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沈陽市教育局 主辦單位:沈陽教育學院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沈陽教育學院學報》由王明友擔任主編,創(chuàng)刊于1979年,由沈陽市教育局主管、沈陽教育學院主辦的一本教育領域專業(yè)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chuàng)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tài)。
1、一級標題用編號一、二、三、,二級標題用(一)、(二)、(三)、,三級標題用1.、2.、3.,四級標題用(1)、(2)、(3)。一級標題居中,二級左對齊,三級標題左縮進兩格。
2、參考文獻:本刊要求所有參考文獻按照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做實引,在引用處用上角標的形式標注,如“[1]”、“[2]”等。
3、文章應具有學術理論的前沿性、問題分析的深刻性、對策建議的針對性、產業(yè)實踐的操作性等特點,尤其歡迎有創(chuàng)新亮點的文章。
4、摘要應當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并且擁有與文章同等量的主要信息。摘要不要出現(xiàn)“本文”“作者認為”之類的用語,字數(shù)為300~500 字。
5、來稿請寫明所有作者單位、所在省市及郵編;其中,第一作者應寫明出生年份、性別、職稱或職務、畢業(yè)時間、畢業(yè)院校和專業(yè)、現(xiàn)從事的主要工作、研究方向,及詳細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E-mail等聯(lián)系方式。
6、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7、正文中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應盡可能排比。不同層次的標題,有上下關系者,在內容上應相互聯(lián)系。題末不加標點符號,空1字書寫內容。
8、來稿論文凡參引他人觀點,一般應引用原文,以雙引號標出,并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詳細標明出處;使用他人整理發(fā)表的文獻、圖版和數(shù)據資料者,亦請在注釋和參考文獻中相應標明。
9、結論是在理論分析和試驗驗證的基礎上,通過嚴密的邏輯推理得出的具有創(chuàng)造性、指導性、經驗性,并高度概括的結果描述,應條理清晰,獨立成段。
10、文中的圖、表應具有自明性,并須附相應的英文名。凡涉及國界線的圖件,必須繪制在地圖出版社公開出版的最新地理底圖上。圖像要清晰,層次要分明。
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東區(qū)聯(lián)合路54號
郵編:110041
主編:王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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