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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通說,民事權利是指民事主體享受特定利益之法律上之力。權利人得自由自主地行使其權利,是權利的本旨和內在要求。民事主體通過一定的方式行使其權利以實現其利益最大化并受到法律的保護。與權利自由相對的是權利限制,權利限制是對權利自由之絕對化的糾偏。所謂權利限制是指為確保權利人正當行使其權利,權利人行使權利的范圍、方式等受到法律的限制。我國《專利法》、《著作權法》均規定在法定范圍內,他人以法律規定的方式對權利人的權利客體加以利用時不構成侵權行為,此即為權利人民事權利限制一例。
民事權利限制的法理基礎
權利限制與權利濫用之禁止既相互聯系,又相互區別。二者都是現代私法發展的產物,以誠實信用原則為理論基礎,均以當事人正當行使權利為規范意旨。權利濫用之禁止是現代民法的一項基本原則,而權利限制是權利自由的例外,目的是使權利之行使符合正當性的要求,不致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由于18世紀個人主義思潮的勃興,權利神圣、個人自由的價值逐步被確立為社會的普遍觀念。19世紀末由于科學技術突飛猛進地發展,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要求和保護雇工、消費者等利益的呼聲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與這一社會思潮相適應,各國和地區在立法政策方面都作出相應調整。隨著誠實信用原則和當事人利益平衡的價值取向在民商法律制度中的確立,愈加凸顯出民事權利的社會化傾向。民事權利限制就是其中一個重要的方面。
民事權利限制的規范體系
民事權利限制可以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也可以基于當事人依法作出的約定。前者如民法關于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規定,著作權法中對著作權限制的規定以及專利法中對專利權限制的規定;后者如地役權的設定。此外,一些國家和地區在判例基礎上發展的權利失效制度也被認為是對民事權利的限制。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持續不行使其權利達一定期間,則喪失其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的法律制度。這一制度能夠促使權利人積極地主張和行使權利,也使債務人盡早免除債務束縛,有利于社會經濟關系的穩定,實現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利益平衡。如果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則喪失法律的強制力保護,因而形成對權利人權利的一種限制。
除斥期間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致使權利人喪失該權利的制度。除斥期間適用于形成權,這與訴訟時效適用于請求權是不同的。但二者都是由于權利人不在法定期間內行使權利產生對權利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從而對權利人的權利形成限制。
權利失效是指權利人在相當期間內不行使其權利,依特別情事足以使義務人正當信任債權人不欲使其履行義務時,則基于誠信原則不得再為主張,體現了法律的可預見性,也是法律的安定性的要求。權利失效對包括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在內的一切權利都可適用。權利失效是一種特殊例外的救濟方法,其通過對當事人既存交易關系的肯認,維護當事人之間利益關系的平衡。
近代民法向現代民法發展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對于權利自由行使原則的絕對性進行修正,承認民事權利的行使應該受有一定的限制。權利限制還體現在權利行使的內容方面。現代各國為了加強對消費者和雇工保護、防止企業利用經濟上和經營技能上的優勢地位濫用締約權,一方面對格式合同的訂立以法律之強行性規范進行規制,另一方面通過專門立法來保護消費者和雇工的利益。民法關于行使正當防衛、緊急避險的權利時不得超過必要限度的規定也是對民事權利行使的限制。
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完善
我國《憲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法律對民事權利限制制度作出了規定,這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的立法趨勢相一致,有利于督促民事主體正當地行使權利,有利于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但是,總體來看這些規定過于原則,彈性過大,不利于司法實踐中貫徹執法的統一性,甚至在實踐中可能會發生背離民事權利限制的立法宗旨、損害權利人利益的情形。
我國《憲法》第十條第三款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征用和征收的目的是對自然人、法人的財產權利進行限制而滿足公共利益的需要。為了切實保護民事主體享有的權利,法律應對征收和征用予以嚴格規范:一是“公共利益”的含義、范圍應予明確界定,以防止對“公共利益”作隨意擴大化解釋;二是“補償”的標準應予具體明確,筆者認為我國應從法律上規定對被征收人和被征用人進行足額補償;三是應賦予被征收人和被征用人享有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的權利。
權利得自由行使是一項私法原則,權利受到限制則只能是其例外,權利限制是為權利人正當行使其權利而設,權利限制更應有一個明確和嚴格的標準。在我國現階段要特別防止的是民事權利限制被擴大化的傾向。現實中總有人常常以公共利益為借口隨意限制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和財產權。筆者認為,我國應從法律上明確規定權利限制在各具體情形下的構成要件以及權利人在不服權利限制的決定時可尋求的救濟途徑。在司法審判中對民事權利限制應作從嚴解釋和慎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