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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況
掃除文盲是提高全民素質的社會工程。多年來,我縣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
①建立健全機構,
②廣泛宣傳鼓動,
③建設鄉村兩級農技校,
④組織師生包教,旨在大面積實施農民教育,提高農村文盲的文化水平;九六年省、市政府對“兩基”驗收合格后,及時調整工作重點,轉入鞏固提高掃盲成果,開展農民技術培訓階段,目的在于提高農民脫貧致富能力。應該說,全縣在農村實施農民教育取得了一定成績,收到明顯效果。
據調查統計,縣現有個鄉鎮,個行政村,全縣常住人口總數人(不含外出務工人員約萬人),其中山嶺面積占全縣總面積的%,群眾的文化程度較差。農村人口中15~45周歲青壯年共有人,其中文盲、半文盲人數為人,占青壯年總人口的%,其中男人,女人;全縣常住人口中接受大學專科以上教育的人數為人,占1.0%;接受高中(含中專)教育的人,占8.2%;接受初中教育的人,占38%;接受小學教育的有人,占37%。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1、掃盲困難較大。
從調查資料看,當前掃盲工作對象80%是婦女,大多數居住在山嶺地區,交通不便;從思想狀態看,她們只顧眼前利益,害怕別人知道自己是文盲,不愿參加掃盲學習,困難較大。
2、掃盲經費嚴重不足
掃盲經費的投入無論從渠道到數額,均不理想。屬省級貧困縣,經濟發展滯后,經費嚴重不足,掃盲專項資金無法保證;實際工作中提出的在基層實施“三個一點”籌集到的資金量杯水車薪。經費匱乏始終制約著掃盲工作的開展。
3、掃盲陣地設施簡陋,人員不穩定。
鄉鎮農技校達到市頒標準的比例太小,掃盲工作隊伍的主體力量,鄉鎮成人教育干部,農民技術培訓學校專職副校長的崗位受體制改革的沖擊,不能完全落實。
4、掃盲工作協作不夠。
掃盲工作是政府行為,應該是有關部門協同攻堅。沿襲傳統掃盲格局,僅靠教育部門一家的力量,遠不能適應新的農村教育工作,應加強農、科、教統籌、協調動作。
三、今后設想和建議
1、完善“以縣為主”體制下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財政保障機制,由縣政府出面,協調財稅部門直接參與,推進掃盲工作有效展開。
關于開展農村青年創業培訓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切實加強農村青年的培訓力度,充分發揮農村青年的先鋒模范和生力軍作用,對于做好“三農”工作具有深遠而有重要的意義。根據這一實際,我們對***鎮開展農村青年培訓情況進行了專題調研,情況如下:
一、****鎮農村青年的基本情況
2010年11月6日由原***鎮和***鎮合并建鎮,因********而得名。該鎮地處**、**、萊蕪三縣市交匯處,總面積***平方公里,人口5萬人,轄**個行政村,耕地面積3.1萬畝。
該鎮有青壯年6000人左右,在本地創業的青年有200人,從年齡上看,30至45歲這一年齡段相對集中,受自然、交通等條件影響,學歷不高仍是一大現狀,大部分為高中、初中學歷,大專以上學歷極少,知識不夠豐富成為制約青年創業的“瓶頸”。
在對20多位青年本地創業者調查中,筆者發現創業項目相對集中,側重于養殖業和種植業,如養牛、養兔、養豬和發展有機蔬菜。這此項目的特點是:一是投資少,效果明顯。二是技術少,操作容易。因項目基本上屬于“農活兒”,對土生生長的本地青年來講,就沒有過多的技術要求,一點就通、一學就會;三是人為少,季節決定。從事養殖業,受自然因素、氣候變化影響較大,通常均為年初放養,年底販賣,規律性強。這此項目大多數所需資金不多,兩三年之內都基本上能收回成本,但由于項目過于單一、重復,產業特色不夠明顯,對爭取政府和民間資金政策支持缺少一定的吸引力。
從全鎮范圍看,農村青年創業尚處于起步摸索階段,絕大多數創業者還屬于個人單干和夫妻雙干,聘請2名以上人員共同創業的除有機蔬菜方面其他的很少。這就為實現以點代面,產生規模效應,繼而推動全村乃至全鎮經濟發展帶來了難度。
二、青年農民創業過程中面臨的幾點主要問題
1、創業資金不足。“創業開頭難,資金是保障”,創業初期,青年創業者雖然手頭有一定的資金,但投入到產業后,手中的“活錢”就不多,同時收回成本還需一段時間,這期間如果要擴大產業規模、改進技術,資金自然捉襟見肘,一位養豬專業戶就曾對筆者反映,他將全部個人積蓄用來購買豬崽,待豬崽長大可以出售,需要百余天時間,這期間如果想多買幾頭豬崽,擴大規模,手中就沒有余錢,只好向金融部門申請貸款,但貸款需要擔保人,自己的親戚不是在外面打工,沒有固定職業,就是自家還承擔著部分生產經營,自己朋友又擔心風險,不敢擔保,只好原地踏步。資金問題已成為農村青年創業最大的攔路虎。
2、缺乏一定技術。隨著新農村建設的蓬勃發展,農村青年眼界進一步開闊,創業熱情得到提高,他們愿意因地制宜,改變傳統產業,引進新技術,發展新產業。但因地處山區,信息相對閉塞,交通不便,對相關技術的掌握存在一定難度,無論請師上門還是外出學藝,資金和時間就成為他們的頭痛問題。
3、創業引導不夠。因本地創業尚屬于新生事物,無論是當地黨委政府還是相關部門對引導青年創業的辦法還不是很多,青年農民由于缺少經驗,導致創業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往往是道聽途說,頭腦一發熱,就開始行動,因對創業的前瞻性思考不足,缺少信息渠道和相關的成熟技術,結果造成中途夭折或舉步艱難的現象比較常見。
三、幾點建議
1、利用多種形式加大對青年創業的資金支持。主要是降低信貸門檻,減少審批程序,進一步擴大農村青年創業申請貸款可用于擔保的財產范圍,對創業貸款利率在同等次的基礎上,實行優惠。同時積極發揮黨員聯保制度,對符合年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創業愿望的農村青年,鄉村兩級的黨員干部在其申請創業小額貸款時,充當好擔保人角色。通過這些措施,力爭解決農村青年創業的資金瓶頸問題,提高農村青年初次創業的成功率。
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全面奔小康,吉木乃縣黨委政府不斷加大對鄉(鎮)村建設投入力度,擴大公共財政覆蓋農村的范圍。要將政府投入的資金用得好管得實,切實體現國家政策落地生根、惠及民生,必須不斷規范鄉(鎮)村財務管理,提高監管力度,這不僅是加強鄉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鄉(鎮)村經濟健康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維護農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基礎和保障。近年來,吉木乃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鄉村兩級財務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健全制度,強化措施,鄉(鎮)村財務管理不斷得到完善和加強。
但是,一些鄉(鎮)村級財務管理工作仍然比較薄弱,財務混亂依然是農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有的地方會計賬目不清、財務公開流于形式,有的地方監管缺失等文秘站:。對此,筆者通過近年來對鄉(鎮)村財務審計發現的常見問題入手,分析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措施。
(一)專項資金管理不規范。鄉鎮專項資金主要包括財政扶貧資金、少數民族發展資金、以工代賑資金、民政資金等多種項目類型,其中不乏直接進村入戶的各類補助、救助資金。個別鄉鎮將各類專項資金混亂使用,不單獨核算,存在人員變動后“說不清、道不明”的現象;專項資金以干部借款的形式實施項目建設;專項項目不進行招投標或辦理政府采購手續;扶貧項目實施進度慢和資金報賬不及時,造成資金長時間滯留財政或鄉(鎮)專戶;為緩解本單位基本支出壓力,而虛報項目,從中套取上級專項資金;鄉鎮下撥村級的專款跟蹤管理不到位,特別是村級專項建設項目無工程預決算,不進行招、投標,專項資金管理混亂,資金效益未能體現。
(二)虛報冒領套取國家惠農補貼資金。村集體草場以牧民個人名義套取國家草原生態獎補資金;個別鄉(鎮)、村在農牧民申領農資綜合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牲畜品種改良補貼等惠農補貼資金時審核把關不嚴,未全面核實到戶,“一卡通”數據錄入審核不及時,造成農牧民“鉆空子”虛報冒領補貼資金,甚至有的鄉(鎮)、村干部與農牧民串通一氣套取國家惠農補貼等違紀違法行為的發生。
(三)項目施工手續不規范。鄉(鎮)、村普遍存在項目實施未進行招投標或辦理政府采購手續的問題,部分項目因無資金來源,臨時發生的基礎設施維修、美麗鄉村建設圍墻粉刷、道路硬化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未辦理手續先進行施工,資金支付時因預決算手續不全,無法支付項目資金;自籌資金項目建設隨意性大,造成項目欠賬較多,成為擠占、挪用其他專項資金的理由;個別專項資金項目先施工后補辦招投標手續的問題;部分項目上報未結合實際做可行性研究,造成資金到位后項目無法實施或變更項目建設內容。
(四)債權、債務清理不及時,往來款項長期掛賬。鄉(鎮)、村普遍存在往來款項掛賬數額過大、時間過長的問題,主要領導不重視往來資金清理,甚至有的掛賬時間經歷了幾任領導,有些債權債務發生時的具體情況單位人員已無人知曉。有些往來款項,原本就記載不清,日積月累,不少已成為呆死賬,無頭賬,嚴重影響鄉(鎮)、村資產、負債的真實性。
(五)財務人員業務素質不高。財會專業人員少,素質不高,部分財務人員無會計從業資格證,財務專業知識缺乏;還有一些鄉鎮分管財務領導也不懂財務,導致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存在問題不能及時發現,給財務管理帶來難度,不能適應新形勢下的財務管理和財政政策的要求。
(一)鄉鎮領導對財務管理工作重視不夠。在鄉(鎮)、村財政財務管理方面鄉鎮領導干部存在錯誤的政績觀,重發展輕管理的思想,鄉鎮發展與資金緊缺的矛盾突出時,無論是補貼、補助資金,還是專項建設資金,也不管合不合規,都用于解燃眉之急,這是鄉鎮財務屢屢違規的主要原因。另外在財務管理方面,鄉鎮領導變動頻繁,個人交接意識不強,新任領導存在“新官不理舊賬”意識。
(二)財會法制觀念淡薄,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財經紀律松弛。一些鄉(鎮)村干部和財務人員法制觀念淡薄,對財會法規、財經紀律了解甚少,“無知者無畏”,不按財會法規、財經紀律辦事,不按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三)鄉鎮支出管理監督不力。鄉鎮項目建設前瞻性不強,沒有認真研究項目建設需要,臨時性實施項目較多過大。可用資金不足,就隨意擠占挪用專款。鄉鎮紀檢部門、財政所對專項資金使用的相關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未實行常態化。
(四)內控制度不健全,基礎管理工作薄弱。鄉(鎮)、村財務管理不完善,會計基礎工作普遍薄弱,在“鄉財縣管”和“村財鄉管”的管理模式下,財務人員只是按票據做賬,而不去核實票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有的鄉鎮沒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財務管理混亂,有些崗位之間缺少相互制約機制,不相容職務分離制度沒有得到落實,如會計和出納工作由一人負責,票據和印章由一人保管;個別領導為了自已的“方便”而又不愿聽從會計人員過多“諫言”,未能實行全面有效的監督管理;大額支出雖然實現“聯審聯簽”制度,但存在事后補簽的問題;資金使用隨意性大,部分財務收支事前無人審核,事后無人復核,于是就出現了支票頭無背書、差旅費報銷不填寫差旅費審批單、原始憑證無領導簽字、收入進賬無收款收據、原始憑證粘貼較亂、賬務處理不及時以及村級財務跟蹤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一)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和審計力度。一是鄉鎮領導應增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意識,成立以本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分管領導為主的財經領導小組,設置5000元及以上物質采購和專項資金使用由本鄉(鎮)財經領導小組審批,實行集體負責制,正確處理好專項資金的使用,切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財;二是適當增加鄉(鎮)村經
費預算。鄉鎮挪用專項資金的原因有時是因為經費不足,縣財政將根據財力情況每年適當增加公用經費,保證鄉(鎮)村正常運轉;三是規范專項資金核算,嚴格支出審批程序和手續,真正做到專款專用,避免擠占、挪用專項資金行為的發生;四是縣直項目主管部門應加大檢查監督力度,形成縣、鄉、村三級齊抓共管的科學模式,確保鄉鎮管理、使用好財政專項資金;五是縣審計局加大對鄉鎮財政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集中開展鄉(鎮)政府、村財政收支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及工程決算等審計,鄉(鎮)政府每兩年審計全覆蓋、村每三年審計全覆蓋,進一步提升審計工作質量,不斷增強鄉(鎮)、村領導干部的資金風險意識和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責任意識。(二)強化惠農資金信息公開,加大違規違紀行為查處力度。事前,強化涉農信息公開,要讓有關政策、文件、規定宣傳到農牧民,全面提高群眾知曉率。擴大社會和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有效規范主管部門權利動作,降低其工作的隨意性,防止和減少暗箱操作、優親厚友等問題的發生;嚴把農牧民申領補貼基礎數據審核關,到戶到現場逐一核實,避免虛報冒領、套取補助資金;事中,縣直相關部門和鄉鎮紀檢部門要深入鄉鎮村隊明查暗訪、跟蹤督查、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和舉報箱等監督措施,進一步提高監督實效;事后,將“一卡通”和現金發放的各項補助資金,年終集中公示。以村為單位,將全村領過惠農補貼的所有農牧民集中梳理匯總補貼項目名稱、受益戶姓名、數量、金額等信息集中公開公示,在深化現行的政務公開、村務公開等常規公開形式基礎上,不斷探索新的涉農資金管理使用信息公開形式。在鄉鎮、村級推廣點題公開的形式,鄉鎮政府和村級組織直接公開群眾點題關心的問題。 抓住農牧民反映的問題線索,深查實挖,有效預防和查處惠農政策實施中的冒領、挪用、套取等違規違紀行為。
(三)規范招投標或政府采購手續。一是有資金來源的項目工程、貨物、服務采購時必須提前辦理招投標或政府采購手續后實施;二是針對鄉(鎮)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圍墻粉刷、道路維修、安全飲水等年初無資金來源的“小項目”,年初,以鄉鎮為單位做出全年工程預算,經財政投資評審確定統一市場指導價格,通過政府采購確定中標企業或農牧民施工隊。根據項目施工進度和資金到位情況,由鄉(鎮)、村加強檢查驗收,核實工程量及價款,進行竣工決算審計后支付工程款。解決了小項目累計成大額資金手續不全、真實性無法確認、工程量無法評審等問題的發生。
(四)加強往來款項的管理。鄉(鎮)、村必須建立往來款項定期核對和清理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及時催收應收款項,嚴禁舉債建設項目,對呆死壞賬進行清理調整,減少掛賬,嚴防利用往來款項調節財政收支。建立債權、債務壞賬的責任追究制度,促使鄉鎮領導干部改變“新官不理舊賬”的行為,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一、農村衛生現狀
1、基礎建設與設備配置狀況
我區鄉鎮衛生院(含中心衛生院)平均業務用房約3956㎡,設置病床51張,配置x線機、生化分析儀、洗胃機、呼吸機、麻醉機、綜合手術床、心電圖機等設備,另有3家中心衛生院配置了普通的ct;部分鎮街衛生院低于該配置,且部分設備已老化,這些設備只能基本滿足當地農民的醫療需求。
2、衛生服務開展情況
中心衛生院基本設置業務科室12個,有內科、婦產科、外科、五官科、中醫科、急診科、兒科和預防保健科等科室,鎮街衛生院業務科室低于該設置,XX年平均門(急)診人次42164人次 ,出院人數949人,手術臺數134臺,病床使用率68.65%;公共衛生服務用房、科室建設、人員配備基本符合衛生部的要求;顯然,無論是基本醫療服務還是公共衛生服務都處于低下水平。
3、衛生人力狀況
我區鄉鎮衛生院(含中心衛生院)人員結果老化,存在斷檔現象,大部分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仍是過去的師承中醫為主,人才嚴重匱乏,缺少高學歷人才,特別是本科以上臨床畢業生,以及高職稱人才稀缺,中級職稱平均不超過10人,以初級居多,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成為鄉鎮衛生院發展的最大阻礙。
二、農村衛生存在的問題
癥結之一:“丟不起”;醫療機構設置不合理,使得有限的衛生資源和不合理的資源配置產生矛盾,造成衛生資源的浪費;鄉鎮衛生院并不是一個單純的醫療機構,除了為農村群眾提供基本的醫療服務之外,它還承擔著許多農村公共衛生職能,婦幼保健、日常防疫、衛生知識的普及推廣和處理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等,因此鄉鎮衛生院不能與一般診所及藥店簡單類比。
癥結之二:“誰來養”;財政的支持有限,各級政府對衛生工作不重視,對中央政府對衛生的政策落實不夠。使得對鄉鎮衛生院的投入不大,更有的資金曾萎縮;而鄉鎮衛生院承擔的費用較大,職工需繳的各種保險數額較大,退休職工和在職職工的人員經費緊張;醫療設備的更新、醫療環境的改善、醫務人員培養以及醫院日常運轉所須的等等經費開支,由誰來承擔?而現在要求醫院藥品零利潤,不準以藥養醫,而醫院由“誰來養”?
癥結之三:“沒得人”;大部分鄉鎮衛生院人員緊缺,只有幾個人的衛生院根本就派出人員出去學習,更比說提高或者開展新的業務,這種既“出不去”又“進不來”的局面導致一些政府新添置的設備無人操作,處于閑置狀態。生活艱苦,條件簡陋,甚至連正常的工資都保不住,這樣的處境,怎么才能引得進人才?留得住人才?
三、面臨機遇
一、當前鄉鎮的基本狀況
鄉鎮政權作為我國政權運作體系的“瓶頸”,一直以來都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以“建立民主自治、安定和諧的農村社會;形成高效運轉、依法行政的政府權威機構;培育各類民間社會經濟組織,向農村社會自主提供部分公共物品,并部分行使政府職能”為目標的鄉鎮機構改革幾年來的接連開展,對于增強基層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從目前情況看,鄉鎮政權“權小、責大、能弱”的狀況仍然沒有得到根本性的轉變,依然存在許多不容忽視的問題。
1.財政步履維艱。
在分稅包干的體制下,鄉鎮財政狀況具有很高的分化程度,窮者很窮,富者很富,但是總的來看,絕大多數鄉鎮的財政很緊張,財政收入的結構性差異很大。從財政開支來看,鄉鎮財政是一個為了生存而奮斗的財政真正意義上的公共財政很弱。
從全國大范圍來看,鄉鎮財政已經結束了輝煌的歷史,開始步入“吃飯型財政”、“要飯型財政”的尷尬時代。非凡是自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大多數以農業為主導的鄉鎮財政收入明顯減少,下撥的轉移支付資金難以填補資金缺口,鄉鎮負債的現象十分普遍。這種狀況使得鄉鎮的日常運轉異常艱難,更難以抽出資金開展各項公共公益事業建設活動,難以在地方經濟發展中有較大作為;并由此形成惡性循環,使鄉鎮難以在短期內走出困境。在此背景下,鄉鎮干部的獎金、津貼和種種福利待遇也就成了一張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從而增添了鄉鎮干部思想的不穩定性,使他們難于專心地開展工作。
2.“權限”內外交困。
伴隨財政狀況惡化的是鄉鎮權限的萎縮,這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一個必然的趨勢;再加上與鄉鎮機構改革隨行鄉鎮職能的轉變,也要求鄉鎮徹底改變傳統的包辦一切、管轄一切的狀況,而將注重力更多地集中到社會服務上來。所以,從客觀要求上講,鄉鎮的“權限”應當逐步萎縮。盡管現在農業稅不收了,鄉鎮的工作壓力減輕了許多,但穩定、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招商引資、生產引導、基礎建設、上傳下達等事實上的日常事務依然繁重。這就產生了第一對權限矛盾:客觀要求“削權”與事實工作不收權的矛盾。
第二對矛盾是表面權限與事實權限的矛盾。從表面上看,鄉鎮仍然治理著當地社會的幾乎一切事務,鄉鎮干部在地方上依然享有較高的地位;但事實上,鄉鎮正面臨著巨大的權限危機,現在根本無法用行政命令手段解決好日常問題,其權威性和優越性正在逐步喪失。由于事實治理效能的弱化,鄉鎮干部在農民面前沒了底氣,失去了號召力,從而經常陷入一種無能為力的苦惱中,嚴重挫傷了他們工作的積極性。
3.職能出現“真空”。
稅費改革以后,鄉鎮治理農村社會的手段和任務發生了較大變化。鄉鎮在計劃生育、處理農村矛盾、發展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公益事業等領域事實上的調控能力和組織能力越來越弱。在職能部門逐步健全、法制法規漸趨完善、鄉鎮財力日益困難的情況下,社會民眾對鄉鎮職能轉變的愿望也越來越熱切。在這種形勢下,一方面,原有的許多鎮直單位和部門紛紛“自立門戶”,脫離鄉鎮的領導,步入社會化、市場化治理的軌道,進一步弱化了鄉鎮的治理職能;另一方面,作為鄉鎮機構改革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所要求的強化社會服務的職能,卻由于缺乏服務意識、缺少服務能力等主客觀原因遲遲難以有效發揮出來。面對鄉鎮出現的這種職能“真空”,鄉鎮干部們或心存苦悶惶然不知所措,或袖手旁觀靜觀其變,或借此機會大肆放縱,難以把思想和注重力集中到工作上來。
二、鄉鎮干部存在的主要思想問題及后果
廣大鄉鎮干部長期工作在農村一線,在艱苦的環境下,為發展農村經濟、確保農村社會穩定做了大量工作,成績是顯而易見的。但近些年來,一些鄉鎮干部經不起市場經濟的考驗,在思想上有了不同程度的動搖,導致意志上的消沉和行為上的消極,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難以有效調動,正常工作無心抓,碰到矛盾不愿調,工作質量嚴重下滑,黨和政府的形象以及黨群、干群關系遭到了嚴重破壞。
(一)主要思想問題
應當說,大部分鄉鎮干部是比較敬業的,為完成上級布置的各項任務,為貫徹落實黨在農村的各項方針、政策,他們克服了許多困難,付出了許多心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也有一部分鄉鎮干部,甚至是領導干部,工作的積極性不高,思想情緒低落,應引起我們的重視。其主要表現有以下幾方面:
1.對改革工作不滿。
一是認為改革過于頻繁。鄉鎮機構改革近幾年幾乎年年都在搞,頻繁的改革不僅有損農村干部隊伍的相對穩定性和延續性,也使鄉鎮干部長期生活在一種岌岌可危的環境下,思想承受著巨大的壓力。改革減人雖然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對鄉鎮干部的工作也能起到一定的促進作用,但改革的次數多了,改得過于頻繁了,不僅這些作用會失效,也會讓一些鄉鎮干部產生“遲早要下崗”的想法,從而對工作失去信心,喪失動力。
二是認為改革不公平。非凡是鄉鎮的中層及以下干部,他們對于領導干部改非的公平問題有些看法。精簡鄉鎮班子,形成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體制,這是改革的必然趨勢,也是受大多數鄉鎮干部歡迎的。但是,那些改非后的干部,不僅自然獲得副科級干事或助理的頭銜,而且雖然依然作為定額編制之數卻進了“保險箱”,不再參與機關干部的競崗競職。也就是說,鄉鎮機構改革對于鄉鎮領導干部而言,是不存在下崗問題的,而作為鄉鎮干部主體力量的中層及以下干部卻不得不面對這種危險。
三是認為改革方式不合理。在改革中,雖然也引入了自愿報名、筆試、面試、民主測評等程序,體現了公開透明的原則,但對于干部的實際工作能力仍然不能有效顯示。我比較熟悉的一個在辦公室工作的同事,在競職中由于民主測評成績不佳而名落孫山,但事實上該同事的工作能力非常強,品行也不錯,其直接領導也很賞識,只是由于未能得到廣泛認可而棄置一邊,很是可惜。這種不完善的改革機制,在一定程度上誤導了許多鄉鎮干部,使他們不去考慮如何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而是將目光集中在拉幫結派、建立庸俗的人際關系上,注重表面文章。
最近一次的鄉鎮機構改革也已過去半年時間了,但改革的影響還在,鄉鎮干部對改革的種種擔憂還沒有完全退卻,改革甚至已經成為一道藏在鄉鎮干部心頭不容碰觸的永久傷疤。
2.對工資福利待遇不滿。
鄉鎮財政的窘迫,也直接影響了鄉鎮干部收入水平。在大多數鄉鎮,除了由縣財政統發的四項基本工資之外,鄉鎮干部作為國家公務員依法應當享有的獎金、津貼、補貼只能存在于帳面上,根本無法兌現;鄉鎮中層及以下干部甚至連開展工作必需的通訊費、交通費等職務消費也得不到分文的補償;而那些應該享受的福利政策,如房改優惠政策及職工住房公積金等更是遙不可及。而且,作為現在已經基本有了保障的統發工資,其水平標準也相當低,除去個人及家庭每月的生活開銷已所剩無幾,在小孩上學、贍養老人、生病住院或是人情往來等需要花錢的時候往往令鄉鎮干部作難。這種狀況一方面使不少鄉鎮干部在對工作的迷惑中艱難度日,一方面也不得不對自己的收入來源作其他途徑的考慮,必然難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
在承受艱苦的工作環境、較低的工資水平和繁重工作任務的同時,鄉鎮干部還得忍受工資方面的現實不平等所帶來的思想折磨。在前幾次的鄉鎮機構改革中,有些干部鉆了改革政策的空子,通過各種不正當渠道謀得了“因病退養”、“離崗退養”資格。如此全身而“退”,雖然平穩地實現了鄉鎮干部數量的減少,但是這部分人的工資卻分文不少,沒有從根本上實現“減人、減支”的改革目標。那些仍然操勞在農村工作一線的鄉鎮干部,再一次親身感受“干多干少一個樣,干與不干一個樣”的不公平的社會現實,內心如何能平?另外,在工資福利待遇上存在的較大的“城鄉差別”,也讓許多鄉鎮干部心理不平衡,并逐步滋生對當前工作的厭倦情緒。
3.對工作無所謂。
有些鄉鎮干部以鄉鎮條件差、鄉鎮工作就那么回事等為由,自我感覺良好,放松了學習、提高和鍛煉,工作松勁,熱情降低,安于現狀,不思進取,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對工作表現出了一種無所謂甚至放任自流的消極態度。
一是政治責任感不強。一些鄉鎮干部只是滿足于做一些堆在手頭的具體事務,對鄉鎮的發展目標不明,措施不力,辦法少,沒有“活一方經濟、保一方穩定、富一方百姓”的政治抱負;有的鄉鎮干部對待工作不求有功,但求無過,認為只要保證在工作中不出現大的差錯,不給各級領導添麻煩就行了;還有的鄉鎮干部,尤其是一些鄉鎮領導干部缺乏艱苦奮斗的精神,不去主動適應農村艱苦的工作環境,不安心基層工作,大興“走讀風”,甚至一門心思打自己的“小算盤”,走“上層路線”,想方設法請調進城。
二是工作作風不實。在日常工作中,辦事拖拉、效率不高已成為許多鄉鎮干部的通病,上級安排下達的各項任務也常受此影響而難以按時保質保量完成。這主要是有些鄉鎮干部在長期的鄉鎮工作中,感到升遷無望,對政治前途失去了信心,只想平靜地“熬”到退休;或是屈服于當前工作的種種詬病,感念個人力量太小不足以改變整體格局。由此,其工作動力自然也隨之減退,分內工作成了“憑良心辦事”、“憑愛好辦事”,碰到矛盾就回避,有了責任就推諉,大頌“推”字經,長念“拖”字訣,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嚴重,工作自然也無法做細、做扎實。
在駐村工作上,雖然現在大多數鄉鎮都對干部的駐村工作作了安排,但仍有許多鄉鎮干部工作浮于表面,真正主動進村入戶搞調查研究,主動了解、反映并解決群眾困難的并不多。有些鄉鎮干部甚至從“體諒老百姓”的角度考慮,將入戶調查等同于“鬼子進村”而有意減少次數直至完全將此項工作拋于腦后。碰到一些重大任務,或是上級領導對各村工作有具體要求時,他們也只是通過與村干部的電話聯系或下村走馬觀花地遛一圈,了解些基本情況以備突擊檢查。
三是開拓創新意識不濃。有的鄉鎮領導干部難從本鄉鎮的實際出發,只會不切實際地照搬他人經驗,遵聽上級要求;有的鄉鎮干部滿足于現狀,滿足于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工作沒招數、無突破,片面強調保安求穩,難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有的鄉鎮干部發展思路不清、方向不明,思想上無開拓意識,工作上無創新精神,工作計劃總是年年老一套,年終工作總結又全都是熟面孔,工作毫無新意,業績難見起色;還有一部分鄉鎮干部認為自己在鄉鎮干的時間長,動不動就擺“老資格”,因循守舊,對工作缺少實干精神,一心指望組織的“考慮”和“照顧”。
4.對人民群眾不親。
鄉鎮干部的工作環境在農村,工作對象是農民,只有在思想意識上將群眾認定為自己的衣食父母,才能真正沉下去,帶著感情下到群眾之中,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全心全意為群眾服好務。但是,在對待群眾的問題上,一些鄉鎮干部態度卻極不端正,對下訪談心為群眾辦實事熟悉不足:
一是怕苦怕累思想。有些鄉鎮干部嫌農村條件差,環境苦,不能和農村群眾打成一片,即便是下鄉也是當作任務來完成且怨聲載道,一晃就走,很難沉下來傾聽農民呼聲,為群眾辦實事。
二是怕麻煩心理。鄉鎮干部雖大多出自農村,但仍有許多人認為我國有長期的封建社會歷史,農民階層長期存在自私自利的小農經濟意識,愚昧落后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因而既怕為群眾辦事不成反受連累,使自己在群眾面前丟失顏面,也怕辦成事后群眾一哄而上,得寸進尺。
三是自私自利觀念。有些鄉鎮干部放松對人生觀、世界觀的改造,管不住小節,受不住簡單,耐不住寂寞,經不住誘惑,完全成了市場經濟的“俘虜”,處處講關系、講情義、講實惠。個別干部甚至把下基層到農村下訪談心也當作樹立自己的威信、撈取個人實惠的手段,身體下鄉了心卻沒有下去,不能向群眾學習,不能真心為民辦事,所有工作只是應付上級檢查做做樣子,工作上只求過得去,不求過得硬,只見表面行動而實效不大。
(二)產生的后果
1.組織紀律渙散。
農村工作需要鄉鎮干部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太多的不滿、不平和抱怨只會分散他們的注重力,影響工作的積極性。而在這些思想問題的左右下,許多鄉鎮干部不是想著如何更好地引導農民致富奔小康,而是時時刻刻打著自己的小算盤,考慮自己的利益。因而,工作不專心了,紀律不遵守了,上班不準時了,最終是勤了自家地、荒了公家田,以致于上班不見人影,遲到早退更是成了家常便飯。缺乏組織紀律作保障,不僅使鄉鎮干部產生辦事拖拉懶散的負面形象,也必然嚴重影響各項工作任務的貫徹落實。
2.矛盾積壓難解。
現在農村社會發展正處在一個十分重要的關口,改革、發展、穩定中的各種矛盾、困難和問題很多,“闖”過去海闊天空,退一步難上加難。在這種嚴重形勢下,鄉鎮干部背上過重的思想包袱,只會平添煩惱,使原來的各種矛盾和問題更加錯綜復雜。一些鄉鎮干部存在的避難就易、避重就輕、避實就虛的思想傾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消極處世態度和不敢堅持原則、不敢正視并接觸矛盾的“老好人”意識,會使這些矛盾和問題由于得不到及時的解決而長期積壓,進一步增加解決的難度,使農村的工作局面難于在近期內有較大的突破。
3.工作難如人意。
在“拮據”的鄉鎮財政、不斷深入的鄉鎮機構改革和微薄的工資福利面前,部分鄉鎮干部人心浮動,對工作缺乏活力、缺乏創新是一種必然。在當前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謀求較好的個人生活,鄉鎮干部消極應付手頭工作,“身在曹營心在漢”,費勁心思,積極“紅杏”出墻,鐘情于第二產業、第三產業,也是可以理解的。再加上在一些“看破紅塵”的老資格的“訓導”下,在“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世俗環境的熏陶下,縱然是基層干部有“脊梁”,也難以在譏笑和謾罵中長久堅持下去。在如此的工作環境下,又如何能有效提高我們黨的執政水平和能力,又如何能讓工作做到讓人民群眾滿足呢?
4.基層形象丑化。
近些年來,隨著社會民主進程的推進和大眾傳媒的強勢介入,鄉鎮干部在工作中的所作所為得以全面“暴露”。作為一種有效的監督形式,它對于促進鄉鎮干部工作作風的改進具有重大作用。但是,我們也可以很切實地體會到,來自鄉鎮政權反饋出來的信息還是負面居多;非凡是一些鄉鎮干部工作中的難作為、不作為和亂作為的行為被過度渲染,在一些影視作品中許多鄉鎮干部的形象顯示出了粗俗、急躁、淺薄的特點,鄉鎮政權“多余論”也一度沉渣泛起。這種狀況的出現,雖然與利益驅動下的新聞炒作及個人成見有相當關系,但俗話說“蒼蠅不盯無縫的蛋”,基層政權和鄉鎮干部形象被丑化的最根本原因還在于我們自身所表現出的種種不合時宜、不合身份特征的思想和行為。這一點應該引起我們的高度警覺和深刻反思。
三、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措施
對于鄉鎮干部中存在的各種思想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的聰明和務實的態度來解決,切不可不問青紅皂白,一味地采取“打壓”態勢,也不宜采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方式尋求一時矛盾的解決,而應當通過實施一系列操作性較強的辦法和措施,著眼長遠,注重預防,疏堵結合,標本兼治,逐步實現對鄉鎮干部的制度化、人性化、科學化治理,努力將鄉鎮干部的各種思想問題化解在萌芽狀態。
1.加強對鄉鎮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思想問題重在預防。解決鄉鎮干部的思想問題,盡快促成他們工作作風的轉變,需要我們進一步強化思想政治工作,給他們勤打“預防針”。目前,保持黨員先進性在鄉鎮這一層級的活動剛剛開始,我們一定要把握好這個機會,以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以提高鄉鎮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質為重點,切實抓好對鄉鎮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一是要加強對鄉鎮干部的教育培訓。要堅持不懈地采取多種形式抓好鄉鎮干部的學習培訓工作,非凡是對于“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以及涉及農民利益、農業發展和農村工作的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對于市場經濟、農業產業化、鄉鎮工作與社會發展等方面黨員干部現代必備知識的學習,努力提高鄉鎮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提高他們的政治理論水平、科學文化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使他們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斷改造世界觀和價值觀,增強黨性,不斷提高貫徹執行黨在農村各項方針、政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要幫助鄉鎮干部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鄉鎮干部要適應瞬息萬變的社會發展形勢,更好地為農民群眾帶好頭、服好務,就必須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針對一些鄉鎮干部忽視學習改造、紀律松弛、作風漂浮的狀況,并結合鄉鎮工作的內容和特點,有目的地選擇一些學習資料,要求鄉鎮干部按時保質保量進行學習;同時,輔以相應的督促檢查考核機制,保障此項工作的進行。另外,也要將鄉鎮干部學習的近期安排和長遠計劃結合起來,幫助他們樹立起將學習當工作,將學習當責任,將學習當成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學習理念。
三是要不斷端正并深化鄉鎮干部的思想熟悉。鄉鎮干部的思想問題,說到底還是一個熟悉問題,包括對黨的熟悉,對群眾的熟悉,對自身工作和責任的熟悉。只有端正了熟悉,才能從根本上鏟除滋生各種思想問題的土壤。為此,除了要堅持不懈地抓好理論學習,不斷增強鄉鎮干部的公仆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民主意識外,還應通過大力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教育與自我教育活動等形式,努力發現并深層挖掘各種思想問題的根源,以達到相互提醒、相互促進、共同提高的目的。
2.加強對鄉鎮干部的監督治理工作。
教育學習、正確引導固然重要,雖然能使有責任心的干部能安心工作,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絕不是萬能的,因為每個人的思想都有其與現實密切聯系的特點。最根本的還是制度,制度是帶有全局性的東西,是約束鄉鎮干部行為、避免各種思想問題進一步升級的強有力武器。紀檢監察部門作為黨政干部的主要監督機構,雖然能夠在治理腐敗、追查一些違紀案件方面有所作為,但對于干部們的思想問題,非凡是一些尚未造成明顯嚴重后果的思想問題,卻顯得有些束手無策。但這并不等于在鄉鎮干部的思想問題上不要監督、不要治理,可以放任自流;相反,這正反映了我們的監督治理還存在漏洞,還有待進一步改進監督機制,加大監督力度。對于監督還需非凡注重提高其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使廣大鄉鎮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真正與上級黨委保持高度一致,嚴格自律、從嚴要求,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從思想上筑起堅固的防線,在“四個多樣化”的條件下,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誘惑、抗得起風浪、站得住腳跟、經得住考驗。
對于鄉鎮干部的思想問題,不僅需要強有力的監督,制約、處理各種現存的不良狀況,更需要加強治理,從源頭上消解各種消極思想的苗頭。一方面要通過《黨建目標責任制》的落實,通過一系列干部監督治理制度和辦法,不斷強化和完善干部考察、考核、測評、評議制度,加強對鄉鎮干部的監督治理。積極試行干部任前公示制、離任審計制、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領導干部談話誡勉制、末位淘汰制等制度。另一方面對少數工作不力、班子戰斗力差、凝聚力差、群眾意見大的領導班子和干部要下決心進行組織調整,不能讓群眾不滿足的領導干部得過且過。鄉鎮干部的思想問題,反映到具體的工作中,就是一個工作作風問題;要解決他們的思想問題,也就有必要從抓黨員干部的作風建設入手,通過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遵守和貫徹執行,形成治理的長效機制。
3.保護和調動鄉鎮干部工作的積極性。
鄉鎮工作面廣量大,情況復雜,困難較多,在鄉鎮干部存在的思想問題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出于對現實狀況的不滿,是由政治體制僵化、城鄉差別過大、利益分配不公等因素導致的,而這些確實都是不容否認的社會現實。所以,對于鄉鎮干部既要嚴格要求,加強治理,又要體諒他們的難處,關心愛護他們,幫助他們總結經驗,解決難題,努力消除鄉鎮干部的不滿情緒,切實保護和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針對鄉鎮干部思想存在的普遍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在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是盡量提高鄉鎮干部工資待遇。鄉鎮干部的工資待遇總體來看是比較低的,就筆者了解的情況看,內地鄉鎮大多維持在800元以下的水平,月工資不足600元的也不在少數。此等收入相對于“純正”的農民可能不是很少,但絕對無法和那些從事工商業乃至外出務工的民眾相比,從而也使鄉鎮干部逐步淪落為“低收入人群”;再加上他們相對于一般民眾有更多的社會應酬,微薄的工資收入根本經不起花,鄉鎮經濟的拮據狀況又難以對此作出彌補,這就使他們原本就不平衡的心態變得更加復雜。提高鄉鎮干部的工資待遇,雖然不是要“高薪養廉”,但至少能穩定人心,增加他們說話辦事的“底氣”。
二是繼續深化鄉鎮配套改革。鄉鎮配套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減人減事減支,但從目前情況看,人有了很大減少,事有了部分減少,支卻分文未少,這就造成“拿錢的不干事,干事的少拿錢”的不公平狀況。為此,在鄉鎮改革過程中,除了要進一步彰顯在職人員與下崗人員的區別外,還需在內退、病退等政策性退崗的具體執行上嚴格把關,該執行什么政策就執行什么政策,對個別干部的不合理要求決不姑息遷就,決不可使大多數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因個別人的投機取巧行為受到挫傷。
三是切實解決鄉鎮干部的實際困難。我們不能因為鄉鎮經濟條件、生活條件、工作環境差,就放松對鄉鎮干部的治理,以換取心理上的平衡,而應通過正面引導,以人性化的治理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針對鄉鎮干部的一些實際困難,主管部門要想其所想,幫其所需,解其所難,消其所憂,從關心愛護中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農村工作第一線的鄉鎮干部存在的夫妻分居、子女就學、偏辟鄉鎮工作時間長等實際困難和問題,我們應設身處地的為他們考慮,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幫助解決。同時,對鄉鎮干部應該享受的房改政策,以及在財政“口糧”補助,在交通、通訊,在辦公、住房條件等方面應給予政策傾斜。對因客觀條件限制一時不能或無力解決的,要做好說服解釋工作,取得他們的理解。無論怎么樣,只要我們高度重視,讓他們感受到組織的暖和,他們就會振奮精神,集中精力干好工作。
4.進一步加強鄉鎮干部的交流。
“交流”包含兩個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要加強與鄉鎮干部的思想溝通,另一方面是要實行鄉鎮干部與縣直機關干部之間的交流使用。
每個人的家庭背景、教育程度、人生價值觀、目標、喜好、情緒、情感是各不相同的,要在這種差異性的基礎上聚合鄉鎮干部的才能和潛力,組織和領導就必須加強與他們的思想交流,就本地區的遠景規劃、價值觀和工作的任務目標與他們進行深層溝通。有效的溝通才能找出正確的問題,而“提出問題要比解決問題要重要得多”。但從目前情況看,由于種種原因,鄉鎮領導和鄉鎮一般干部之間、上級組織和領導與鄉鎮干部之間交心談心較少,鄉鎮干部非凡是鄉鎮一般干部的種種想法、意見和建議,不能通過正常渠道反映,長期累積下來,必然產生種種思想問題。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思想交流,鄉鎮干部對黨委的意圖、對政府的工作了解不透,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自然也不高。
再就是干部之間的交流使用。干部交流是《干部任用條例》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干部選拔任用制度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對于干部開闊眼界、豐富經驗、提高領導水平很有好處,有利于避免在用人問題上的“近親繁殖”,有利于建設一個團結協調的領導班子,也有利于消除化解干部的各種不平衡心態。目前,在制度層面上關注的大多是各級領導干部之間的交流,而對于一般干部關注較少。這種狀況應當改變,因為究竟中層及以下干部是各級政權組織的主體,他們的愿望和合理要求應當得到尊重和滿足。非凡是在一些條件艱苦的鄉鎮,許多干部經常是一呆就是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縱然不出什么亂子,也很難長久保持積極向上的昂揚斗志。所以,當前干部交流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大鄉鎮與鄉鎮之間、鄉鎮與部委辦局之間的干部交流。當然,對要交流的干部要慎重考慮,既要廣泛聽取干部群眾的意見,又要根據本人的工作情況來確定,切實建立鄉鎮干部合理流動的機制。
5.制定出臺一系列向鄉鎮傾斜的政策。
要從根本上解決鄉鎮干部的思想問題,必須盡快研究制定出一系列向鄉鎮傾斜的政策,徹底改變鄉鎮的經濟財政狀況,使鄉鎮的“日子”變得好過。
首先,從“人”的方面向鄉鎮傾斜。要果斷克服“論資排隊”、“媳婦熬成婆”的現象;要徹底打破各種干部選拔、交流的界線,切實加大局與局、鄉鎮與鄉鎮、鄉鎮與部委辦局間干部的交流;選拔干部要“眼睛向下”,從基層領導干部中選拔優秀分子;凡不經過艱苦環境、復雜工作鍛煉的干部,不能提拔;對于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領導,該“補課”的要下決心讓其去掛職鍛煉。在工資、編制等不變的條件下,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有期限地采取見習、培訓、工作組、掛職等形式進行鄉鎮與部委辦局間互相選派一般干部的培養、鍛煉和交流。
其次,從“財”的方面向鄉鎮傾斜。一是財政支出方面向鄉鎮鄉傾斜。從目前看,多數鄉鎮的多數收入都是用來“養人”,其結果是人“養”不好,建設發展不起來。這個問題是一個很難回避的現實矛盾,而且“養人”和建設兩頭都是軟不得的問題。縣級財政在預算中,應充分考慮鄉鎮干部的“口糧”費和辦公費,從制度上優先確保鄉鎮財政經費支出。二是在稅收分配上向鄉鎮傾斜。在大多數鄉鎮還是以農業為主導、農業稅又在逐步取消的情況下,鄉鎮的稅源、稅種、稅額都少得屈指可數。因此,在一些稅收政策上,應采取積極扶持的辦法,給鄉鎮留成合適的比例。同時,還要采取積極寬松的鼓勵政策,讓鄉鎮去開辟稅源或擴大增收,如農業特產稅、營業稅、增值稅、所得稅和城市建設附加稅等,以既得利益來調動鄉鎮干部加強稅收征管的積極性,增強發展后勁,加快經濟建設。三是積極為理順鄉鎮債權債務關系出謀劃策。目前,鄉鎮債務的數額較大,成因也很復雜,在債務化解工作中必須賦予鄉鎮較大的集體資產處理權,政法部門也應當主動為鄉鎮提供各種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