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山西省司法廳 主辦單位: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
季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52.00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學報》由冀建峰擔任主編,創刊于1988年,由山西省司法廳主管、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主辦的一本政法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文中一級標題用一、,二、……,二級標題用(一),(二)……,三級標題用1.,2.……,四級標題用(1),(2)……,依次類推。
2、摘要最好用敘述性語言闡明全文的觀點、論據和結論,既要精煉又要言之有物,盡量不要空泛地概括全篇內容;忌用第一人稱;字數為150-200字。關鍵詞3-8個。
3、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4、正文結果:在正文和圖表中按邏輯順序描述結果,緊扣主題。正文不得重復圖表中的數據,僅需強調或概述重要的觀察結果。
5、注釋要求: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或無現代版本的古籍、檔案、內部資料等各種不宜列入參考文獻的引文以腳注形式著錄。
6、參考文獻限于作者親自閱讀、本文明確引用、公開發表或有案可查。參考文獻全部列于文后,按正文首次引用的先后次序編號,并在正文引用處右上角注明參考文獻序號。
7、表應按其在正文中出現的先后次序連續編碼,每幅表應冠有表題并在正文中標示“見表”,以確保每個表均在正文中被引用。
8、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稿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序應在投稿時確定。接錄用通知后不再改動。獲得各項課題資助的來稿將優先發表(需要在稿件首頁注明)。
9、要求稿件內容詳實,觀點明確,論證充分,數據可靠,文字簡練,圖表清晰。
10、來稿請提供作者筒介,注明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學位(或在讀學歷),技術職稱,聯系電話及通訊地址、郵編。
地址:太原市大營盤體育北街6號
郵編:30012
主編:冀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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