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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全國“質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項部署及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和“責任落實年”活動,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省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負責的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工作組織協調,并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2009]32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明確了工作目標,突出重點范圍、內容和時段。
為進一步推進和落實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治理行動、宣傳教育行動,由省政府統一領導。各級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閩政文[2009]33號)明確的職責分工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一)省安監局負責全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與監督,負責指導、督促金屬非金屬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省經貿委、福建煤監局負責指導、督促煤礦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三)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指導、督促煙花爆竹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四)省交通廳負責指導、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內河運輸企業、客貨運輸站(場)、公路建設及養護施工單位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五)省建設廳負責指導、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公交企業以及城市公園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六)省經貿委負責指導、督促民爆器材生產企業、冶金、有色企業、化工、醫藥生產企業以及商場、市場,相關賓館、飯店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七)省農業廳負責指導、督促農機行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八)省水利廳負責指導、督促水利行業、水利系統管理的水電站及其域網發配電單位、河道采砂以及易受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區域和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九)省國土資源廳負責指導、督促地質公園、易造成泥石流、山體滑坡的區域和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以及非法礦山排查、取締工作。
(十)省海洋與漁業局負責指導、督促漁業企業安全生產以及漁港、漁排(含庫港養魚漁排)及其它漁船停泊點等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一)福建海事局負責指導、督促海上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二)南昌鐵路局福州辦事處、福建地方鐵路建設辦公室負責指導、督促鐵路行業企業、單位、站點、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三)福建民航局負責指導、督促民航交通設施、航空公司、機場和油料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四)福州電監辦負責指導、督促電力企業、重要電力設施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五)省教育廳負責指導、督促學校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六)省國資委負責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七)省衛生廳負責指導、督促涉及職業危害場所、醫院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八)省文化廳負責指導、督促歌廳、舞廳、卡拉OK斤等公共娛樂場所、網吧、文化保護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十九)省林業廳負責指導、督促森林公園和自然保護區等監管職責范圍內有林風景區(點)等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導、督促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一)省旅游局負責指導、督促旅游景點、星級賓館、飯店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二)省公安廳交警總隊負責指導、督促道路交通行業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三)省公安消防總隊負責指導、督促人員密集場所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二十四)省政府其他部門負責指導、督促所屬行業和直屬單位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以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的同步協調發展”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部署和要求,深入開展“三項行動”,加強“三項建設”,進一步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強化監管措施,加大執法力度,提高監管水平,促進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本質安全水平,確保我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
二、工作措施
(一)以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行動
1、進一步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條件,不符合領證條件的一律不予換證;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沒有完成危險工藝自動化改造的,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相關從業人員基本從業條件不符合規定要求,且沒有按要求調整到位的,一律不予換(領)發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未換證的一律責令停止生產;對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繼續生產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嚴厲查處。
2、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進一步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安全審查,未提供合法工藝技術來源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批準;從嚴審批劇毒化學品、易燃易爆化學品、有毒氣體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化工建設項目;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取得安全許可后方可建設,試生產(使用)方案經過備案后方可投入試生產(使用);對擅自建設、未批先建、不遵守建設項目許可程序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一律嚴厲查處。
3、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工作。要認真執行《南通市規范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使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試生產(使用)程序和標準;要按照規定制定試生產方案,并嚴格按試生產方案和有關規范、標準組織試生產。未實行自動控制的具有危險性較高工藝的生產裝置一律不得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滿未及時竣工驗收的生產裝置不得繼續試生產。
4、進一步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活動的查處。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無證生產、擅自試制新產品或將生產裝置、設施出租給不具備條件的租賃人違法生產、試制危險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擅自設立儲存設施、超量出樣或儲存的行為,一經發現,從重處罰。
5、進一步加大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企業的力度。要在近年來全市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關閉使用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以及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的力度。鞏固專項整治成果,對已關閉的化工生產企業實施跟蹤督查,確保關死關實;對改變用途的危險化學品廢棄、停用廠房和庫房實施跟蹤督查,確保萬無一失。
(二)以化工生產企業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治理行動
1、進一步嚴格化工生產企業的市場準入。嚴格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化工生產企業在產業政策、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準入條件。強化新建化工建設項目審批聯合會審制度,嚴把準入關。
2、進一步加快化工生產企業安全技術改造工作。以涉及危險工藝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和設施為重點,通過裝備自動控制系統、緊急停車系統、自動檢測報警系統等的技術改造,提高裝置的本質安全水平。
3、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明晰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認真修訂并嚴格執行防火、防毒、防爆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特別是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在全市推行化工生產企業實行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工作履職情況定期報告制度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制度;推行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家檢查制度。
4、進一步提升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的安全監管水平。要不斷創新和完善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安全監管機制和體制,提高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安全監管的能力和效果;要根據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綜合安全評估結果,對入園企業合理布局;要強化危險化學品專門區域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努力實現險化學品專門區域應急救援能力的提升。
5、進一步推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各地要按照市安監局《關于在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中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的通知》(通安監[2008]186號)文件精神,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積極有序地推行安全標準化,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劇毒化學品和涉及危險工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要在2009年底前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
6、進一步強化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管。依據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南通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試行)》,加大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力度,規范企業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努力實現我市重大危險源安全監管的規范化、長效化。
(三)以提高從業人員素質為重點,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
1、進一步提升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以全面推行安全標準化為契機,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組織開展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安全培訓考核,確保培訓效果,杜絕“三違”現象,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相關從業人員的基本素質。
2、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基礎、行政許可規范、基本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增強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
3、進一步強化安全標準的宣貫工作。組織對國家安監總局新頒布的2009年開始實施的一系列安全技術和安全管理標準的宣貫工作,推動《化學品生產單位動火作業安全規范》、《化學品生產單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等特殊作業安全管理標準在化工企業的及時有效實施。
三、工作計劃
(一)動員部署階段(6月中旬前):各地要根據全市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總體要求,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明確和細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實施方案,確定具體工作目標和工作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做好前期宣傳動員、部署和準備工作。
(二)宣貫實施階段(6月中旬至8月):各地要突出工作重點,深入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加強指導和督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取得實效。
(三)整改提高階段(9月至10月):各地要在企業自糾自查、治理整改的基礎上,認真組織抽查和開展回頭看,總結和推廣經驗做法,形成制度,切實提高本地區的安全生產整體水平。
(四)檢查總結階段(11月至12月上旬):各地要按照行動方案對“三項行動”情況進行認真歸納和全面總結。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對“三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納入各地安全生產“三項行動”中,做到同時布置、同時推進、同時督促檢查。
(二)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政策的宣貫。各地要把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工作與宣傳國家、省和市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政策相結合,向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廣泛宣傳開展“三項行動”意義和要求,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認真貫徹落實,確保“三項行動”的順利實施。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和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市和市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按照“全梳理、找痛點、定措施、猛攻堅”工作思路,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突出整治重點、深化責任落實、狠抓源頭治理、強化科技支撐,著力“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扎實推進全街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效控制一般事故,堅決根絕較大及以上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發展穩定,為建黨100周年、實現“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
二、基本原則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始終堅守“發展絕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全面提升安全生產工作水平,強化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促進全街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向好。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緊盯影響本地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全面分析研究,拿出管用有效措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緊盯三年行動集中攻堅階段各項任務目標,補短板、強弱項,全力推動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提升。
堅持標本兼治、長效常治。加強風險辨識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挖掘各類風險隱患形成的深層次原因,做到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建立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加快政策治本、源頭管控、科技提升,著力解決歷史性、根本性問題。
堅持上下協同、部門聯動。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堅持全面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企業自查與政府督查相結合、屬地負責與部門督導相結合,進一步推動黨政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三、主要任務
(一)開展重大安全風險管控“回頭看”攻堅戰。按照重大安全風險辨識管控的規定要求,相關部門、科室要結合本地、本行業領域特點,組織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重點環節、重點時段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科學分析、辨識安全風險。對排查出的安全風險,要主動采取防、管、控措施,把安全風險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各企業要在風險辨識管控的基礎上,建立“一圖、一牌、三清單”(即繪制安全風險“紅橙黃藍”四色分布圖,根據四色圖對安全風險制作告知牌和風險管控責任清單、風險管控措施清單、應急處置措施清單),同時對員工進行風險管控相關知識培訓,提高員工風險管控能力和水平。全面梳理出三年行動開展以來,辨識管控的重大安全風險,列出清單,逐一進行“回頭看”,確保管控到位。
(二)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清零”攻堅戰。全面督促本地、本行業領域企業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健全隱患清單,實行閉環管理。對重大安全隱患要嚴格實行掛牌督辦治理,并建立本地、本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隱患臺賬,定期督促調度整改情況。確保2021年底,企業自查、街道排查一般隱患,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重大隱患原則上年內整改到位,確實整改不到位的,要嚴格按照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要求,確保安全生產。
(三)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攻堅戰。以交通運輸、建設工程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消防、工貿、校園、農林水、能源等行業領域為重點,緊盯無證、無資質、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資質)范圍從事生產、開采、經營、建設、儲存、運輸等活動,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瞞報、謊報、遲報生產安全事故,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等非法違法行為,鐵心硬手、重拳出擊,嚴格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措施,該停產的堅決停產,該關閉的依法關閉;要強化監管合力,充分發揮聯合懲戒、誠信體系、黑名單等制度作用,切實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治理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
(四)開展高危行業領域淘汰落后產能攻堅戰。以危險化學品、建材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堅持“政府推動、市場倒逼,依法依規、統籌協調”原則,對達不到相關安全標準和淘汰類產能進行全面摸底;強化安全監管執法,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安全生產標準規范,嚴禁新上淘汰、限制類項目,嚴控新增高危風險企業項目;嚴格落實《市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管控若干意見》,嚴格執行“禁限控”目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只減不增;嚴禁新批小型露天采石場和尾礦庫。在行政許可和執法檢查過程中,逐步淘汰、關閉和取締不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標準要求的企業、產能及工藝裝備,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深入推進源頭治理,促進全市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提升。
(五)開展企業技術改造升級攻堅戰。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創新為動力,推進工貿等行業領域提升技術裝備水平。通過改技術、改工藝、改設備等方式,促進企業轉型升級,改善工作場所條件,全面提高企業安全風險防控能力。
(六)開展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能力提升攻堅戰。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配齊配強監管執法專業人員力量,依托網絡教育培訓平臺加強對村級安全生產信息員培訓,規范現場檢查記錄及排查表格,定期開展網格巡查,確保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加強協調聯動,建立完善聯合執法,加強職能部門協同配合。
(七)開展企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攻堅戰。以防范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為導向,以落實安全技能培訓合格后上崗制度為核心,以提升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運輸等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能為重點,配合上級開展全覆蓋、多手段、高質量的安全技能提升培訓教育,嚴格落實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深入推進全員安全培訓教育活動,到2021年底,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凡發生亡人責任事故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一律重新參加培訓并經培訓考核合格。著力提升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水平,補齊高危行業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短板,為高危行業高質量發展、安全發展提供支持。
(八)開展公共安全文化建設攻堅戰。學習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談心談話活動。以“互聯網+”“5·12”全國防災減災日、“安全生產月”“全國消防安全日”、“安全生產法宣傳周”、“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平臺或活動為載體,廣泛開展安全應急科普宣教活動。充分發揮安全文化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引領、警示、教育和規范作用,加強事故警示教育,高危行業企業及規模以上企業每季度至少組織全體職工觀看一次安全生產警示教育片。認真落實《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和《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舉報處理規定》,建立安全“吹哨人”和內部舉報人制度,鼓勵檢舉風險隱患和違法行為。深入推進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工作,加強災害事故科普宣傳教育,推進公共安全設施建設,持續開展綜合減災示范單位創建工作。認真落實《推進安全宣傳“五進”工作方案》,扎實開展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持續開展應急科普宣傳,在全社會營造人人講安全、人人會安全的濃厚安全文化建設氛圍,提升全民安全生產和科學應急意識,真正實現以文化促安全,以安全促發展,抓好安全標準化體系的建設,打造本質安全型企業,進一步提升全社會整體安全水平,實現安全發展、和諧發展。
(九)開展“雙千示范”工程建設攻堅戰。按照《持續深化“雙千示范”工程建設實施方案》部署要求,在全街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工貿等行業領域企業全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風險管控試點示范建設,緊緊圍繞鞏固提升創建水平、擴大創建企業范圍、提升企業達標等級三項任務,摸清底數、制定目標,明確示范企業數量和名單。2021年,全街規模以上工貿企業100%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小微工貿企業達標比例75%,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動態達標管理,積極鼓勵企業提升達標等級,推動一批優秀企業建設成為一級、二級標準化企業。
(十)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能力提升攻堅戰。督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完善企業應急預案,全面落實應急演練,依法建設企業應急救援隊伍;街道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單位加強預案管理和應急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對企業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工作的管理,進一步督導企業應急隊伍的建設,進一步指導各村(社區)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進一步統籌全街各類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動機制;整合武裝民兵和森林消防,組建專業應急隊伍,推行規范化管理、訓練、作戰和保障,打造一支地方應急救援骨干隊伍,加強重點專業救援隊伍裝備的配備,結合行業特點優化應急救援隊伍的布局,建立資源共享機制,完善應急聯動機制。
四、整治步驟
從2021年3月至12月,分為3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1年3月)。結合本地安全生產工作特點,深入分析研究,細化實施方案,明確攻堅任務及責任單位,科學部署推動;各村(社區)要通過動員部署會、微信助推、短信速遞、溫馨提示等形式,廣泛宣傳“十大攻堅戰”具體內容及有關措施,營造濃厚攻堅氛圍。各負有安全職責的科室要結合本行業實際在3月底前制定完成本行業領域實施方案并進行動員部署,并把方案傳達到每個企業,指導企業制定本企業方案,推動“十大攻堅戰”落地落實。
(二)實施攻堅(2021年4月至9月)。各村(社區)、各科室及有關部門要圍繞目標任務清單(詳見附件),抽調骨干力量(各村、社區要安排一名干部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嚴格責任落實,有序推進各項目標任務高質高效完成。對重點難點問題,要堅持部門聯動、系統推進,采取現場辦公等措施,加大攻堅力度,確保有效管用。要突出長效長治,對普遍性、規律性的問題,深入分析原因,不僅治標更要治本,建立完善長效機制,確保長治久安。
(三)評估提升(2021年10月至12月)。各村、社區和街辦各相關業務科室及有關單位要對“十大攻堅戰”進行全面分析,認真總結先進經驗,著力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弱項,攻堅克難補齊短板,確保集中攻堅取得實效,為下一年三年行動提供堅實基礎,扎實推進我街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推動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提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十大攻堅戰”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勇于擔當作為。在街道三年整治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街道應急辦具體組織實施。各村(社區)書記為屬地第一責任人,各有關科室、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行業攻堅行動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組織開展本行業領域攻堅行動。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組織開展自查自改。
(二)強化責任落實。要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和省實施細則,細化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壓實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層層傳導壓力,相關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深入一線督促檢查,研究指導解決重大問題。要全面分析評估本地、本行業領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和隱患,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督促、指導重點地區、重點單位制定并落實有效的防范應對措施。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三)抓好統籌協調。街道應急辦公室,負責全街安全生產“十大攻堅戰”總協調,統籌做好督促、協調、服務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報三年行動領導小組的研究解決。各村(社區)、相關科室、部門要充分發揮三年行動工作統籌督促協調作用,進一步細化實化攻堅方案,壓實工作責任,明確時間節點,穩步有序推進攻堅任務落地落實;要牢固樹立系統思維,著眼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消除隱患,實現長效長治,推進全街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升。
為深入貫徹落實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專項整治工作總體方案》文件精神及要求,持續鞏固集團公司安全整治三年行動工作。12月7日xx項目物業管理處按照安全生產專題會議部署要求,組織專職安全員及相關工作人員,配合消防部門,對管轄重點區域及商鋪開展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檢查主要針對項目內的商鋪、寫字樓、商住樓的安全、消防設施設備及安全通道等,并對相關資料臺賬進行檢查核實。檢查中發現手提式滅火器指針都在綠色安全使用區域內,但滅火器材日常維護較差,已責令相關負責人對消防設施設備進行定期維護;2號樓有租戶在通道內擺放沙發及雜物,已通知保安進行清理。堅決把安全隱患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物業管理處還對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就安全隱患多發處提出要求一是高度重視,切實做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加大安全隱患自查自糾力度。二是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三是加強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及日常的安全巡查,消除各項安全隱患,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真正實現“安全生產,提高效益”的最終目標。
下一步xx物業管理處將繼續按照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部署要求,把安全隱患排查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來抓,查缺補漏,不斷消除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大安全隱患整治力度,細化工作措施,確保三年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為加強紅溪溝物流有限公司管轄內道路運輸、交通安全專項整治,根據《某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專項整治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道路運輸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重點工作和長效機制,全面加強道路運輸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調源頭治理、精準治理,進一步補齊各環節安全管理短板,進一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堅決杜絕道路交通和車輛傷害事故,確保道路運輸安全局面持續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進一步健全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責任體系。
1. 切實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強化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道路運輸、裝卸場所嚴格執行安全生產、道路交通安全和運輸管理有關法律和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嚴格落實交通運輸車輛安全技術維護、駕駛人員等從業人員培訓教育和動態監控等關鍵制度。
2. 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厘清與系統外相關單位和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產權責清單,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嚴防失控漏管。
(二)強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
1. 深化重大風險防范化解。
進一步健全重大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轄區域的安全風險,建立重大風險信息清單,確保底數摸排到位,責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2. 深化重大隱患排查治理。
嚴格按照隱患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要求,嚴格實施重大隱患掛牌督辦、整改銷號,開展重大隱患清零行動,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的長效機制。
3. 深入開展典型事故教訓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領域近年來發生的典型生產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問題,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實有效整改措施,逐項抓好整改落實。及時組織開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實施情況評估,切實發揮事故教訓汲取對強化道路運輸及其他領域安全生產的“堵漏洞、補短板、強弱項”的重要作用。
(三)開展其他重點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1. 轄區交通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廠區內各類車輛(公務車、灑水車,及煤、灰、渣、酸、堿、油、備件等物料運輸車輛)管理的責任部門、管理責任人和管理標準,并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及考核。加強大型活動、作業用車管理,制訂并落實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強駕駛員管理。禁止有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3 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或者三年內有吸食、注射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從事駕駛機動車輛工作。駕駛人員要培訓上崗,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實行內部準駕制度,無企業內部準駕證不得駕駛任何車輛。定期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嚴禁違章駕駛,特別是對企業物料運輸車輛的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風險告知。
三是加強車輛管理。屬于交通或管理部門廠內機動車輛應由政府主管部門核發號牌和行駛證,號牌和行駛證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必須按車輛管理機關規定的期限接受檢驗,確保技術狀況符合國家規定,安全裝置完善可靠。未按規定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行駛。
各種車輛的在行駛前、行駛中、行駛后對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問題,應及時處理,嚴禁帶病行駛。車輛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不應逆向停車,坡路上停車必須采取防溜車措施。駕駛員離開車時,應拉緊手剎、切斷電路、鎖好車門。廠內使用的機動車輛,并定期檢查記錄內容。未納入政府管理部門的其它車輛,由公司自行檢查檢驗,發放內部牌照。四是加強廠區(含風電場內部管轄)道路管理。
在廠區前、廠區內應設置醒目的車輛行駛路線圖和道路交通標線,引導物料運輸車輛有序進出廠區,在廠區內應按照規定的線路單向通行。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應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過設置隔離欄桿、水泥隔離墩等方式將車輛與行人進行物理硬隔離,不具備條件的路段,在路面上應采用道路交通標線劃分車輛與行人通道,實現人車分離,車輛與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運輸道路沿線人員行走與車輛行駛路線交叉的地方,應在路面上設置斑馬線,供人員通行。
五是加強作業安全管理。大件運輸、大件轉場應嚴格履行有關規程的規定程序,應制定搬運方案和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指定有經驗的專人負責,事前應對全體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廠內機動車輛裝載不得超過銘牌核定荷重。叉車、翻斗車、起重機,除駕駛員、副駕駛員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駛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機在啟動車輛前,應鳴笛,并觀察確認車輛四周及行車軌跡內無人。廠內車輛接卸作業嚴格執行“人車分離”管理制度,杜絕交叉作業。夜間在煤場接卸區域工作人員,必須穿帶有反光警示條的工作服。車輛裝載作業時,應在確認車廂(罐)內無人后方可進行裝載作業。自動傾卸車在車廂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礙物及人員,禁止邊走邊起、邊走邊落,禁止在車廂沒有復位情況下行駛。自卸車輛出現卸料不暢時,要立即終止作業,在車廂下落至平穩后,接卸人員指導車輛盡快駛離卸料區域。非自卸車輛需借助鏟車進行卸車作業,非自卸車輛司機用鐵鏈或繩子將打開的車廂門栓牢離開后,鏟車方可進行卸料操作,同時車廂的另一側不得站人。鏟車運輸時,鏟架應放低行駛,工作完畢鏟架應收起綁好。
三、時間安排
從2020 年5 月至2022 年12 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 年5 至6 月) 。按照統一工作要求,進行全面部署安排,廣泛宣傳發動。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細化落實方案,明確具體目標任務和時間進度。
(二)組織實施(2020 年6 月至12 月) 。對相關問題進行梳理研判,重點分析公司及各部門層面目前存在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問題,結合實際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強化推動重點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機制,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三)重點推動(2021 年1 月至12 月) 。堅持統籌推進、持續深入、重點突出、務求實效,緊盯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實施等重點目標任務,按照時間進度有序推進各項工作,確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 年1 月至10 月) 。結合工作開展情況,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健全完善有關法規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項推動落實。梳理總結公司及本部門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門學習借鑒和推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推進行動計劃實施。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務求取得實效。要發揮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主體作用,有效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產能力水平。
(二)強化制度保障。
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提升企業自主管理安全生產的主動性、自覺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探索,創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實有效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形成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