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寫新任履職報告的過程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他人的優秀作品,小編整理了5篇優秀范文,希望能夠為您的寫作提供參考和借鑒。
同志們:
組織市人大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是本屆市人大代表工作的一種新嘗試、新舉措。這是人大及其常委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推進我市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體現。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是人大代表密切與原選舉單位的聯系,自覺接受監督的一種形式,是憲法、選舉法、代表法的客觀要求。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目的是為了增強代表的責任感,調動代表的積極性,促進代表更好地履行代表職務。
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的要求,今年*區聯組安排4名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剛才劉蓮香、林海英、文靖、劉超代表已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了本人的履職情況,他們都講得很好。他們4位都是連任的市人大代表,在他們任職期間,積極參與了各種的社會活動,向市人大了許多的議案和建議,也為群眾辦了許多好事、實事,較好地履行了代表的職責,發揮了代表的作用。從他們的履職報告中可以看出,他們能夠做出這樣的成績是因為他們都有著很強的學習意識、責任意識、大局意識、法律意識、群眾意識。下面,我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行好職務、如何發揮好代表作用談幾點意見。
一、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增強人大代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總書記在黨的“*大”報告中:“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的本職和核心”。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充分發揚社會主義民主、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構成這一制度的最基本的因素。代表作用發揮得如何,直接關系到人民代表大會的整體效能,關系到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充分行使。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肩負著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參與行使國家權力和管理國家事務的重任。人大代表是人民群眾的代言人,受人民群眾委托依法行使權力,在人民與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之間起著重要的橋梁作用。因此,人大代表的責任重大,使命崇高。人大代表絕大多數是兼職,既是代表,又同時擔任本職工作。有的擔任領導職務;有的工作在生產、教學、科研第一線,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要正確處理好執行代表職務與做好本職工作的關系,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各項職責,擔當起代表人民管理國家事務的重任。
二、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履行職務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
我受縣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的委托,向大會報告五年來的工作,并對下一屆常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請予審議。
過去五年工作回顧
五年來,縣人大常委會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依靠全體代表和全縣人民,圍繞中心、服務發展,關注民生、促進和諧,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為推進我縣民主法制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發揮了重要職能作用。
一、突出服務發展大局,決定重大事項取得新成效。常委會圍繞事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重大事項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舉行常委會議30次,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36個,依法作出決議決定22項,任免干部255人次,圓滿完成了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有力地推動了縣委重大決策的貫徹落實。
著力推進“十一五”規劃目標順利實現。圍繞“十一五”規劃主要目標任務落實,組織開展“三查(察)”活動,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建議縣政府針對形勢變化和計劃進度,立足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現實基礎和潛在優勢,著眼長遠,搶抓機遇,應對挑戰,積極作為,保證了“十一五”規劃的全面超額完成。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提高中小學校長整體素質,推進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中小學校長隊伍,促進我縣教育綜合改革的穩步推進,推動教育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證,根據《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決定》(國發〔〕2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的通知》(國辦發〔〕28號)、《人事部、教育部關于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人部發〔*〕24號)、《*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校長聘任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云教人〔〕68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校長隊伍建設管理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強中小學校長隊伍的建設
有一個好校長就有一所好學校。校長的品德修養、教育理念和管理能力直接關系到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加強校長隊伍建設和管理,對于促進城鄉教育均衡協調發展,全面提升辦學質量和效益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教育的興衰系于教師,教育管理的成敗系于校長。縣教育局要進一步加強對校長隊伍的管理和建設,建立一支高素質的中小學校長隊伍。
二、明確職責,確保中小學校長履職到位
(一)落實責任,全面實行校長負責制
校長是學校法定代表人,全面負責學校工作。校長行使下列主要職權: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方針,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決定;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和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根據有關規定擬定校內機構設置和學校人事調配建議方案,聘任校內機構負責人,聘任和管理教職工,對教職員工實施考核和獎懲,強化績效工資的管理和分配;擬訂和執行學校年度經費預算方案,管理學校設施和資產;組織教育教學和考研教改活動,積極實施素質教育;制訂學校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主持校務會議或校長辦公會議,研究學校重大事項。
一、突出團結民主,凝聚各方力量,著力推進和諧發展
1、合力營造民主政治氛圍。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認真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各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聯系與合作,重視發揮他們在政協組織中的作用,認真傾聽他們的意見建議,支持他們通過政協這一舞臺更好地履行其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職責,營造民主協商、平等議事、寬松和諧、生動活潑的政治氛圍。
2、做好港澳臺僑和外事工作。要繼續通過開展走訪慰問、新春茶話會、中秋座談會等活動,密切與“三胞三屬”的聯系,為他們知情明政、投資興業創造條件,努力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引導到*經濟社會建設上來。
3、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要認真宣傳和貫徹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積極做好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團結聯誼工作,協調民族關系,促進民族團結,維護安定和諧的政治局面,為構建和諧*作出應有貢獻。
4、做好宣傳、文史工作。進一步加大政協工作的宣傳力度,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系和協作,繼續抓好*黨建網上《政協之聲》欄目建設,重點宣傳政協的履職成果、委員風采和政協文化,積極擴大*政協的社會影響。進一步重視文史資料工作,完善聯合征編的經驗做法,加大對文史資料工作的考評考核力度,認真研究做好文史資料工作的新途徑,達到“存史、資政、團結、育人”的目的。
5、做好聯誼交流工作。繼續加強與全國各地政協的交流聯誼,拓寬發展之路,促進合作共贏。積極籌備承辦好湖北省城區政協第22次聯誼會,擴大*知名度。
為保障*區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代表作用,根據憲法、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區的實際,就加強和規范人大代表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以下簡稱代表)在*區人民代表大會(以下簡稱大會)會議期間的主要工作為:(1)聽取和審議*區人大常委會、*區人民政府、*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2)審查和批準*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和批準*區年度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3)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議案;(4)依法提出代表議案;(5)依法提出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6)依法提出質詢和詢問;(7)依法審議人事任免案,參加大會的各項選舉;(8)參加大會的各項表決等。
代表應當依法出會會議,參加各項議程活動,依照憲法和法律賦予代表大會的各項職權,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參與行使國家權力。大會對代表出席會議情況進行考勤并通報。
二、提高審議質量。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是代表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重要職責。代表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可以采取代表團全體會議、分組會議的方式進行審議。代表審議各項議案和報告時,有關機關必須派相關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詢問,并認真研究、積極采納代表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對議案和報告作出修改。對代表提出的質詢,受質詢機關要認真答復。
三、代表在大會閉會期間的活動主要為:(1)參加視察和專題調研;(2)應邀參加區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執法檢查;(3)應邀參加區人大常委會各工作委員會組織的專題調研;(4)應邀列席區人大常委會會議;(5)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對各方面工作的建議、批評和意見;(6)聯系人民群眾,聽取群眾意見;(7)參加區人大常委會及其辦事機構組織的其他活動等。
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既是執行代表職務,也是知情知政、掌握第一手材料,醞釀、起草、提出議案或者建議、批評和意見,為出會會議審議各項報告和議案作準備的過程。代表必須積極主動、自覺參加,每位代表一年內參加大會閉會期間活動應在1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