵,專項治理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年度實績考核之中,作為領導班子、領導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加強統籌協調
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抓好各項工作的統籌協調,切實加強國土、發改、財政、建設、規劃、煤炭、工商、審計、公檢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形成對審批、供應、使用、監督等各個環節全覆蓋的鏈條式監管機制。對專項治理中做出的各種處理決定,要明確責任人予以督促落實,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區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對整治中發現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要深入調查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并予以落實。要把專項治理工作和黨務政務公開、人大政協民主監督、民主評議政風行風、重點關鍵崗位干部輪崗、建設工程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等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協調、整體推進。
(三)加強督查指導
要把督查指導作為推動工作落實的重要手段,每一階段的工作都要有部署、有指導、有檢查,逐項抓好落實。要針對治理工作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調查研究,進行具體指導。要注意總結專項治理工作中創造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及時總結推廣,增強工作實效。
一、組織機構:
1、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防暑降溫工作領導小組。
2、認真組織學習關于防暑降溫的有關文件,及時通報情況,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部門職責:
(一)政教處、教務處
(1)做好高溫期間的值班安排。
(2)如果出現高溫天氣需要臨時停課的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各班主任。
(3)做好高溫天氣因停電,停課時學生的活動安排。
(4)在高溫期間做好防暑降溫、安全等知識的教育工作。
(二)總務處
(1)在高溫來臨之前,組織人員對學校所有降溫設施進行檢查,如有損壞及時報修,確保在高溫季節正常使用,并將情況及時通報各部門。
(2)做好防暑降溫的細致工作(購買防暑降溫的必要物品,如綠豆)。
(3)做好學校用電、用水(飲用水)、冰塊等防暑降溫必要物品保障工作。
(三)班主任
(1)各班主任要管理好班級的飲用水,確保學生飲用水的質量。
(2)班級的地面要及時灑水,學生要準備一條干凈的毛巾,必要時用水浸濕伏在頭上或頸上。
(3)在炎熱時一定要勤觀察學生的身體反映情況。
三、其它工作:
防暑降溫是一項全面性工作,全校各部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隨叫隨到。各部門要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結合防暑降溫工作和本崗位的實際情況,對職責范圍工作進行一次檢查,隨時聽候學校防暑降溫領導小組的調遣,共同努力,通力協作,把今年的防暑降溫工作做好。
四、具體措施:
一是做好防暑宣傳。利用校園廣播、主題班會等多種宣傳形式向學生宣傳防暑降溫常識,教育學生積極應對高溫天氣。積極引導師生在高溫天氣里保持平和心態,團結和諧,穩定學習工作。
二是加強飲食安全管理。學校加強小賣部衛生檢查,必須進行消毒,必須打開門窗,保證通風。保障學生飲水衛生,防止感染胃腸道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