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編輯部有權對來稿進行修改或刪節,但對內容的實質性修改將征得作者同意。
2、直接引文之注釋不加引領字“參見”,間接引文之注釋應加引領詞“參見”;如顯示其他支持性文獻,用“另參見”為引領詞。對立性文獻,則加說明性字句,諸如“不同的見解,請參見”之類。
3、內容摘要為文章主要觀點之提煉,字數一般控制在200——300字為宜;關鍵詞一般為3至5個(提供英文摘要及關鍵詞更佳)。
4、計量和計數單位前需使用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上下角標、黑白體、大小寫應準確表達,對易混淆的請用鉛筆標注。
5、本刊恕不退稿,投稿三個月內未收到通知,作者可另行處理。本刊擁有修改和刪節來稿的權利。來稿應是未公開發表過的文章,并請注明是否專投本刊。
6、腳注用宋體小五號字。中國年號、古籍卷數請用中文數字。其他如公歷年份、期刊卷期號、頁碼等,均請用阿拉伯數字。
7、圖中外文字母用斜體,單位符號應為正體。框圖中英文字母用正體。圖中法定計量單位用符號標出,不用單位中的中文名稱。
8、正文中的文獻號碼,請寫于引用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引用文獻一般不超過20篇。引文必須準確,與原始書刊資料核對無訛誤。
9、來稿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作者簡介、中英文摘要、關鍵詞、中圖分類號、主題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
10、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地址:廣州市廣州大道中289號
郵編:510601
主編:孫國英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廣州市廣州大道中289號,郵編:5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