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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經區安委辦研究,確定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緊扣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任務,堅持把責任落實作為重中之重,以安全生產集中整治為重點,以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和隱患治理“雙控”機制建設為抓手,進一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強化安全基礎保障能力,著力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實現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向好。
二、工作目標
各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政府領導責任不斷強化,部門監管責任持續完善,企業主體責任充分壓實,有效遏制一般事故,杜絕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為建設經濟強區、大美新城、幸福鹿泉提供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三、重點工作
(一)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
1.深入開展專題宣貫活動。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區安委辦與區委辦、組織部及時溝通,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各級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和干部培訓內容,真正做到入腦入心,見諸行動。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各鄉(鎮、區)
2.著力排查系統性安全風險。全面落實關于堅持底線思維,著力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重要講話要求,強化政治站位,嚴防“黑天鵝”和“灰犀牛”事件(“灰犀牛”是與“黑天鵝”相互補足的概念,“灰犀牛事件”是太過于常見以至于人們習以為常的風險,“黑天鵝事件”則是極其罕見的、出乎人們意料的風險。),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排查整治,堅持防化并舉、預防為先,堅持標本兼治、源頭治理,最大程度消除各類安全生產風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風險防控長效機制。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各鄉(鎮、區)
3.大力提升應急管理隊伍專業素質。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扎實開展崗位練兵、網絡學習、集中輪訓,繼續舉辦鄉鎮(開發區)主管領導、安監站負責人和區直有關部門主管領導和科長參加的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專題培訓班,進一步提高履職盡責的能力。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各鄉(鎮、區)
(二)強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4.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全面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辦法》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審批)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嚴格“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推進黨委、政府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落實。通過更加嚴格的監管執法,全面推進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進一步完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各鄉(鎮、區)
5.完善督查考核機制。對各鄉(鎮、區)黨委、政府和區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切實解決制約安全生產工作的突出問題。對安全生產考核辦法進行完善修訂,強化全過程考核和結果評價,提高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落實、重大決策部署、重大活動和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比重,切實發揮好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各鄉(鎮、區)
6.完善追責問責機制。對未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導致重大事故隱患未得到及時治理、對生產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領導干部,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進行責任追究。充分發揮安全生產約談、整改令、黑名單等制度的作用,督促問題和隱患整改。完善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機制,規范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程序,對事故責任追究實行閉環管理。嚴格落實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加大約談和“回頭看”工作力度,強化各類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安委會成員單位、各鄉(鎮、區)
(三)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整治
7.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紅線意識,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通過自查自糾和嚴格執法,集中整治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辦法》不到位、落實“三個必須”和“兩個清單”的行業監管責任擔當意識不強、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措施不力等問題;實行領導包聯責任制,落實區領導包鄉(鎮、區)、鄉(鎮、區)領導包村,領導干部包聯高危重點企業,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包聯全覆蓋;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堅決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隱患,嚴懲一批違法違規行為,懲戒一批嚴重失信企業,問責曝光一批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力的單位和個人。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8.扎實開展集中排查整治。督促指導企業自查自糾,首查安全培訓是否到位,是否嚴格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實施細則》和《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定》。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隱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責任制度,看是否層層落實責任和簽訂安全責任書;查操作規程和規章制度,看是否嚴格執行和落實;查設施設備,看是否安全運行;查主體資格和生產經營行為,看是否合法、有效、規范;查安全預案,看是否落實到人、財、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嚴格細致檢查每個環節和部位。按照“一個臺賬、三個清單”要求,對排查發現的重大隱患按照“五落實”要求,全部列出清單、掛牌督辦、限期銷號;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暗查暗訪和抽查檢查,持續跟蹤問效;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動,以案說法、以案促改;將綜合整治內容納入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必查內容,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四)全力推進化工行業整治攻堅
9.繼續開展“四個一批”攻堅行動。關停取締企業全面完成,已停產企業完成危險物料處置和關鍵裝置拆除,改造提升及做優做強方案實施,加大改造提升投入,提升本質安全水平。鼓勵各級各部門出臺分類整治政策,支持化工企業技術創新、兼并重組、搬遷改造,保障“四個一批”順利實施。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鹿泉分局
10.加強化工行業源頭管控和《導則》貫徹落實。所有“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按要求接入省廳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繼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貫徹落實,采取集中培訓、專家講座、現場指導、示范引領等形式,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培訓。對照《導則》組織開展全面安全排查評估,開展化工企業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危險廢物處置利用企業專項合法合規性審查。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五)切實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11.非煤礦山。推進非煤礦山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設,嚴查非煤礦山9類典型事故隱患及重大事故隱患,嚴把非煤礦山建設準入和安全生產準入關口,提高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安全生產條件。開展礦山運輸車輛進行專項整治,全面禁止非法違法拼裝車、改裝車、報廢車和“四不像”車輛。做好敏感時段和雨季汛期、冬季等特殊時期非煤礦山安全監管工作。
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行政審批局、區國土資源和規劃局
12.煙花爆竹。繼續強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等專項整治,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保持“打非”高壓態勢,嚴格落實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人員的刑事責任追究和行政處罰。
牽頭單位:區公安局、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社
13.工貿行業。以煤氣、高溫熔融金屬、皮帶通廊安全管理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重大隱患。嚴格安全管理制度診斷,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作業規程。持續實施安全裝備改造升級,采取先進適用設備技術加強監測監控和聯網聯鎖等管控措施。建立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引導督促企業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區)
14.有限空間作業。對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進行再排查再摸底,進一步完善相關企業信息臺賬。各行業主管部門積極開展第三方危害評估或檢測,精準分析判定每一個有限空間作業環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燒、爆炸等危險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級,制定消除和控制措施,實施精準化管理。持續加強警示教育和應急演練。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行業主管部門
15.交通運輸。嚴厲打擊道路客運非法違法營運,緊盯“兩客一危一貨”重點車輛運輸企業,督促其加強內部管理,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風險隱患,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充分發揮第三方安全監測平臺作用,實現對全區“兩客一危”車輛24小時不間斷動態監測,建立健全營運車輛信息通報核查機制。
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16.交通管理。完善源頭隱患清零制度;開展非法改裝車輛專項治理,建立健全營運車輛信息通報核查機制;開展安全暢通示范公路創建活動;開展國省道專項治理,深化“百噸王”專項治理,持續加大聯合治超力度,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深化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進農村“兩站兩員”建設,推廣實施“路長制”,推進農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及手機APP應用;深入推進農村公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深化“千燈萬帶”示范工程,推廣農村平交路口“一燈一帶”建設;保持對機動車酒駕醉駕、三超一疲勞、涉牌涉證等嚴重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力度,始終保持對交通違法查處的高壓態勢。
責任單位:區公安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
17.建筑施工。加大對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機械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嚴防群死群傷事故發生。組織全區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檢查,適時開展暗查暗訪。進一步深化“雙控”機制建設,督促指導企業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辨識和分級管控,全力做好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化”管理。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責任單位:各鄉(鎮、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
18.燃氣。嚴格落實燃氣行業準入退出制度,推動燃氣老舊管網改造,督促燃氣企業加強燃氣管線、氣化站、調壓站(箱)、壓力表等設施隱患排查整治,保障設施運行安全。嚴格落實駐村安全員制度,加強“氣代煤”用戶燃氣安檢,持續排查整治燃氣管線和灶具、燃煤爐具排煙和通風設施等問題隱患。嚴厲打擊燃氣企業無證經營、違法經營行為,瓶裝液化氣非法儲存、運輸、充裝和倒裝等行為,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違法行為。加強餐飲行業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強化安全培訓宣傳。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責任單位: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發改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區)
19.特種設備。深入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打非治違”行動,持續開展化工行業特種設備專項治理、液化石油氣氣瓶整治、電站鍋爐范圍內管道隱患整治、電梯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大型游樂設施乘客束縛裝置整改和客運架空索道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治理、流動作業起重機械專項整治、燃煤鍋爐節能減排等專項治理工作。
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文廣體和旅游局、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各鄉(鎮、區)
20.油氣管道保護。深入開展油氣管道安全集中整治,依法查處危害管道安全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盲目施工、危害管道安全的亂建亂挖亂鉆等各類非法違法行為。
牽頭單位: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公安局、各鄉(鎮、區)
21.民爆器材。繼續開展民爆行業打非治違、安全生產大檢查、事故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堅行動和民爆行業標準化建設,切實完善“一個臺賬,三個清單”制度。指導民爆行業企業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牽頭單位:區科工局,責任單位:區公安局、有關鄉(鎮、區)
22.礦產資源開發。持續抓好礦產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將“打非治違”工作貫穿于日常執法,依法查處持證礦山越界開采行為,嚴厲打擊無證采礦行為,嚴防非法采礦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扎實開展汛前排查核查,加強預報預警,強化應急值守,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牽頭單位: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鄉(鎮、區)
23.消防安全。深入開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專項治理,組織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高層建筑、電氣火災、電動自行車和倉儲物流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督促社會單位開展自查自糾。緊盯人員密集場所、城中村、“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群租房、老舊住宅和文物古建筑等火災高危單位,加強集中整治和常態監管,保持排查整治高壓態勢。鼓勵火災高危單位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達標創建活動。
牽頭單位:區消防救援大隊,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文廣體和旅游局、區教育局、區衛計局、區民政局、區住建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執法大隊、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各鄉(鎮、區)
24.人員密集場所。加強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嚴把安全許可、安全容量、安全檢查、秩序維護“四道關”,確保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督促各類教育、醫療、文化娛樂場所、養老院、福利院、光榮院、烈士陵園、大型城市綜合體、大型商超及商貿服務業等場所加強日常安全管理,持續排查整治安全隱患,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繼續引導養老機構、小旅館、出租屋、合用場所等安裝簡易噴淋、獨立報警裝置。
牽頭單位: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大隊,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文廣體和旅游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教育局、區衛健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區)
25.文化廣電旅游。加強對旅游景區內玻璃棧橋類高風險旅游項目的安全風險管理,嚴厲打擊違規私自運營復建行為。加強對文化場館、文物古建、旅游景區、旅游飯店、娛樂場所的安全監管;指導旅游景區建立客流預報預警制度,制定流量控制方案,對景區重點區域流量實行分級監控管理;加強景區地質災害隱患排查治理,做好災害性天氣旅游安全風險防控工作;在公益場館、文化娛樂場所、星級賓館酒店、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洪澇災害、森林火災威脅突出的山岳型旅游景區,選取典型單位開展疏散逃生、應急避險等方面的群眾性應急演練及防汛、森林防火演練。
牽頭單位:區文廣體和旅游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區氣象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區)
26.校園安全。推進全區學校安全工作體系、責任體系、制度體系、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公共安全教育,通過經常性、全員性應急演練,提高師生應對地震、火災等突發事件的逃生疏散能力;以校車安全、實驗室安全、校內用電用氣安全、消防安全和各類活動安全管理為重點,組織開展各類隱患排查,及時消除影響師生安全的各類安全風險隱患;督促各鄉(鎮、區)加大農村學校安保投入,分批次實現農村學校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系統與屬地公安機關聯網和聘用專職保安等目標;舉辦全區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班;建立完善學校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控制工作體系;加快推進智慧用電專項行動。
牽頭單位:區教育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區)
27.醫療衛生。突出對安保控制室、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液氧站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范,加強對易燃易爆、毒麻藥品等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工作,強化電梯等公共設施的使用、維保及巡檢等管理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工作正常運行。在全系統開展“打非治違”、高層建筑防火、電氣火災、危險化學品等各類專項治理活動,加大督查檢查力度,強化各地各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工作。5月份全面實施《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上半年創建2家醫療機構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化示范單位。建立完善醫療系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控制工作體系;加快推進智慧用電專項行動。
牽頭單位:區衛健局,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環境保護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區)
28.農機農藥漁業。深化農機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加強防寒潮大風、防火災等安全措施排查整治力度;深入開展“平安農機”創建活動,減少農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圍繞春夏秋等關鍵季節,以禁限用等高風險農藥為重點,持續加大農藥市場監管力度,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組織開展以防碰撞、防火災等為重點的漁業安全生產隱患大排查,健全漁業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畜禽養殖和定點屠宰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發改局,責任單位:各鄉(鎮、區)
29.水利。深入開展水利安全生產集中整治,進一步強化水利工程建設高空、洞室、高邊坡、深基坑等安全重點部位的現場管理,拆除、爆破、吊裝、施工用電等專項安全管理,規范施工流程,嚴格作業程序。堅決杜絕盲目搶工期、趕進度行為,杜絕超能力、超強度生產,嚴防墜落、坍塌、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等事故發生;指導監督水庫管理單位加強水庫大壩及穿壩(堤)建筑物、閘門等重點設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監測,嚴格落實各項防范措施,確保工程運行安全;強化水質化驗室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設備的使用管理。
牽頭單位:區水利局,責任單位:各鄉(鎮、區)
30.公共設施領域。加強城市供水、供熱、供氣和排水防澇、污水、污泥、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管,突出防范漏氣、淹溺、爆炸和密閉空間中毒窒息事故。
牽頭單位:區住建局、區綜合執法大隊、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
31.其他行業領域。持續推進高危體育項目、糧食和物資儲備、電力生產、電網運營、再生資源回收、放射性物品、人防工程、園林,人工影響天氣、施放氣球、防雷等氣象領域,以及其他各行業領域安全整治工作。
牽頭單位:區文廣體和旅游局、區發改局、區人防辦、區衛健局、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區供銷社、區氣象局、區供電公司等,責任單位:各鄉(鎮、區)
32.強化特殊時段的安全監管。全力做好全國“兩會”、暑期、汛期等重點時段和抗美援朝70周年、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5周年等重大活動安全防范工作,確保重要敏感時期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牽頭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單位:各鄉(鎮、區)
(六)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雙控”機制建設
33.通過開展專項培訓、現場觀摩、加強督導和執法檢查等多種形式,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雙控”機制建設。督促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牽頭全面落實企業“雙控”機制建設主體責任和崗位責任制;通過選派業務骨干或借助專家、第三方技術服務機構等多種形式,對試點單位進行全程指導幫扶,形成“可復制、可借鑒、可推廣”的系統性“雙控”機制建設經驗,通過分行業開展專項培訓和召開現場觀摩學習會議全面推廣。將“雙控”機制建設作為日常執法檢查的重要內容,嚴格執行“省政府2號令”,對不落實“雙控”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實行領導包聯、月調度、定期報告、階段督導考核等制度,建立臺賬清單持續推進。6月底前,規模以上和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完成“雙控”機制建設;10月底前,中小微生產經營單位全面完成“雙控”機制建設。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科工局、區公用事業管理中心、區教育局、區綜合執法大隊、區住建局、區衛健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廣體和旅游局、區水利局、區民政局、區發改局等有關部門、各鄉(鎮、區)
(七)持續完善法規體系推動依法治安
34.持續加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力度。持續開展培訓專項執法,督促企業“三項崗位”全部按要求培訓,強化全員培訓制度落實、深化“打非治違”和投訴舉報核查等工作;通過暗查暗訪、突擊檢查、交叉互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重點查處不按要求建立清單、辨識風險、加強管控并進行隱患排查治理的企業,嚴厲打擊違反安全生產“三同時”、存在重大隱患不及時治理、假冒偽造特種作業操作證,以及停產企業擅自復工、擅自生產、明停暗開等違法行為;發現問題依法從嚴處罰,情節嚴重的納入不良記錄“黑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誡;著力推廣應急管理新技術、新裝備、新成果,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牽頭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責任單位:各鄉(鎮、區)
35.強化執法監督和規范執法。繼續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建設,結合實際及時修訂相關制度和文件,形成規范化的三項制度操作規范和成果。嚴格落實行政處罰法制審核制度,做到無法制審核意見不得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必要時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律師參加聽取其審核意見。組織好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培訓工作,堅持考試不及格即不得參加執法活動。認真做好“兩法銜接”平臺數據錄入上傳,主動接受檢察機關監督。
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八)持續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
36.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在鄉鎮安全監管規范化建設基本框架上,著力解決好應對突發事件、排查治理事故隱患有人做、能夠管、管得住的問題。加快推進經濟開發區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持續推進鄉(鎮、區)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行政村(社區)應急服務站(點)建設,打通應急管理“最后一公里”。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鄉(鎮、區)
37.深化安全生產誠信管理體系建設。加強誠信等級評定和管理,逐步擴大誠信管理工作覆蓋面。不斷優化誠信系統功能,準確、完整記錄企業及其相關人員信用信息。建立完善數據資源管理、信用辦及負有激勵限制權限的部門間安全生產信用信息溝通、資源共享、協調聯動工作機制,推動安全生產企業信用信息分析和應用,不斷完善并加大聯合獎懲工作力度,確保聯合獎懲措施的有效落實。
牽頭單位:區安委辦,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38.深入推進安全生產責任險。在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民用爆炸品、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動各級各部門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事項納入監管重點和執法必查項,確保6月底前完成高危行業領域投保工作。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等市場主體的作用,構建起良性競爭、監管有力、預防有效的安全生產責任險工作格局。督促保險機構協助企業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隱患排查,切實發揮安責險預防事故的社會管理功能。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區住建局、區水利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公安局
39.扎實推進信息化支撐能力建設。按照省廳、市局要求,結合我區實際,規劃貫通信息傳輸渠道,扎實推進感知網絡、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應急管理信息化綜合應用平臺建設,逐步提升精準監管、監測預警、輔助決策、指揮救援等能力,為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撐。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區發改局、區水利局、區氣象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消防大隊
40.推進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創建。按照《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評價細則》及《市城市安全發展實施方案》要求,扎實推進各項基礎性準備工作,大力推進安全示范城區建設工作,年底前建設成為縣級安全發展示范城區。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
(九)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41.加大新聞宣傳工作力度。建立完善災害事故新聞機制,健全監管部門與新聞媒體宣傳報道聯動機制。加強與主流媒體合作,完成“安全聚焦”、“問安”等專題欄目拍攝任務,及時報道安全生產重要政策、重大舉措和重點工作,持續曝光列入不良記錄“黑名單”、嚴重失信、存在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以及重大問題隱患的企業。在重要時段和極端天氣情況下,及時安全提示信息,提醒社會公眾和企業從業人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開展“開工第一課”、“開學第一課”等宣傳報道活動。積極運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開展新聞宣傳工作。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區)
42.認真開展安全宣傳活動。組織好“七五”普法、安全生產月、“5.12”防災減災日、“6.16”安全宣傳咨詢日、“119”消防宣傳月、“12.4”憲法宣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開展“安全帶回家,祥和過大年”、“安全進萬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揚帆,安全護航”、“12350安全伴你行”等志愿服務活動,開展全民安全知識網絡競賽活動,開展“應急先鋒”、“安全衛士”、“應急管理年度人物”、“安全文明之星”、“安全文明家庭”推薦命名活動。發放各類應急安全宣傳作品,推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向深度、廣度拓展。認真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活動。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區)
43.積極做好輿情應對工作。加強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發言人、理論專家、通訊員、網評員、監督員”五支隊伍建設,不斷提升五支隊伍的工作能力。及時相關輿情信息,主動回應社會關切,正確引導輿論,盡快穩定民眾情緒,積極做好輿情應對工作。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各鄉(鎮、區)
(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44.防汛抗旱工作。積極謀劃,加強防汛抗旱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開展汛期排查,消除隱患,掃除盲點。加強防汛抗旱培訓宣傳,建立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嚴格落實防汛抗旱值班值守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突發險情災情反應迅速,處置及時。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責任單位:區公共事業管理中心、區氣象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農業農村局等、各鄉(鎮、區)
45.防災減災工作。完善相關制度,積極組織開展防災減災應急演練,加強防災減災知識宣傳,全面提升防災減災能力。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發改局、區水利局、區科工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農業農村局等、各鄉(鎮、區)
46.地震工作。修訂和完善我區地震應急預案并加強應急演練,加強應急物資儲備,強化地震救援隊伍建設,監督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區科工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住建局、區教育局等、各鄉(鎮、區)
47.加強裝備配備和應急演練。按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規劃(2019-2020)》要求,各有關部門、各基層企事業單位結合實際制定完成本單位應急預案。建立覆蓋各鄉(鎮、區)、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牽頭單位建立區級應急預案數據庫。各鄉(鎮、區)、各部門要加強應急預案演練,應急預案責任單位每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組織培訓教育和訓練,力爭在2020年底形成初步戰斗力。配合省市開展崗位技能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組織專業性演練,提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責任單位:各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各鄉(鎮、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