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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為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強化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經國務院同意,建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決策和部署;研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大政策,提出有關政策建議;修訂和完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研究協調部門間聯合執法與行政監管等重大事項;研究協調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能力建設事項;研究協調應對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重大突發事件;制定、調整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完成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聯席會議成員
召集人:農業部部長孫政才。成員: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教育部副部長*,科技部副部長*,財政部副部長*,農業部副部長*,商務部副部長*,衛生部副部長*,工商總局副局*,質檢總局副局長*,環??偩指本珠L*,林業局副局長*。
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農業部,承擔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各成員單位提出的議題,提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同時抄報國務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問題,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議定的事項。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的作用。對涉密議題及其議定事項,要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