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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本著預防與應急并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2危險性分析
2.1企業概況
公司占地面積約平方米,其中庫房面積約458.73平方米,現有職工13人。主要生產經營電
泳漆、濃縮液、穩定劑、溶劑、光盤保護漆、有機添加劑等。
2.2危險性分析
本公司生產經營的危險化學品與人體皮膚和眼睛直接接觸可能造成灼傷,發生泄漏容易造成人員中毒,其蒸汽與空氣能夠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生產和庫存的原料、產品與高熱源、強氧化劑等接觸,易發生火災爆炸。
3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公司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組。
3.1指揮部組成人員和職責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安全主管
成員:其他相關管理人員
總經理不在的情況下由安全主管進行現場指揮。
指揮部主要職責:
(1)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4)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6)及時、準確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3.2工作組組成成員和職責
滅火組:負責消防、搶險。
成員:(略)。
救護組:負責現場醫療、救護。
成員:(略)。
警戒組:負責治安、交通管理。
成員:(略)。
通訊聯絡組:負責通訊、供應、后勤。
成員:(略)。
運輸組:負責運送傷員
成員:(略)。
4預防與預警
4.1事故預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強化安全生產教育;
(3)車間、庫房加強通風、完善避雷設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報警措施;
(5)保證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有效使用。
4.2報警與通訊
公司將用于個體防護、醫療救援、通訊裝備及器材配備齊全,并確保器材始終處于完好狀況;
應急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醫療急救:120
5應急響應
5.1滅火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滅火組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
(3)總指揮根據事故報告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總指揮不在現場由副總指揮負責指揮);
(4)警戒組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交通疏導;
(5)救護組進行現場救護,如有需要立即將傷員送至醫院;
(6)通訊組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7)撲救人員要注意人身安全。
5.2泄漏處理方案
泄漏處理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處理兩大部分:
5.2.1泄漏源控制
(1)生產過程中可通過關閉有關閥門、停止作業或采取改變工藝流程、物料走副線等方法,并采用合適的材料和技術手段堵住漏處;
(2)包裝桶發生泄漏,應迅速將包裝桶移至安全區域,并更換。
5.2.2泄漏物處理
(1)少量泄漏用不可燃的吸收物質包容和收集泄漏物(如沙子、泥土),并放在容器中等待處理;
(2)大量泄漏可采用圍堤堵截、覆蓋、收容等方法,并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報警:通訊組及時向環保、公安、衛生等部門報告和報警;
2)現場處置: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基礎上,快速實施救援,控制事故發展,并將傷員救出危險區,組織群眾撤離,消除事故隱患;
3)緊急疏散;警戒組建立警戒區,將與事故無關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點;
4)現場急救:救護組選擇有利地形設置急救點,做好自身及傷員的個體防護,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
5)配合有關部門的相關工作。
(3)泄漏處理時注意事項:
1)進入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
2)嚴禁攜帶火種進入現場;
3)應急處理時不要單獨行動。
5.3化學品灼傷處置方案
5.3.1化學性皮膚燒傷
(1)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污染的衣褲、鞋襪等;
(2)立即用大量清水或自來水沖洗創面10~15分鐘;
(3)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抹油膏或紅藥水;
(4)視燒傷情況送醫院治療,如有
合并骨折、出血等外傷要在現場及時處理。
5.3.2化學性眼燒傷
(1)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
(2)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3)如無沖洗設備,可把頭埋入清潔盆水中,掰開眼皮,轉動眼球洗滌。
5.4中毒處置方案
(1)發生急性中毒應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急救,并向院方提供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
(2)若不能立即到達醫院,可采取現場急救處理:吸入中毒者,迅速脫離中毒現場,向上風向轉移至新鮮空氣處,松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口服中毒者,應立即用催吐的方法使毒物吐出。
6附則
(1)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熟悉各
種應急處置技術;
(2)定期組織應急處置技術演練,應急預案綜合演練每半年不少于1次。
一、組織機構
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機構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現場搶救組、應急保障組、善后工作處理組、事故調查處理組,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辦公室
負責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接警報告,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指揮部主要領導;負責按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負責快速組織各組及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搶險,并做好各組間的協調工作;負責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資料檔案。辦公室設立安全生產突發事件值班電話:,實行24小時值班,地點設在安監局。
主任:
副主任:
2、現場搶救組
負責快速組織應急小分隊和搶險車輛,指揮搶險人員緊急施救,控制險情,力爭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負責現場安全警衛及維持道路交通秩序。
組長:
副組長:
3、應急保障組
負責快速組建衛生醫務人員搶救小分隊,及時趕赴現場救治傷員;負責搶救所需物資和器材的保障。
組長:
副組長:
4、善后工作處理組
負責協調辦理事故傷亡人員的撫恤賠償等善后處理工作,并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思想疏導,努力消除社會不良影響;負責清理和測評事故損失情況。
組長:
副組長:
5、事故調查處理組
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四不放過”原則,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整個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組長:
副組長:
三、保障措施
1、各組根據各自的任務,本著精干、快速、高效的原則,組建應急小分隊,并對小分隊全體成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模擬演練,使其具備處理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能力。
2、公安、消防、衛生、交通等部門要做好特大安全事故搶險物資的準備和保障,加強搶險車輛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確保事故發生后現場排險人員、車輛、搶險物資和器材能夠及時到位。
第一章、編制依據與工程項目概況
一、編制依據
1、《建筑法》
2、《安全生產法》
3、《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4、《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5、《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6、《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
7、《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建質[2008]76號),
8、《關于印發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的通知》(建質[2008]76號)
9、《轉發省建設廳關于建筑起重機械和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系統正式投入使用的通知》(建通[2008]127號)
10、其它法律、法規。
二、工程規模和建筑起重機械概況
(一)工程規模
擬建設**樓一幢,七層鋼筋砼框架結構,采用預應力管樁基礎,4314.25m2,工程預算造價約592萬元,層高3.2m,建筑總高度25.4m。
(二)建筑起重機械概況
根據本工程主體工程量和裝飾工程量的大小,本工程擬設置一臺井架式物料提升機,井架選用二斗車架體,屋面高度為22.4,搭設總高度為25.6m(16節)。
第二章
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起重機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工程實際,特制定本單位起重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三章
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工程起重機使用中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
1、因檢查維修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
2、操作不檔;違章違紀蠻干,不良操作習慣;判斷操作失誤,指揮信號不明確,安全意識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發的事故。
第四章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設置
(一)指揮機構的設置和職責
1、指揮機構的設置
項目部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副組長為項目副經理擔任,成員由技術負責人、質安員、施工員等各承包組組長等人員組成。
現場指揮:項目部項目經理
工程應急反應小組:項目部管理人員、各班組長成員、義務消防隊成員通訊負責人。
2、指揮機構的職責
在應急情況下,值班人員組成最初應急組織。值班主管一旦發現或接到緊急情況通知,應馬上確定應急級別,報告現場指揮或應急總指揮,調動應急反應小組。在此階段的指揮和控制通過現場指揮中心來執行,作為應急指揮中心,根據應急總指揮(項目經理)的指示,及時通報公司管理層或指揮聯絡外界。事故發生初期,先由值班主管擔任初期應急崗位指揮,直到按應急預案規定的負責人到崗位后再交接崗位,正式啟動應急預案。
(二)項目應急救援小組名單
(三)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任務
(1)事故發生后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搶救受害人是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在應急救援行動中,要求做到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率,減少事故的損失。
(2)指導群眾防護,防止事態發展,組織群眾安全撤離現場。
(3)迅速控制危險源,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監測、測定事故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4)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協助公司等上級部門對事故調查。
(5)做好現場清潔,減少、消除事故災痕。
第五章
應急救援報警和聯絡方式
根據事故規模危害程度緊急情況確定報警方式,包括城市公用特殊通訊電話:報警110;火警119;急救120;交警122;氣象站121。
項目部應急救援通訊網絡包括本工程應急辦公電話:
,明確聯絡方式:應急救援聯絡方式有:
(1)電話;
(2)應急機構人員手機;
(3)場內廣播。
第六章
事故的緊急處置措施
事故處理程序:
排除險情
發現事故
盡快切斷電源
救治傷者
查明原因、處理
善后
發出警報,通知應急小組
1、一旦事故發生,不論事故現場何種情況,發現事故人員必須第一時間發出警報(大聲呼叫),由機械操作人員切斷電源,通知周邊作業人員全部停止作業,撤離到安全地帶。并用手機通知項目應急總指揮和聯絡員。
2、應急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召集應急機構人員,帶齊必要工具,到事故現場集中。
3、應急救援人員集中后,應全面聽從應急總指揮的安排,合理分工,一方面排除險情,一方面組織救援人員對傷員實施救護,并根據傷情,實施救治或轉送醫院(汕頭市潮陽區西臚衛生院)。
4、險情排除,人員得到有效救護后,應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并按事故類別上報上級相關部門。
第七章
應急保障條件
1、搶險隊伍
項目部由項目管理人員組成應急救援小組,由項目經理任總指揮。
2、應急救援裝備
項目部應急救援裝備包括值班電話、報警電話、滅火器材、消防斧、防毒面具、緊急照明燈具、應急藥箱及擔架等。
3、應急救援藥品
外用藥品:通常有雙氧水、雷佛奴爾水、紅藥水、碘酒、消毒棉簽、藥棉、紗布、膠布、繃帶、創可貼、跌打萬花油、眼膏、碘胺結晶、燙火膏、清涼油或驅風油、三角巾、急救包等。
4、內服藥品:人丹、十滴水、保濟丸或藿香正氣丸、一般退燒藥品等。
第八章
應急救援措施
1、工作原則
事故發生后,救援工作應有序進行,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擴大為主;統一領導指揮、人員分工、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快速高效、現場自救與上級或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人員急救步驟:急救是對傷員提供緊急的監護和救治,給傷員最大的生存機會,急救一定要遵循下述四個步驟:
(1)調查事故現場,調查時要確保對調查人、傷病員或其他人無任何危險,迅速使傷病員脫離危險場所,尤其在工地、工廠大型事故現場,更是如此。
(2)初步檢查傷病員,判斷其神志、氣管、呼吸循環是否有問題,必要時立即進行現場急救和監護,使傷病員保持呼吸道通暢,視情況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傷口、固定、保存好斷離的器官或組織、預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3)呼救,應請人去呼叫救護車,你可繼續施救,一直要堅持到救護人員或其他施救者到達現場接替為止。此時還應反映傷病員的傷病情和簡單的救治過程。
(4)如果沒有發現危及傷病員體征,可作第二次檢查,以免遺漏其他的損傷、骨折和病變。這樣有利于現場施行必要的急救和穩定病情,降低并發癥和傷殘率。
2、起重機械傷害事故的急救措施
當機械性傷害發生時,應盡快將傷員搬支安全地點進行包扎、止血、固定傷肢,應急以后及時送醫院治療。
(1)止血
①出血的種類
動脈出血:血色鮮紅,出血對象小噴泉一樣噴出,時間捎久,就會有生命危險;
靜脈出血:血色暗紅,出血時慢慢流出,時間久了也有危險;
毛細管出血:血色鮮紅,出血時血液從整個傷面滲出,常自動凝固。
②止血方法
止血方法一般有四種,即加壓包扎止血法、指壓止血法、填塞止血法和止血帶止血法。
加壓包扎止血法:用止血紗布或干凈毛巾、布料折成比比稍大的墊子蓋住傷口,然后用三角巾或繃帶加壓包扎,就可以達到止血的目的。
指壓止血法:用手指或掌、掌把出血的血管上部(近心臟的一頭)用力壓向其下面的骨頭,阻斷血液來源,達到臨時止血的目的。
堵塞止血法:把消毒過的棉花或紗布堵塞在傷口處,在用加壓法包扎,在此適用于腋窩、肩部、大腿部傷口的止血。
止血帶止血法:止血帶止血適用于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動脈出血,當采用加壓包扎止血法不可以有效地止住出血時可用此法,常用橡皮管作止血帶,也可用繃帶、三角巾、布帶等代替,使用止血帶時要記住六個字:快、準、墊、上、適、放。
快:動作快,搶時間;
準:看準出血點,準確包扎止帶;
墊:墊上墊子,不要直接扎在皮膚上;
上:扎在傷口上方,接近傷出口,但禁扎于上臂中段;
適:松緊適宜,以出血停止,摸不到遠端脈搏為合適;
放:每隔半小時放松2~3分鐘,松止血帶時,應同時用指壓法壓迫止血,緩緩放松。
(2)包扎
包扎的目的:保護傷口、減少感染、壓迫止血、固定骨折、扶托傷膚、減輕疼痛。
①扎注意事項:動作要輕而熟練,不可碰撞傷口。包扎部位要準確接觸、覆蓋傷口的敷料要干凈,最好經過消毒。包扎要牢固,緊松合適,打結應避開傷口。
②扎用器材:有條件時可用三角巾,四頭帶和專用繃帶等包扎救護材料。當無專用材料時,可靈活的采用身邊干凈的衣服、毛巾等進行包扎。
第十章
起重機械安全事故預防措施
1、建筑起重機械必須按建筑起重機械備案登記辦法執行,并辦理產權登記、安裝告知和使用登記等相關手續,各種防護措施應齊全、有效,并經檢測、驗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
2、項目部必須制訂起重機械操作規程和設備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
3、建筑起重機械應配備持建筑特種作業物料提升機操作工上崗證的人員,并由專人負責操作。
4、每班作業前,應檢查鋼絲繩、離合器、保險棘輪、傳動滑輪等,確認安全可靠,方準操作。
5、作業時應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嚴禁違規作業、嚴禁超載,操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工作中要聽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停止操作,待弄清情況后方可繼續作業。
6、吊運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時,除使用制動器外,應同時使用棘輪保險卡牢。
7、作業中突然停電,應立即拉閘刀,并將運送物送下。
8、作業后應切斷電源,鎖緊電源控制箱,防止無關人員隨意操作。
1.1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省(區、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國際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加國際救援活動,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妥善處理轄區內各類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貴州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市、區有關安全生產文件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思想:以“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主要思想為指導,體現以人為本,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到實處。一旦發生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事故,能以最快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等級,維護我鎮社會安全和穩定。
應急救援原則: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二、基本情況
我街道地處市中心城區,面積25.8平方公里,人口13萬多人,轄區內單位多,商鋪林立,各種超市、商場、娛樂場所、飲食業和加工業眾多,人員密集,容易發生各類安全事故,轄區內有三家砂石廠、免燒磚廠六家、石灰粉廠二家。
三、組織指揮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適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經辦事處黨政領導決定,成立黃土坡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監站(電話:8236025),統一實施事故現場指揮,統一調動指揮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人、財、物,具體分工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指揮部下設聯絡組、救援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
1、聯絡組,人員:職責:轄區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立即向上級報告。
2、救援組,人員:
職責:做好搶險救災和人員搶救工作。
3、后勤保障組,人員:
職責:負責協調車輛安排和后勤保障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安監站人員組成
職責:協調配合上級有關職能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5、善后處理組,由社會事務辦公室和社區辦公室人員組成
職責:負責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和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妥善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后處理事宜。
四、應急救援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2、以轄區事故報告單位自救和街道辦事處救援為主。
3、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并提供事故救援所需的一切便利條件。
五、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方案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現場負責人要按照有關規定,立即報告街道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情況,并隨時報告事故的進展情況。同時,應迅速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封閉并保護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危險區域人員,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2、街道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啟動本部門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同時,立即向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處理自接到報告完畢,全過程必須完整記錄,事故完畢后要寫出專題報告。
六、責任追究制度
1、不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機關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命令、指示的,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2、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瞞報、謊報、拖延不報或者組織參與瞞報、謊報、拖延不報、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