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提升學術品格及貫徹學術標準,公正、嚴謹地對待每一篇來稿,本刊實行三審終審制。對于重要的或有爭議的稿件,編輯委員會將在與編輯部之外的專門研究人員協商討論后,最終決定是否錄用,但只以文章質量為依據。
2、來稿注明作者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出生地、學歷、學位、技術職稱、簡歷以及研究課題、單位全稱及所屬部門、地址、電話、傳真、電子信箱及郵編等。
3、力求簡明扼要并能反映文章的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最好不設副標題,盡量不用縮略語和標點符號。英文文題不應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文題的含義應一致。
4、關鍵詞:必須是意義明確的術語,一般應選取3~5個能準確反映研究方向、研究領域及研究地點的詞。詞與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5、正文的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字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l”,“2.1”,“3.1.2”,并一律左頂格。
6、注釋要完整規范,至少包括作者(編者)、譯者、文獻題目、出版單位、出版時間(及雜志出版期號)、所引內容頁碼等信息;外文注釋從其原有體例;引文出自互聯網的,請注明題名、詳細網址及訪問時間。
7、統計處理結果用P<0.05、P<0.01表示,于表(圖)下注明。若有手繪圖,請用繪圖墨水在繪圖紙上繪制,設計要美觀,線條應光滑,尺寸為長14 cm,寬250px。
8、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9、按時審稿:作為審稿人,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地對稿件進行評審。若不能及時評審,應及時返回不能評審的信息,避免出現答應審稿卻逾期不審的現象。
10、參考文獻應是公開出版物,以便審者、編者、讀者查證。引用文獻請盡量不要超過5年(最好2年以內),以其在正文中出現的順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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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張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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