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為你精心整理了銀行信貸風險管理范文,希望能為你的創作提供參考價值,我們的客服老師可以幫助你提供個性化的參考范文,歡迎咨詢。
[摘要]美國發生的“次貸危機”導致全球信貸緊縮的同時,對我國銀行信貸也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面對嚴峻的銀行信貸風險,究其原因在于信貸雙方信息不對稱。本文根據信息經濟學中信息不對稱理論,對銀行貸款過程中涉及到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進行分析,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防范銀行貸款風險的對策和建議。
[關鍵詞]次貸危機信息不對稱銀行信貸風險
美國的“次貸危機”引起全球矚目。危機的根源在于銀行降低門檻,向信用等級在“一般”以下或沒有信用記錄的人發放住房抵押貸款。在這場危機中首當其沖遭遇打擊的是銀行業。令人不解的是,信用評級在資產支持型貸款中有著舉足輕重作用,為什么全球投資者仍然會購買支持低評級的美國借款人的貸款資產?在我國,銀行是主要的信貸中介機構,弄清楚我國銀行信貸的委托關系,消除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委托問題,有助于減少銀行信貸風險,推動信貸市場發展,增強銀行競爭力。
一、信息不對稱的經濟學解釋
信息不對稱概念源自阿克爾洛夫于上世紀70年代提出的信息非對稱論。所謂“信息不對稱”指的是互動雙方中的一個當事人擁有私人信息,即關于某些信息締約當事人一方知道而另一方不知道,甚至第三方也無法驗證的信息,前者稱為信息優勢方,后者稱為信息劣勢方。該理論認為社會信息渠道多種多樣,信息流動快捷方便,信息分布不均衡和信息不對稱現象普遍存在。由此將可能引起經濟效率降低,導致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
隨著信息不對稱理論在信貸市場中的影響越來越大,信息的概念普遍地引入經濟學分析,從一個全新角度揭示具有信息優勢或劣勢的參與人的行為特征及其對信貸過程帶來的影響,促進了金融體系的健康發展,也有助于金融市場穩健高效運行。
二、信息不對稱下我國銀行信貸市場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信息不對稱存在于銀行、審批人、企業之間,根據銀行信貸交易涉及到的每一個環節,信息不對稱問題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銀行與審批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在信貸過程中,銀行是委托人,審批人是人,審批人做出信貸決策需要有較高專業知識和經驗,同時當審批人員的利益和銀行的利益不是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委托人(銀行)對人(審批人)是否按照授權的要求作出決策是很難進行觀察和監督的。目前銀行現在都已設立了符合本行特點較完善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但是這種機制本身存在不對稱性的缺陷,即權利與責任不對稱和收益與風險不對稱的問題。比如,銀行審批人總是傾向于從事那些高風險,一旦成功便會獲得豐厚收益的信貸活動,由此導致“濫貸”及“腐敗”現象的出現。
2.貸款前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在信貸市場上,由于銀行與企業在投資風險方面存在著信息不對稱,面對眾多風險程度不同的企業,銀行在不能觀察到項目投資風險或確定投資風險成本太高時,只能根據企業平均風險狀況,決定貸款利率。通常銀行會提高利率,用來彌補可能承擔的風險成本,否則銀行會選擇退出信貸市場,這就出現“惜貸”或“慎貸”的現象。這就是信貸交易發生前的銀行“逆向選擇”行為。
3.貸款后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在企業成功向銀行貸款后,企業(借款人)是資金的使用者,是委托關系中的人,對于借入資金的實際投向及其風險、收益水平、貸款的償還概率等信息比較了解,銀行(放款者)是資金的提供者,是決策中的委托人,對于資金投向情況及其風險,收益等信息不完全了解,這就產生銀行與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銀行對企業的經營活動缺乏強有力的監控手段,難以督促企業按交易約定的內容行事,就會出現以下幾種現象:通過做假賬,轉移利潤等方式支流貸款及其收益;人為的經營不善造成虧損,收不回投資;利用銀行的監督困難改變貸款用途;用破產、合資等方式轉移資產,逃避銀行債務。這就是我國銀行在信貸市場上面臨的企業“道德風險”。
三、銀行信貸中信息不對稱問題的規避
1.建立良好的信息傳遞機制,以降低信息成本
首先,健全企業信息披露制度。企業方面,在企業會計信息處理方面要以國家相關的法律為準繩,嚴格規范企業的財務會計信息,使之處理標準化;銀行方面,依據資深審計、會計事務所及相關部門出示的信息報告,對企業的財務信息、經營信息進行甄別,以提高企業信息公開程度,從而強化企業信息的社會監督和制約。其次,疏通銀行信息渠道。銀行不僅要理順自身融、貸、收信息渠道,而且還要與國家相關部門如稅務、發改委及央行的信息渠道相融合,形成一個強而有力的信貸決策支持系統。再次,提高銀行信息識別能力。銀行要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充分利用既有的信貸信息網絡優勢對信息進行加工、識別和運用,改善風險監測與控制的技術手段。最后、建立長期可靠的信息互遞。銀行獲得借款企業信息的一條重要途徑就是同企業建立長期聯系。
2.改進銀行信貸文化,建立有效的信貸激勵與約束機制
銀行信貸文化的改變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包括銀行信貸參與人的意識的轉變和一系列信貸制度的完善,其根本落腳點就是建立有效的信貸激勵與約束機制。對于銀行自身,要將項目的風險程度區分大小,篩選風險低的項目進行放貸,并從每一位借款人那里收集可靠的信息,改善自己在交易中所處的信息劣勢地位。對于銀行信貸人員,通過強化預算約束和經營約束,使信貸人員的自利行為與減少金融風險的目標相一致。一般來講,在激勵不足、約束過度時,信貸人員會選擇消極怠工;而激勵過分、約束不足時,則容易選擇挺而走險。因此,對信貸要害部門的員工進行定期輪崗和不定期抽查,使員工的工資與績效掛鉤,真正使內外部風險控制與員工的切身利益相融合。
3.完善社會信用環境,形成市場信譽機制
要形成一個良好的市場信用環境,首先,要建立企業的信用管理體系,建全企業的信用檔案、信用評級制度。被評級企業的責任和權益與信用檔案之間的關系要做出明確的規定。其次,要使契約雙方的利益都不受損害,重點要形成守信者得利益,失信者付代價的約束機制。這樣才能有效遏制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導致的人為交易風險。最后,要讓第三方如中央銀行、法院、資信評審機構及新聞媒體對不正當的行為進行信息披露。如果市場競爭是有效的,信用評級機構是能夠為了長期利益向投資者和債權人提供準確的信息,企業也能有動力提供其真實的信息,從而完善市場信息不對稱的狀況。
4.加強金融法制建設,關鍵加大違規成本和加強法律執行力度
在現行金融體制下,要改變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營造一個信息充分、相對公平、公開、誠信的信貸市場,首先要做的是加強有關法律建設,進一步完善銀行信貸活動中涉及到如《商業銀行法》、《破產法》等法律制度,加大違規成本懲處機制,加強法律執行力度。否則以上所提到的措施很難產生應有的效果,以往出現的很多違約行為,由于法律公平合理的判決遲遲得不到執行,從而導致越來越多的人有恃無恐的違約,頻繁出現道德風險。因此,建立、健全法律法規體系是解決金融領域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前提和基礎,只有這個體系完善了,金融交易才能夠公平地進行,銀行才能夠在良好的外部環境中,運用多種手段,減少不良貸款,提高贏利水平,應對激烈的國際競爭。
總之,無論是國內還是國外的銀行都面臨著信息不對稱引起的風險和挑戰。確立完善的信息機制,促進信息的充分化、對稱化,是我們防范和化解銀行信貸風險的根本所在。因此,我們要不斷地深化銀行業改革,還要結合我國體制轉軌的現實,不斷進行制度創新,在降低銀行信貸風險的同時,支持企業的成長和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ThomasM.Hoeing:在變化的金融體系中維護金融穩定吸取歷史教訓[J].借鑒與思考,2008,(1)
[2]美國次貸危機[EB/OL].2008.5.30
[3]銀行應牢記次級債危機的教訓[EB/OL].2008.4.23
[4]陳瑞華:信息經濟學[M].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3.
[5]楊俊紅唐耀東:論信息不對稱與銀行信貸風險[J].金融論壇,2004(10)
[6]李揚:銀行信貸風險管理[M].北京:經濟與管理出版社,2003
[7]王憲全:試論商業銀行貸款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J].金融論壇,2003,(3)
[8]JohnKiffaPaulMills:LMFWorkingPaper:RecentDevelopmentsinU.SSubprimeMortgageMarkets.2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