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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執政理念,貫徹省委“四抓三支撐”總體思路和州委“1522253”發展戰略,高度關注民生,全面落實省、州確定的民生工作若干實事,切實做到改革、發展成果由全州各族人民共享,集中解決事關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促進全州社會和諧與穩定。
二、總體目標
通過集中開展關注民生活動,全面落實年省、州確定的22個方面的民生工作實事,使農牧村交通、水利、能源、文化、教育、衛生等基礎條件進一步得到改善;農牧村特困戶、貧困戶、五保戶、貧困僧尼,以及老弱病殘、孤寡老人等喪失勞動能力人員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社會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得到切實維護;城區長期居住的農業人口戶籍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困難家庭學生得到可靠資助;大中專畢業生和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的就業問題逐步得到解決;城市和農牧村低保和醫保覆蓋面進一步擴大,支持社會公益事業發展,傳播互助互愛、團結和諧的道德風尚,喚起社會各界關愛弱勢群體的熱情,在全州上下努力形成人人關注民生、社會幫扶民生、黨和政府保障民生的良好氛圍。
三、主要任務
1、實施農牧村人口飲水安全項目。多渠道籌資1700萬元,新建飲水安全工程80處,使8縣(市)60個鄉(鎮)97個行政村的6456戶32300人用上安全、干凈、衛生的自來水。此項工作由州水電局牽頭,州發改委、州財政局配合,各縣(市)組織實施。
2、實施農牧村公路建設工程。計劃投資19700萬元,組織實施185個農村公路通達通暢工程,新改建農牧村公路1400公里,新建12個鄉鎮客運站、136個行政村汽車停靠站(點)。年內全部開工建設并完成70%的建設任務。
3、實施農村沼氣建設項目。整合農村能源建設、地震災后重建和扶貧整村推進等資金,在臨潭、卓尼、迭部、舟曲、合作5縣31個鄉(鎮)75個行政村新建5600口沼氣池和10個村級沼氣用戶服務點,基本解決這些農戶60%左右的生活燃料問題。
4、實施農牧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工程。從今年開始,每年安排1000戶特困群眾的住房進行改造建設,由省、州、縣(市)三級分別籌措資金,每戶補助6000元,戶均改造建設3間房屋(每間18平方米左右)。
5、實施鄉村文化設施建設工程。按照“整縣推進”的要求,每年安排一個縣,今年從迭部縣開始,新建6個建設規模不低于300平方米、具備“三室一廳兩場”(辦公室、圖書閱覽室、文化活動室,多功能廳,籃球場、露天演出場或舞臺)功能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在全州農牧戶相對集中、文化氛圍比較濃厚、有閱讀需求且借閱方便的地方,再新建或改建120個不少于20平方米的“農牧民書屋”。
6、建立村干部養老保險和養老補貼制度。現任村干部基本養老保險實行財政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設立村干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月繳費額暫定為每人每月140元,其中財政補貼70%,個人繳費30%(42元)計入個人賬戶,到規定的退休年齡后每人每月養老金發放不低于150元,計全年不少于1800元。以后每年新增的村干部,逐年滾動納入養老保險范疇。對連續任職十年以上的已離任村干部,發放一次性離任補貼,補助標準按照省委組織部即將出臺的《離任村干部養老補貼辦法》執行。
7、提高農村義務教育的保障水平。繼續落實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寄宿學生生活補助,確保每生每年1000元(包括小學、初中學生)。提高各學校生均公用經費保障標準,農村小學每年每生均達到240元、初中達到375元,縣(市)鎮小學達到255元、初中達到390元。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補助標準提高到每平方米500元以上。另外,從今年開始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教科書免費范圍擴大到所有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
8、對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的省屬師范院校本科畢業生和特崗教師實行以獎代補政策。從年起,到我州農牧村中小學任教的省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及暫緩就業的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非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從到農牧村學校報到且正式上崗滿一年后,給予每人每年4000元的以獎代補津貼,連續補助4年,按學期發放。對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中,符合“以獎代補”政策規定的,在3年服務期滿后,經縣(市)教育、人事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并與其簽訂繼續在農村中小學任教協議,自正式轉入當地公派中小學教師的新學年開始,享受以獎代補政策,補助期限為3年。
9、加大力度推進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全州8縣市所有被全國普通高校(包括民辦和獨立院校學院)正式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已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在校大學生,由本人提出助學貸款申請后,經縣市教育資助管理中心審查,報開發銀行省分行審批,今年力爭助學貸款學生達到2000名。把這項針對貧困地區的金融助學政策宣傳好、利用好。
10、實施寄宿制學校學生大灶建設工程。整合地震災后教育設施重建資金、各類社會捐助資金和州縣市財政配套資金等,改造或新建100所寄宿制學校大灶。每個學生大灶投資20萬元左右,并統籌解決寄宿生的洗澡、洗衣、理發和開水供應等困難。大灶廚師實行學校聘任制,工資全部由縣(市)財政承擔。
11、加快城鄉衛生服務體系基礎設施建設。利用好衛生事業發展的政策性投資,新建縣級綜合醫院,改擴建39個鄉鎮衛生院、19個村級衛生室和1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再利用中國紅十字會援建資金,在舟曲縣新建5所鄉鎮衛生院和10個村級衛生室,在迭部縣新建7所鄉鎮衛生院。
12、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農牧民的補助標準。凡參加農牧村新型合作醫療的農牧民群眾每人每年各級財政的參合補助標準,在2007年每人每年40元的基礎上增加一倍,人均達到80元。同時,適當提高住院補助比例、起付線標準、報銷封頂線和年累計住院補助封頂線,使參合農民的實際補償比例平均達到60%以上,基金年度結余控制在15%以下。繼續動員廣大農牧民群眾參加新農合,全州參加新農合的農牧民達到50萬人以上,參合率達到95%以上。
13、繼續擴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將全州原來未列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范圍的中小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使全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擴大到80%以上,人數擴大到8.3萬人以上。
14、提高農牧村低保省級補助標準,穩定城市低保人口的物價補貼。今年農牧村低保省級補助在原每人每月15元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每人每月達到35元。城市低保人口的物價補貼在原28元的基礎上再增加15元,每人每月達到43元,并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15、實施廉租住房建設。繼續為790戶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6平方米以下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發放廉租住房補貼。同時,計劃新建612套3060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其中年內開工建設190套95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設實行省、州、縣三級財政按比例配套。
16、建立縣市農牧村中心敬老院,年內10%以上的五保戶和孤寡老人實現集中供養。今年全州新建9個農牧村中心敬老院和2個五保戶集中供養點,入住供養人數達到400人以上,集中供養率達到10%以上。
17、基本解決在城市居住的農牧民的戶籍問題。進一步加大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力度,基本解決在城鎮居住的農牧民的城鎮戶籍問題,將符合條件的盡快納入城市低保和醫保范圍。
18、多渠道促進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按照“雙向選擇”要求,基本解決全州國民教育序列第一學歷為本科的畢業生的就業問題。通過公開招考公務員、事業單位缺編人員和“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人員,力爭解決1500名以上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問題。繼續實施跨地區就業“金橋工程”,促進大中專畢業生異地就業。同時,采取部分稅收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財政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大中專畢業自主創業。
19、做好城鎮零就業家庭的就業援助工作。進一步加強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工作,確保城鎮零就業家庭至少有1人實現穩定就業。對新產生的零就業家庭,要在3個月內保證至少1人實現就業。對已認定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要安排公益性崗位就業,崗位補貼標準按新的最低工資地區類別和最低工資標準執行,即合作市每人每月580元,其它各縣每人每月540元。對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自主創業資金有困難的,要幫助提供小額貼息貸款。
20、切實落實扶貧濟困病床設置和醫療費減免補貼制度。全州各醫院設置扶貧濟困病床不少于核定病床數的10%,每位符合救助條件的患者住院費用的減免標準不低于20%。各醫院設置濟困病床所需減免的收費由同級財政納入預算,即州級醫療單位每年10萬元,人口10萬以上的縣市4萬元,人口10萬以下的縣市補償3萬元。
21、建立70歲以上農牧村高齡老人參合費政府補助制度。所有70歲以上的農牧村高齡老人(不包括殘聯、民政、人口委等相關部門已經資助參合的)參加新農合個人交費部分,每人每年20元由各縣市財政直接劃撥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
22、將寺廟及貧困僧尼納入民生工作范圍。結合寺院社會主義法制教育活動,努力解決一些寺廟突出存在的供水、行路、用電、收看電視和文物保護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并將符合政策條件的貧困僧尼納入醫保、低保和特困救助等范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推進關注民生活動的扎實、有效開展,州委、州政府決定成立關注民生活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查組和宣傳報道組,主要負責整個活動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宣傳報道等工作。各成員單位、各縣市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緊密配合,狠抓落實,務求關注民生活動取得實效。各縣(市)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大宣傳力度。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引導和政策宣傳職能,抓緊制定宣傳方案,組織各家媒體,大力宣傳民生工作的各項政策措施和重大現實意義。各級各類報刊、廣播、電視、電臺、網站等媒體,要開辟專版專欄,深入開展以關注民生為主題的宣傳活動。各縣市、各鄉鎮和州直各有關單位,要采取編發簡報、張貼標語、開辦黑板報和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大力營造人人關心民生、社會關注民生、各界幫扶民生、黨和政府解決民生的強大輿論氛圍,真正讓黨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戶曉,讓全社會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強化督查指導。建立地級領導干部對口督導縣(市)民生工作責任制度,全面負責對口縣(市)民生政策落實檢查督導工作,要求各縣(市)配合好工作,與縣(市)有關方面一起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及時組織縣(市)內的工作督查,并及時向州上報告有關重要情況。
(四)保障資金需求。全面落實省、州民生工作實事,需要大量的資金做保障。各縣市、各部門要切實加大資金籌措力度,對于省上已下拔的資金要盡快拔付到位;對于省上已列入項目計劃但資金還未下達的,要做好跟蹤銜接,抓好落實;需要州、縣市配套的資金,要千方百計足額配套;需要財政貼息貸款的,各縣市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與金融機構的協調,全力落實貼息貸款。
(五)嚴格工作考核。各縣(市)、州直各單位要對涉及本縣市、本部門、本單位的民生問題,認真研究,抓好落實。要建立關注民生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關注民生活動中的困難和問題。活動結束后,州委、州政府將對各縣(市)和州直各單位的民生工作進行考核驗收,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依據,納入年終考核總體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