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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3、標題。不超過3級。分別以“一、(一)1.”表示。前兩級標題后面一般斷行,尾部不帶句號。第3級一般不斷行,加句號。
4、參考文獻:各篇文獻要按正文部分標注的序號依次列出,連續編碼,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
5、基金項目:所涉及的課題請在文中注明,如“基金項目:××基金資助項目 (注明基金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掃描件)。
6、關鍵詞應選擇那些最具有檢索意義的術語,通過這些術語反映論文所涉及的內容或領域,以便于讀者檢索到該論文。
7、作者簡介放在首頁地腳,列出作者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民族(漢族可略)、職稱、學位、研究方向等。
8、縮略詞的使用應采納本學科、本專業的權威性機構或學術團體所公布規定的或是約定俗成的縮略詞,不得引用某些不是公知公用的、且又不易為同行讀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定的縮略詞。
9、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10、稿件要圍繞辦刊宗旨,結合欄目設置,力求選題新穎、觀點鮮明、結構嚴謹、闡論精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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