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主辦單位:河南財政金融學院
季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40.00
《河南財政金融學院學報·自然科學版》由李學志擔任主編,創刊于1982年,由河南省教育廳主管、河南財政金融學院主辦的一本科學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每篇稿件須有不超過200字的摘要,客觀陳述全文的中心內容,不進行評論。摘要中避免出現“本文”、“作者”等字樣。
2、來稿請附中、英文的題目,其中,中文題目不超過20字,題目要能概括文章主旨,且須簡明、具體、確切,必要時可加副標題。
3、本刊注釋采用腳注形式,引用文獻需嚴格遵守學術規范,注釋順序為:作者,書名,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4、間接引文通常以“參見”或“詳見”等引領詞引導,反映出與正文行文的呼應,標注時應注出具體參考引證的起止頁碼或章節。標注項目、順序與格式同直接引文。
5、請規范數字用法,凡用阿拉伯數字并無不妥的就不用漢字表示數字;非直接引用法條的序號請用阿拉伯數字(包括正文)。
6、作者及其工作單位:文章必須有作者署名。有多位作者署名的,應按其在科研與論文撰寫的貢獻大小排列名次。作者工作單位應寫正式全稱,后加省、市名,郵政編碼,并將這三項數據全部用圓括號括起來。
7、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標注于文章參考文獻后,書寫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或影印件。
8、論文中有統計表和插圖者,應先見文字后見圖和表。文章中圖、表務求少而精,且需要有圖序、圖題、表序、表題,不能用“附表”表示。能用文字表述的盡量不用圖、表,文字、表、圖三者表述切忌重復。
9、在正文中,引文按出現先后順序加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采用上角標形式,參考文獻放置文末,排列順序及序號必須與正文中引文序號一一對應。
10、稿件應有中文摘要、關鍵詞、英文題目及內容提要。稿件格式請參照附件——書稿規范進行處理。
地址:鄭州市龍子湖北路22號
郵編:450046
主編:李學志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鄭州市龍子湖北路22號,郵編:45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