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管子道德教育思想的特點分析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重視道德教育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管子》一書中蘊涵著豐富的道德教育智慧。書中所體現出的一系列道德教育思想,諸如道德教育的人性論基礎、道德教育理念、道德教育規范體系、道德教育方法等內容,全方位凸顯出《管子》道德教育思想的特點。為當今社會的德育教育提供了借鑒價值。
關鍵詞:《管子》;道德教育;道德教育思想
博大精深的中華傳統文化是滋養我們民族持續發展的精神源泉。《管子》是我們豐碩的文化傳統瑰寶中的一顆璀璨明珠,其蘊含的道德教育思想對加強和改進我們新時期的道德教育工作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一、趨利避害的人性論基礎
《管子》的道德教育思想建立在“趨利避害”的人性論基礎上。認為“凡人之情,見利莫能勿就,見害莫能勿避”(《管子•禁藏》,以下凡引此書只注篇名)。在《管子》看來“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質屬性,是人所共有的,是驅使人們努力勞動,不畏艱險,創造財富的根本動力。它本身并無善惡,而人們對它的認知和踐行則有善惡之分,因此需要引導和規范。也就是說《管子》認為人之“趨利避害”的本性雖具自然性,卻不是先天固有,而是存在于一定社會基礎之上。君主應當運用其影響力去教化和引導民眾,使民眾明辨什么樣的利益是正當的,可以通過什么樣的路徑的去實現它,這是君主的使命。“飲食者也,侈樂者也,民之所愿也。足其所欲,贍其所愿,則能用之耳。”(《侈靡》)否則,按照人之趨利避害的本性,如果對社會人不加任何規制,放任自流,必然會因爭利而“以力相征”。正如《君臣下》所言:“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征。于是智者詐愚,強者凌弱,老幼孤獨,不得其所。”可見“以力相征”必然使社會動蕩,民不聊生。所以《管子》積極推行社會道德建設,大力倡導道德教育。“故智者假眾力以禁強虐,而暴人止。為民興利除害,正民之德,而民師之。是故道術德行,出于賢人其從義理兆形于民心,則民反道矣”(《君臣下》)。
二、以人為本的道德教育理念
《管子》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提出“以人為本”的思想,就是把民眾當作國家的根本和基礎。他說“霸王之所始也,以人為本”“本理則國固,本亂則國危”(《霸言》)[1]。管仲誠摯地對齊桓公說:“齊國百姓,公之本也。”(《霸形》)“以人為本”的思想貫穿于其治國安邦的政治方略中,也主導著其道德教育思想。管仲認為對于統治者來說“欲為天下者,必重用其國;欲為其國者,必重用其民;欲為其民者,必重盡其民力”(《權修》)。“愛民無私曰德,會民所聚曰道。”(《正》)即要求執政者遵循“民為國本”的道德理念,“愛之、利之、益之、安之,四者,道之出”(《樞言》)。《管子》將“禮義廉恥”視為“國之四維”,也是道德教育思想的核心。在引導民眾“知禮儀”“知榮辱”的過程中,《管子》高度關注民眾基本需要的滿足,把民眾利益的滿足放在第一位,在他看來只有先解決人性之基本需要,百姓吃飽穿暖之后,道德、禮法等規范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即“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牧民》)。一定的物質滿足是實施道德教育的前提條件,對待百姓只有先富之,才可以教之,教之然后才可使他們敬上畏罪,知禮節、知榮辱,奸巧不生,從而實現民治。他對民眾的引導、教育以尊重人性,順應民心,關愛人為出發點,這一思想體現了《管子》對人的重視,至今仍閃耀著智慧的光芒。
三、系統化的道德教育規范體系
《管子》在以人為本的道德教育理念指導之下,建構了體系完整,層次清晰的道德教育規范體系,使道德教育有的放矢,有規可循,落地有聲。首先,以四維為核心的道德教育原則。“禮義廉恥”不僅是《管子》國家治理的核心準則,也是其進行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則。“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守國之度,在飾四維”“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牧民》)。《管子》之所以如此重視禮義廉恥,把它放到關系國家命脈的地位,是因為“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即“四維不張,國乃滅亡”(同上)[2]。正由于四維在國家治理中的命脈作用,所以管仲大力整飭和發揚四維,在上至國君,下至百姓中普遍推行,使人們自覺踐行四維的規范。要求國君以四維原則為核心治理國家,引導民眾。“謹小禮、行小義、修小廉、飾小恥,禁微邪。”(《權修》)《管子》認為民眾能以“四維”的準則行事,為君者的地位就安定,就可以實現社會大治。從培養百姓修小禮、行小義、飾小廉、謹小恥著手,并通過這一“厲民之道”,得到“治之本”的美好局面。其次,以“六興”“七體”“八經”為道德基本規范要求。《管子》在四維的道德教育原則下,提出了“德有六興,義有七體,禮有八經”的基本道德規范系統,形成了對上至統治者下至民眾的基本道德規范要求。第一,“德有六興”。《管子》認為統治者要治理國家,使國泰民安,首先要立德、正德,實行德政。“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君臣》)即君主自己是規正德行的根本,君主成為“德者”,官吏、民眾自然就會被熏陶、教化。《管子》提出了統治者基本的德政規范,要求為政者對民眾要“厚其生”“輸之以財”“遺之以利”“寬其政”“匡其急”“振其窮”。即所謂的“德有六興”(《五輔》)。“六興”包括在改善民生、讓利于民、服務于民、濟貧救危,關懷老弱等六個方面廣施德政。可以看到,《管子》的德政要求對民眾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和幫助,不是空洞的口號,虛化的制度,而是順民心、達民意的實在之策,使民眾的需要得到滿足。這樣“夫民必得其所欲,然后聽上;聽上,然后政可善為也。故曰:德不可不興也”(同上)。可見,在管仲看來,君主的“六興”之德,必然會使君民關系協調,民眾就會擁護君主,國家的其他政策就能順利推行,必然能達到興國安邦的治國目標。第二,“義有七體”。“義”就是要合乎“宜”。“義者,謂各處其宜也。”(《心術上》)“義不自進”(《牧民》),“義”是人們仁人之心的表現。“仁從中出,義從外作”(《戒》)。因此“義”是內在有一顆仁愛之心,并且把仁轉化為自身的外在行為準則。“圣人之求事也,先論其理義,計其可否。故義則求之,不義則止。可則求之,不可則止……小人之求事也,不論其理義,不計其可否。不義亦求之,不可亦求之。”(《形勢解》)可見在《管子》看來是否合“義”是區別圣人和小人的顯著標準,人們內在擁有義理,是一種崇高的道德品質。《管子》指出了“義”的基本要求,包括“孝悌慈惠”“恭敬忠信”“中正比宜”“整齊樽詘”“纖嗇省用”“敦懞純固”“和協輯睦”(《五輔》)七個方面。這里對人們踐行的“義”提出了七個方面的規范要求,人們按照“義”的要求“以養親戚”“以事君上”“以行禮節”“以辟刑僇”“以備饑饉”“以備禍亂”“以備寇戎”,不斷的進行道德修養,才能達到“義”的境界。這樣“夫民必知義然后中正,中正然后和調,和調乃能處安,處安然后動威,動威乃可以戰勝而守固”(同上)。即民眾懂得“義”,行為就能中正,這樣人際關系就會和諧,國家也會安定,國力必然強大,在動蕩的時代可以“戰勝而守固”。第三,“禮有八經”。禮是管子道德教育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管子》認為“質信以讓,禮也”(《小問》)。“禮”是真摯誠實,堅守原則,謙虛淡泊的品質。“禮不逾節”,即禮要求人們的行為和言論符合應遵守的規范。《管子》提出了教民行禮的“八經”,即“上下有義,貴賤有分,長幼有等,貧富有度”的八方面基本規范要求。又說:“圣王飭此八禮以導其民,八者各得其義,則為人君者中正而無私,為人臣者忠信而不黨,為人父者慈惠以教,為人子者孝悌以肅,為人兄者寬裕以誨,為人弟者比順以敬,為人夫者敦懞以固,為人妻者勸勉以貞”(《五輔》)。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管子》的“禮”概括了當時社會生活中的八種基本社會角色,并提出了規范不同角色的具體可行的禮儀道德要求。通過這樣一系列的規范來引導和約束人們在不同的角色中的思想和行為,使人們各守本位,尊卑相安,貴賤相合,貧富相睦,依禮而行。達到“下不倍上,臣不殺君,賤不逾貴,少不凌長,遠不間親,新不間舊,小不加大,淫不破義”(同上)的目的,形成良好的社會秩序。
四、靈活可行的道德教育方法
《管子》主張對民眾進行道德教育不僅要說教灌輸,更要通過榜樣誘導、環境熏陶、制度規范等形式,多頭齊進。首先,健全制度,樹立榜樣。如《管子》推行的“尊賢尚功、選賢任能”的“三選法”的選才制度,按照德、能、功的選才標準選拔任用人才,按這一人才制度選拔的人才,必須是德當位,能當官,功當祿的人。“君子所審者三:一曰德不當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祿,三曰能不當其官”(《小匡》)。即堅持的“德才兼備”的用人原則,并把德放在首位。又通過“選賢”制度提拔有德行的賢人,對踐行社會道德的“賢士”的評選、任用制度化,借助政治制度的強大導向力量,形成一種社會道德價值導向,使人們積極的踐行社會道德。其次,大力推進道德教育、訓化。《管子》認為由于“好利惡害”是人的本性,而執政者要使民眾的行為符合社會道德規范的要求,避免惡習的出現,就必須教育、訓化,即“明智禮足以教之”。《管子》提出了進行道德教化的具體措施,如實行“民嗇夫任教”制度,使他們“教在百姓”(《君臣上》)。通過“鄉建賢士,使教于國,則民有禮矣”(《小匡》)。在基層組織中“鄉置師以說道之”(《權修》)。即通過在民間或國家基層組織建立各種切實可行的教育模式來對民眾實施教化,這樣“百姓皆說為善,則暴亂之行無由至矣”(同上)。再次,為政者以身作則,率先示范。《管子》認為執政者特別是君主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對于社會道德的傳播、民眾品行的養成至關重要。“上好本,則端正之士在前,上好利,則毀譽之士在側。”(《七臣七主》)所以“御民之轡,在上之所貴;道民之門,在上之所先;召民之路,在上之所好惡。”(《牧民》)[3]即君主身體力行,榜樣示范,就能啟迪、帶動臣民,身正而民化。因此《管子》提出“教之始也,身必備之”(《侈靡》)。最后,推行養成式教育,環境熏陶教化。管仲以他犀利的眼光,看到了環境的道德教育價值,因為管仲意識到人們道德品行的提升不是朝夕之功,而是在環境等因素綜合作用下循序漸進的過程,要經過日積月累的積淀才能實現。“不明于化,而欲變俗易教,猶朝揉輪而夕欲乘車。”因此,“變俗易教,不知化不可”(《七法》)。所以管仲充分利用當時的社會資源,創造性地推行行為養成式的道德教育方式,通過營造良好的社會道德環境對人們的道德情操進行陶冶,運用環境熏陶教化。如,管仲基于當時的社會分工現狀,創造性地提出了四民分業的思想,對“士農工商”實行“定民之居”不得雜處的管理體制。這種體制,既有利于社會治理,又能夠促進經濟發展,同時在士、農、工、商“旦暮”“群萃而州處”中,“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同上),在環境熏陶下自然養成了良好的行為習慣。在家庭教育中,《管子》非常重視良好家庭氛圍的教化作用,他認為父母在生活中孝親養老,中正和諧。其子孫耳濡目染,自然而然的就有了孝敬和善的美德。“愛親善養,思敬奉教,子婦之常也,以事其親,終而復始……父母不失其常,則子孫和順,親戚相驩。”(《形勢解》)總之,《管子》在治國安邦中高度重視道德教育。在深刻洞悉人性的基礎上,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道德教育思想。繼承并光大這一民族傳統,有助于提升中華民族的道德素養,實現中華民族偉大的復興之夢。
參考文獻:
[1]趙清文.論《管子》的“以人為本”思想[J]管子學刊,2004,(4).
[2]池萬興,高思莉.論《管子》的人才培養[J]寧夏師范學報學報,2015,(2).
[3]遲丕賢.試論《管子》的道德教育方法[J]管子學刊,1999,(3)
作者:遲丕賢 秦克寅 單位:山東理工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