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文內標題力求簡短、明確,一般不超過五級。層次序號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與注號區別。
2、文稿凡屬基金資助項目,應寫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正式名稱填寫,投稿時附基金項目證明復印件,本刊將優先錄用和發表。
3、來稿務必論點明確,論據可靠,數據準確,文字精煉,引用資料請給出文獻。
4、本刊用通行簡體字排印。有特殊符號或少數民族文字及民族古文字的,請隨稿寄上輸入軟件。本刊對擬用文章有刪改權,如不同意,請在來稿中注明。
5、主要摘要文章運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和所得出的主要結論或闡發的主要觀點,力求文字明確、簡練,一般不超過200字。
6、主要作者的工作單位應寫明單位全稱、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作者簡介寫明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職稱、學位、簡歷及研究方向(任選)。
7、論文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內容上應一致,但不等于說詞語要一一對應。在許多情況下,個別非實質性的詞可以省略或變動。
8、表、圖要跟在文字之后。采用三線表,表序、表題應在表的上方;圖的大小要適中(寬60~130mm),圖的下方打印圖號、圖題及圖注。
9、參考文獻限作者親自閱讀已發表的近五年主要文獻。按文內引用先后順序列于文末,并在文內引用處右上角以[ ]號(角注)注明序號。
10、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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