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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全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能力,依據《“十一五”期間省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劃。
一、應急體系現狀與面臨的形勢
(一)工作基礎
1.應急預案體系初步形成。近年來,各地、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全面展開,應急預案覆蓋領域不斷擴大,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初步形成。截至年底,我市市本級共編制各類預案49個;7個縣(市)區共編制預案218個;應急預案進鄉鎮、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為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應急管理體制基本建立。按照建立統一領導、屬地為主、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要求,我市組建了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等工作。市直部門和各地均成立了應急領導機構、指揮機構,由行政一把手負責本區域應急工作。市本級及愛輝區、五大連池市成立了應急管理辦公室,人員編制分別為5人和3人,其余縣(市)也分別明確了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急辦)和工作人員;各鄉鎮(街道)也相應成立了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指定了具體辦事人員;村屯(社區)、學校、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基本上建立了應急領導組織。初步形成了市縣鄉(街道)村(社區)四級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同時,安全生產、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災害救助、公共衛生、通信、公安等專項應急管理機構得到了明顯加強。全市應急管理框架體系基本形成,快速反應和協調聯動的能力明顯提高。
3.應急隊伍初具規模。全市在防汛抗旱、森防、衛生、消防、通訊、人防等領域組建了相應的應急救援隊伍,并對各領域的應急專家進行了登記備案。全市初步建立起以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為骨干,以水利、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等為專業力量的應急救援隊伍,部門之間、救援隊伍之間的協調聯動能力有所提高。
4.物資保障能力得到加強。全市用于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投入和經費不斷增加,應急基金撥付、應急救援器材、物資儲備制度初步建立。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備初具規模,公安消防滅火和搶險救援能力得到提高,醫療救治和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備得到加強。各地建立了地方救災物資儲備設施;救災、防汛等應急物資儲備網絡初步形成,物資保障能力得到加強。
5.應急機制逐步完善。完善了預警預測、隱患排查應急機制,加強了氣象、地震、水文、地質災害、森林防火、農林病蟲害、煤礦瓦斯等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公安、水利、森防、衛生、氣象、地震、人防等建立了相對完整的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信息指揮系統,監測預警覆蓋面正逐年擴大。覆蓋市、縣、鄉三級的疫情監測網絡和直報系統進一步完善。政府組織協調、部門分工負責的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體系初步形成。各地從抵御自然災害、預防事故災難、防范公共衛生事件、處理社會安全事件等方面入手,加大了隱患排查、預測預警、分析研判的工作力度,突發公共事件的防范能力有所提高,災后恢復重建能力明顯增強。
6.應急預案演練和應急知識宣傳效果明顯。各地、各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經常性地組織和開展了災害自救應急疏散、重大森林火災、防震、煤礦安全事故救援等演練,提高了應急處置和應變能力。并通過電視、廣播、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結合“科普宣傳周”、“安全生產月”、“國際減災日”、“全國消防日”活動,加強了對預案和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全民防范突發公共事件意識明顯提高。
(二)存在的問題
我市應急管理工作目前還處于起步階段,無論是在認識上、機制上,還是工作措施上,與面臨的應急管理工作新形勢、新要求有明顯差距,需要進一步規范和加強。
1.應急運行體系建設不健全。一是應急管理機構不規范。不同地區應急管理機構和職能設置差別較大,難以有效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職能,不能充分發揮綜合協調、運轉樞紐作用。二是部門之間銜接不緊密。地方之間、條塊之間以及預防與處置之間銜接不夠緊密,多方協同處置重大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時,人員、信息、資源等難以快速集成;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與日常應急管理還存在脫節現象,應急管理能力、經驗難以持續和集成,亟待建立規范、協調、有序的長效機制。
2.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有待完善。一些專項預案的針對性、實效性、可操作性不強,缺乏實戰檢驗;街道(鄉鎮)、社區(村)等基層單位應急預案還有空白項;預案演練不足,特別是跨行業、跨地區大型演練少;專項預案之間責任交叉,相互溝通少。
3.專業應急隊伍和人員素質有待加強。各類專業應急隊伍和裝備數量不足,布局不盡合理,大型和特種裝備缺乏;專業培訓演練基礎條件欠缺,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定期演練還沒形成制度,與實戰需要存在較大差距;遠程快速拉動和協同能力較差,現場處置能力尤其是第一時間的生命搜救能力亟待增強。
4.應急物資后勤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有待提高。現有應急物資缺乏統籌管理,緊急生產、征收、征用、調撥和配送機制不完善;存儲設施不足,布局不盡合理,儲備方式單一,更新、輪換、補償政策不健全,品種難以動態調整。特別是森林和草原防火隔離帶和防火通道設施還不完善,應急物資和人員緊急運輸缺少特定用途運輸工具,應急運輸綜合協調機制亟待完善。
5.監測預警和信息指揮系統建設滯后。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風險隱患底數不清,一些領域監測手段相對落后,綜合預警能力急需加強。應急平臺建設滯后,已建專業應急指揮系統技術標準不統一,條塊之間互聯互通困難,難以實現信息共享。現場通信聯絡不暢,信息獲取能力較差,指揮協調困難。
6.宣傳教育和社會參與不夠。宣傳教育方式單一,社會認知程度不高。社會公眾危機意識不強,自救、互救能力不強。廠礦、醫院、學校等大的企事業單位專兼職隊伍和志愿者隊伍等社會力量參與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處置機制尚不健全,沒有形成有效合力。
(三)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時期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各種傳統和非傳統的、自然和社會的安全風險將交織并存,公共安全面臨著嚴峻的考驗。
1.自然災害方面。我市是自然災害多發區之一。、嫩江等大江大河發生洪澇災害隱患較大,林區林地交叉,每年春秋經常發生森林火災,全市暴雨(雪)、寒潮、低溫、干旱、高溫、洪澇、大風、冰雹、雷電、大霧等氣象災害發生的頻率、強度在加劇。特別是2000年以來我市非旱即澇,1999—2002年連續春旱、秋澇,特別是2003年經歷了罕見的洪澇災害,2004—2007年又遇上少有的春旱連夏旱,災害頻繁。全市現有易澇耕地84.86千公頃,易澇面積占全部耕地面積13.21%,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受氣候異常、環境變化和人為活動影響,森林、草原火災、沙塵等災害時有發生。有害生物對局部地區農林業生產和生態環境造成的危害加重。
2.事故災難方面。我市安全監管和應急救援工作任務重、壓力大。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基礎薄弱,煤礦、交通、建筑工程事故安全隱患多。易燃、易爆等重大消防危險源增長較快,存在引發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隱患。環境污染、城市生命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信息網絡等安全問題日益凸顯。
3.公共衛生事件方面。地處中俄邊境地區,外來旅游務工人數逐年增加,特別是對俄公民實行簡化手續以來,進入我市的俄羅斯公民人數逐年增多,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不確定性增大。鼠疫、霍亂、艾滋病、流感等重大急性傳染病暴發、流行的風險增加,存在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發生隱患,動物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動(植)物疫情防控形勢嚴峻,人畜(禽)共患病危害依然嚴重,食物中毒和其他中毒事件時有發生,有效監督難度不斷增加。
4.社會安全事件方面。我市正處在社會轉型期,各項改革向縱深推進,深層次矛盾和問題不斷顯現。群體性事件突發性、關聯性增強,組織化傾向明顯。隨著對外開放度的進一步提高,經濟運行的不確定性增加。能源、環境問題已成為經濟發展的硬約束,由此引發的問題帶來新的社會不穩定因素。受國際國內多方面因素影響,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異常波動的可能性明顯增強。影響金融安全的因素仍然較多,處置不當易影響社會穩定。非常態下生活必需品的組織供應面臨新的問題。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按照“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的要求,完善體制機制,強化基礎建設,依靠科技進步,擴大社會參與,重點解決應對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薄弱環節和共性問題,以信息化帶動應急體系建設,提高全市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市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和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統籌規劃、突出重點。統籌規劃全市應急體系,全面推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和應急保障等方面的能力建設。重點加強薄弱環節,優先解決制約應急響應時效等突出問題,著力提高第一時間快速響應的能力。
——整合資源、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推進各地和各行業信息、隊伍、裝備、物資等方面的資源整合,避免條塊分割、各自為政、重復建設。總體把握應急資源的合理布局,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分級負責、分步實施。按現行事權財權合理劃分各級政府建設任務,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根據現實需要和實際能力確定建設項目,分級分步組織實施,有針對性地開展示范項目建設。
——技術先進、標準規范。積極采用國內外先進、適用的技術和設施,提高應急體系建設的科學性、高效性、可靠性。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標準化體系,實現應急體系建設與運行的規范化。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面履行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加大政府投入,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引入市場機制,調動各方面參與應急體系建設的積極性,形成政府與社會力量共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良性互動機制,專群結合,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社會化程度。
(三)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基本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突發公共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和應急保障能力明顯增強,應急管理水平顯著提高,有效減少重大、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生命財產損失,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提供保障。
2.分類目標
——自然災害類:應對氣候變化能力明顯增強,自然災害應急搶險救助能力顯著提高。災害信息網絡覆蓋到鄉村,災民24小時內得到基本救助,全力避免群死群傷事件發生;、嫩江等江河流域較大降雨預報提前24小時,準確率達到90%以上;突發氣象災害預警時效提高到30分鐘以上;洪澇災害損失率下降到1%,大江大河干流主要河段堤防達到50年一遇防洪標準,重點河段達到100年一遇防洪標準,中小河流堤防達到5—10年一遇標準,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水庫消險任務;市民人均地震應急避難所面積達到1平方米;森林火災火情監測覆蓋率達到90%,火險天氣實時監測覆蓋率達到80%,首次撲救成功率達到95%,年均森林火災受害率不超過0.1%。
——事故災難類:重大疾病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明顯提高。億元國內生產總值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工礦商貿從業人員十萬人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5%;道路交通事故萬車死亡率不超過7.9;煤礦百萬噸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48%以上;非煤礦山死亡人數比2005年下降10%以上;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死亡人數比2005年下降10%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起數比2005年下降10%以上。
——公共衛生事件類:全市縣及縣以上醫療衛生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達到100%;農村鄉鎮和城市社區醫療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網絡直報率達到80%以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及時率達到100%;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及時率達到100%。動物疫情報告網絡覆蓋率達到100%,應急預備隊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后24小時到位率達到100%;重大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覆蓋率達到80%,重點區域達到90%以上。食品藥品生產經營秩序明顯好轉,各類事故大幅減少。
——社會安全事件類:初步建成社會治安和突發群體性事件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民意表達、矛盾排查調處、信息預警、應急處置和責任追究機制,切實將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基本能夠應對因能源供應緊張引發的突發事件和糧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異常波動。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突發事件能夠得到迅速有效處置。
三、主要建設任務
(一)監測預警系統建設
進一步加強各類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全面調查各類風險隱患,改進監測技術和手段,增加監測點密度,逐步完善覆蓋全市的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警系統,提高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警和綜合分析能力。
1.開展風險隱患調查。充分發揮部門和專業技術隊伍作用,開展風險隱患普查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類風險隱患調查、登記建檔工作,建立風險隱患數據庫,為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預警和隱患治理提供基礎信息。搞好氣象、地質等災害風險普查工作,開展城市生命線工程抗震能力調查與評估。全面完成重大事故隱患普查和重大危險源、重點監控特種設備登記、建檔工作,建立市、縣、鄉和重點企業重大危險源監控體系。開展環境污染基本情況調查,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和單位的監測,建立重點區域(流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污染物檔案庫。完善毒源普查制度,編制有毒有害危險品分布圖。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以及發病率較高疾病的發生和流行進行危險因素分析,評估危害。完成關鍵基礎設施、重要防護目標、群體性事件高發地等社會安全隱患的調查,建立社會安全隱患數據庫。
2.完善監測網絡體系。在擴充和完善現有水文、氣象、地震、地質和環境等監測站網的基礎上,適當增加監測點密度,健全衛星遙感雷達災害監測系統,到建成比較完整的自然災害監測網絡系統。
加密建設自動氣象站,加強對雨情等監測。進一步完善新一代天氣雷達網和高空氣象探測系統,提高對雷電、暴雨(雪)、局地大風、冰雹等重大災害性天氣的監測能力。加快汛情、旱情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建設大中型水庫水情自動測報設施,建成全市工情、水情數據庫。重點推進市旱情監測中心建設,穩步推進地震預警建設。
選取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建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點,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網絡。集成市地質災害數據信息和各項地質災害調查成果信息,建立突發性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模型。建立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數據庫,通過適時監測和宏觀巡查,掌握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
完善森林(草原)火災衛星監測系統,合理布局和改造地面了望設施,增強地面了望和巡護能力,逐步構建衛星監測、空中巡護、高山了望、地面巡護“四位一體”的火情監測體系,減少火情監測盲區,降低森林(草原)火災發生頻率。
結合《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的實施,如期完成煤礦瓦斯、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運、尾礦庫等重大危險源安全監控系統建設,先期完成對煤礦瓦斯、部分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遠程監測監控系統。在全市所有有條件的縣(市)區,設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安全管理遠程監控系統,提高對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等社會單位的消防動態監控能力。
完善市、縣、鄉、村四級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網絡直報系統,繼續推進并全面完成農村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等基層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直報系統建設。健全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動物疫病、植物病蟲害和食品藥品安全等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
3.加強預警系統建設。依托各級政府應急平臺,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綜合預警系統,完善預警信息匯總、分析、研判和功能,及時、準確預警信息。建立完善與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大眾媒體間的信息傳輸通道,建立預警信息快速機制。重點加強偏遠高風險地區廣播、電視、警報器、宣傳車、手機短信等緊急預警信息手段建設。
4.加強關鍵基礎設施監測監控。建立完善對國民經濟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基礎設施的監測監控和保護系統。負責重點水利水電工程、油電氣輸送工程、大型公路橋梁、重要商場道路路段、銀行清算系統等關鍵基礎設施運營與維護的部門與企業,要建立完善的實時監測監控系統,加強安全管理、運行維護和信息報告,提高設施抗風險能力。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形成關鍵基礎設施保護的長效機制,對關鍵基礎設施進行風險識別、脆弱性評估、分級管理,實施保護措施并開展效果評價。
(二)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
整合現有應急信息資源,規范各級各類信息、指揮系統建設標準,及時、準確披露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形成完整、統一、高效的應急管理信息與指揮協調體系,提高綜合應急指揮能力。
1.推進各級政府綜合應急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市電子政務中心等政府辦公資源和專業系統資源,采用現代化信息手段,構建市、縣(區)鄉(鎮)三級政府綜合應急平臺體系,實現市級與縣級、縣級與同級以及鄉(鎮)級主要部門之間互通互聯,滿足值守應急、信息匯總、指揮協調、專家研判和視頻會商等基本功能要求。完成市政府應急平臺建設。啟動市級、縣級應急平臺的應急指揮場所和基礎支撐系統建設,初步完成綜合應用系統建設和信息資源整合,實現與市政府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以及視頻會議和指揮協調等功能要求。2012年全面完成、市、縣、鄉三級政府綜合應急平臺建設。積極推進城市應急聯動系統建設,按照“信息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理”的原則,逐步推進應急接警服務平臺整合。
2.完善專業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依托各部門現有專業信息與指揮系統,拓展功能,建立完善移動應急指揮系統,實現應急信息資源整合、傳輸與共享,應急指揮決策支持,指揮指令的上傳與下達,并與政府應急平臺實現互聯互通。
依托民政、氣象、水利和地震等部門信息系統,根據自然災害應急救助指揮的需要,分級建設集成災情信息管理、救助決策支持、救助指揮調度等功能的災害應急救助信息與指揮系統,形成完整的市、縣、鄉三級災害應急救助指揮體系。
整合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及煤礦瓦斯監控、消防、鐵路、民航、水上搜救、建設、電力、旅游、特種設備等專業信息系統和通信基礎設施等資源,建設重點產煤區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形成完整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加強各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實現對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協調和指揮功能。
加強市、縣、鄉三級公共衛生事件應急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實現對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藥品安全和動植物疫病疫情等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應急協調指揮,完善應急決策指揮體系。
進一步完善全市信訪、物價、糧食、能源等業務信息系統的應急處置功能。加快人民銀行及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等重要金融業務系統及數據庫的容災備份系統建設。加強市直部門、重點市縣及旅游景區的反恐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三)應急隊伍建設
強化骨干隊伍應急能力建設,補充更新專業隊伍技術裝備,推進企事業單位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發展專家隊伍和志愿者隊伍,提高應急隊伍處置能力。
1.強化公安、武警和軍隊等骨干隊伍應急能力建設。突出公安消防部隊中堅力量作用,按照“一隊多用、一專多能、多災種綜合救援”的要求,全面加強消防隊伍綜合應急能力建設,積極參與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加強消防特勤隊伍建設,市建立特勤大隊,各地成立特勤班。加強公安交巡警、特警隊伍建設,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工作需要,整合現有警力,進一步充實人員。建立我市駐軍、武警、民兵的應急聯動機制,依托預備役組建抗洪搶險分隊、森林撲火分隊,充分發揮駐我市部隊在應急救援中的骨干作用。
2.加強專業隊伍處置能力建設。對現有專業隊伍進行布局調整和裝備補充更新,推進以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森林防火、水上搜救、鐵路救援、醫療救護、建筑搶險、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和地震搶險等為核心的專業隊伍建設。
加強安全生產救援基地、地震災害救援基地和骨干專業救援隊伍建設。依托一五一煤礦救護隊,建立完善我市骨干專業救援隊伍,承擔全市煤礦與非煤礦山的應急救援任務。依托武警森林部隊和森林防火專業隊伍,組建市應急遠征撲火隊,作為全市應急調動、實施跨區救援的專業撲火力量。完善水上搜救力量布局,補充更新救援設備,依托航運救撈站建立水路交通應急救援基地,在干線上組建救助站點,初步形成輻射全市的水上應急救援網絡體系。設立鐵路行車事故區域救援隊伍,提高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能力。加強醫療衛生救援隊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隊伍建設,重點提高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能力。
3.推進企事業單位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加強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組織建設,重點推進礦山、危險化學品、林業、水利電力、電信、交通、運輸、金融等企事業單位應急隊伍建設,高危企業要建立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并積極參與社會應急救援。按有關標準和規范配備應急技術裝備,提高現場先期快速處置能力。指導企事業單位之間建立應急互助機制,應急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按地域共建各類專兼職應急隊伍,抓好各地消防隊、礦山救護隊、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鐵路行車事故救援隊、港口碼頭救援隊、防汛搶險隊、城市水電氣搶修隊等隊伍建設,發揮這些隊伍在區域聯防和救援互助中的作用。
4.加強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專家信息收集、分類、建檔制度,形成各類應急專家資源信息網絡,針對不同類型的突發公共事件設立專家組,建立相應數據庫,基本形成覆蓋各門類、各專業的專家隊伍體系。建立專家隊伍管理制度,形成調用專家參與應急工作的機制,并有計劃地組織專家對信息進行會商、研判,分析預測公共安全形勢,發揮咨詢與輔助決策作用,提高科學處置水平。
5.大力發展應急志愿者隊伍。依托社區、鄉村、學校、企業等基層單位及工會、共青團、紅十字會等組織,組建形式多樣的應急志愿者隊伍,重點加強青年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到實現每萬人中有100名應急志愿者。逐步建立應急志愿服務的長效機制,發揮志愿者在科普宣教、應急救助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物資保障能力建設
科學規劃各級各類應急物資裝備布局,合理確定儲備種類、方式和數量,形成應急物資裝備保障和儲備體系。建立應急物資裝備信息化管理制度,實現各類應急物資綜合動態管理和資源共享,為應急處置提供有力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保障機制。建立市、縣和基層單位應急物資分級儲備制度,形成全市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各級經濟動員機構履行應急物資保障機構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物資儲備目錄和標準,確定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目錄,綜合匯總各類應急物資信息,實現全市應急物資儲備與生產的數字化管理。豐富儲備方式,根據應急處置的要求,實行實物儲備、市場儲備、生產和技術能力儲備有機結合,鼓勵企業利用現有資源代儲應急物資。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綜合調度系統,完善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政府采購、征收征用、市場調控與調用機制。充分利用市場資源,完善應急物資投放網絡,建立區域間應急物資余缺調劑和聯運工作機制。建立應急物資儲備更新、輪換及損耗的補償辦法和救災物資社會捐贈機制,提高社會應急救援物資緊急動員能力。
2.加強專業應急物資儲備。充分利用現有物資儲備設施和資源,優化和完善生活救助、搶險救災、公共衛生等各類物資儲備。推進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實現救災物資12小時內運抵災區。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逐步完善防汛物資儲備。加強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建立完善森林(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庫。健全醫藥物資儲備體系,根據儲備目錄落實儲備品種和數量并及時補充更新,做好防毒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置物資儲備庫建設,分級儲備應急物資。在、嫩江等重點水域所在縣鄉增加水上搜救和污染處置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大型裝備、特種器材等物資儲備庫。強化公安應急物資儲備,重點加強反恐處突、搶險救援物資儲備,依托各地滅火救援應急中心,加強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加強儲備糧管理,保持全市地方糧食儲備總規模不變,進一步調整完善庫點布局,適當建立部分食用油儲備。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工業品、電力和成品油等物資的應急供應組織協調機制。
3.加強應急裝備建設。改善和提升應急裝備水平,為應急救援隊伍配置技術先進、性能優良的應急處置專業器械設施和安全防護裝備,實現配置現代化和配備合理化。重點加強應急搶險救援特種器材設施配備,提高應對特殊情況的能力,做好相關應急處置職能部門應急裝備的配備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裝備管理機制,做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保證裝備處于良好狀態。企業在積極利用現有裝備的基礎上,根據自身實際和應急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加強處置多發、易發突發事件所需的器材裝備。建立全市大型專用應急救援設備統籌調用征用機制,實現資源共享。
(五)緊急運輸保障能力建設
發揮公路、鐵路、水路、民航等運輸力量的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運輸力量的積極性,建立暢通高效的聯合運輸網絡系統及協調機制,增強緊急快速運輸保障能力。
1.緊急運輸保障機制。建立突發公共事件緊急交通運輸綜合協調機制,構建公路、鐵路、水路、航空立體緊急運輸保障體系。完善緊急情況下依法征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程序,規范運輸工具征用行為,與骨干運輸企業簽訂緊急運輸保障協議,建立長效應急工作機制。建立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征用補償機制,制定相應補償方案,維護被征用單位利益。制定緊急通行綠色通道工作機制和相關制度。充分發揮交通戰備系統的優勢,建立交通戰備保障與應急交通保障統籌協調機制。
2.公路、水路緊急運輸保障。建立緊急運輸管理信息系統,掌握資源分布情況,統一調度運輸力量,優化緊急運輸路徑。加強重要交通干線及樞紐的日常監控、維護,補充完善工程搶修裝備,提高緊急情況下公路、航道的清障及修復能力。完善林區、農村、重點設施的道路網絡,提高通達能力。
3.空中、鐵路緊急運輸保障。充分利用現有可以用于應急的部隊和民用空中運輸資源,建立緊急協調、調用和補償機制,簡化調用程序,形成集約高效的空中運輸保障體系。完善鐵路運輸緊急調度協商機制,搶險救災人員物資運輸做到快速配車、快速裝運、快速掛運、快速中轉,必要時可開行單機掛運,提供運力保障。
(六)通信保障能力建設
加強公用通信網絡和公眾通信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完善各部門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建立技術先進、手段多樣、較為完整的公用與專用、保密與非保密相結合的應急通信保障網絡,確保各級各類應急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通信暢通。
1.公用通信網絡應急通信保障。擴大網絡覆蓋面,增強網絡通信業務處理能力,實現全市主要建筑、重要部門、關鍵交通設施公眾通信信號的全覆蓋。增強公用通信網的優先接通處理能力和緊急呼叫功能優先處理權,防止出現全網性話務擁塞現象。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同城通信樞紐樓間光纜及通信系統實施互聯,實現公用通信網多點互連和重要通信系統的備份與互通。儲備并保護應急通信網絡無線電頻率資源,協調處理各通信網的相互干擾。
2.專用應急通信系統。對現有各部門專用應急通信系統進行必要改造和升級,重點解決好各部門應急處置專用通信網與公用通信網的聯接問題,建立跨部門、多手段、多路由、反應快速、靈活機動、穩定可靠的應急通信系統,提高應急信息溝通能力。完善氣象災害、重大傳染病疫情、重大病蟲害、動物疫病、森林火災信息通信系統。各級各類應急救援機構和隊伍根據處置要求配備適用的衛星通信、集群通信等無線通信設備,實現互聯互通。
3.市縣應急通信保障體系。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通信網絡資源,建立指揮調度通信網絡,與市應急指揮調度通信網絡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專業部門應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設,以專業應急通信為主、公用應急通信為支撐,補充適用的衛星通信和數字集群通信系統,形成快速搭建現場應急通信平臺的能力,確保現場聯絡暢通、信息上報快捷、指揮直達現場。
(七)恢復重建能力建設
加強受災群眾救助安置和現場恢復能力建設,盡快恢復災區生產生活秩序。建立恢復重建標準和災情評估體系,統一規劃災后重建工作,為后續建設提供基礎。
1.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救災工作分級管理體制、救災減災協調會商機制和災后救助快速反應程序,保證受災群眾災后24小時應急安置和救助措施基本到位。建立現場災情信息通報機制,提供心理干預,穩定受災群眾情緒。完善各級財政救災資金投入機制和重大災害快速撥付機制,推進社會捐助制度建設。加強對救災資金使用跟蹤監督和績效考核,推廣受災群眾救助卡制度,實行計算機全程管理。建立災害保險應急補償機制,發揮保險防災防損的作用。
2.事發現場恢復能力。加強水、電、氣、交通和通訊等城市生命線工程恢復能力建設,及時開展破壞情況調查和快速搶修。加強廢棄物、污染物清理和無害化處理能力建設,配備必要工程裝備與移動式無害化處理設備。
3.調查評估能力。建立健全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報災核災機制和災情疫情評估機制,建立災情疫情評估標準體系,規范災情疫情評估程序、內容和方法等。依托有關部門和科研機構,加強災情評估和重建規劃能力建設,進行中小學校、民房住宅現實和潛在損失(損害)普查評估,開展地震、水旱災害、風雪、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突發環境事件、重大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后重建統一規劃、分步實施工作。全面落實恢復重建項目管理制度和恢復重建資金監管機制。
4.建筑抗災能力和避難場所建設。增強城鄉建筑抗震、防火等抗災能力,高層建筑重點解決消防安全、幕墻安全等問題,黨政機關、重要單位按要求配備備用電源,在農村推廣安全適用的住房建造和加固技術,提高抗災能力。市及有條件的縣(市)區按照有關規劃和相關標準,開展應急避難場所、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和緊急疏散通道建設,按社區人口密度和發展趨勢預留足夠的應急避難空曠地,選擇在城市廣場、市區公園、成塊綠地、學校操場和體育運動場等空間面積較大的場所拓展應急避難功能,增建必要救災設施,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器材和物資。嚴格保護各級規劃的防洪保護區和蓄滯洪區內的避難場地,并加強相應的基礎設施建設。合理布局各個場所的緊急疏散路徑,規范緊急疏散通道建設標準,設立疏散指向標識。
(八)科技支撐體系建設
強化科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支撐作用,加強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應急科技支撐條件建設,開展應急關鍵技術研發,推廣應用公共安全技術和產品,研究制訂應急管理標準體系,逐步形成應急科技支撐體系。
1.應急科技支撐條件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公共安全領域應急技術科研力量,建設完善一批應急科技支撐機構。加快推進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發揮基礎支撐作用。通過配備相關設施裝備、引進技術人才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各部門現有檢驗檢測中心、研究中心、實驗室等技術機構建設,強化技術儲備,提高監測、檢測、檢驗等方面的技術水平和能力。
2.應急關鍵技術研究。開展應急救援、監測檢驗等關鍵技術攻關,開發應急救援裝備和防護系列產品,保障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開展。依托院校及科研機構,開展森林防火火災損失評估技術研究和滅火機具、防護裝備的開發和研制。開展礦山與危險化學品等方面的安全技術、裝備、職業危害檢測檢驗與鑒定的科學研究與開發。加強設施和技術裝備建設,提高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監測、檢測等方面的科研能力。
3.公共安全技術和產品開發推廣。擴大國內外科技合作,廣泛利用國內外科技資源,引進先進適用的技術與成果。鼓勵相關企業采用自建、共建或合作等方式建設研發機構,開發生產用于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警、處置的新技術新裝備。扶持一批在公共安全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核心技術的重點企業,實現成套核心技術與重大裝備的突破,增強安全技術保障能力。建立市場化的公共安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技術轉移機制,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成果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推廣應用。
4.應急管理標準化體系建設。加大應急管理標準化工作力度,完善應急能力評估、應急救援績效評估體系,對各地各部門的應急能力定期進行評估,并把應急管理工作指標納入各級政府和部門工作績效考核體系。
(九)培訓與演練體系建設
加強專業培訓與演練基地建設,逐步形成覆蓋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培訓與演練體系。普及應急知識,提高全民公共安全意識和素養。
1.建設和完善專業培訓演練基地。完善現有公共安全、應急救援培訓與演練設施,全市所有應急管理人員全部輪訓一遍,專業救援人員每年至少集中輪訓兩周。加強已有的地震救援訓練基地、森林防火培訓基地、消防救援培訓演練基地、公共衛生培訓演練基地建設。建設礦山應急救援培訓基地、防汛搶險訓練基地和突發動物疫情培訓演練基地。加強應急演練工作,多形式、多渠道開展專兼職人員、志愿者隊伍應急演練。
2.開展應急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積極構建各級各類宣傳教育平臺,形成政府、社區、農村、企業、學校有機結合的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各級各類媒體加強對應急知識的宣傳普及,在有關欄目、節目中刊播應急知識,提高公眾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宣傳各級各類應急預案、基本應急處置和防護知識,使公眾了解突發公共事件的種類、特點和危害,掌握預防、避險的基本技能,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各級政府根據地區特點,編發形式多樣的公共安全知識讀物或制品,建設應急管理宣傳教育網站,開展公共安全主題宣傳日(周、月)活動。加強學生應急安全知識教育,充分利用少年宮、博物館、文化館等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發揮現有教育培訓機構作用,為從業人員提供安全培訓。社區、農村等基層組織充分利用宣傳欄、講座、科普展覽等形式,開展面向公眾的宣傳教育活動。企業結合自身特點,對職工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
(十)應急管理示范項目建設
按照“抓住重點、攻克難點、以點帶面、示范引導”的原則,高標準開展不同類型、不同層次應急管理示范項目建設,探索應急管理規律,推動全市應急體系建設。各有關部門針對不同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發展趨勢和特點,結合各領域專項規劃的實施,開展預防和應對暴雨、水旱災害、地震、地質災害、火災、煤礦瓦斯、危險化學品事故等方面的示范項目。開展社區應急綜合性示范項目建設,規劃和實施農村綜合防災減災示范項目,選擇3—5個村鎮分別開展防災減災安居示范工程和衛生農村綜合示范工程建設。在人口密集社區、機關和學校至少各開展1個緊急疏散示范項目,各地至少完成2個規模企業預防和處置工業事故、環境污染示范項目。
四、重點建設項目
針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和共性問題,整合現有應急資源,加大應急體系建設投入,重點推進一批關系全局的基礎性項目建設。
(一)全市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系統建設。依托我市氣象局業務系統和氣象預報信息系統,擴建其信息收集、傳輸渠道及與之配套的業務系統,搭建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接收與平臺,努力解決預警信息的瓶頸問題,形成我市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綜合系統。
(二)全市應急平臺體系建設。依托政府系統辦公業務資源網絡,建設和完善市政府、市直有關部門、縣級政府應急平臺,健全應急指揮場所、基礎支撐系統和綜合應用系統,規范技術標準,開發成套應用軟件,配置移動指揮系統,形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統一高效、互為支撐的市政府應急平臺體系,實現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預警、信息報告、輔助決策、調度指揮和總結評估等功能,滿足市政府系統應急值守和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的事態跟蹤、決策會商和協調指揮等需求。
(三)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建設應急救援指揮調度大廳、決策會商室、安全生產信息中心、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中心、新聞中心、事故災難檔案館、安全生產宣教培訓中心、專業救援人員訓練基地、應急救援演練基地,形成預防和處置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平臺。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加強市級衛生應急體系與指揮系統、疾控中心實驗室建設,開展公共衛生風險隱患調查,建立公共衛生風險隱患數據庫,編制疫病疫情全市區域風險圖,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絡直報系統。
(五)應急物資保障系統建設。建設應急物資監測網絡和預警體系,綜合匯總各類應急物資信息;加強應急物資緊急生產和配送能力儲備,緩解重要應急物資峰值需求,減輕經常性儲備壓力,減少損失;各地普遍建立救災物資儲備點;完善應急物資的調撥與緊急配送體系,確保應急物資的及時供應。
(六)森林火災信息與指揮系統建設。加強區域性森林火災應急撲救指揮中心基礎設施、撲火調度決策指揮系統、火場實況圖像傳輸系統建設,完善撲火指揮手段,提高撲火指揮決策水平和信息化水平。
(七)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建設。建設和完善市、縣、鄉三級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加強大江、大河、大中型水庫、重點山洪災害防治村屯和重點干旱縣(市)區水情、旱情自動監測設施建設,構建全市防汛抗旱指揮平臺,提高防汛抗旱指揮決策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原則,進一步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制,提高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程度。根據本規劃編制相應的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加強各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之間、以及與相關規劃之間的銜接協調,形成完備的規劃體系。加強應急機構建設,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明確實施相關建設任務的責任主體和進度要求,強化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認真抓好工作落實,確保領導到位、責任到位、工作到位。建立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實施的監督評估機制,加強對規劃進展和實施情況的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實現建設目標。
(二)完善應急管理法規體系。根據預防和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需要,結合我市實際,切實加強應急管理法制建設,抓緊制定我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條例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應急體系建設需要,修訂相關法規規章,完善工作制度。加大應急相關法律法規執法力度,加強行政監督,促進應急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加強部門應急預案建設。
(三)建立應急管理投入保障機制。將應急管理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給予優先安排和保障。應急體系建設項目所需資金按原有渠道申請報批,重點項目按建設程序審批。各級政府要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的原則,分級負擔應急管理須由政府負擔的經費。研究落實與應急管理相關的優惠政策措施,建立政府采購應急相關產品制度。建立應急管理公益性基金,鼓勵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開展捐贈和援助活動。充分發揮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鼓勵保險公司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為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提供保險服務。建立健全應急資金管理使用監督制度,加強財政、審計等部門對應急資金的專項管理和資金使用效果的評估工作。
(四)加強協調配合和規劃銜接。各地、各部門密切配合,根據實際需要建立健全各種協調機制。做好各級應急體系建設規劃之間、以及與相關規劃之間的銜接,有關部門要加強規劃的審批管理。將風險隱患排查納入城鄉建設、土地利用等規劃中,在審批規劃時要充分考慮各類危險源、重點目標、應急避難場所等應急管理因素,統籌安排應對突發公共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基礎設施建設。
(五)加強合作交流。開展應急管理領域的合作與交流,密切跟蹤國內外應急管理發展的動態和趨勢,學習借鑒有關災害預防、緊急處置和應急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有益經驗,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與管理模式,促進全市應急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積極爭取和引進國際援助資金和設備,提高抗御災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