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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國有企業民營化的均衡模型》的主旨是主張私有化,要探討所謂均衡的私有化模型,“用以規范和指導”私有化的“實踐”。以馬克思主義的立場、基本觀點和方法來看,其觀點不能說是正確的,其假設是片面的或根本不存在的,其模型是有問題的、非均衡的災難性模型。我國的改革是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的改革,與私有化格格不入。國企存在的問題是管理問題,而不是所有制問題,認為通過所有權的變更就能解決問題是看錯了病、開錯了藥方。私有化不但解決不了企業存在的問題,而且只會引發新的問題。
【關鍵詞】私有化片面性災難模型
國有企業改革一直是我國經濟改革中企業改革的中心環節。國有企業改革如何改,是關系中國前途和命運的一個重大問題,也是經濟理論界長期爭論的一個焦點問題。其分歧在于如何看待和用什么方法解決國有企業存在的問題,即:是主張私有化、用私有化的方法解決問題,或是堅持社會主義方向、用通過管理(體制、機制)的改革和調整的方法解決存在的問題。獲2004年孫冶方經濟科學獎的中國社會科學院劉小玄研究員的《國有企業民營化的均衡模型》①(以下簡稱《模型》)一文,提供的是國有企業應當私有化的看法和如何私有化的方案(模型),本文認為很不妥當。馬克思說的好:“人的思維是否具有客觀真理性,這不是一個理論的問題,而是一個實踐問題”②。列寧也指出:“政治經濟學的基礎是事實,而不是教條”③。本文就以事實和實踐為依據,針對《模型》談談自己的一些認識,與劉研究員商榷,以期弄清問題、并有益于中國的社會主義改革。
一、不妥當的觀點
國內外的歷史實踐證明,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應是堅持社會主義的改革和調整,而不應是、也不能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私有化。首先,從中國近現代史來看,中國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國家,這是中國人民在經過一百多年的革命和斗爭,并取得勝利后所做出的一個選擇。社會主義國有企業(以下簡稱國有企業)是在這個選擇之下建立和發展起來的。國有企業的問題必須從這個歷史過程來認識。鴉片戰爭以來的歷史已經證明,資本主義在中國行不通,既不能推翻壓在中國人民頭上的“三座大山”,又不能實現民族的獨立和振興,只有馬克思主義才能救中國,只有社會主義才能實現民族的振興和保障勞動人民的利益,才能確保國家的長治久安。中國不應也不能走資本主義道路。其次,世界歷史來看,就少數幾個發達國家來看,一是其發展過程是血腥的,是建立在落后國家人民的災難之上的,是建立在不合理的國際分工和國際秩序之上的,二是雖然其在不斷的進行制度的適應性調整,并已發展到國際壟斷資本主義的新階段,但馬克思、恩格斯對資本主義及其命運的分析和基本結論并沒有過時,因此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走過的路不是我們要走的路,因不具備歷史的和現實的條件我們也不可能再走那樣的路;就多數的發展中國家來看,它們大多都成為了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附庸,遭受著發達資本主義國家新的掠奪,在非洲,很多國家動蕩不安,經濟發展遲緩,人民生活得不到改善,在拉美,由于私有化,巴西、阿根廷的經濟大倒退,陷入一片混亂,幾年還不能恢復,在歐洲,俄羅斯的私有化更應深思。這些歷史和實踐,必須正視它,其教訓不能說不慘痛、不深刻,它昭示我們:決不能搞私有化。因此,私有化決不是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
然而,《模型》的核心就是“私有化”。在《模型》中有一個注,注中說:“關于民營化的概念有各種提法,有的稱為‘私有化’,有的稱為‘民有化’,其實質都一樣。本文采用民營化的提法是為了與目前大家約定俗成的用法相一致。民營化是個較廣泛的范疇,在本文它特指的是某一種方式的民營化,即主要由經營者購買企業控制權或所有權的方式”。這就清晰地表明了《模型》的核心觀點。不但《模型》認為的民營化、私有化概念的“實質都一樣”,而且由經營者購買企業所有權后,經營者就不再是單純的經營者,而是具有資本家身份的人,資本家這個“民”是特定的“民”,而不是普通勞動者的“民”。因此,《模型》中的民營化,“主要”不是“民”營化,而“主要”是私人資本化,就是資本主義化。根據上述的結論,本文認為,《模型》的核心觀點是不妥當的。
《模型》私有化主張是以以下幾個觀點為支撐的:
首先是在競爭性市場上,“最適合于市場競爭的所有權模式”的觀點。對于什么是“最適合于市場競爭的所有權模式”,《模型》沒有明確提出,但不難看出,《模型》的“最適合于市場競爭的所有權模式”,就是私有權模式。在大量的私有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破產的事實面前,這種觀點可謂不攻自破,這是其一。其二,在歷史的不同時期,曾經有過幾種與不同經濟發展水平想適應的、與所有權相關的產權模式(《模型》混淆了產權和所有權的概念),如:私人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合一的產權模式、私人所有權與企業經營權分離的產權模式、國有國營的產權模式、國有民營的產權模式等。因此,企業的產權模式是一個歷史的范疇,并不存在一個在所有歷史時期對市場競爭都適合的產權模式。《模型》的該觀點是值得商榷的,它之所以提出“最適合于市場競爭的所有權模式”,其實質是為了論證“私有化”的正確性。
其次是“名義國家所有權與實際所有權的分離”,是一種“不規范的產權分離體制”,“會損傷企業的真實競爭力和持續的發展后勁”的觀點。本文認為該觀點也是不妥當的。依據有三:一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民營企業中,也存在“大量短期行為,過度的在職消費和收益分配,不合理的資本交易和消耗等等”,如中國的銀廣廈、深藍田、美國的安然集團等,安然的經營者為了自己的高收入,造假業績,導致企業破產,這還談什么“企業的競爭力和持續的發展后勁”。二是上述問題不是所有制問題,而是管理(體制、機制)問題,因為在實踐上,不管是民營企業或是國有企業,管理的好時這些問題就少,管理不好時問題就多。英國學者迪倫•薩瑟蘭說:“近期針對中國大中型企業產權問題所做的研究證明,中國大中型企業的成功改革至關重要的并不是所有制改革本身。這項研究表明,轉型經濟中的改革所面臨的挑戰不是要改變產權,而是要從頭開始創建大型企業集團,同時創建起這些企業能夠正常運行的必要的體制基礎”④。三是在現代企業中,大多不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的傳統經營模式,而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現代經營模式,存在著新制度經濟學所說的委托關系,及在這種委托關系下的信息不對稱和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道德風險。《模型》中指出的問題,是現代企業經營模式中普遍存在的問題,民營企業中也存在,而不只是存在于國有企業中。因此以此來論證國有企業應當“私有化”,想通過所有權的變更,而不是在管理上下功夫,解決上述問題,是看錯了病、開錯了藥方,不但解決不了問題,而且會引發新的問題,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再次是“以企業利益相關者為基礎的民營化,是過去20多年市場競爭下形成的既定利益格局在邏輯上的必然結果。如果對于這樣形成的利益格局完全否定,那么很可能會造成市場漸進改革的鏈條中斷,造成大量的經濟不穩定和已形成的合理的市場規則遭到破壞”的觀點。本文認為該觀點是不正確的。其依據,一是中國的漸進改革,不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私有化”,而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對社會主義經濟體制進行完善的社會主義改革,其絕不會要求“私有化”。二是在典型的以私有制為基礎的資本主義國家,經常地發生經濟危機,這些經濟不穩定不是國有企業造成的,卻恰恰是《模型》所主張的私有企業造成的。三是既然在“民營化”之前,已形成“合理的市場規則”,那么為什么不進行《模型》所主張的“民營化”就會破壞“已形成的合理的市場規則”呢?因為既會“破壞”,就不會“形成”。四是“私有化”后,勞動者“自由”出賣勞動力、資本家自由剝削工人的市場規則是合理的么?“私有化”的后果難道不是這樣的么?《模型》所主張的“合理”的市場規則是什么呢?
最后是“由于人力資本的投入(即經營者的努力和能力釋放——引者)”,“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企業的綜合競爭效率上。因此,對于競爭市場上的績效優良的企業,其效益必然是來源于企業的人力資本的超額投入,其較好的效益或剩余也應當歸結為對較多投入的回報”的觀點。市場上企業效益的取得是企業內外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從企業內部來看,經營者“更多的努力和能力的釋放”會體現在企業的效率上,技術人員等職工的勞動也會體現在企業的效率上,怎么能根據經營者人力資本的投入會體現在企業的效率上,就得出結論:市場績效優良的企業的效益“必然是來源于企業人力資本的超額投入”,而且還“應當歸結為對較多投入的回報”呢?這里的邏輯不能成立。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支撐《模型》私有化主張的幾個觀點都是不妥當的、需要商榷的。必須強調,支撐《模型》私有化主張的除以上觀點外,還有以下要討論的假設,從以下討論中可以進一步看出,《模型》私有化主張的不妥。
二、片面的和不存在的假設
列寧說過:“社會生活現象極其復雜,隨時都可以找到任何數量的例子或個別的材料來證實任何一個論點”,“必須毫無例外的掌握與所研究的問題有關的全部事實,而不是抽出個別的事實”⑤。然而,《模型》卻是從多個片面的和不存在的假設出發的。
首先是“經濟人”假設.《模型》中沒有明確提出“經濟人”假設,但該文通篇都是以“經濟人”假設為前提,進行“利益相關者”的“均衡”分析的。“經濟人”假設是一個片面的假設。現代管理的實踐和理論已證明了這一點。作為早期行為科學發端的以尋找影響工人工作效率的原因的霍桑實驗的結論是:其它原因都被否定了,只有士氣、監督方式和人際關系的原因得到了肯定⑥。以此為根據的管理實踐(其實是進一步的實驗)證明了霍桑實驗結論的正確性。后期的行為科學的主要代表,如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赫茲伯格的雙因素理論、麥格雷戈的人性假設理論,都認為影響人的行為和行為動機的因素眾多。現代管理中的激勵理論更是如此。仔細研究現代管理的實踐經驗和理論,會發現:在管理中,管理者的行為對被管理者的行為有重大影響,被管理者的利益只是影響被管理者行為的眾多的具有決定性作用的因素之一。對于國有企業而言,就是政府行為對國有企業經營者的行為具有重大影響,經營者的利益只是影響經營者行為的眾多的具有決定性作用的因素之一。這一方面證明了《模型》把經營者作為“經濟人”的片面性,另一方面也說明了正確的政府行為對搞好國有企業的重要性。
其次是“在競爭性產業或市場,國有企業的財務利潤是圍繞著零而波動的”假設.據財政部日前完成的財務會計決算統計,2004年全國13.6萬戶國有企業實現利潤7368.8億元,比上年增長54.5%,高于整個工業利潤增長水平⑦。另據國務院國資委提供的數據,1998——2003年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戶數從23.8萬戶減少到15萬戶,實現利潤從213.7億元提高到4951.2億元,增長了22.2倍,年均增長85.9%;其中,國有中小企業1995年到2003年由24.5萬戶下降到14.7萬戶,實現利潤由22.8億元提高到1968.2億元,年均增長89%⑧。以上數據說明,《模型》的這個假設根本就不存在。必須說明的是,《模型》的這個假設是以《中國轉軌過程中的企業行為和市場均衡》⑨(以下簡稱《行為》)為依據的。《行為》提出這個假設的依據是以“經濟人”假設為前提的理論分析,而不是經驗的數據。在進行理論分析時,《行為》是以“經濟人”假設為依據,首先提出國有企業的行為是追求效用的最大化、而不是利潤最大化的結論,然后以這個結論為依據,進一步提出國有企業的財務利潤圍繞零波動的結論的。在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的行為在匈牙利著名經濟學家亞諾什•科爾奈的《短缺經濟學》⑩中有深刻的分析。在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轉軌的初期,國有企業確實出現了大量的不能適應市場的情況。但隨著改革的深化和時間的推移,大量的國有企業已經適應了市場競爭,已經成為市場競爭的有力的參與者,也已把提高經濟效益作為目標,情況已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上述的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的變化就是證明),《行為》把國有企業在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情況和從該體制向市場轉變初期的不適應,作為國有企業在市場上的一般情況是片面的、也是不妥當的。
再次是“假定在民營化的激勵機制下,經營者的能力比民營化以前得到較大程度的釋放,因而能夠產生相對更大的利潤收益”。前已提到,現代管理學中的行為科學和現代激勵理論已經證明,人的行為和行為動機的影響因素眾多(激勵是影響之一種),這是其一。其二,企業利潤的產生是企業內外眾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產物,不只是取決于企業自身,更不只是受經營者的動機的影響。經營者的動機也不是先驗的唯心的存在,而是物質世界(自然界和人類社會)及其運動,對具體的經營者這種物質存在形式作用的產物。由于物質世界及其運動的復雜性,決定了經營者的動機的復雜性。其三,經營者有無能力、能力大小、能力釋放、能力在工作中的培養、提高等都會影響經營效果,而不只是能力釋放一種因素起作用。一個經營者的能力不是天生的,當他缺乏某項能力時,他想釋放也無法釋放。《模型》只考慮眾多因素中的制度因素,在制度因素中只考慮制度中的激勵因素,在制度的激勵因素中只考慮經營者能力的釋放和導致釋放的眾多動機中的利己動機,而不考慮其他的眾多因素,其假定的合理性是很值得商榷的。其四,雖然經營者能力的釋放與企業的利潤有關,但由于影響企業利潤的因素眾多,二者并不存在一對一的對應關系。在資本主義大危機期間,西方私人企業也無法獲得好的效益。1992年初,在河北省石家莊市有一家企業,按通常情況購進了很多原材料(這是一種很落后的做法),準備生產。但由于中國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該企業的原材料的價格大幅上漲,其產品價格的漲幅卻遠遠小于原材料的漲幅,價格嚴重倒掛,在這種情況下,這家企業給職工放了長假,不生產、只賣原先購進的原材料,職工工資、獎金照發,且比往年發的多很多,企業的賬面利潤也是大幅度增加。這家企業的所謂經濟效益,又有多少與經營者的能力、精心經營有關呢?這些事實說明,《模型》的假定也是片面的,因而也是錯誤的。
從以上對《模型》的三個假設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模型》的假設要么是片面的不科學的,要么是不存在的、脫離實際的。以這樣的假設為出發點得出的結論,不可能是正確的。《模型》的其它假設也都存在這樣的問題,這里不再一一分析。
三、模型存在的缺失
《模型》中提出的民營化模型,是其觀點的反映、是以其假設為前提的。由于其觀點和假設的不妥,其模型就必然存在不妥之處。
(一)“民營化”模型是脫離我國實際的“理論”模型。從《模型》全文看,“模型”實際是把我國國企改革中的產權關系調整等同于所有權關系的變更(從國有變為私有),即把國企改革=產權變革=私有化。從實踐來看,無論是產權改革或是所有制改革,其內容都比“私有化”廣泛的多。產權改革可以不改所有權,而調整除所有權外的各項產權權能,所有制改革可以包括所有制結構的調整、所有制實現形式的創新、所有權的變更等,即使所有權的變更也不等于“私有化”(國有化、集體化也是所有權變更)。既然“國企改革≠產權變革≠私有化”⑾,“模型”就是不符合實際的,特別是我國的改革是堅持社會主義的改革,該模型脫離了我國改革的大方向。
(二)“模型”的可行性和適用性存在問題。雖然所有者、經營者都不是“經濟人”,而是“復雜人”⑿,但二者在追求利益時,二者的目標和企業的目標是存在差別的。所有者由于對自己利益判斷的關系,完全有可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企業的利益,經營者也存在同樣的情況。實踐中,民營企業資產被所有者淘空的情況和經營者為了自己的利益損害企業利益的情況都不少見。這就使我們看清了所有者、經營者、企業三者在利益上的差別,所有者的目標≠經營者的目標≠企業的目標,所有者利益最大化、經營者利益最大化并不必然是企業利潤的最大化,只有在特定的條件下,三者才會一致。《模型》把所有者的目標、經營者的目標與企業的目標相等同,把企業利潤最大化作為經營者的目標,并以此為基礎提出經營者的目標函數,忽視經營者的目標與企業目標的差別,“模型”的可行性就是疑問。如果說經營者購買使經營者與所有者合一,實現了二者目標的一致的話,那么,所有者的目標與企業目標的差別仍然存在,只有所有者把企業利益看作自己的利益時,該差別才會消失。因此,《模型》的“模型”是建立在特定條件的基礎上的,難以適用于一般情況。
(三)《模型》不恰當地運用了數學。《模型》用數學方法建立了數學模型。在經濟研究中,需要數學。但這一方面要求定量分析要與定性分析相結合,另一方面則要求正確地運用數學。正確運用數學,一是要求建立正確的數學公式、二是正確地賦予數學公式以經濟含義,三是數學運算是正確的,四是正確運用數學運算結果解釋經濟現象。《模型》中,把企業利潤最大化的函數作為經營者的目標函數,就違背了要求二,因為二者并不一致;把所謂的經營者的目標函數作為企業民營化的目標函數違背了要求一,這主要是因為國有企業“民營”時,企業經營者的目標、政府的目標等都是影響企業“民營”的目標函數的因子,把經營者的目標函數作為企業民營的目標函數,是片面的。第三,從數學來看,一個不等式組(《模型》中稱為方程組)的解存在幾種情況:①無解;②有唯一解;③有多個解,且有最優解;④有無窮多解,但無最優解。我們在未解不等式組或判斷不等式組的解的情況之前,是無法知道其有無最優解的,只能說可能有解(也可能無解)、可能存在最優解(也可能不存在),即使有解,也可能沒有最優解。如果有解,即存在均衡,那么,這里的解也未必就是最優解。在河南省鄭州市有一家原本很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由于經營層收購的改制(改制方案職工大會也通過了),結果企業夸了、職工失業了,這里的最優解在哪里呢?在這種情況下,《模型》說:“我們從以上模型的分析中,表明了最優解的存在及原因”,這又有什么意義呢?
(四)《模型》的非均衡性和災難性。《模型》認為“模型”的“約束條件表明了利益相關者的基本利益保障,不會由于改制而受到損害”。事實上,由于企業經營者和企業的普通職工在企業中的實際權力不同,二者掌握的關于企業和企業改制的信息的不對稱,使企業經營者處于強勢、企業普通職工處于弱勢。這使得在改制方案的制定和實施過程中,企業經營者有機會損害普通職工的利益,職工為了能在改制后保住工作崗位,眼看著自己的正當權益被侵占,卻只能忍氣吞聲,放棄自己的正當權益,把它讓渡給處于強勢的企業經營者。因此,“模型”無非是偏向企業經營者利益的、損害普通職工權益的、把普通職工置于被宰割地位的非均衡模型。按“模型”改制后,企業所有者人格化為具體的個人,所有者不再是一般的所有者,而成為具體的特殊的所有者——資本家,職工成為了雇傭勞動者。資本家剝削勞動者,勞動者被剝削,剝削者剝削被剝削者而不損害被剝削者的利益,這是可能的么?如果這種改制方案被普遍推廣,它一定會成為普通勞動者的災難性的“模型”。
注釋:
①《國有企業民營化的均衡模型》見《經濟研究》2003年第9期,文未注明之引文均出自該文
②《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5頁
③《列寧全集》第二版,第58卷,第86頁
④摘自《社會科學報》2004年11月18日第7版,轉引自注⑾一文
⑤《列寧選集》第二版第578頁、《列寧全集》第二版第28卷第365頁
⑥《現代管理學》劉熙瑞張康之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⑦《財政部:2004年我國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再創新高》新華網2005年6月14日
⑧《堅持國企改革方向規范推進國企改革》2004年9月29日《人民日報》
⑨《中國社會科學》2003年第二期
⑩《短缺經濟學》亞諾什•科爾奈經濟科學出版社1986年
⑾參《論國有企業的數量底線和質量》《經濟學動態》2005年第七期
⑿《管理激勵》劉正周著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