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2、外文文獻在前,中文文獻在后。同一作者不同時期的文獻按出版時間的先后順序排列。外文書名以斜體書寫,實詞首字母大寫;外文論文篇名以正體書寫,僅篇名首字母大寫。每條頂格寫,回行時空兩格。
3、來稿內容應依次包括:文章名、姓名、單位、郵編、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作者簡介。
4、摘要300字左右。摘要與正文對等,不以第一人稱表述,不對正文評論,不要寫成提綱形式。避免使用“本人”“本文”“我”等字眼。
5、作者將已經發表的論文,全部或部分,原封不動或僅作細微修改后再次投稿,或者將多篇已發表論文,各取其中一部分重新組合后再次投稿。
6、基金項目:稿件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需在篇首頁腳注標注項目類別、項目名稱、項目編號。
7、正文。論文應論點明確、邏輯嚴密、數據可靠、內容翔實,提供詳細的分析數據與圖表。
8、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9、引言應該簡潔明了,避免使用過于專業化或晦澀難懂的術語。確保您的論點和文筆清楚,使讀者能夠迅速理解您的研究主題和動機。
10、文中所用圖表及插圖要求高清圖像,注明名稱、來源,標清在文中的具體位置,以附件形式單獨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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