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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改善農村貧困人口居住條件,加快貧困群眾脫貧步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根據省委、省政府實施民生八大工程的總體要求和《省農民安居工程實施意見》,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市農民安居工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指導思想:實施農民安居工程,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和諧社會和實現“三個率先”的總體要求,因地制宜,科學規劃,整合項目、資金,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加大投入力度,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切實改善農村貧困人口的居住條件,提升農民安居水平。
基本原則:一是堅持政府引導,尊重群眾意愿。要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同時,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不搞強迫命令,積極鼓勵和引導群眾自力更生建設家園。二是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要堅持與新農村建設、人居環境治理相結合,與當地經濟社會總體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相銜接,統籌規劃,分步實施,重點解決無房戶及居住在茅草房、危房、滑坡等危險地帶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優先安排貧困戶。三是堅持因地制宜,講求經濟實用。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結合當地自然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采取集中建設與分散建設相結合、新建與改造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建設造價適中、經濟實用的房屋,不貪大求全,不加重群眾負擔。四是堅持各盡其職,各負其責。各級發展改革、民政、扶貧部門要按照“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分部門組織實施,按各自渠道管理和使用建設資金。同時,要積極整合扶持農村發展的各項資金,切實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形成推進農民安居工程建設的合力。
二、實施對象和目標任務
實施農民安居工程的對象是:農村無房戶;農村居住窯洞、茅草房及危房的困難群眾;農村居住在邊遠、高寒山區、地質災害多發區和地方病重病區等生產生活環境惡劣地區的困難群眾。截至年底,全市農村無房戶及居住在窯洞、茅草房、危房和危險地帶的困難群眾共3.03萬戶11.14萬人(含貧困人口6.5萬人),其中無房戶617戶1878人,居住在窯洞、茅草房349戶1304人,危房戶16454戶60740人,居住在地質災害區12872戶47514人。
從年開始,用5年時間,先期解決全市8.6萬人農村貧困群眾和危險地帶困難群眾的住房問題,使無房戶和居住在茅草房、危房、地質災害區、地方病易發區和生存環境惡劣區的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明顯改善。按照總體規劃要求,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易地扶貧搬遷17237人,每年安排3447人;民政部門負責解決39000人,每年安排7800人;扶貧部門負責移民扶貧搬遷30000人,每年安排6000人。
三、籌資方案和補助標準
(一)籌資方案。全市農民安居工程總投資7億元,其中爭取中省資金2.2億元,市配套資金0.4億元,縣配套資金0.4億元,其余4億元由農民自籌。中、省補助資金的構成為:市發展改革委每年爭取國家易地扶貧搬遷資金1307萬元,五年共6536萬元;市扶貧辦每年爭取中、省財政扶貧資金1325萬元,五年共6625萬元;市民政局每年爭取中、省資金1794萬元,五年共8970萬元。市財政每年安排配套資金862.6萬元,五年共4313萬元;縣區財政每年安排862.6萬元,五年共4313萬元。
(二)補助標準。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實施的易地扶貧搬遷建房補助標準為人均2300元,并配套建設相關基礎設施;扶貧部門負責實施的移民扶貧搬遷建房補助標準為每搬遷1人補助1000元,每戶補助5000元;民政部門負責實施的救災建房補助標準為人均2300元。
四、組織實施
全市農民安居工程建設任務,由發展改革、民政、扶貧部門共同承擔,其中符合易地扶貧搬遷條件的,由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符合移民扶貧搬遷條件的,由扶貧部門負責;其余部分由民政部門負責。各縣、區政府要根據市農民安居工程實施意見,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按部門、按地區逐項分解細化任務,任務要分解到村到戶。縣發展改革、民政、扶貧部門依據年度指標任務,編制當年的項目計劃,分別逐級上報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和市扶貧辦。建設資金要根據工程進度,分期撥付使用,保證工程建設需要。年度任務完成后,縣級有關部門要組織初驗,初驗合格后申請市級部門進行竣工驗收。
五、具體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農民安居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為農村群眾辦的一件好事、實事,是我市加快實現“三個率先”、建設和諧奮進新的重要舉措之一。市上成立農民安居工程領導小組,由分管市長任組長,市發展改革委、民政局、扶貧辦、財政局、規劃局、農業局、水利局、國土局、林業局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牽頭組織實施。各縣區要高度重視,明確分管領導,成立相應機構,精心組織實施。
2、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各縣、區政府是實施農民安居工程的責任主體。要認真調查核實,真實、準確地掌握農村貧困群眾住房情況,因地制宜、因戶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辦法,嚴格審批程序,規范建設管理,加強監督檢查,確保農民安居工程進度和質量。
3、各方配合,加快實施。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大投入力度,確保農民安居工程資金及時落實到位;規劃、國土、林業等部門要落實相關扶持政策,積極做好規劃設計、土地審批、質量監督、手續辦理等跟蹤服務工作,減免各種行政性收費。農業部門要結合能源建設、改水改廁等工作支持安居工程實施。鄉鎮黨委、政府要及時有效地指導、督促村兩委會組織群眾搞好幫建、援建工作。
4、統籌資源,整體推進。農民安居工程要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與農村扶貧開發相結合,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與突破西山戰略相結合,積極動員各方力量,采取部門幫扶、企業援建、社會資助等多種形式,統籌各方資源,形成聯動機制,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整體推進農民安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