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吉林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長春中醫藥大學
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3個月 全年訂價:¥340.00
《長春中醫學院學報》由仝小林擔任主編,創刊于1985年,由吉林省教育廳主管、長春中醫藥大學主辦的一本醫學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論文刊出后,該文不得以同種文字在其他期刊或其他公開出版物(含紙質、光盤、網絡等各種介質、媒體)上再次發表,匯編個人作品(含網頁)或文集需要使用該文及其版式須注明出處。
2、文章題名應簡潔、確切、真實反映文章的主題特色。不超過20字,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字、代號等(一般不用副標題)。
3、參考文獻按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排列于正文后;參考文獻的序號左頂格個位對齊,并用加方括號表示,如[1],[2],…,以與正文中的指示序號格式一致。
4、所有論文都應有5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和3~8個關鍵詞,并附英文翻譯。
5、作者署名及工作單位: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作者工作單位應標明全稱,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6、基金項目名稱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注明項目編號。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8、注釋為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均以腳注形式分散標注于正文頁面下方,其序號為①②③……,每頁重新編號,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
9、來稿一律采用電子郵件投稿。文中的計量單位一律以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數字按《關于出版物上的數字用法的規定》書寫。
10、研究報告類文章按照引言、材料與方法、結果與分析、結論與討論的順序編排。
地址:長春凈月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博碩路1035號
郵編:130117
主編:仝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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