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主辦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聯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220.00
《西部》由沈葦擔任主編,創刊于1956年,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主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聯主辦的一本文學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2、論文各層次標題 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標題層次一般以三級為宜,最多不超過四級,一級用 1,2,3……; 二級用1.1,1.2,1.3……; 三級用 1.1.1,1.1.2,1.1.3……。
3、文字必須干凈、靈性,拒絕平鋪直敘,反對概念化和古板的構架。投稿請用宋體、題目小二號、正文小四號,附作者簡介、地址、電話,或所載刊物名、網址。
4、作者應遵守科學道德與學術規范,稿件文責自負,請勿一稿多投。本刊對采用的稿件有刪改權,對實質性內容的修改將征得作者同意,不同意刪改的作者,請在來稿時作出說明。
5、來稿請附作者真實姓名、工作/學習單位全稱、最后學歷/學位、職稱/職務、主要研究領域和詳細通訊地址(包括郵政編碼、電話和電子郵箱等),以便聯系。如有變動請及時通知。
6、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可以根據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7、引注統一采用頁下腳注形式,作者投稿時請按“1,2,3……”次序全篇連續編號,不加圈也不加括號,注碼統一置于標點之后。
8、本刊參考文獻采用著者-出版年制標注體系:文章正文部分所引用的文獻,在引文后的圓括號內標明作者名和文獻的出版年份。
9、計量單位實行國務院1984年2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并以單位符號表示。組合單位符號中表示相除的斜線多于1條時應采用負數冪的形式表示。
10、引注統一采用頁下腳注形式,作者投稿時請按“1,2,3……”次序全篇連續編號,不加圈也不加括號,注碼統一置于標點之后。
地址:烏魯木齊市友好南路716號
郵編:830000
主編:沈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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