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參見”,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參見”;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用“另參見”為引領詞。對立性文獻,則加說明性字句,諸如“不同的見解,請參見”之類。
2、本刊編輯將在三個月內就來稿采用與否或修改意見答復作者。文章如經本刊采用,不可再投他刊。
3、文中插圖或照片的電子版應提供計算機文件,如JPG、TIFF 等格式,表格用三線表(必要時可加輔助線),表格上方給出表序(表1,表2,…)和表題。
4、摘要:論著性文章需附600字(詞)左右的中、英文摘要。結構式摘要包括目的、方法、結果(要列出主要數據和具體統計學結果)、結論4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
5、力求簡明扼要、醒目、突出主題。盡量避免使用縮寫詞。中文文題一般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中英文標題應一致。
6、引注應能體現所引文獻資料的信息特點,應與其他文獻資料相區別;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的準確來源,方便讀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7、論文格式為:題目,作者姓名、單位、地址與郵編,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圖法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第一作者簡介,英文題名,英文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地址與郵編,英文摘要與關鍵詞。
9、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參見”,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參見”;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用“另參見”為引領詞。對立性文獻,則加說明性字句,諸如“不同的見解,請參見”之類。
10、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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