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若屬多項基金資助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2、來稿要求論點鮮明、論證充分、結論明確、數據可靠、文字簡練,達到“齊、清、定”的要求。
3、來稿須為作者本人原創學術論文,且未公開發表,稿件內容要求文字精煉、層次清晰、觀點鮮明。來稿確保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因文字、引注、圖片等引發的觀點或版權問題,皆由作者本人承擔。
4、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具有自明性、獨立性和完整性,一般不分段,形成一篇完整的短文。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一般不超過200字。
5、中文文題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英文文題應與中文文題含義一致,一般不宜超過10個實詞。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
6、一般注釋采用附注的形式,即在正文需注釋處的右上方按順序加注數碼l、2、3、……,在正文之后寫明“附注”或“注釋”字樣,然后依次寫出對應數碼l、2、3、……和注文,回行時與上一行注文對齊。
7、姓名在標題下按序排列,多作者署名時須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收到錄稿通知后不再改動。文后注明第一作者作者簡介、郵寄地址、郵編、聯系人電話等信息。
8、參考文獻附在全篇正文之后,每條另起一行,并以單字母方式標識各種參考文獻類型:M- 專著,C- 論文集,N- 報紙文章,J- 期刊文章,D- 學位論文,R- 報告,S- 標準,P- 專刊,G- 資料匯編。
9、編號應頂格書寫。有標題時,在編號后空一字再寫標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內容。無標題時,編號后空一字寫具體內容。
10、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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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焦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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