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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在我國的發展是從1994年的科研教育上網開始的,到1996年開始大眾上網,但是真正的政府上網是1999年開始的。雖然我國網絡發展起步較晚,但是發展非常迅速,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統計報告顯示,截止2010年6月底,中國網民規模達到了4.2億,互聯網普及率攀升至31.8%。我國網民的互聯網應用表現出商務化程度迅速提高、娛樂化傾向繼續保持、溝通和信息工具價值加深的特點。2008年6月20日,總書記通過人民網強國論壇問候網友并同網友在線交流,成為“中國第一網民”,實現了黨和國家領導人與網民的“第一次親密接觸”,將網絡問政推向一個新高潮。2009年2月28日,國務院總理第一次與網民進行了零距離的“親密接觸”,通過中國政府網、新華網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與網民兩個小時的互動交流中,來自各省區市及臺灣、香港、澳門,乃至歐洲、非洲、澳洲、美洲的全球網民紛紛向總理提問,相關帖文、留言多達數十萬之多。2010年1月25日,“網絡問政”首次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加快參事參政咨詢工作,發揮院士專家等咨詢研究機構和社會聽證、網絡民意在決策中的作用”。2010年2月27日,國務院總理再次接受中國政府網、新華網聯合專訪,與網友在線交流,回答了有關反腐、房價、大學生就業難等問題。縱觀網絡民意,不論是反腐倡廉、尋求社會公正,還是渴求社會和諧,絕大多數網民所表達的恰恰是代表了底層百姓的意見和呼聲。
二、網絡問政的現實意義
網絡問政的重點在于詢問和傾聽,主要功能是建立政府與公民之間快捷便利的信息交流渠道,應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環節。網絡問政作為我國公共管理實踐中的一種創新形式,對于行政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網絡問政有利于公民參與政治
當前社會各階層民眾都可以通過互聯網這個平臺反映聲音與表達意見,對國家的政策方針建言獻策,甚至可以借助網絡曝光社會問題。網絡問政彌補了現實政治生活中公民直接參政方式的不足,提升了公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實現了政府與民眾之間政治信息互通的渠道。
(二)網絡問政有利于收集民意訴求
網絡問政使各級政府官員能夠通過網絡以微服私訪之式體察民情,了解民意。網民所提出的意見與建議雖是個人觀點,但也來源于社會生活的某個方面,代表著一個群體的心聲,因而可以成為領導干部征集民意,聯系群眾的一個窗口。與此同時,網絡的便利性和隱蔽性使得公眾愿意在網上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與意見,方便黨和政府準確掌握社會信息,了解人民群眾的訴求。
(三)網絡問政有利于和諧社會建設
當前我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期,各種社會矛盾存在,若沒有適當的途徑進行引導,極易引發社會沖突和突發性事件,不利于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一方面,網絡問政可以為社會各階層提供一個簡便的利益訴求和情緒宣泄的渠道,客觀上可以起到安撫情緒、緩和矛盾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網絡問政主動聯系群眾,關注和關心公民的需求和各種呼聲,杜絕粗暴野蠻執法行為,糾正政策執行的偏差和扭曲,減少政府與民眾的矛盾與沖突。
三、網絡問政發展困境
隨著網絡的El益普及,網絡問政已成為中國公民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的重要渠道,取得了一定實效。然而,總體說來,當前網絡問政的發展也還存在一些困境。
(一)網絡法律缺失,問政缺乏保障
我國現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如《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新聞網站電子公告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尚存在一些不夠完善之處,刑法及知識產權法中的相關法律規定也不夠清晰和明確,不能保證網絡問政的順利開展。我國目前仍然沒有一部網絡問政方面的法律,存在不少法律上的漏洞與“空白”,比如說知情權與隱私權、政務公開與黨政機密、社會監督與造謠誹謗、言論自由與人身攻擊等,都沒有明確的法規對其進行界定,就沒有法律上的保障。
(二)網絡監督缺位,問政信息不安全
網絡問政要認識到網絡媒體自身信息傳播中信息失真、控制性差等不足,特別是當前網絡上侵犯隱私權、虛假信息、扭曲夸大等種種問題泛濫。網絡傳播的匿名性、交互性和開放性,使得網民在網絡信息上不受控制,暢所欲言,也導致了不少虛假信息風靡,混淆視聽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給網絡監督增加了不少難度。區分信息真偽將是對網絡公民的巨大挑戰,這種挑戰“將對民主文明產生深遠的影響”[1]。這種信息的不可靠性,使得操縱信息擾亂民意成為可能,從而破壞監督機制的運行。網絡監督的技術和人才短板也限制了政府對網絡監督的力度。相對于傳統大眾媒體管理以政策管理為主,網絡媒體由于主體的多元化,網民成分也十分復雜,監督管理困難,信息安全風險巨大。
(三)網絡社會虛擬,問政者身份識別缺失
互聯網絡是一個虛擬的空間,在現實生活中,人們無法識別誰是代表政府,還是代表個人或某些團體。若不能對網上當事人的身份進行有效識別,那么就難以保證網絡上問政信息處于穩定的狀態。網絡發言人應對的是無數個現身的或是隱身的網民,是以一應對無窮大的交流方式。網絡發言人與網民交流順暢的關鍵在于身份驗證,只有亮明了自己的真實身份,交流才能順暢,網絡發言人才能夠獲取網民的信任,真正地融人到網友中去傾聽民聲獲取民意。
四、網絡問政發展的出路
“網絡問政”作為信息時代的新產物,是時展的必然趨勢。總書記于2008年6月考察人民13報社時指出:“互聯網已成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會輿論的放大器,我們要充分認識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興媒體的社會影響力,高度重視互聯網的建設、運用、管理。”田因此,必須想千方百計地解決困境,尋找網絡問政的出路。
(一)加強法制建設,完善網絡問政法規
國家相關部門應盡快結合實際,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出臺網絡問政基本法,明確政府和網民在網絡問政過程中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規范網絡問政程序,徹底肅清網絡歪風邪氣,使得網絡問政真正成為網絡民意傳達的平臺。目前正在起草的《侵權責任法》對互聯網上的侵權問題會做出更詳細、更完善的規定。另外,我國有關部門也在探討制定《個人數據保護法》。中國互聯網協會的《文明上網自律公約》提出,“提倡互相尊重,摒棄造謠誹謗,促進網絡和諧共處;提倡誠實守信,摒棄弄虛作假,促進網絡安全可信”[31。這需要廣大網民共同行動起來,自覺踐行公約,遵守網絡問政規章,促進綠色網絡建設,做成熟、理性、負責的網民。
(二)加強網絡監督,科學管理網絡問政
網絡監督既是政府的責任,也是網民的義務。首先,政府應該設立專門的部門,加強對網絡監督的宣傳和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網絡監督意識,有針對性地應對網絡問政,構建科學的網絡監督工作機制。其次,要多種形式開展網絡監督管理工作,除設置“網絡虛擬警察”之外,可聘請網絡技術方面的專家創造維護網絡問政信息安全的軟件,如反惡意廣告和污蔑言論軟件、反不健康發言行為軟件等。最后,要通過網絡監督體制的構建保證網絡監督的落實,既要明確網絡問政言論和行為的法律界限,又要呵護民意。這樣就要求同時抓好兩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加強網絡問政透明度建設,及時公開法律允許的相關信息,為群眾實現網絡監督創造條件;另一方面積極回應網民的疑問,及時調查和反饋網上反映的問題,為民眾的訴求。信息充分流動提供足夠的空間,督促有關部門快速反應,有始有終。
(三)建立網絡發言人制度,優化網絡問政機制
網絡發言人關鍵在于不僅要權威信息,還必須承擔身份識別的特定義務,以便公眾信任并發揮積極作用。首先,必須讓網絡發言人盡最大可能在網上表明身份,增加透明度,提高其網絡發言信息的權威性。其次,要建立網絡第三方認證制度,確保網絡發言人不僅可以通過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的官方網站發表意見,還可以通過其它網絡與公眾加強信息交流,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最后,要加強專業培訓,提升網絡新聞發言人的素質和技術水平,造就一支熟悉黨政新聞工作、掌握網絡傳播技術,具有開拓精神的網絡發言人隊伍。不僅使其在網絡上宣傳政府信息,扮演上傳下達的角色,還要調動一切網絡資源,營造和諧網絡信息交流氣氛,真正解決公眾關心的問題,發揮網絡問政的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