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論公路運輸監管機制革新及發展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本文作者:張婕作者單位:濱州市公路管理局
近年來,我國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職能進一步增強,道路運輸管理的體制改革也在不斷深化和發展。但是,作為執法主體的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卻依然存在這多種問題。以創新和發展的思維來看,目前我國的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已經很難和當前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相適應,創新道路運輸管理機制是順應時展的唯一出路。
一、現行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存在的問題
(一)部門上下之間“頭輕腳重”造成政令不暢
現行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從行業行政管理體系來看,部門上下之間顯得“頭輕腳重”,一副“小牛拉大車”之勢。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公路司三個內設處是我國最高道路運輸管理決策機構、領導機關。這三個處室擔負起了全國的道路運輸宏觀管理和政策指導、管理指導等職能,同時,要對全國運輸市場的發展變化進行實時監測,并通過數據等分析、預測,進而根據相關資料、數據編制我國交通運輸管理的近中長期發展規劃。省級以下運輸管理部門中,很多地方卻又機構臃腫,人員冗雜,多人浮于事。尤其嚴重的是一些鄉鎮運管站,不僅運輸車輛等裝備嚴重落后于時展,而且道路狀況落后,交通不暢、信息閉塞。大多數地區的處、所、站之間,各自的行政管理權分別由其本級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行使,處、所、站之間只存在業務指導關系,不存在行政關系,這種特殊的體制,導致了政令不暢、人員冗雜的現象。
(二)運管隊伍冗員過多,以罰代管的現象普遍存在
運管隊伍冗員過多、重費輕管、以罰代管的現象普遍存在,這主要是由于運輸管理部門的機構性質和經費來源所導致的。目前全國絕大多數的運輸管理部門,都屬于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由于沒有財政撥款,因此運管費成為了這些部門的唯一經濟來源。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運輸管理部門所收取的運管費,使用范圍涵蓋了運管機構的所有開支,同時還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上繳上一級運管部門。近年來,國家出臺的對道路運輸經營業戶的幫扶及優惠政策,卻往往多是側重于減少或免除運管費,這些政策給經費來源本來就緊張的運管部門增加了壓力,而隨著退休人員的增多及新近員工的增多等,運管部門在經濟上背負著沉重的包袱。
目前,我國很多的運輸官路部門,特別是一些基層的運輸管理部門,由于進人門檻低、進人渠道廣等原有,造成了管理人員低學歷、低能力、低素質的“三低”現象。同時,長期以來,很多地區的運輸管理部門管理歸化為當地政府部門,這些事業單位也往成為了一些政府或交通主管部門領導安排人員的好去處,這些“關系戶”無論在學歷還是在能力上都有運輸管理工作的要求有著較大差距,以至于很多基層運輸管理部門人滿為患,真正能干事、會干事的人才卻嚴重匱乏,由于人員不斷增加,而整個運輸費源卻很難增加,為了保證單位的正常運轉,就催生了“以罰代管”、“重費輕管”等現象,導致社會怨言,影響了運輸管理部門的社會形象。
(三)運輸管理全國統一管理的大格局
目前,我國的運輸管理往往各地各自為政,缺乏全國統一管理的大格局,道路運輸管理主要依靠地方性法律法規和地方部門自定的規章制度。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出現跨地區的道路運輸違法事故,往往因為不同地區的法規政策不統一而出現處罰“打架”現象。另外,即便是同一行政區域內的道路客、貨運輸,也同樣不同程度的存在著不統一、不協調的情況。這些不統一、不協調的情況主要表現為:在處罰執行標準上的不統一,會出現同一費種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同一違法行為有不同的處罰額度;在營運證年審時間上的不統一,會出現該地區還未進行營運證年審而另一些地區已在查驗營運證是否年審。這不統一、不協調的情況會對道路運輸經營者帶來極大不便,引起他們的怨言和誤解。另外,不同地區的運輸管理工作人員工作著裝沒有統一,會讓運輸經營者產生誤解和誤會,既缺乏嚴肅性,又在不同程度上破壞了運輸管理部門的形象。
二、道路運輸管理體制的創新與發展
基于以上問題和產生問題的原因,道路運輸行業要實現科學、健康、長遠發展,酒要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實際、狠抓落實,以創新思維來科學謀劃。
(一)加快體制創新,推進身份置換
運輸管理部門應該以權責一致為基本原則,積極調整運輸管理的職責權限,同時要加強交通行政管理體系的法制建設,完善交通行政管理運行機制。要積極落實科學發展觀,把科學發展觀運用到道路運輸管理工作中去,強化運輸管理部門的管理職能,突出管理,淡化罰款行為。要加強對當地運輸市場的宏觀調控,并根據實際制定合理的運輸行業管理發展規劃。加強部省之間的互動和合作,逐步打造步調一致的道路運輸管理大格局,促進交通行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在當今道路運輸市場跨區域特性凸顯的情況下,為加強對道路運輸市場的宏觀調控,真正實現運管部門的服務職能,運管部門應實行垂直管理(若難以實現全面“直管”,至少要在地市以下實行)。同時,作為縣級運管所派出機構的鄉(鎮)運管站已無存在必要,理應退出歷史舞臺。
(二)創新道路運輸管理機制,加大聯合執法力度
近年來,由于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交通行政執法的深層次矛盾日益顯現,問題越來越嚴重。在這種背景下,道路運輸管理部門單一、分散的執法方式已很難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需要,也不符合行政管理機構精減、統一、效能、文明的原則和執法為民的要求。交通行業多頭執法狀況存在的弊端,使得交通行業要求綜合執法改革的呼聲越來越大。
要改變現存的交通執法部門中職能交叉、各自為政、職責重疊、執法擾民、亂罰亂收、濫罰濫收等現象,真正實現道路運輸“多家辦,一家管”,保證道路運輸健康、協調發展,努力實現政出一門的“大交通”管理模式。要強化部門之間的合作,通過聯合執法、綜合執法等措施來強化運政管理人員素質,并達到使運管機構的編制和經費得到切實解決的目的。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立交通行政執法總隊、市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設立交通行政執法支隊,下設相應的交通行政執法大隊,變多頭執法為既集中統一又相對獨立的行政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