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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
為了認真貫徹中省關于做好2012年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視頻會議精神,進一步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嚴厲打擊各類惡意欠薪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現就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廣大農民工是城市發展重要的建設者、推動者,按時足額拿到應得勞動報酬,是農民工最基本的權益,也是其最迫切的要求。近年來,我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中省的決策部署,堅持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作為踐行宗旨、服務民生、促進和諧的重要內容,通過加強勞動執法監察、強化企業用工管理、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加大惡意欠薪行為的打擊查處力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推動了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取得了顯著的工作成效。但是,由于我市正處在加快國際化大都市建設的關鍵時期和城鎮化、工業化加速發展期,全市各類基礎設施項目、公共服務項目和招商引資項目建設步伐加快,農民工用工量進一步增加,督促相關企業按時足額兌付農民工工資的任務依然非常艱巨。特別是今年以來,由于信貸市場緊縮,部分建設項目工程資金籌集困難,影響了農民工工資的按時兌付。目前正值年終歲末,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已經成為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的緊迫任務。因此,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站在堅持以人為本,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公平,確保和諧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將此項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進一步統一思想、強化責任、落實舉措、扎實推進,確保前及時、足額兌付農民工拖欠工資。
二、突出重點,全面抓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一)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各縣市區政府、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立即組織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在建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逐一排查。要重點加大對使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等勞動密集型企業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檢查力度,逐戶詳細摸底、建立臺帳,準確掌握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做到不漏一戶、不少一人,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調查,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同時,要通過向社會公布舉報投訴電話、設置舉報投訴信箱等措施,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要開通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能夠立案受理的及時立案,及時審理、及時裁決;要加強行政司法聯動,依法加大對欠薪逃匿等違法行為的防范和打擊力度。
(二)加強建設領域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政府投資的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的,本級政府要積極籌資,限期予以清償。企業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或農民工工資的,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及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建設單位、承包企業、施工企業以及勞動密集型加工、勞務等企業責任,依法督促其立即清欠。對行政區內鐵路、高速公路、水電工程等重點建設項目,要加強與管理單位的溝通協調,督促相關建設指揮部履行管理責任,及時兌付農民工工資。對苗頭性欠薪問題,要立即責成相關單位、企業妥善解決。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對專項檢查中發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問題,要采取果斷措施,于2012年1月中旬以前,督促其集中徹底清欠,全面兌付農民工工資。
(三)及時妥善處理因拖欠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事件。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級各有關部門要落實專人值班制度和情況通報制度,每周定期上報有關情況。對發生的緊急重大情況,要及時、準確、全面地向本級政府領導和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的集體上訪、聚集圍堵等群體性事件,堅決防止事態蔓延擴大。同時,要加強輿論引導、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采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四)加快建立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長效機制。市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企業欠薪預警、應急周轉金、建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等長效監管制度,逐步實現勞動監管網格化、網絡化、動態化,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支付。要加強源頭治理,對有拖欠工程款問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一律不得批準其新開發建設項目和為其辦理用地、規劃等建設手續;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建筑企業,要依法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予以相應處罰。
三、落實責任,切實加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人社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領導機構,以“領導包片區、部門包項目”的包聯責任制為核心,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工作體系和責任體系。要及時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全面安排部署,落實工作任務,嚴格時限要求,確保農民工工資及時足額兌付。各級政府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協調,堅持每周聽取一次工作匯報,重點檢查1—2個大型工程建設項目或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分管領導要親自檢查督辦,堅持每周兩次聽取工作匯報,全面檢查一次大型工程建設項目或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主持召開一次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聯席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問題。各包抓領導要按照統一安排部署,進駐企業或項目工地現場辦公,徹底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二)明確部門責任。各級人社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強對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監察執法和仲裁調處力度。住建部門要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監管,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企業的準入和資質管理,加大對工程款支付的監管,依法查處建設領域因拖欠工程款引發的農民工工資拖欠案件。公安部門要依法打擊建設領域的黑惡勢力,依法及時受理和處理惡意欠薪、欠薪逃匿案件以及涉嫌詐騙犯罪的工資拖欠案件,并對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堵塞交通、圍堵政府機關等突發性和群體性事件,及時派員維持現場秩序,配合做好協調處理工作。工商部門要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營銷執照。司法部門要加強涉及農民工工資方面的法律援助,簡化申請程序,強化訴訟指導。信訪部門要在接待上訪工作中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穩定群眾情緒,防止事態擴大。工會組織要加強對企業支付農民工工資工作的法律宣傳和情況監督,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城建、交通運輸、水利等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要積極落實所屬建設項目資金,督促建筑施工企業及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并積極清理歷史拖欠。發改、國資、財政、國土、監察、人民銀行等部門和單位也要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相關工作。
(三)加強督查力度。近期,市政府將組織人社、發改、公安、監察、財政、住建、國資、工商、工會等部門和組織,集中開展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專項督查,逐縣市區督辦檢查。對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導致清欠工作不力引發嚴重群體性事件的,將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責任。各縣市區政府也要參照市上模式開展專項督查,全力做好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各縣市區對工作進展情況要堅持一周一報,由市人社局匯總后報市政府。特別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較大、人數較多且拒不按期改正的企業和項目,各縣市區政府要通過媒體曝光、依法處置等綜合措施,督促其限期足額兌付農民工工資,努力實現前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涉及工資的勞動爭議案件在春節前基本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