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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促進全市建設工程檢測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為工程建設提供高水平的檢測服務,確保工程建設結構安全。根據省住建廳《關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質[]517號),結合我市實際編制本規劃,用于指導在市行政轄區內工程檢測機構今后三年的合理發展、工作規范和技術提高。
一、指導思想、規劃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本著“總量控制、協調發展、均衡布局、有序競爭”的原則,以市場需求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的方式,形成以市場為主導,政府科學引導的新局面。
市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取得了一定成績,如見證送檢制度取得階段性成果、信息化在檢測工作中得到普遍運用等,但總的來說還存在很多不足,如布局不合理、發展不平衡,一部分縣(市、區)無檢測機構,一些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等材料跨區域送檢,檢驗成本高,影響檢測的真實性,給建設項目帶來諸多不便,影響建設項目進度和質量;市區檢測機構數量偏多,存在惡性競爭現象等。為了抓住機遇、迎接挑戰,需要進行多方面的努力,包括統籌全局發展、合理規劃布局、健全管理制度、加強監管、依靠科技進步和創新,推動檢測機構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總量控制和布局調整目標
(一)檢測機構資質分布現狀。目前我市共有檢測機構23家,其中主城區16家,縣(市、區)7家,有8個縣(市、區)尚沒有檢測機構。具體分布如下:
(二)嚴格控制市主城區檢測機構數量。在國家、省出臺調整政策之前,市主城區原則上現有的各項檢測資質(見證取樣檢測、使用功能見證取樣檢測、主體結構工程檢測、建筑幕墻工程檢測、室內環境檢測、建筑門窗檢測、建筑節能檢測、地基基礎工程檢測、鋼結構工程檢測)不再新增,也不再新增檢測項目。檢測機構數量保持零增長或負增長。
(三)一個縣(市、區)原則上可以設立一家檢測機構。部分無建筑工程檢測機構的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以此為契機,抓緊督促檢測機構申報資質,按照資質申請條件配備相關技術人員及檢測設備,確保檢測機構盡快成立、申報資質并在取得資質后開展業務,為所在縣(市、區)建設工程提供檢測服務。縣(市、區)檢測機構一般為見證取樣檢測機構,有條件的可增加使用功能資質,工程量特別大的縣(市、區)如、、縣等還可增加主體結構檢測等資質。縣(市、區)的檢測機構未經許可不得承攬市主城區和其他縣(市、區)的檢測業務。
(四)合理布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以確保工程質量為目標,加強對檢測機構的指導和服務,引導支持檢測機構合并、聯合、重組,以及市內富余的檢測機構遷到無檢測機構的縣(市、區)進行資源整合,使檢測機構布局均衡合理。
三、政策和措施
(一)強化資質許可和動態管理
1、新申請建筑工程檢測機構實行預審制度。對縣(市、區)首次申請的檢測機構,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檢測機構申請條件的核查,重點核查資質申請中的人員、設備、場地的實際情況,業務開展過程中要加強業務指導,督促縣(市、區)檢測機構加強業務學習和交流。
2、定期開展資質動態核查。要不定期對檢測機構進行核查,發現有超資質范圍從事檢測活動的;轉包檢測業務的;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的;未按照國家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檢測的,造成質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損失擴大的;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或者鑒定結論與實際不符合的檢測機構,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未能在規定期限整改到位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吊銷其資質證書。
(二)強化檢測機構工作質量管理
1、建立工作質量檢查制度。將檢測機構工作質量納入年度工程質量巡查。巡查的主要內容是檢測報告的完整性、準確性和邏輯性。每年有計劃按比例分專業進行集中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資質標準條件、工作質量以及現場監督下的對比試驗。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檢測管理的法律和規章,制定可量化考核的檢測機構工作質量考核標準,結合監督檢查、質量巡查,每年對檢測機構進行一次工作質量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資質復核。
2、加強信息化建設。在現有的信息化基礎上,逐步將檢測委托、檢測數據采集錄入、檢測報告出具、檢測檔案管理等檢測工作全過程納入全省統一的檢測信息管理系統和遠程實時監控系統。檢測機構按照要求配備的相應信息化和遠程監控設備及其運轉和使用情況將作為資質許可設備條件的重要內容進行審查。
3、高度重視查處虛假檢測報告。檢測機構應當將檢測過程中發現的相關單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及時報告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其中涉及結構安全檢測報告的不合格情況,必須在24小時內報告,未按要求上報的將按照建設部相關規定予以嚴肅查處。通過檢查檢測樣品、留存樣品及原始記錄的邏輯性、完整性對虛假檢測報告進行嚴肅查處。
(三)加強市場行為監管
1、加強檢測合同管理。建設單位或檢測委托方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且無不良誠信記錄的檢測機構承擔檢測業務,不得以降低檢測工作質量標準為手段壓低檢測費用。檢測機構應當每月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承擔檢測業務及檢測合同費基本情況,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匯總向社會公布,并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檢測合同執行情況、檢測費收取情況,將作為檢測機構市場行為巡查和檢查的重要內容進行重點核查。
2、抑制惡性競爭控制檢測費用在正常水平。嚴肅查處壓低檢測費用降低檢測質量行為,對壓低檢測費用擾亂檢測市場的各種行為一經查實將予以嚴肅查處,直至將其清出檢測市場。
四、工作質量和技術水平提升目標
1、支持一批檢測機構做大做強。檢測機構應重視自身發展,在服務建設工程檢測方面要具有前瞻性,高度重視國家及省市建設發展的政策方向,關注新的檢測標準、規范和新材料的發展動向,能不斷提升技術能力,逐步向工程檢測、工程技術研究、工程技術服務的綜合方向發展。
2、檢測機構應對日常檢測取得的數據進行積累和整理,并定期對檢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檢測機構應每月向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提供有關統計分析報表,以便行政主管部門及時掌握建設工程使用原材料的情況及工程質量狀況。
3、重視檢測技術的提升和人才的培養。支持定期組織專業技術交流和學習,在每個專業領域培養和鍛煉一批檢測專家型人才,并不斷在各個專業進行深入的研究、探討和科研。使市的檢測技術和水平不斷提升,更好地為建設工程提供準確、可靠、高水平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