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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籌設申辦民辦教育機構需提交材料及審批程序
(一)申請籌設民辦學校,需提交的材料
1.單位或個人提交籌辦學校申請書(申請書需說明舉辦者、辦校(園)宗旨、培養目標、辦學層次、辦學規模、辦學形式、辦學條件、內部管理體制、經費籌措與管理使用、擬辦校(園)名稱等)。法人申辦要蓋有法人單位公章和署有法人代表人簽字,公民個人申辦要署有開辦人本人的簽名與聯系方式;
2.申請籌設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應先到民政局或工商質監局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根據舉辦者自愿原則,擬申辦非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應到民政局進行申請名稱預先核準;擬申辦營利性的民辦學校應到工商質監局進行申請名稱預先核準。舉辦者應將核準后的辦學名稱交至民辦學校審批部門報審。
3.舉辦者的身份、資格證明文件;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書、簡歷;若是兩個(含兩個)法人聯辦或兩個以上(含兩個)公民合辦,應有合法的聯辦或合作協議,并說明主要開辦單位或主要舉辦者;
4.遞交辦學資金驗資證明,明確注冊資金數量和經費來源;啟動資金和運轉資金的來源、數量、使用計劃;
5.屬捐贈性質的校產須提交捐贈協議,載明捐贈人的姓名、所捐資產的數額、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關有效證明文件。
教育部門組織考評組進行初步審核(審核報批的各種資料及察看場地),寫出考察意見提交縣教科體局黨委會議討論。在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二)申請正式設立學校,需提交的材料
1.籌設批準書;
2.籌設情況報告;
3.學校章程、首屆理事會、董事會或者其他決策機構組成人員名單;
4.學校資產的有效證明文件;
5.用作校園的房產證及校園校舍平面設計圖、房產所有權人的身份證、租賃協議或同意借用的證明及房舍使用性質證明,在住宅小區內開辦的要提供小區的有關規劃文件。
6.消防建筑工程許可意見書(備案)、消防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備案)、食堂衛生許可證,校舍建設竣工驗收合格證或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7.校(園)長、教師、財會人員、保健員等資格證明文件。
8.購辦校、辦公設備資產總賬。
布點在鄉(鎮)的幼兒園,須由鄉(鎮)中心小學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上報教育局政策法規股。
教育部門在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作出批準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三)審批程序
1.舉辦者提交籌設申請;
2.審批機關審核與簽署意見;
3.舉辦者按設置標準籌備;
4.舉辦者向審批機關提交相關材料;
5.審批機關對同意批準正式設立的民辦學校發放辦學許可證民政局法人登記公安局刻印章物價局核價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法人代碼證地方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二、變更(終止)程序
民辦學校舉辦者、辦學地址、名稱、層次、類別發生改變和終止,均須事先向縣教科體局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經縣教科體局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變更。
(一)變更程序
1.舉辦者更改程序
(1)應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寫明變更的項目、原因及涉及到的人員安置、財務結算、確保安全穩定等情況),填寫變更審批表一式2份。財務清算資料(由會計事務所整理造冊),新舊法人代表辦理交接手續。
(2)申請變更的要提交變更協議,新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新法人代表學歷證書、個人簡歷、承諾書等材料及辦學許可證的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及其他相關材料。
(3)公眾媒體登記事項的證明。
2.更改辦學地址程序
(1)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變更原因、原校址關于校舍所屬權、債權債務、設備處置情況;
(2)新校址資料法律文書(房產性質、租賃協議等)、新辦學校辦學地址及校舍平面設計圖;
(3)消防建筑工程許可意見書(備案)、消防建筑工程驗收意見書(備案)、食堂衛生許可證,校舍建設竣工驗收合格證或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4)新學校采購的設備資產總賬;
(5)填寫變更申請表。
3.辦學名稱更改程序
(1)由舉辦者向教育行政部門提交書面申請書注明變更原因;
(2)在公眾媒體登記變更事項,提交資產資產明細表;
(3)填寫變更申請表。
4.其他變更程序
書面申請及變更內容所需的材料。
(二)辦學終止程序
1.民辦學校自己要求終止辦學的程序及依據
(1)向審批機關提交理事會(董事會)關于終止辦學的會議紀要。
(2)向審批機關提交終止辦學申請書(需寫明終止原因、財務清算情況、教職員工安置分流情況、學生安置情況)。
(3)向審批機關遞交申請時,必須攜帶財務清算報告和審計報告(原件一份,復印件一份),原件交給教科體局政策法規股審驗后退還,留復印件存檔。
(4)審批機關對上述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下發終止辦學決定并收回辦學許可證,同時銷毀印章,注銷登記。
以上四點依據:第1點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第四章第二十條;第2.3.4點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章的第五十七、五十八、五十九、六十條。
2、民辦學校因被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資不抵債被審批機關依法撤銷程序及依據
(1)審批機關組織對學校進行資產清算。
(2)民辦學校清償所有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3)審批機關下發撤銷辦學資格的決定并收回辦學許可證,同時銷毀印章。
【關鍵詞】電力業擴報裝;業務受理;速度
作為供電企業重要的工作內容,電力業擴報裝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生產生活,其也是我們供電企業增供擴銷的重要方式。從某一方面來說,電力業擴報裝速度的快慢也是一個供電企業辦事效率、工作作風、服務及技能的顯現。
1 影響業擴報裝速度因素
1.1 受理業務
業務受理較為傳統的方式是進行柜臺的受理,客戶需要到相應的供電企業的營業大廳柜臺辦理有關的報裝手續,填寫一大堆的報裝申請書及資料等。往往會出現因為證件、資料不全,客戶需要往返來回;一旦客戶沒有表述清楚或者我們的業務受理人員沒有了解其辦事意圖,則可能辦錯業務項,填錯申請單。另有一種情況是業務受理人員對用戶用電情況不熟悉,不能正確幫助客戶分析、解答相關業務事項及用電所需,使客戶在報裝申請時,不能合理填寫申請容量,受理后在后續環節中才發現申請容量不合理,再更改申請容量,延誤報裝時間,影響業擴報裝速度。
1.2 確定及審批供電方案
在申請書受理后,需要由現場的勘察人員進行簽收。現場勘察環節可能影響速度的有三方面:一個是勘察人員沒有在第一時間主動聯系客戶,沒有組織有關人員勘察確定供電方案,主動服務意識差;另一方面勘察人員確定供電方案并答復客戶后,客戶不及時聯系設計、施工單位進行設計施工;還有一種情況是供電企業公用配電變壓器或變電所出線間隔負荷已滿,還待配網擴建,暫不具備供電條件,影響業擴報裝速度。
1.3 設計、施工及驗收
答復客戶供電方案后,客戶可能會因為自身的原因無法及時委托設計部門進行設計,或者不能將設計圖紙交供電企業審核,也有的是我們的供電企業審核提出修改意見后,客戶不是第一時間進行設計的修改,進而延誤了工程進度,影響報裝速度。供電企業對客戶工程中間檢查不及時,可能是因為客戶不告知供電企業施工時間或者是供電企業不及時了解客戶施工進度,不能進行工程中間檢查,待客戶工程完畢,申請竣工驗收時才去驗收,在驗收中如果發現問題,則需要進行整改。有些客戶拖延整改,或找人情不愿整改或整改不徹底,造成驗收不合格,影響業擴報裝速度。
1.4 裝表接電
工程經供電企業驗收后,供電方派人進行裝表及加封計量設施,客戶再到供電企業進行有關手續的辦理。絕大多數的客戶都可以及時的辦完相關手續,但個別客戶在需簽訂供用電合同時,企業法人不在,又沒出具委托人簽字的委托書,造成不能及時簽訂供用電合同;也有個別用戶因資金緊張不能交清相關費用,供電部門暫不送電,影響業擴報裝速度。
2 提升業擴報裝速度
2.1 完善制度,整合資源
我們供電企業在接受了客戶所提出的報裝申請之后,需要相應的客戶服務中心聯合運維檢修部、發展策劃部、電力調度中心等對供電方案作“一站式”制定、答復及裝表接電等,盡可能的降低我們客戶在各部門間無謂的奔波,體現“一口對外”,減少推諉;此外,我們的每一位報裝人員,需要依照不同的崗位規定辦理業擴報裝工作質量、工作時限、服務態度等作評價考核,優者獎,劣者罰,按季度對報裝工作人員受理的報裝業務量、完成率、完成質量、完成時間、用戶評價進行檢查測評,作為季度考核一項內容,增強工作人員主動服務客戶意識;最后,企業還要做好對于業擴報裝工作的分級監控操作。第一級由各單位營銷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每月對客服部門辦理的業擴報裝業務進行稽查,對業擴項目的方案制定、答復、工程設計審核、中間檢查及竣工驗收、簽訂供用電合同、裝表接電等關鍵點工作完成時限進行監控;第二級是由上級營銷部門按照公司業擴報裝監控實施辦法對所屬下級單位業擴報裝工作進行監控,提高業擴報裝速度。
2.2 管理好報裝工作各環節
2.2.1 業務受理及方案的審批
供電企業需要在每一個宣傳欄、營業場所、公司站等地方準確的公布業擴報裝需要用戶供的有關資料及證件,以便于客戶可以事先查詢報裝信息,做好報裝準備。對于報裝業務受理人員,其需要向我們的用戶仔細的介紹報裝申請的有關要求,仔細詢問客戶用電需求,正確辦理用電申請書。報裝業務一經受理,業務受理人員應及時傳遞給下一環節工作人員,并及時催辦,做好催辦記錄,利用營銷系統內設置的業務催辦項進行催辦,將催辦次數多少作為業擴報裝工作完成情況考核項,嚴格考核。供電企業現場勘察人員簽收業務接洽轉來的報裝申請書后,應主動服務客戶,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人員現場勘察,確定供電方案并報審批。經批復的供電方案意見書在規定時限內交回客戶。若暫時沒有供電條件,應及時上報客戶需求,上級部門根據客戶用電需求進行電網規劃,統籌協調,以滿足客戶需求。現場勘察人員接觸各類用電客戶,第一時間接收各種用電需求信息,應進一步了解、分析客戶用電需求,積極向領導及上級部門反饋信息,為報裝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2.2.2 委托設計、施工及竣工驗收
對于用戶所申請的供電方案進行答復后,用電企業需要及時提醒客戶盡快進行委托設計及施工工作,比如說,我們可以為客戶提供有資質設計、施工的單位信息,更好地方便客戶的選擇。供電企業需要盡可能的細化客戶受電工程典型設計,依照用電性質所需要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能,建立不同層次設備規范,減少設備型式,向客戶提供典型造價信息和典型配置,盡可能的規范施工單位行為,加快客戶受電工程設計、評審和施工進度;供電企業檢查人員密切關注客戶工程進度,適時對工程進行中間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客戶整改。加強工程過程監管,杜絕工程完畢后才發現問題而要求客戶整改的現象。檢查人員接到客戶竣工檢驗申請后,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設備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對客戶設備及工程質量進行評價,對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以安全、經濟、合理供用電為依據,多向客戶解釋,讓客戶盡快接受整改意見,按要求整改,盡早使工程達到完整合格;在我們的客戶簽訂完供用電合同并辦理相關手續后,供電企業應在規定時限內送電。供電企業在接到客戶竣工驗收申請的同時,就應著手準備辦理送電前其他相關手續,例如:起草、評審、簽訂供用電合同等事宜,通知客戶交清相關費用等。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客戶在最短時間內就可以辦理完相關手續,及時送電,避免驗收合格后,相關手續遲遲不能辦完,延誤送電時間。
2.3 業擴報裝與SG186 系統流程同步
做好營銷系統業擴流程的相應監管,讓全部的業擴報裝進入到系統當中,堅決杜絕系統外的工作,一旦發現系統內沒有相應的流程記錄,則要追究相應人員的責任。對于進入到系統中的報裝業務,我們需要依照流程各環節內容設置相應的完成時限,通過營銷系統自上而下進行業擴流程的監控,
做到月中催辦、月末對標,流程超期進行考核,每一個流程、每一個環節每超期一天作為一個考核點,每季度作為一個考核周期。在實際工作中,嚴格系統口令的使用、管理,各崗位工作人員不允許由其他人員代傳遞系統流程,以避免責任不清、考核不準。隨著SG186 系統的完善和應用,業擴報裝工作記錄將逐步由紙質轉為系統流程,因此加快系統業擴報裝流程傳遞速度,也是加快業擴報裝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3 結論
業擴報裝作為電力營銷的重要內容,其逐漸成為了供電企業增大擴銷的重要方式,為此,我們供電企業既需要從多方面加強報裝工作,提高進度,不斷地完善工作記錄,還要盡可能的加快系統流程傳遞速度。對于報裝各環節,我們每一個崗位上的人員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保質保量完成業擴報裝。
近年來,銀行的保函業務增長迅速,有力地促進了中間業務的,但實際操作中,由于作為保函受益人的業主在日益激烈的市場中處于絕對優勢地位,處于劣勢地位的申請人為爭取到業務,往往要求銀行采用業主固定的格式;銀行面臨激烈的同業競爭,為吸引客戶,只能根據客戶要求采用業主格式。一般情況下受益人提供的保函文本,條件比較苛刻,并且不允許更改,直接加大了銀行的風險和責任。本文從銀行不可接受的條款類型、對于一些非原則性風險條款的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兩個方面對非格式銀行保函常見的及對策進行了粗淺的探討。筆者認為,非格式銀行保函要發生法律上的效力及減少風險必須做到:對一些非原則性問題,則應堅持能修改的積極修改,如確屬不能修改的而又屬業務必需,應力求控制好操作風險,確保在銀行承擔保證責任后,能及時得到追索,化解風險。
關鍵詞:非格式銀行保函 不可接受條款 風險防范 控制措施
一、前提
近年來,銀行的保函業務增長迅速,有力地促進了中間業務的發展,但實際操作中,由于作為保函受益人的業主在日益激烈的市場中處于絕對優勢地位,處于劣勢地位的申請人為爭取到業務,往往要求銀行采用業主固定的格式;銀行面臨激烈的同業競爭,為吸引客戶,只能根據客戶要求采用業主格式。一般情況下受益人提供的保函文本,條件比較苛刻,并且不允許更改,直接加大了銀行的風險和責任。如見索即付條款、不封口保證期限條款、無須通知銀行合同修改條款等保函條款已經成為銀行出具的非格式保函的常見條款,其間的法律風險不容忽視。為防范和化解保函業務合同文本使用中的法律風險,應當將這些條款加以分類并采取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
二、銀行不可接受的條款類型
在開展保函業務中,既要堅持業務發展,又要防范風險,對一些違法、違規性條款應堅決否決,不予接受。主要包括以下幾類條款:
1、保函合同中沒有明確的保證責任的最高限額。銀行不宜接受沒有明確限額的保函。如果缺少保證責任金額最高限制條款,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往往就被推定為保函出具銀行應對保函申請人所欠保函受益人的主債務的全部金額承擔保證責任,尤其是見索即付保函之外的從屬性保函。這種情況下,保函出具銀行的責任風險可能會失控。如有的保函約定:保證范圍包括xxx(本金)及相關利息。這種情況下,由于利息的時間沒有約定,實際上擔保金額處于一個不確定的狀態,是屬于銀行不可接受的條款
2、保證范圍涉及道德風險的條款。一些投標保函中往往將“投標通過不正當手段中標”或“投標人違反招標文件中投標人須知第*條和第*條規定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的,銀行將承擔保證責任”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有虛假,且性質惡劣”或“投標人在投標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欺詐行為的”等作為銀行保證范圍。在保函業務中,銀行承擔的是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是屬于民事責任范疇,而腐敗和欺詐行為及虛假內容系道德風險,也可能涉及刑事犯罪,銀行對其風險也難以進行評估和預測,因此銀行不應接受上述條款。
3、保函中約定保證期間起始日早于銀行出具的保函日期的。如銀行出具的保函是2005年5月5日,而《出具保函申請書》、《出具保函協議書》及保函中約定的保證期間的起始日為2005年3月20日。這種保函條款風險較大,而且可能保證責任實際已經先于保函出具日產生,對于此條款應要求受益人修改,如受益人不接受上述修改,銀行不應接受該類保函。
4、保函中要求銀行作為主債務人的。一般表述為:銀行不僅作為擔保人而且作為主要債務人等條款內容的。我認為銀行在保函中承擔的擔保責任是第二性的補充賠償責任,而不是自主性的履約責任,擔保責任與主債務責任,是二種不同性質的法律責任,銀行開立保函并不是替代保函申請人成為主債務人或基礎交易的當事人,所以,銀行不應接受上述條款。
5、保函單獨轉讓條款。即受益人要求保函項下的權利可單獨轉讓的,我認為此條款是不能接受的。因為此條款意味著銀行基于保函所承擔的義務將脫離主合同的債務獨立轉讓。而目前在我國,《擔保法》雖然沒有明確限制保證債權的獨立轉讓,但是對抵押權的獨立轉讓作出了明確的限制,因此,從法理讓保證債權的轉讓也沒有法律上的依據,該轉讓條款是無效的。但如保函是為在國外的受益人所出具的,則一旦接受此條款則可能是有效的。但在這種情況下,將導致銀行承擔的風險和履行義務的對象處于一種不可預測的狀態,對風險也難以進行評估和分析,無法確認應當向誰承擔義務,容易導致爭議的發生。同時,也將可能由于保函的可轉讓性與《出具保函協議書》不一致而引起銀行與申請人之間的糾紛。
三、對于一些非原則性風險條款的風險防范與控制措施
對一些非原則性問題,則應堅持能修改的積極修改,如確屬不能修改的而又屬業務必需,應力求控制好操作風險,確保在銀行承擔保證責任后,能及時得到追索,化解風險。銀行在接受除上述第一條規定條款以外的風險條款時,應確保《出具保函申請書》、保函內容、《出具保函協議書》及《反擔保函》的內容相一致,必須做到四者相匹配。這一類條款主要有如幾種:
(一)關于見索即付條款。該條款一般表述為“銀行在收到你方(受益人)以書面形式要求付款時,我行不要求你方出具證明或說明背景、理由”、“銀行將按買方的要求付給買方等。”或“我行對你方的索賠不挑剔、不爭辯,并將在—日內付款。”等。我國《擔保法》沒有確認“見索即付”這種性質的保函,但見索即付保函的出具是銀行根據國際慣例的一種通行做法。這種保函對受益人來說最為有利,也是受益人最樂于接受的一種擔保方式。根據保函的約定受益人向銀行索賠時,只須憑一個書面通知,無須提供有關違約事實及證據,銀行收到受益人的上述書面通知就必須付款。對銀行而言,見索即付的保證方式風險主要在于:第一,保證責任更加嚴厲。見索即付保證是一種典型的獨立擔保,而獨立擔保所具有的索賠無需提供被保證人違約的證據,只有證明保函受益人的索賠是出于欺詐,保證銀行才可以拒絕付款,保函的效力及抗辨權獨立于基礎合同關系等特點,使見索即付的保證責任遠遠嚴厲于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保證責任的嚴厲必將加大保函出具行的風險;第二,與《出具保函協議書》的內容不相匹配,例如:建設銀行總行統一格式的《出具保函協議書》中約定,銀行“在審查有關索賠文件或證明,確認符合保函約定的索償條件后”對外付款。兩者之間約定不一致,可能會導致銀行卷入保函申請人與受益人因履行主合同而產生的糾紛之中;或導致在銀行向受益人付款后,被保證人以銀行未對索賠文件作審查即付款,違反《出具保函協議書》的約定,損害其利益為由拒絕承擔責任,從而使銀行與被保證人之間產生糾紛。因此,如必須接受該類條款,在實際操作中應注意:1)《出具保函申請書》中的保證方式應填寫為見索即付,而不應是連帶責任;2)在《出具保函協議書》中保證方式項應填寫為見索即付;3)在《出具保函協議書》中寫明保函出具銀行在收到受益人所提供的索賠文件,并確定符合保函所約定的索償條件后,無須受益人提供任何違約證明,也無須征得被保證人同意即可對外付款,且該付款行為不受申請人與受益人之間基礎合同糾紛的,對于受益人的索賠文件是否符合保函的約定,銀行有獨立的判斷權。
(二)關于不明確的保證期間條款。銀行格式的保函約定了明確的保證期間,但是受益人提供的保函大多都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間,保證期間難以明確界定,不利于銀行控制風險。如接受受益人的以上條款,銀行的風險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容易導致經辦人員對銀行實際應承擔的保證責任期間作出錯誤判斷,不利于銀行對保函管理。依法律規定對于“不確定的保證期限”實際應承擔的保證責任期間一般要長于約定的期限一段時間,而經辦人員往往容易保證期間誤認為就是約定的期限。 二是向受益人賠款后,再向保函申請人追索時,保函申請人可能會以保證期間與《出具保函協議書》中的約定有差異為由拒絕付款,從而導致糾紛的產生。
上述這種不明確保證期間主要有以下幾種表述方式:
1、保函的保證期間約定不明確。常見的表述如下:1)本履約保函有效期自保函簽發之日至合同條款規定的質量保證期滿之日;2)本保函有效期至保函受益人簽發最一期驗收證書之日或工程竣工驗收之日;3)本保函在工程驗收合格之前一直有效等等;上述規定將保函有效期的長短決定權賦予保函受益人,銀行處于被動地位。同時上述約定使得約定的保證期間存在等于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況,按《擔保法》第32條規定“保證期間短于或等于主合同期間,視為未約定保證期間,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6個月”。也就是說,在上述約定情況下,主合同期滿后的6個月,銀行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例如在前述1)的情況下,銀行在質量保證期滿之日后六個月內仍然應當承擔保證責任。因此,為防范風險,銀行應要求客戶在《出具保函申請書》對保證期間的表述應與保函中對有效期的表述一致;在《出具保函協議書》保函保證期限填寫“詳見約定條款”,同時在“其他約定事項”中應增加約定,本合同項下保函的保證期間至《xx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期滿或保函受益人簽發最后一期驗收證書之日或工程竣工驗收之日等等與保函中對保函有效期一致的表述;同時約定在保函項下主合同履行完畢后,甲方應當督促受益人及時簽發驗收證書(質量保證書),甲方有義務將驗收證書(質量保證書)的復印件及時交付乙方。如屬于上述情況的,在《反擔保函》第3條保證期間應填寫為:本反擔保函簽發之日至《出具保函協議書》項下保函有效期屆滿后24個月。
2、有些保函約定有兩個不同的保證期間或保函有效期。如約定 “本保函至投標截止期X日后或開標后第X天失效等等” 或 “本保函有效期至《XX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滿后X天或X年X月X日”或“《XX合同》項下項目試運行半年后失效,即X年X月X日”。這就勢必導致保函出現二個不同的保證責任期限,一旦引起訴訟,審判機關可能會以后到時間為準,這一點可能加重銀行的責任。為避免這種情況,我認為應要求受益人修改,選擇其中一個作為保函期限,如果受益人不同意修改,在保函中應明確約定“二者以先到時間為準”。同時經辦人員還應當《出具保函申請書》、《出具保函協議書》、《反擔保函》的填寫事項根據保函的具體內容進行填寫。
3、有些保函約定保函的有效期間或保證期間是一個可變期間,如約定“如果在本保函到期前,買方或賣方通知我行,本保函項下的法律訴訟程序正在進行,則本保函的有效期將自動延遲到最終仲裁結果或法院判決結果生效”或“如主合同條款允許履行期延遲,則本保函有效期可以延遲”或 “保函于合同項下的義務和責任得到充分履行且被貴公司(受益人)徹底解除義務后失效”等條款內容。 根據上述約定,該保函的保證期間可變的,即無論合同履行期限有多長,銀行的保證責任都會延續到整個主合同全部履行完畢為止。對受益人而言,這種方式是最有保障的,但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中 “如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至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的規定,一旦保函申請人不履行有關義務,導致受益人向銀行索賠時,其保證期間將可能延長至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兩年。同時經辦人員也同樣要對《出具保函申請書》、《出具保函協議書》、《反擔保函》的填寫事項根據保函的具體內容進行填寫。
(三)關于合同修改和變更條款。許多保函規定,保函受益人與保函申請人之間的合同(主合同)變更的,無須保函出具銀行同意,甚至也無須通知保函出具銀行。這類條款一般表述為“合同條件的修改,以及本保函受益人對合同賣方的任何寬限、讓步或任何權利的的放棄都不能解除銀行在的任何義務”或“本保函適用于主合同及在主合同項下作出的、給予的或同意的所有修訂、更改、或附加部分,銀行放棄取得有關上述修訂、更改、或附加部分的同意或通知權利”或 “我們還同意,任何對合同條款所作的修改或補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應承擔的義務”等等。被保證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基礎合約雖然與保函是獨立的,但基礎合約的條款決定著被保證人發生違約的可能性的大小,違約情形出現的機率,從而也決定了銀行承擔保證責任的可能性。因此,基礎合約的變更會直接或間接我行保證責任的承擔。上述約定至少使保函出具銀行面臨著如下兩方面的風險:第一,銀行無法掌握自身應承擔的擔保責任。根據此類條款的約定,主合同一直處于變化狀態,保證責任亦在變化中,如果主合同的變化導致加大保函出具行的責任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或者加大銀行承擔擔保責任的可能性,保函出具行的風險就會加大,銀行的保證責任將處于不確定狀態;第二、因保函出具行無法掌握自身應承擔的保證責任狀況,對保函的管理將十分困難,也容易形成經營風險。因此,一般不應接受上述主合同變更無須同意與通知的規定。但如果因為有些性質的主合同交易具有在履行過程中不時變動調整的業務特性,如果每次變更都要取得保函出具銀行同意或通知保函出具銀行,也是不實際、不合理的情況下,在這種情況下,客戶可能會堅持這一條款,一旦銀行接受這樣的條款,則應當采取幾項防范措施:
(1)必須在保函中明確約定:保函中明確規定的保函責任金額最高上限無論如何不能突破,且規定保函有效期無論如何也不能因主合同變更而延長。
(2)在《出具保函協議書》“其它約定事項”應增加約定:“a.甲乙雙方同意取消本協議書中第十一條的相關,并同意共同遵守如下約定:甲方與受益人對保函項下基礎合同或協議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附加,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并在通知書中明確修改的內容或將修改的合同、協議交付乙方;b.銀行在處理索賠事宜時,無須理會甲方與受益人對基礎合同是否進行了修改,更無須理會該修改是否增加或減少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銀行只根據受益人的索賠文件是否符合保函要求來確定是否付款。C、如果乙方認為甲方與受益人對保函項下基礎合同或協議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附加,將導致或可能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風險增加,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增加反擔保。”
(3)對于保函專用于某種特定主合同交易或特定行為的,保函中還應約定非經保函出具銀行同意,不得改變主合同交易或特定行為的性質,例如不能將買賣交易預付款保函項下的預付款改為獨立的借款。
(五)關于合同金額遞減條款在操作中應當注意的。該條款一般表述為“保函金額隨xxx合同項下履行金額遞減。”、“保函金額隨裝運合同設備發票值遞減”或“隨驗收金額遞減”。這些條款規定本身對銀行是有利的,但如果掌握不好,使用不當可能會使銀行卷入與被保證人的糾紛中或在銀行承擔保證責任后無法得到相應額度的追償。因為主合同的履行金額直接決定著銀行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大小,每個時點銀行應承擔的最高限額是變化的,但它又是發生在受益人與被保證人之間,而銀行并不知情,如出現索賠情況時,銀行仍按原最高額承擔保證責任,可能就會出現超出保證限額的情形。被保證人可能以超過應承擔的限額為此抗辯,從而使銀行無法行使追索權。因此,合同中有上述約定條款時,應做好以下兩項工作:
(1)須在《出具保函協議書》中“其他約定事項”增加約定:甲方于每次向受益人履行主合同項下的義務時(可根據情況填寫具體的履行內容),有義務及時通知乙方,并將相關資料(如發票)等交付乙方。否則,甲方不能以擔保超限額為由進行抗辯,拒絕向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損失。
(2)銀行在實際操作中應關注保函申請人向受益人履行主合同義務動態變化情況,全面掌握了解各時點已履行的主合同的累計金額總值,據此確定我行各時點實際應承擔的擔保額度,鎖定我行保函風險,防止我行超擔保限額承擔責任。
(六)保函的生效條款。保函通常應規定“雙簽”后生效,即“銀行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些銀行還規定,保函的出具必須是在主合同簽訂之后,對于這類保函上述生效條款足以防范風險。但有一些保函如預付款退款保函、履約保函,保函受益人往往堅持必須收到銀行保函才予以支付預付款或才同意與申請人簽訂主合同,銀行在開立保函時只能以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樣本為依據。對于此類保函,一旦受益人沒有支付相應的預付款,或是沒有按照事先約定的樣本簽訂主合同,則銀行的風險將處于一種不可控制的狀態。對于這類保函的生效條款的生效條件應作嚴格確定,實踐中除了規定“銀行負責人或授權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一般還應約定以“保函申請人實際收到預付款”或“待保函申請人與受益人根據xxx格式簽訂xxx合同”為生效條件,以此來規避上述風險。
綜上所述,許多受益人提供的保函文本加重了銀行義務,限制了銀行的權利。對銀行來說,最有保障的是要求受益人修改其保函格式,使之更能保護銀行的利益。但在受益人不同意的情況下,銀行則應在風險與收益中作出權衡與取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既不能一味堅持自己的意見,也不能為了業務,過分滿足受益人的不合理要求,損害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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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
(2)《擔保法》
關鍵詞:電力;業擴報裝;規范;客戶;服務
Abstract: a lot of work is expanding electric utility customers and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to set up the first step of power supply and utilization relationship, industry expansion work quality and efficiency directly affect the power supply enterprise to a customer service quality and image. Industry expanding the management work of a lot of good or bad, directly affecting the power of the time, the company customer the economic benefit and social benefit.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strengthen the power expansion work a lot,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service level and customer satisfaction.
Key words: electric power; A lot of expanding industry; Standard; Customers; service
中圖分類號:F407.61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電力業擴報裝是電力公司增供擴銷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渠道,也是向客戶展示公司優質服務和經營管理水平主要平臺。在堅持“一口對外、便捷高效、三不指定、辦事公開”的工作原則同時,進一步加強業擴報裝規范管理,確保業擴報裝工作規范、高效、有序運作,進一步簡化用電手續,強化工程管理,縮短業擴報裝周期,規范業擴報裝工作程序和行為,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樹立供電企業良好形象。
1業擴報裝工作流程
《供電營業規則》規定業擴報裝流程:業務受理、供電方案的制訂與審批、工程設計、審核及施工、中間檢查和竣工驗收、裝表接電,并規定了各環節辦理時限,用以規范供電企業辦理業擴報裝工作。供電企業營業廳公示業擴報裝流程圖及相關環節完成時限,國家電網公司“十項承諾”中有2項是關于業擴報裝工作時限的承諾。《供電監管辦法》對客戶業擴報裝方案的答復時限、工程設計圖紙的審核時限、工程竣工驗收時限、驗收合格并辦完相關手續后的送電時限都有明確規定,目的是告知客戶供電部門業擴報裝程序及完成時限,方便客戶辦理業務,讓客戶明白自己的業務辦到哪個環節、哪個部門,下一環節到哪,該怎樣辦理,使供電企業接受客戶的監督,另一方面也能規范供電企業業擴報裝工作,督導供電企業盡快辦理業務,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工作,更好地服務客戶。
2規范業擴報裝工程管理
明確業擴報裝各環節、各崗位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時限,以“報裝快、實施快、驗收快、送電快”的“四塊”的工作方式,促進客戶工程早完工、早送電,早產生效益。規范現場勘察。業擴工程受理后,根據客戶容量和用電性質,由客戶經理組織相關人員協調勘察,根據接入線路開放容量、客戶近期用電需求及遠景用電規劃、編制科學合理的供電方案。科學合理的供電方案是確保安全、穩定、經濟、合理供電和用電的重要環節,也為正確執行電價分類,正確安裝電能計量裝置、合理收費等工作創造必要的條件,因此確定供電方案很重要。規范設計審查,每周由客戶經理牽頭組織召開設計圖紙評審例會,嚴格按照供電方案評審設計圖紙,保證設計的正確性、完整性、可行性,為電力客戶把好設計審查關。規范中間檢查,由客戶經理根據業擴工程進度,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中間檢查,確保工程質量,為今后竣工驗收打下良好基礎,為電力客戶把好設備施工關。
規范《供用電合同》簽定工作,完善《供用電合同》簽定、審批流程,制定《供用電合同》會簽單。進一步完善《供用電合同》資產分界點的描述,使合同內資產分界范圍與接受范圍一致,產權分界示意圖由現場照片代替平面圖,使得資產分界點更直觀,便于電力客戶明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及設備送電,根據客戶的竣工報驗申請,由客戶經理及時組織進行設備驗收,加強對竣工資料管理,由客戶經理對報竣工客戶提出的竣工資料進行第一道關口把關。由用檢人員對客戶經理提出的竣工資料進行第二道關口把關,做到下一環節對上一環節進行監管,確保客戶按期驗收、送電。
3加快業擴報裝速度的方法
3.1整合資源,完善制度,加強監管
3.1.1實行“一站式服務”
供電企業受理客戶報裝申請后,由營銷部門組織生產技術部、、發展建設部等部門進行聯合現場勘查,制定、答復供電方案、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裝表接電等,減少客戶在各部門往返奔波時間,充分體現“一口對外”,整合資源,減少推諉現象的發生,加快業擴報裝速度。
3.1.2制定業擴報裝工作獎罰制度
供電企業對每一位參與報裝工作的人員,根據其不同崗位規定辦理業擴報裝工作時限、工作質量、服務態度進行評價考核,按季度對報裝工作人員受理的報裝業務量、完成率、完成質量、完成時間、用戶評價進行檢查測評,作為季度考核一項內容,增強工作人員主動服務客戶意識。
3.1.3實施二級業擴監管
供電企業對業擴報裝工作實施分級監控。第一級由各單位營銷部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和崗位人員每月對客服部門辦理的業擴報裝業務進行稽查,對業擴項目的方案制定、答復、工程設計審核、中間檢查及竣工驗收、簽訂供用電合同、裝表接電等關鍵點工作完成時限進行監控;第二級是由上級營銷部門按照公司業擴報裝監控實施辦法對所屬下級單位業擴報裝工作進行監控,提高業擴報裝速度。
3.2加強報裝工作各環節的管理
3.2.1業務受理
供電企業在各營業場所、宣傳欄、95598網站公布業擴報裝需提供的證件、相關資料,報裝客戶可提前查詢報裝相關信息,準備好報裝所需提交相關證件、資料等,使報裝申請一次通過。報裝業務受理人員向用戶詳細介紹報裝申請要求,仔細詢問客戶用電需求,正確辦理用電申請書。報裝業務一經受理,業務受理人員應及時傳遞給下一環節工作人員,業擴報裝過程中設專人對整個業務流程進行跟蹤督辦,利用營銷系統內設置的預警功能及時提醒、催辦,從源頭上杜絕超期。
3.2.2供電方案的確定及審批
供電企業現場勘察人員簽收業務接洽轉來的報裝申請書后,應主動服務客戶,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人員現場勘察,確定供電方案并報審批。經批復的供電方案意見書在規定時限內交回客戶。若暫時沒有供電條件,應及時上報客戶需求,上級部門根據客戶用電需求進行電網規劃,統籌協調,以滿足客戶需求。現場勘察人員接觸各類用電客戶,第一時間接收各種用電需求信息,應進一步了解、分析客戶用電需求,積極向領導及上級部門反饋信息,為報裝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3.2.3委托設計、審核及施工
供電企業在答復客戶供電方案后,提醒客戶盡快委托設計、施工,可向客戶提供一些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的聯系方式及信用信息,便于客戶選擇,避免客戶因不知情多繞彎路,延誤用電時間。供電企業應細化客戶受電工程典型設計,根據用電性質的可靠性和安全要求,建立不同層次的設備規范,減少設備型式,向客戶提供典型配置和典型造價信息,以規范施工單位的服務行為,加快客戶受電工程的設計、評審和施工進度。
3.2.4檢查、竣工驗收
供電企業檢查人員密切關注客戶工程進度,適時對工程進行中間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客戶整改。加強工程過程監管,杜絕工程完畢后才發現問題而要求客戶整改的現象。檢查人員接到客戶竣工檢驗申請后,應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設備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對客戶設備及工程質量進行評價,對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見,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以安全、經濟、合理供用電為依據,多向客戶解釋,讓客戶盡快接受整改意見,按要求整改,盡早使工程達到完整合格。
3.2.5裝表接電
客戶在簽訂供用電合同并辦理完相關手續后,供電企業應在規定時限內送電。供電企業在接到客戶竣工驗收申請的同時,就應著手準備辦理送電前其他相關手續,例如:起草、評審、簽訂供用電合同等事宜,通知客戶交清相關費用等。待工程驗收合格后,客戶在最短時間內就可以辦理完相關手續,及時送電,避免驗收合格后,相關手續遲遲不能辦完,延誤送電時間。
3.3業擴報裝工作與SG186系統流程同步
3.3.1 SG186系統業擴報裝工作現狀
目前,SG186營銷業務應用系統中業擴報裝流程傳遞時間與實際工作還存在少數不同步現象,其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員按照紙質工作單傳遞流程和時間開展實際工作,但工作人員的工作思路還沒有完全從紙質工作單中轉入系統,不能每天堅持進入系統查看流程完成相應環節,或將系統流程擱置。前一個環節延誤系統流程傳遞時間,下一個環節也隨之延遲,使得業擴報裝工作流程與實際工作時間相差甚遠。紙質工作單填寫記錄、簽署工作時間,可以按實際工作情況、時間填寫,但在系統流程中,各環節工作完成時間雖然可以填寫實際工作時間,但各環節流程傳遞時間記錄的則是當日時間,造成紙質流程與系統流程傳遞時間不一致,系統流程滯后于實際工作。
3.3.2業擴報裝實際工作與系統流程同步的方法
加大對營銷系統業擴流程的監管,所有業擴報裝工作全部實時進入系統,不允許系統外流轉,發現系統內無流程記錄的工作,應追究責任。進入系統的報裝業務應按照流程各環節設置完成時限,利用營銷系統自上而下實施業擴流程監控,實行流程超期進行考核。在實際工作中,嚴格系統口令的使用、管理,各崗位工作人員不允許由其他人員代傳遞系統流程,以避免責任不清、考核不準。
隨著SG186系統的完善和應用,業擴報裝工作記錄將逐步由紙質轉為系統流程,因此加快系統業擴報裝流程傳遞速度,也是加快業擴報裝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促進業擴報裝流程規范化對策
4.1完善服務體系,建立相關服務的配套制度。
4.1.1推行業擴報裝“雙客戶經理”制,健全省供電服中心大客戶業擴報裝業務職能,完善“大檢修”“大建設”相關業擴報裝工作的銜接。推行“大客戶工程進度分析通報”制度,每周召開“大客戶工程進度分析通報”專題會議,組織客戶經理對大客戶的工程項目進度進行全面的剖析。
4.1.2推廣實施領導掛鉤服務大客戶業擴工程。實施領導掛鉤服務客戶業擴工程的管理辦法,是公司踐行“真誠服務共謀發展”服務理念,也進一步提升供電服務效能和公司形象。主要服務內容有:(1)優化業擴供電方案,節省客戶投資;(2)主動聯系相關政府部門,了解最新重點項目工程,主動深入項目現場與項目負責人溝通,提前了解客戶用電需求和相關信息,為客戶提供前期咨詢服務,適時指導客戶辦理用電申請業務(3)推行現場辦公,了解客戶業擴工程情況,確認客戶計劃投運時間,主動溝通,避免現場工作情況與客戶期望的送電需求不符這一矛盾的產生,確保每項工程順利啟動送電。
4.1.3“綠色通道”。供電服務“綠色通道”是公司通過管理優化、集中內部資源推出的一項特殊服務。對納入“綠色通道”的電力客戶,公司實行領導掛帥、專人督辦和部門協作,推行優先查勘、優先協調、優先施工,實施每天跟蹤服務、每周碰頭協調、每月溝通匯總、最終回訪反饋,確保“綠色通道”特事特辦、高效運作。為盡可能縮短服務時限,公司還將一環一環“串行式”審批模式改為各環節“協同并行式”管理模式,加快電力設施配套
建設進度,確保重點項目按期保質完成。
4.2由“被動服務”轉向“主動服務”,一是通過“綠色通道”,全面掌握所轄范圍的負荷增長需求及大項目用電需求,超前規劃電網,滿足大用戶的接入。二是打破電網變電所的建設常規,縮短變電所的建設周期,保障重點項目按期送電。三是推進特色服務的建設。建立訪客報告制度,每季至少安排一次與大客戶的主要成員的直接見面;定期參加客戶方組織的交流會。建立信息上報和反饋制度。在座談會中設立客戶意見專欄和自我設計區,征求客戶對業擴報裝服務的意見或建議;并針對客戶的意見、建議或抱怨,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或一對一的信息咨詢服務,或有效的失誤補救的服務,消除客戶的各種抱怨;在座談會中有利于宣傳供電企業及時可靠的承諾制,并對業擴報裝的可靠性進行階段性的公布,接受客戶監督。
4.3邀請國、省網技能專家進現場技術交流,開展客戶經理專業技能競賽。針對客戶經理技能水平差次不齊,加強了現場環節,在用電現場勘察和現場竣工驗收的過程中,邀請國、省網技能專家進行現場指導,在如何合理選擇電源點、合理確定供電方案、驗收時檢查的方法(如先資料后現場、先土建再電氣設備、先高壓再低壓、先一次設備再二次設備、先設備驗收再運行準備;配電房內部電氣布置、圖紙與現場實際的對應、電氣設備防誤、設備型號配置等)。幫助客戶經理提高工作質量,為客戶提供更經濟、更優化的供電方案以及更高效更準確的驗收檢查的水平。這一措施利用專家的技術優勢,有效地避免了重復方案答復和重復驗收、驗收不到位,避免用戶工程的多次返工,極大地節約了各節點時間,縮短了業擴報裝的周期,同時也促進了成員技能水平的提升。
5結束語
總之,加強業擴報裝管理工作,為地方經濟發展搞好供電服務,需要我們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聯系實際,廣開渠道,采取不同的辦法和策略,不斷更新營銷觀念、規范服務行為,搞好供用電管理和優質服務工作。以促進公司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進一步提高。
參考文獻
[1]國家電網公司.電力營銷基本業務與技能[M].北京:中國電力出版社.
一、指導思想
以加快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總攬全局,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田、林、路、水、村綜合開發,實施工程、科技、生物、服務綜合配套,加快高標準農田建設,全面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加快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扶持壯大優勢產業基地,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切實增加農民收入,為建設最富最美新做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任務
(一)一萬畝土地治理項目
完成投資90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455萬元、省財政180萬元、市財政配套46萬元、群眾自籌(包括籌資投勞)228萬元,改造中低產田1萬畝,涉及坡頭鎮栗樹溝、左山、白道河、佛澗、店留5個行政村。
1.水利措施:投資771萬元,建設小型蓄水池9座、5800立方米,鋪設地埋管道53000米、出水口900個,新安裝變壓器2臺、架設農電線路1000米。
2.農業措施:投資60萬元,新開機耕路5000米。
3.林業措施:投資13萬元,栽植農田防護林5000株。
4.科技措施:投資38萬元,實施3個科技項目。
5.其他措施:投資27萬元,用于管理、資產管護等。
(二)產業化經營項目
1.國家重點產業化經營項目:建成市年產12萬噸家兔專用飼料加工新建項目,總投資933.9萬元,其中中央財政140萬元、省級財政56萬元、市財政配套14萬元,企業自籌723.9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購置年產12萬噸全價顆粒飼料自動化控制生產設備一套,新建生產車間及配套設施3000平方米,并完善附屬設施。
2.省級一般產業化經營項目:建成市6000頭祖代原種豬場擴建項目,總投資390.77萬元,其中中央財政70萬元、省級財政28萬元、市財政配套7萬元,企業自籌285.77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豬舍15棟5000平方米、飼料加工廠房300平方米及其配套設施。
3.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建成市年出欄4萬只父母代伊拉種兔繁育新建項目,總投資260.86萬元,其中中央財政80萬元、省級財政32萬元、市財政配套8萬元,企業自籌140.86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標準化兔舍2棟3100平方米及配套設施、購置養殖設備500件(套)。
三、工作重點
(一)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重點,著力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按照現代農業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科學規劃、注重實效的開發方針,在區域化布局的基礎上,建設優勢基地,實施集中連片規模開發,水、林、路、田、村綜合治理,橋、涵、閘、井、泵綜合配套,工程、農業、生物、科技綜合應用,全面打造高標準農田。同時,注重農田的可持續利用,加強林業和農業措施,搞好林網建設和土壤肥力保護,為實現農業的優質、高效、安全奠定基礎。
(二)以產業化經營為重點,著力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提高綜合開發效益。重點圍繞全市優勢農產品做大做強,加大產業化經營項目與土地治理項目的結合力度,以扶持優勢農產品的加工和流通為主,重點培植帶動能力強、經濟效益好的龍頭企業,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建立龍頭企業、合作經濟組織與農戶利益聯結機制,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市場競爭力。
(三)以科技推廣應用為重點,著力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全面提升科技對農業的貢獻率。將新品種新技術引進、農民的科技培訓作為開發工作的重中之重,最大限度地放大開發效應,使項目區農民學科技、用科技的自覺性明顯提高,有效促進科技進步和農民增收。
(四)以發展現代農業為重點,著力轉變農業增長方式,切實促進農民增收。一是突破傳統農業的局限性,在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中發展工業、商貿業、旅游業等產業,拓展農業綜合開發外延,提高農業綜合開發內涵;二是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手段,以現代經營體制為關鍵,以實現綜合效益為核心,大力推行綠色安全、循環生態、精準高效的農業生產方式,從根本上轉變農業的增長方式,促進農業的高效、健康和可持續發展;三是充分發揮農業的生活服務、保障就業、觀光旅游、生態保障、文化傳承等功能,實現農業的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的有機統一。
(五)以新農村建設為重點,著力服務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大局,全面促進農村繁榮。農業綜合開發在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同時,要與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相結合,加快項目區的新農村建設,帶動為農民生產和生活服務的水、電、路、村莊等設施建設和治理,著力改善村容村貌;要帶動發展循環經濟,發展農村沼氣等新能源;要加大新型農民培訓,帶動勞務輸出,提高農民的素質,提升農業經營水平。
四、強化管理
(一)嚴格工程招投標制
土地治理項目中財政資金建設部分,嚴格實行工程招投標制度。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以下簡稱農開辦)委托專業的招投標機構進行招投標活動,招投標過程在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監察局、審計局、政府投資辦、項目所在鎮等有關單位的監督下進行,嚴格按照有關程序、標準、條件和規定,確定施工企業。
(二)強化資金報帳制
農業綜合開發項目所有無償資金的使用必須實行報帳制。按照合同約定工程實行階段性報帳,報帳的程序是:施工單位提出申請,以施工合同、監理簽證及工程建設投入費用單據為依據,填寫農業綜合開發工程進度表和提款報帳申請書,經市農開辦、市財政局簽字同意,方可撥付。工程竣工后,市農開辦、財政局、審計局、政府投資辦和施工單位共同做好工程決算及審核工作,通過對項目計劃、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驗收表、提款申請書和工程進度表、稅務發票、工程決算書、施工記錄八項內容進行審核后,預留5%的工程質量保證金,其余工程價款直接撥付到施工企業。質量保證金期限為1年。
(三)實行項目和資金公示制
按照真實、及時、公開的原則,在項目申報前、實施中和竣工后三個階段,通過設立公示牌等形式,對規劃方案、農民籌資投勞方案、建設內容、主要工程數量、資金使用計劃、投資完成情況、項目預期效益、運行管護等內容向項目區農民公示,廣泛聽取農民意見,接受農民監督。
(四)堅持工程建設監理制
市農開辦通過招標形式確定專業監理單位,對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工程建設實施情況進行監理,按照建設合同控制工程建設投資、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監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單位的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控制工程建設施工材料、設備質量及工藝流程;組織工程建設質量綜合評定等。同時,在工程保修階段,還要負責檢查工程質量狀況,承擔質量責任,督促施工單位保修。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工程建設監理參照執行。
(五)完善項目竣工驗收制
項目竣工后,市農開辦組織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發改委、政府投資辦、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及項目所在鎮、村組成聯合驗收組,重點對工程的數量、質量、布局、工程管護、開發效益等情況進行綜合驗收。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與帳目、實地察看、走訪詢問、反饋意見等步驟,對項目建設、資金落實與使用、工程管護、開發效益、開發措施和經驗等內容,進行市級自驗,時間安排在2010年12月下旬。省級驗收時間安排在2011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
(六)健全項目后期管護制
堅持建管并重,在工程移交后,項目所在鎮村要按照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后期管護的要求,定人員、定報酬、定制度、定獎罰,嚴格責任,與市公安、水利、林業等部門配合,依法管理,嚴管重罰,確保工程發揮長期效益。同時,2010—2011年度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區的林網產權必須落實經營主體,切實使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保全增值、滾動發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市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強化服務。項目所在鎮及村要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做為一項重要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組織,扎實推進,保證項目建設順利進展,取得預期效益。
(二)嚴格管理。農業綜合開發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增加農民收入的一項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項目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把工程建設質量,嚴格工程建后管理,確保把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做成精品工程、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