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縮略語:文中盡量少用。必須使用時于首次出現處先列出其全稱,然后括號注出中文縮略語或英文全稱及其縮略語,后兩者間用“,”分開。
2、“一”后加“、”號,“l”后加“.”,(一)、(l)不加任何標點,‘第一”、‘首先”后面均要加“,”號。
3、參考文獻要求10篇以上,中英文對照,只列最新、最必要的公開出版物,建議盡量引用本行業知名期刊已刊出的相關文章,并在文中相應處以上標形式按順序標出。
4、摘要應排除在該領域已成為常識的內容,一般不應對論文內容作詮釋和評論(尤其是自我評價),一般不應出現公式、圖表和引文。摘要應使用第三人稱,省略主語。
5、來稿請寫明作者真實姓名、職稱或職務、工作單位、詳細地址、郵編、電話號碼和E-mail。以集體名義寫的文章,請注明執筆者或聯系人,以便聯系。
6、基金項目:標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以腳注形式標注于作者簡介上方。
7、論文篇幅應限定在5 000字以內,文章應論點明確,論據充分,條理分明,數據可靠,文字精煉,專業名詞應前后統一并標準化。內容應有所創新,不得重復、模仿、抄襲他人作品。
8、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9、稿件中含有數學公式、表格、曲線圖及其他圖表等,請用計算機制作相關內容,以確保數字、符號、表格、圖線等清晰規范,便于本刊直接排錄和原樣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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