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來稿有抄襲、剽竊以及其他侵權行為的,其責任由侵權人自負,本刊概不承擔。
2、摘要應簡明確切,提供論文內容梗概,表達文章中有創新意義的內容,體現結論,不需評論,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
3、正文應層次分明,在層次標碼后,應擬定標題。盡量減少層次,不得多于3 層,采用1,1.1,1.1.1 方式。層次的數字序號頂格寫,序號后要空一個漢字。
4、如果能用文字簡潔說明的內容就不必列表。圖、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圖表應冠有圖表序號及圖題、表題。
5、如論文屬于基金項目,需注明基金項目類別、項目名稱及編號,多個項目間以“、”分隔。格式如下:基金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6、正文標題:文內各級標題題號一律頂格書寫,標題題號分級采用1;1.1;1.1.1等標注形式。結構層次不宜過多,一般為二級或三級。
7、注釋是對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列于當頁腳注,用①②……標注。(注意:注釋不是引文的參考文獻,引文引用文獻應放在文后參考文獻中)
8、來稿須具有創新性、指導性、實用性;能代表技術前沿水平的論文。嚴禁一稿多投遞;如果一個月未獲錄用通知,作者可自行處理稿件。
9、如多位作者之間用“,”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分開。
10、參考文獻:將參考文獻按正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排列編號,并用數字加方括號標注并集中排列在注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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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劉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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