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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來到“北大在線”,是應邀參加一個三農問題研討會。當時主講的是《黃河邊中國》的作者曹錦清教授。他在分析中國農村的形勢如何嚴峻后,提出了解決中國三農問題的許多主張,其中最激動人心的就是將全部農業稅費減掉,這樣農民就可以增加收入。當時大家討論得很熱鬧,我聽得入迷,卻忘記說話了。會議后,主持人給我來電話,說會上你一句話都沒有講,是不是約李昌平來作一次對話。我告訴他,李昌平先生是聞名天下的中國農民利益代言人,而我既不是知名學者又不是當權者,根本沒有資格同李先生對話。再加上要到香港去開會,所以我就沒有來。前幾天我從香港回來,主持人又給我來了電話,說李昌平先生已經到北大在線做了一次非常成功的講演,不僅分析了目前農村存在的十大問題,而且系統地提出了解決方案。只是現在已經有人對李昌平所提的主張持有不同的意見了,主要是說他在向政府和當權者為農民乞求利益。主持人還說,我最近出的《岳村政治》被《南方周末》稱之為是主張“讓農民自己說話”的,這與目前主流的三農問題解決方案不一致,是不是可以來講講這個問題。幾次邀請,我不得不答應來到這里開一個小型的座談會。現在既然來了,我就講講農村調查體會和農村政治狀況的看法。這些觀點前幾天我已在北大由王銘銘教授主持的一個有關《岳村政治》的研討會上講過,你們這里有的同學可能聽了。大體意思是一樣的,只不過上次我側重講如何進行農村社會調查,是方法論方面的,這次重點講農村政治狀況。 說實話,我是不同意現在許多學者和專家有關中國三農問題的分析和主張。無論是曹錦清先生在《黃河邊的中國》、還是李昌平在《我向總理說實話》所提出的三農問題解決方案,都體現了一個基本的思想,就是寄希望強大的國家及既得利益集團的讓步,停止對農民的剝奪,還利于農民。曹錦清先生在呼吁那些有遠見卓識的政治家表現出勇氣和智能來采納讓農民休養生息的建議的同時,還希望知識界形成強大的社會壓力,迫使既得利益者和當權者讓步。李昌平則以一個良知未泯的知識分子的熱淚舍身為農民請命,向當政者吶喊:““施仁政吧!施德政吧!依法行政吧!重視農民的權利吧!珍視農民的生命吧!”“給農民國民待遇”。還有些知識分子如黨國英說“要為農民說話”,胡星斗說要“為農民吶喊”等等。應該說,這些人都是值得我們尊重和敬仰的,因為他們看到了中國農村存在的問題,并以一個知識分子的良知在為農民請命。但是,我認為,在他們思想深處還是那種知識精英統治社會的觀念,他們提出的解決方案將農民這個社會主體排除在外,沒有看到農民自己的力量,沒有將農民放在農村社會發展的主導地位。
事實上,討論農村問題,如果離開農民這個視野,是不可能得出真正有意義的結論的。農民的生存狀況及其它們的行為反應是我們解答許多社會現象的基點。就目前中國農村來說,這個基點就是農民的反抗。可以說,正是由于農民的反抗斗爭,才讓當政者和知識界認識到“三農問題”的重要,才有減輕農民負擔的各種政策。
為什幺這樣說?我將以政治分析為視野從三個方面來進行闡述。這三個方面就是:“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村出現了政治危機;其二,農村政治危機的主要根源;其三,如何解決農村政治危機。
一、三農問題的核心是農村的政治危機
應該說,自中國進入轉型期以來,中國的農民問題就是社會關注的焦點。無論是鄉村建設運動,還是共產黨領導的農民革命,都是以解決這個問題為旗幟或口號的。但自共產黨奪取政權后,很長一個時期內,特別是在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的歲月里,盡管農民大量餓死在勞作的田野里,農民問題卻并沒有成為一個普遍關注的社會問題。而到了上世紀80年代,經過農民因饑餓而推進的新的,農民基本上能吃飽肚子后,農村、農業和農民問題卻成為了當政者和知識界關注的焦點。這是為什幺呢?我認為,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農村出現了嚴重的政治危機。其中最為突出的表現就是,農村出現了大規模的農民反抗。
同上世紀二十年代共產黨領導的農民運動主要集中在湖南、湖北和江西一樣,這次在農村出現的農民反抗最具有典型意義的還是在這些地區。我調查和研究主要是湖南省的有關情況。從我調查和所能接觸的材料來看,近十年來,湖南省無論在湘南、湘西,還是湘中和湘北,都出現過大規模的農民反抗事件,其中,上萬人的農民反抗事件就有二起,較大規模的有十多起。根據我的研究,這些事件基本上有如下幾個特點:
第一,事件的主題比較集中和明確。這些事件的具體誘因各有不同,有的因為在上交提留時,發生了暴力行為或死人的惡性事件;有的是村民們認為農民負擔太重,由少數人出面組織上訪進而發生沖突;有的因村民選舉時出現了“非法”的情況,村民們為要求行使“民主權利”而集體上訪;有的是由于村民們認為村級財務不清,村干部有貪贓枉法行為而采取集體行動,等等。村民們提出相應的行動口號就是“減輕農民負擔,反對貪官污吏”和“村務公開和民主理財”。曾驚動中央的祁東事件,農民就是打著旗子、舉著“全面落實省委[1996]9號文件,切實減輕農民負擔”、“萬眾一心抗重稅”的標語、敲鑼打鼓、燃放鞭炮,進行示威的,進而發生了多起沖擊鄉鎮黨政機關的。
第二,組織化程度提高。少數農民利益的“覺悟者”通過各種形式,在社交圈子內尋找幾個志同道合者,以宣傳黨和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文件為形式,展開宣傳發動工作,在有一定的群眾基礎后,成立一定的組織形式,進而以具體的事件為由頭采取集體行動。這些村民自發成立的組織大體上有“減負組”,“減負委員會”,“減負監督組”,有的只稱為“減負代表”、“減負骨干”,等等。這些組織一般較為神秘,就是同一組織也有不同的說法,很少見到有明確的組織文件,大都以口頭的方式表述意見,不許作文字記錄,也不設具體的職務,特別是負責人。因為要做到“口說無憑”,“免得讓人說在搞非法組織”。但事實上,這些組織內部還是較為嚴密的,從其活動中可以明顯地感覺到有組織領導者的存在。衡陽縣渣江鎮鹽田管區文德村江東小組農民彭榮俊(退伍軍人),通過在村民小組會上宣讀中央和湖南省政府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文件,并提出了村務公開和財務公開等具體要求,得到了村民的擁護。他就發起該鎮18個(基本上保證每個村一人)愿意參加減負活動的村民召開會議。會上決定,不成立具體的“組織”,只稱“減負代表”,不設負責人,由彭某擔任召集人。在這一組織領導下,引發了著名的“渣江事件”。據了解,湖南省現有許多這樣的減負組織,而且出現了聯合趨勢(他們稱之為“聯網”)。
第三,產生的了一批新的農民領袖并具有極大的號召力。這些農民領袖的身份特征主要是,年齡一般在三十歲至四十五歲之間;文化程度為初中以上;大都當過兵或在外打過工;有些還是黨員和村干部;家庭比較富裕,在當地可算中上水平。他們大都對國家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并能掌握地方政府在處理這類事件的基本態度。這些組織的其它骨干在文化素質特別是家庭經濟情況與這些組織領導者有一定的差別。領導過寧鄉道林農民組織的是楊躍進是退伍軍人,開始在村里當民辦教師,他不滿足校領導專權,就聯絡學生家長組織“家管會”進駐學校清查學校賬目。這一事件的另一領導人崔羅坤本來是村民小組長,被村民推薦為村民代表,先后向鄉政府和村委會14次反映情況,要求解決當地村辦廠礦造成的水土流失問題。問題不僅沒有解決,一些基層干部還動用社會黑勢力對崔家進行打砸搶,并將崔打傷再押到縣里拘留。自此之后,崔就踏上了漫漫上訪路。在上訪過程中他了解了更多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精神,并認識了一些減負方面的同行,他也就從為自己“申冤”轉而組織農民開展減輕活動并成為當地有影響的人物。這些以“減負”為口號的農民利益代言人,在當地很有影響,可以說一呼百應,并得到農民的保護。有多起農民反抗事件正是為了保護這些農民代言人而發生的。如湘陰縣樟樹鎮農民代言人張新甫被當地公安部門傳訊,方面數百名群眾圍攻樟樹鎮政府,打傷多名干部,并將鎮黨委書記楊冬云扣押起來作為人質,以交換張新甫。宜章縣干警受命前往粟源鎮拘捕農民減負頭面人物周炳輝,被當地農民發現后,立即吹哨子、打銅鑼,迅速聚集了2000多人,將100名干警包圍。上千人還追到鎮政府大院,打砸了辦公室和干部住宅。桃源縣組織民警和稅務人員及鄉干部30多人組成行動隊在拘留該縣蘆花潭鄉觀音巖村“聚眾抗交屠宰稅”的毛明達(共產黨員)時,被聞訊趕來的農民包圍。15名民警和干部被打傷,另外10多人遭受脫衣的體罰。直到當天中午,公安部門將毛明達交出后,行動隊才得以解脫。
第四,反抗形式逐漸升級,出現暴力化趨向。上世紀90年代初,農民反抗的主要形式是寫聯名信,或派代表上訪。到了1995年后,有些地方就開始出現大規模的公開集會,請愿和示威,并進而與公安、政府工作人員發生流血沖突,有些事件,國家還出動了駐軍。寧鄉道林事件就是減負代表組織當地農民要在鎮政府機關大院召開一個聲勢浩大的“萬人減負反貪大會”引發的。有關部門了為制止這次聚會,派出大批警力(最多時有1000多人),趕到鎮政府門前的公路上設置警戒線。最后與農民發生暴力沖突,警察使用了催淚彈導致人員傷亡。衡陽縣渣江事件則是鎮政府以綜合治理為名召開萬人大會,用繩索將捉到的6名“減負代表”捆綁掛牌在大會亮相,激起了幾千名群眾憤怒,而引發了較大規模的武力沖突,群眾將鎮里的車子砸壞,并有多名人員受傷。
第五,事件具有傳染性。農村發生的這些事件很容易從一個地方傳染到另一個地方。祁東河洲鎮的農民與縣鎮兩級工作組因交建資款發生沖突,進而與司法部門發生暴力對抗,最后迫使上級政府出面清退了多收農民的教育集資款。這樣,河洲農民通過與政府對抗減輕了負擔的事迅速在祁東縣各鄉鎮傳播。接著引發遍及全縣西部近數萬農民的暴力行動,五個鄉鎮黨政機關被沖擊,共有48戶、79名鄉鎮干部的人身和住宅遭到圍攻和沖擊,公私財產損失巨大。漣源市三甲鄉數千農民在“農民利益的代言人”黃國卿領導下,以要求減輕農民負擔,圍堵漣源市政府大門,并沖進市委書記家進行抄家,并強行接管當地公辦的白溪小學,扣押了三甲派出所值班干警和副鄉長。在他們的影響下,相鄰的白馬鎮也發生沖擊基層黨政的事件,鎮黨委、政府、人大、紀委四塊牌子全部扛走,鎮黨委書記被圍攻毆打,并被剝光衣服,前來化解矛盾的市鎮兩級干部被扣,造成很大的社會影響。
二、農村政治危機的根源
上世紀90年代后在中國農村出現這樣大規模的農民反抗事件,對共和國來說,是史無前例的。因為,就是在和年代,農民無論經受了什幺樣的苦難,都很少采取這樣直接對抗的斗爭形式。這些事件對社會穩定產生的具大負面影響,迫使執政者和學界不得不關注農村、農業和農民問題。然而,盡管執政黨和國家采取了大量的措施,但都不能取得明顯的效果,最終使這一問題成為了共和國總理感到頭痛的問題。究其根源,在于這類事件產生的原因十分復雜。
第一、農村利益沖突加劇。一切政治行為都與一定的經濟利益聯系在一起的。目前中國農村利益沖突主要表現出如下特征。1、利益主體分化。一方面,國家、地方政府、農村基層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和農民,都成為了具有獨立利益主體。另一方面,各利益主體有明確的利益取向和意識,都非常明確地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2、利益沖突的表面化。最直接表現形式就是農民負擔加重。90年代以來,全國范圍內縣、鄉兩級地方政府出現普遍的財政危機,并最終轉嫁為各種稅、費、攤派的農民負擔。而且,農民相對貧困化加劇。在經濟上,由于受到國家強制性政策控制、市場性剝奪和技術性的限制,農業已經不是一種產業,農業經濟顯品長銀收的格局(農產品增長和農業的總體性收入減少),農民收入增長緩慢。根據國家統計局的報告,農村的基尼系數由1978年的0.2124擴大到0.3361,增幅過快,也遠遠大于城市的增幅(0.16-0.295)。而且,相對于城市的貧富差距拉大。3、利益沖突具有體制結構性,顯現不可調和的態勢。這是說,這種利益沖突是制度安排的結果。國家為了加強對農村社會的控制,努力將國家行政力量伸入到鄉鎮,建立了超規模的鄉鎮干部隊伍。但國家并不承擔他們的費用。這樣,一方面,國家需要依靠強大的鄉鎮體制來管制農民;另一方面,國家又要防止鄉鎮這架強大的機器對農民進行無限制的剝奪。傳統社會的利益沖突大都表現為國家與農民之間的矛盾,社區精英處于調和的中間人角色。現在是國家在調和,處于中間人的角色。4、利益沖突的外部化。這表現在,農村社會的利益沖突,已超越了農村或農業這個范圍,并表現為農民工與城市社會的沖突。農產品及生產資料的市場化交易之間的沖突。
第二,政治整合能力差,政權軟化。任何政治危機,都會表現一定的權威結構發生變化。其中,國家的控制能力或政治整合能力,是這種變化的最主要衡量指標。目前,中國農村出現了政權軟化現象。具體表現為:1、基層政府及干部的合法性受到懷疑和挑戰。為了強化統治,政權趨向于暴力化。當政權的合法性受到懷疑時,如果采用強化政權機器來維持秩序,會得到相反的效果。政權機器的擴張與政治動員能力并不一定成正比。擴張了的政權機器為了獲得維護其運轉的資源而會展開新的掠奪。國家權威受到沖擊。但是,利益沖突并不一定會產生政治性的集體行動,只有當這種利益上的沖突以明確的形式表現出來并對一定的權威結構產生根本性沖擊時,集體行動才得以發生。在目前農村社會的權威結構中,存在著國家權威和基層黨政的權威以及地方權威。在常態中,基層政權作為國家的代表者,其權威處于結構的核心位置,國家權威處于隱性,地方權威屬于邊緣的民間權威。由于基層黨政存在大量的對農民利益侵害行為,基層政權的合法就會受到村民們的懷疑,國家權威就很自然地進入村民們的視野。為尋求國家權威的保護,單個的村民會意識到集體行動的重要,于是,那些能將村民組織起來的地方權威就會迅速膨脹。盡管如此,要使具有制度性意義的權威結構產生動搖,需要有一定的起動因素,這些起動因素主要依賴于具體的誘發性事件。目前,農村最為常見的誘發性事件,基層黨政干部在行使職權時的采取暴力等失范行為或因此而產生了諸如死人等嚴重后果。2、黑惡勢力成因盛行,并在通過各種途徑和方式侵入農村基層政權。由鄉鎮政府出面組織的的流氓地痞團伙橫行鄉里。對于黑惡勢力是如何侵入到農村基層政權的問題,我作過一個專項調查。從我調查的情況來看,主要有四種方式,其一就是鄉鎮領導“引狼入室”;其二就是宗族和黑勢力控制的民主選舉;其三是經濟能人的利益誘惑;其四是政治精英的“紅黑蛻變”。這些黑惡勢力侵入到農村基層政權后,一方面利用“政權”賦予其的合法性欺壓農民,成為村霸鄉匪;另一方面又采取各種形式對抗農村基層政權,在一定的時期為了其更大的政治和經濟利益引發并領導各類事件。3、在國家政權體制之外形成了新的社會權力組織。一方面,農民缺乏自身的基層組織和政治代表,在農民個體與政府之間幾乎沒有任何有組織的、有意義的緩沖。另一方面,各種非政式組織已經出現,并在國家政權體制之外形成了新的社會權力組織。目前主要的有,因社會治安不好而出現的農村自衛組織;生產互助性的組織;宗族組織。特別是農村出現了大量的秘密組織。許多農村出現了“兄弟會”,“同門會”,“減稅救國會”,“農民減負專愿者”,“減負代表”等等。有的則直接叫幫會。這些組織十分復雜,大都具有傳統組織的諸多特征,有的組織還具有明確的政治目的。
第三,反體制意識已經形成。通過知識界的努力,中國農民問題的本質已經被揭示出來。農民長期受到體制性剝奪已形為了共識,并被歸結為二等公民、國民待遇、新農奴等理論。這就意味著,農民問題是體制問題,必須通過反體制才能解決。重要的是,這些有關農民處境的理論已通過知識精英傳播到了社會民眾。由于目前農民對社區缺乏認同,對前途失望,這種理論很容易與社會不滿情緒結合在一起領導湖南漣源市三甲鄉的黃國卿就說:“帝王將相寧有種乎”,“干部和農民都是父母生的,不站起來反抗,就侮辱了公民和五尺男兒的稱號”。
三、如何解決農村的政治危機
中國農村的政治危機是客觀存在的。實際上,存在社會危機并不可怕。可怕的有如社會學家默頓(R.K.Merton)所說,“有關社會危機的預言往往因為這種麻木的態度而成為自我實現的預言”。為了不使這種危機自我實現,目前有三種解決方案。
第一,國家對策:稅費改革和三個代表。
自中國進行轉型以來,對待社會危機的基本態度主要采用的就是運用武裝力量與政治專制手段。現在歷史進步了,在民主和法制成為國家和政黨合法性基礎的現時代,想走出這個歷史怪圈。那幺,作為主導中國農村發展的國家采取了些什幺行動來化解這些危機呢?從目前來看,主要采用的措施有四個方面:1、試圖通過稅費改革來調整利益結構。稅改費為什幺實行不了?方法是要全國農村基層行政單位都放棄所有的非稅收捐費,這些收費相當于每年九百億元。反過來,中央政府要把農業稅從百分之五提高到百分之八點五。最重要的是北京每年撥款二百到三百億元補助農村基層,用于公共設施、教育、工資和其它行政開支。但這種“費改稅”遇到嚴重困難,在安微的試驗已經基本停止。“費改稅”失敗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府拿出的二百億元補助無法支付基層政府的巨大開支。由于國家財政緩沖這一振動的能力有限,無法滿足鄉鎮政府的要求。2、試圖通過改革鄉鎮體制來約束中間利益階層的強勢。撤鄉并鎮,精簡機構。可是國家卻沒有辦法安置那些因此而閑置下來的鄉鎮干部。3、試圖通過村民自治體制來建立農民新的管制體制。由于這種政治性授權是建立在上述利益沖突上的,因此,其本身也就變成了沖突的重要內容。4、在意識形態方面,提倡三個代表,并企圖以此來約束鄉鎮干部。顯然,這種將希望寄托在當權者的自省和自我約束基礎上的改革,是否有效,事實已經證明了。
第二,知識界的主張:“給農民國民待遇”。
知識界有關三農問題的解決方案有很多。其中,“給農民國民待遇”最具代表性。從有關論述來看,這里的“國民待遇”不是一般意義上所指的一個國家給予在其國境內的外國公民和企業與其國內公民、企業同等待遇問題,而是指要給生活在農村的農民與生活在城市的市民同等待遇問題。表面上來看,這種論述沒有錯,因為中國的確存在城鄉二元分離,農民的社會地位也急需提高。但只要我們對這種主張所提出的具體目標進行分析,我們就會發現,“給農民國民待遇”實際上是一個“偽問題”的,是用一種表面化的城鄉差別來掩蓋中國社會的本質。事實上,那些在計劃經濟時代形成的“非農業人員”所具有的“待遇”,現在已經不是什幺“國民待遇”了。因為對生活在城鎮的廣大勞動者來說,那些少得可憐的“福利待遇”早已被改革改掉了。只有那些少數貴權者則在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圍上享受著勞動者創造的社會財富。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說,中國并沒有一個確定的具有共同利益和意志代表的國民群體,只有貧賤的勞動者與擁有資本和權力的權貴者。也沒有什幺國民待遇,只有權貴者的待遇。廣大工人和農民在一樣承受著權貴者的壓迫和剝奪。權力和資本對勞動的剝奪,才是中國社會的本質。
也就是說,目前知識精英所主張的“給農民國民待遇”的主張,也許并不是農民自己想要的,不是農民的利益表達。而且,問題的關鍵還在于,他們是要“給”農民國民待遇,由誰給呢?當然是權貴者和這些知識精英了。這也就決定“給農民國民待遇”并不能解決中國農村的政治危機。
第三,非主流觀點:組織農民,開展一場社會運動。
斯梅爾瑟將社會運動分為規范導向的和價值導向的前者傾向于體制內的漸進式改良,后者則主張采用激進的社會革命。
記得上次中國著名的“三農問題”專家溫鐵軍博士在這里說,要解決中國三農問題,只得進行社會改良,不能進行激烈的革命。因為,就目前的情況來看,中國農村不可能產生一場新的革命,因為缺乏農民革命可分配的資源。土地或權力都不能成為當前革命的目標。而要實現全社會的財富再分配,則需要改變國家的根本秩序,“民族利益”會改變這種爭權行為的合法性受到質疑,而強大的軍事力量會迅速地恢復秩序。從目前中國的情形來看,在農村推動一場有別于傳統革命式的社會改良運動也許是比較明智的選擇。問題在于,我們要改些什幺,由誰來推動這樣的改良。
我認為,首先要建立農民利益的政治表達機制,要讓農民自己說話。也就是要動員組織農民,建立真正的農民組織,要在農村社會中培養與形成與既得利益集團進行有效搏弈的力量。
要建立農民的利益的政治表達機制,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內容:其一,改變現在的鄉村治理方式,走向鄉村自治體制。這里不僅是村一級的自治,更主要是撤消鄉鎮政府,實行鄉鎮自治;其二,建立社會中間組織。我們需要一種新的政治許諾,要運用社會組織特別是民間組織來構建社會運動的載體。其中,成立真正意義上的代表農民利益的農會作為國家與農民之間的緩沖。黨國英認為,社會集團的組織程度越高,社會集團之間對話成本就越低,妥協的可能性就越大。高度離散的社會群體最容易受到謠言和邪教的蠱惑,并很容易成為立場極端的領袖人物的基礎。而且,據著名農村社會問題學者米格代爾的分析,分散的農民可能是“革命者”的社會基礎,而有組織的農民則可能是改良主義者甚至是保守主義者的社會基礎。如果通過農會把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政府與農民對話成本就可以大大降低,農民的愿望就容易通過秩序化的組織渠道得到表達,一些突發事件也可以得到緩沖和調解。
當然,這樣的農會應該是真正的農民組織。幾十年前,千家駒在批判以鄉村建設運動為代表的農村改良主義時就認為,真正的農民組織應該是,“第一,必須是能代表最大多數農民之利益的。如果我們承認中國農民是有階級分化的話,那這大多數農民當決不是地主與富農,而是貧農雇農及一部分中心。第二,這種組織必須是自下而上的。如果我們承認中國的政權,龍其是地方政權,還掌握在代表豪紳地主利益的人們的手里的話,那這種組織是決不能希望他們來領導與發動的。它必須是一個自發的組織,而不是由上而下的,由政府機關所通令成立的。第三,這種組織必須是適應世界潮流的。現在的世界已經不是孤立的閉關自守的世界,我們應該走哪條路已擺得非常明顯。倒行逆施的開倒車運動固然行不通;自作聰明獨創一格也為時勢所不許”。我認為,這里第三點的“適應世界潮流”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可以應該建立退出機制。無論是政治性的和經濟性的農民組織,如果農民沒有自由退出權利,那都是很可怕的。
要讓農民自己說話并不是要知識精英放棄自己的責任。詹姆斯?C?斯科特在《農民的道義經濟學:東南亞的反叛與生存》中說:潛在的激進農民運動的組織是否形成,似乎主要取決于它可以得到的資源能否確實緩解其成員的最迫切的需要,取決于政府或外部精英對其寬容甚至幫助的程度。在這兩個因素當中,后者似乎最為重要。沒有外部幫助,一個地方教派或政黨或多或少就會被迫處于我們所說的“內部自助”之中。作為保護的基礎,內部自助不會有充分的物質條件。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說:“小農人數眾多,他們的生活條件相同,但是彼此間并沒有發生多種多樣的關系。他們的生產方式不是使他們互相交往,而是使他們互相隔離”。“由于各個小農彼此間只存在有地域的聯系,由于他們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們彼此間形成任何的共同關系,形成任何的全國性的聯系,形成任何一種政治組織,所以他們就沒有形成一個階級。”這就表明,知識精英不僅要走進鄉村社會進行調查了解鄉村社會破產的真相,更要向社會特別是當權者表達組織農民的政治主張,并通過發動組織農民并最終將他們變成一個階級。而目前我們可以做的,就是到農村去,發動農民成立各類合作組織。我們要為農民建立各種組織提供規范;同時推動農會法的起草工作,象上世紀80年代初北大學生向社會提交《新聞法草案》一樣,可以提出農會法的建議草案。
80多年前,當許多中國的許多知識分子在海內外訴說中國社會的危機時,有一個人卻從你們北大圖書館走進了湖南的農村和江西的安源,最終發動并領導了上個世紀的那場工農運動。他就是。當年,就充滿激情地說:“幾萬萬農民從中國中部、南部和北部各省起來,其勢如暴風驟雨,迅猛異常,無論什幺大的力量都將壓抑不住。他們將沖決一切束縛他們的羅網,朝著解放的路上迅跑。”然而,一個世紀過去了,歷史也已經證明,中國的農民并沒有得到解放。原因何在呢?其中最主要的是這些知識精英們利用農民的力量重新塑造了一代救世主。公務員之家版權所有
現在已是新的世紀了,不是需要救世主的時代了,要靠農民自己,要讓農民自己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