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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理順全區教育管理體制,促進教育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年第11次區黨政聯席會議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教育管理體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建設國家一流的宏偉目標,堅持“均衡、協調、優質、效”的發展策略,以均衡發展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提質量為根本,協同鎮(辦)、學校等各方面力量,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為我區社會經濟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總體目標
進一步規范教育管理體制,積極構建體制富有活力,水平適度超前,結構基本合理,總量相對充裕,內涵和諧發展,與我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協調的教育管理體系,努力實現教育均衡、協調、健康、快速發展。
三、主要內容
㈠教育管理體制
各鎮政府(辦事處)教育管理工作由鎮長(主任)負總責,明確一名副職分管,可在核定的編制內確定1至2名教育干事協助分管領導管理具體教育事務,并接受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業務指導。
㈡組織、人事管理
1.市十六中校長、書記由區工委組織部和區社會發展局聯合考察,由區黨工委任命。其他中學、區直小學校長及校務成員由區社會發展局提名、考察、任命。水西鎮、馬洪辦中心小學校長由各鎮(辦)提名,區社會發展局和各鎮(辦)聯合考察,由區社會發展局任命,各鎮(辦)中心小學副校長、其他小學校長及校務成員由各鎮(辦)提名、考察、任命,報區社會發展局備案。學校黨、團、少組織按照屬地黨委組織程序提名、考察、任命并報社區會發展局備案。學校工會組織按照工會章程,由學校教代會選舉產生后報上級工會任命,報區社會發展局備案。
2.中學、區直小學及各鎮(辦)之間的教師調配由區社會發展局負責,各鎮(辦)內小學之間的教師調配由各鎮(辦)負責。全區教師的招聘由區社會發展局和區人保局負責組織實施。
3.中學、區直小學教師的職稱聘任、績效考核、工資晉升、培養培訓、退休退職、離崗退養、遺屬補助、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失業保險、養老保險、離退休教師等管理事項由區社會發展局直管,其
他小學實行各鎮(辦)屬地管理,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
㈢教育財務管理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嚴格按照區年第7次黨政聯席會議紀要,實行“三統三不變”,即:核算統一、經費統籌、工資統發,預算管理體制不變、資金所有權不變、會計主體責任不變。
㈣其他管理
中學、區直小學的教學、教研、安全、校建、網點調整、統計報表等工作由區社會發展局直管,其他小學實行各鎮(辦)屬地管理,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