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廣西日報傳媒集團 主辦單位:廣西日報傳媒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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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與經(jīng)濟·上旬》由崖巍巍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93年,由廣西日報傳媒集團主管、廣西日報傳媒集團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qū)I(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nèi)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本刊有權對來稿進行必要的刪改,如不同意刪改,請在投稿時說明。請作者自留底稿。
2、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shù)據(jù)和具體統(tǒng)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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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書采取頁下注的方式(不是尾注),每頁的注重新編號。本刊注號為圓圈注號,即“①”,勿用其他注號
5、參考文獻序號與文中標注序號相一致(文中標注序號用上標),左頂格用阿拉伯數(shù)字加方括號標注:[]、[2]……每條參考文獻最后均以實心句號結束。
6、正文:一般應包括資料與方法、結果、討論三個部分,層次系統(tǒng)為1~3層,如:“1”,“1.1”,“1.1.1”,各級標序均左頂格,第2層后空1字距排標題。
7、表格請在左上方給出編號和表題,插圖請在下方居中位置給出編號和圖題,如“表1”“圖3”。不易隨文排出的圖表,請附在文末,如“附表1”“附圖3”。
8、題名應簡明、具體、貼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內(nèi)容;題名一般不超過20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9、作者姓名及單位。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應以逗號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shù)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shù)字。
10標注方式: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批準號)”。多個項目同格式列出,前后用分號隔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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