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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全州農牧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工程基本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工作理念,加強領導,強化工作,加快解決特困群眾住房困難的步伐,初步實現改善全州農牧村特困群眾住房條件的目標。
基本原則是:
(一)堅持群眾自籌、政府補助、部門幫扶、社會捐助的原則。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駐軍單位結對幫建。
(二)堅持統籌規劃、逐鄉鎮分批實施的原則。按照村莊建設總體規劃,結合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環境治理,防災抗災,科學選址,統一規劃,按年度分批實施,整體推進。
(三)堅持因地制宜、方便群眾生產生活的原則。適度集中和分散相結合,就地改造和異地重建相結合。禁止在行洪區、低洼區、斷層、泥石流和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地帶建房。
(四)堅持從實際出發、量力而行的原則。充分考慮當地建房習俗和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引導群眾建設安全防災、經濟實用、造價適中的住房。嚴禁高標準建房,杜絕負債建設。
(五)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采取非現金結算方式,由縣(市)民政部門按補助標準,分階段供給建房材料。
(六)堅持實行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的原則。避免平均分配。
二、實施對象
危房改造對象:一是今年修建重點放在長期以來因災造成住房簡陋、破舊而自身又無力修建的特困戶和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二是住房困難的重點優撫對象;三是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領證戶和兩女結扎戶;四是住房困難的殘疾人家庭;五是因水土流失出現滑坡、水毀、火災等需要搬遷的住房困難戶。已納入相關項目移民搬遷計劃的地方,暫不安排危房改造任務。
三、改造及資金標準
(一)每戶由政府補助改造建設3間平房,每間18平方米左右。分散供養五保戶由縣(市)民政部門提供材料,鄉(鎮)政府負責建設,每戶建2間住房,產權歸鄉(鎮)政府。
(二)集中連片建房由當地建筑設計部門根據地質結構和地方建房特色等情況進行設計,一律為磚木或磚混結構,毛石基礎,水泥砌筑,混凝土現澆下圈梁。
(三)危房改造補助,由省、州、縣(市)每戶補助6000元,具體實施過程中,困難大的多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
四、實施程序
(一)申請。要求危房改造的農牧村特困家庭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一式兩份,說明投工和自籌資金情況,提供相關身份證明和低保戶、五保戶、獨生子女領證戶和兩女結扎戶、殘疾人的證書復印件。
(二)評議。召開村民代表會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由村民評選小組對申請危房改造戶進行評議,初步評定危房改造戶,提出補助標準,經公示7天后,若無異議的可上報鄉(鎮)政府。
(三)審查。鄉(鎮)政府對上報的危房改造戶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組織人員入戶調查,初步審定危房改造戶及補助標準,經公示7天后若無異議的,上報縣(市)民政部門。
(四)審批。縣(市)民政部門對鄉(鎮)政府上報的危房改造戶進行匯總復核抽查,經核實無異議的,予以審批。對獨生子女領證戶和兩女結扎戶、殘疾人家庭,縣(市)人口委、殘聯部門要分別核查加注意見后審批??h(市)民政部門統一制作危房改造戶花名冊等資料,上報州民政局由州局匯總上報省民政廳備案。
(五)實施。危房改造工程由縣(市)政府統一組織實施,鄉鎮政府具體負責建設。集中連片建設和建房材料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進行。建房材料由有資質的建材企業提供;建筑由具備施工技能的工匠建設。
(六)督查??h(市)政府、州民政、財政等部門要對危房改造工程的進度、質量和補助資金、捐贈物資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州政府對實施危房改造工程情況,至少組織二次檢查通報。
(七)驗收。先由鄉(鎮)政府自行驗收,驗收情況報縣(市)政府和民政部門,縣(市)政府接初驗報告后,組織民政、發改、財政等有關部門分別組織竣工驗收,縣(市)民政部門驗收時必須對新建住房進行拍照,并連同改造前的原住房照片及危房改造戶基本情況、補助標準等相關資料,統一建檔立卡。凡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準交付使用,并責令限期整改。各縣(市)民政部門將驗收總結情況,書面報送州民政局,州民政局將適時組織工作組進行抽查驗收。
經驗收合格的改造房屋,由實施縣(市)民政部門統一按照省上的要求制作“甘肅省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標志牌。
(八)審計。對危房改造工程省、州補助資金,縣(市)政府配套補助資金和社會捐贈物資的使用情況要全面進行審計監督,并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問題。
五、工作步驟
(一)動員及摸底定戶階段。各縣市成立由民政、農林、財政、土地、審計、城建等部門和建房鄉政府為成員的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抽調工作人員,深入各鄉、村、農戶進行調查摸底,按照“群眾評議,張榜公布,村委會上報,鄉鎮審核,縣民政局審批”的程序,嚴格確定建房對象,編制建房對象花名冊。
(二)材料供應及施工階段??h(市)政府采購部門要根據危房改造計劃和民政部門提供的規格數量,對磚、瓦、水泥、木料、門窗等建筑材料實行政府統一招標采購,確保質優價廉。各縣市民政局具體組織磚瓦、水泥、門窗、木料等建房材料的購供,有關鄉政府和村委會負責督促各建房戶按照統一時間和統一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州政府、州民政局、縣市危房改造建房領導小組定期督促工程進展情況及工程質量,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三)自查及完善階段。各縣市危房改造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各自職責,進行自查自糾,進一步完善危房改造工作。
(四)總結驗收階段。各縣市完成縣級驗收后,書面提請州級驗收,對危房改造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總結后,書面請求省上驗收。
六、資金籌措與管理
(一)資金來源。省、州、縣(市)政府三級籌措,每戶平均補助6000元,其中省級每戶補助3500元,州級每戶補助1000元,縣(市)級每戶補助1500元;政府補助資金原則上平均每戶不低于6000元,財政直管縣全額承擔。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捐助,有條件的縣(市)可提高補助標準,加大投入。
(二)農牧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資金全部納入財政部門開設的“社保資金專戶”,分帳管理,??顚S?,單獨核算。不得將危房改造資金用于小城鎮建設、小康示范村建設、道路改擴搬遷等危房改造工程以外的任何項目。特大自然災害救濟資金不得用于危房改造工程。
(三)州級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由州財政局和州民政局會商聯合下達。州級補助資金在縣(市)配套補助資金落實后予以下撥。每年6月30日前配套補助資金仍未落實的,將調減危房改造計劃和州級補助資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是一項社會關注、群眾期盼、惠民為民的德政工程。為加強對危房改造工程的組織領導,州政府成立農村特困群眾危房改造工程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州長任組長,州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州民政局、州財政局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宣傳、發改、國土、建設、畜牧、農林、人口、審計、監察、殘聯等部門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州民政局,負責危房改造工程的統一協調。
(二)明確職責分工。民政部門要做好規劃制定、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宣傳部門要廣泛宣傳動員社會各界開展捐助和幫建活動。財政部門要做好資金籌措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做好危房用宅基地的規劃和審批工作;建設部門要做好建房規劃設計和質量監理工作;農林部門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在木材調運過程中給予優惠政策;審計部門要做好資金使用審計監督工作;監察部門要做好危房改造工作中違紀行為的查處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積極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簡化程序,減免相關收費。
(三)落實責任制度??h(市)政府是組織實施危房改造的責任主體,鄉(鎮)政府擔負具體建設任務。要層層建立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州民政局與縣(市)民政局簽訂危房改造責任書,層層簽訂,分級負責,落實責任。鄉(鎮)政府與承建施工的企業和建筑工匠、危房改造戶分別簽訂建房協議,明確任務、質量、進度及竣工時限。實行縣、鄉政府一把手負總責,縣級干部包片,科級干部包村,一般干部包戶責任制,確保建房質量和進度。
(四)嚴肅工作紀律。危房改造要透明工整,嚴格制度,嚴格程序,嚴格管理,嚴明紀律,對優親厚友、瞞報虛報,貪污、擠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資金或建房材料以次充好、施工中偷工減料、建房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存在安全隱患,領導重視不夠、組織不力、完不成當年危房改造建設任務的,要嚴肅查處。對在危房改造工程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