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單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 主辦單位:福建省水產學會;福建省水產研究所
雙月刊 審稿周期:預計1個月內 全年訂價:¥190.00
《漁業研究》由蘇國強擔任主編,創刊于1972年,由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主管、福建省水產學會;福建省水產研究所主辦的一本農業領域專業期刊。主要刊載該領域內的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和評論等,力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反映該領域的政策、技術、應用市場及動態。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時效性、可讀性和可借鑒性。要有一定學術技術水平和實用價值。論點明確,資料可靠,文字精煉,層次清楚,數據可靠。
2、參考文獻采用順序編碼制,在引文處按引用文獻在論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碼,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參考文獻置于文末,按國家標準GB/T 7714-2005規定的著錄規則。
3、文題:力求簡明,能夠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文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盡量不設副標題、不用標點符號、不使用縮略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4、注釋是對文章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其序號為①②③……,注釋文字與標點應與正文一致,注釋置于文尾,參考文獻之前。
5、來稿請務必寫明作者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等信息。
6、摘要須簡潔客觀地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是反映文章主要內容及觀點的詞或詞組,數量為3~8個,多個關鍵詞之間用分號分隔。
7、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8、本刊實行文責自負的原則,對擬用稿件,在尊重作者意見的情況下,有權對文章的語言文字、內容層次和編輯規范進行修改,不同意修改者請聲明。
9、圖表應具有自明性,標題和注釋文字須包含實驗對象、方法和條件等內容.圖表數目宜精簡,同一組數據不能重復出現在不同的圖表中。
10、主題范圍:征稿要求通常會明確指明所關注的主題范圍,如商法、公司法、金融法、國際商務等,以確保投稿內容與期刊的定位相符。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東渡海山路7號
郵編:361013
主編:蘇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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