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文摘要字數以300~400字為宜,以提供論文的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與解釋,簡明確切地闡述論文的重要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不分段,不用第一人稱作主語,不出現插圖、表格,不用引文。
2、正文按“前言、資料(對象)與方法、結果、討論”的順序書寫,為一級標題;以下各級小標題按照:一、(一)、1.安排序號。
3、中文摘要字數以300~400字為宜,以提供論文的內容梗概為目的,不加評論與解釋,簡明確切地闡述論文的重要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不分段,不用第一人稱作主語,不出現插圖、表格,不用引文。
4、參考文獻盡可能使用近5年公開發表的文獻,數量在10—30條,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5、文中使用的外文字母、符號,必須分清大小寫、正斜體,一些易混淆的字母請用鉛筆在其旁標明;文中量和單位的使用參照最新國家標準GB3100-93,3101-93,3102-93。
6、選題要新,與時俱進。突出前沿問題、難點問題、熱點問題、重點問題,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強化現實針對性。
7、科研基金資助的課題原則上著錄國家或省、部級以上的課題,需注明科研基金機構全稱和自主好,中、英文雙語著錄,分別置于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下方,并在圓括號內注明其項目編號。
8、“一”后加“、”號,“l”后加“.”,(一)、(l)不加任何標點,‘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號。
9、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10、文題一般不宜超過30個字,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主要的特定內容。避免用副標題。文題不用非公知公認的縮寫或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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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鄧祥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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