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薦信應注明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
2、參考文獻的引用應遵循合理、正確、充分的原則,切忌漏引和盲目多引,并應把握參考文獻引用的相關性,把好量和度,鼓勵優先引用近5年內公開發表文獻。
3、全文注釋采用當頁腳注模式,用規范的中文或外文標點符號。編碼用①、②、③……之類排序,每頁重新編碼。
4、作者及其工作單位中姓名、單位均居中單列。工作單位包括單位及部門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單位名稱與省市名之間應以逗號分隔,用圓括號括起。
5、研究成果所屬基金資助項目名稱及編號同時請務必提供篇名、作者姓名、單位、關鍵詞和摘要的英文翻譯。
6、各級標題依次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如1,1.1,一般以1~2級為宜(宜少不宜多)。
7、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8、文稿內容依次為:中文標題、摘要、關鍵詞;英文標題、英文摘要、英文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稿件一經采用,編輯部會及時與作者聯系。
9、需附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內容必須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據)、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不分段,用第三人稱撰寫。
10、正文語言準確、簡明、生動;用書面語,不用口語;應樸實無華、具體、不空泛,對事物的表述不宜作渲染。一些已知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不宜詳細敘述,應利用文獻標注的方式加以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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