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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一年,做好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意義重大。根據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和省、市人民政府關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和總體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安排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民生至上”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堅持防汛抗旱并舉,大力推進防汛抗旱“兩個轉變”,加快構建與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防汛抗旱減災體系,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全面提高水旱災害防御能力,積極落實各項防災減災措施,為全縣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提供保障。
二、目標任務
突出抓好重點水庫、城鎮的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保證中小河流和水庫安全度汛,千方百計滿足生產生活和生態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地減輕水旱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為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機構建設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防汛抗旱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及時對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進行調整充實,從組織領導上保障全縣防汛抗旱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各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是防汛抗旱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要結合實際及時對各自轄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進行調整,健全辦事機構,落實工作人員,明確防汛責任和工作目標,制訂工作制度,確保防汛抗旱工作有序開展。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項準備工作
1.超前謀劃,及早部署。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居安思危,未雨綢繆,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超前謀劃,及早部署,做到“思想、組織、預案、工程、隊伍、物資”六落實,牢牢把握防汛抗旱工作的主動權。
2.加強檢查、落實責任。按照分級負責、部門聯動和屬地管理的原則,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在全縣范圍內再次開展防汛抗旱安全大檢查,要把病險水庫、攔渣壩(庫)、垃圾填埋場、險工險段、在建工程、河堤、山洪易發區、工業園區、學校、重要工礦企業和交通設施等作為檢查的重點,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意見,并督促整改落實,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3.完善預案,強化預防。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根據工程和社會經濟發展變化,制定和修編完善水庫、水電站、攔渣壩(庫)、垃圾填埋場、城鎮、工業園區、學校、重要工礦企業等各類防汛抗旱預案,不斷完善縣、鄉(鎮)、村三級山洪災害防御體系,實行動態管理,利用縣每年五月份的應急預案演練月活動,積極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和評估工作,提高應急隊伍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強化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要將預案落實情況納入年終綜合目標考核。
4.加強物資儲備和隊伍建設。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按照規定,抓緊補充、備足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物資,特別是病險水庫以及重點險工險段,要在現場備足備齊搶險物資,以應急需。承擔防洪救災物資儲備任務的部門和單位要按通知要求于5月1日前儲備到位,并派專人負責保管,確保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在發生災害時統一調度。要加強防汛應急通信管理,落實防汛應急通訊管理人員,確保防汛搶險通信暢通;要加強防汛抗旱應急搶險救援隊伍、民兵應急隊伍以及軍警部隊應急搶險救援專業隊伍建設,充分發揮社會團體、民間組織、基層組織和公民在防災減災、搶險救災和恢復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二)強化防汛抗旱應急管理工作
1.認真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各鄉(鎮)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防總印發的《地方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在工程建設、汛前準備、隊伍組織、工程管理、防洪調度、搶險救災等環節逐級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抗旱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責任追究制,要逐一明確和落實轄區內水庫水電站等防汛行政責任人和易旱區域、缺水城鎮的抗旱行政責任人,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各級防汛行政責任人要全面履行職責,督促各項度汛措施的落實。
2.做好水旱災害預警預報工作。要加強對中短期天氣、水雨情的預測預報工作,特別要加強對極端災害性天氣事件的監測力度,努力提高災害預報的超前性、準確性;要大力加強預警系統和設施建設,特別是加強城鎮、中小河流、中小水庫、山洪災害易發區、人口密集區和中小學校的預警體系建設,為及時轉移安置群眾,提供有力支撐和保障。同時要加強旱情監測系統建設管理,建立旱情監測預警分析評估決策支持體系。
3.完善防汛抗旱社會化保障體系。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切實加強社會管理,強化公共服務;要加強以公共財政為主要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資體系,各級財政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增加防汛抗旱預算內資金;各鄉(鎮)、社區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以居委會、村支兩委、學校、企業等為單位,通過編制預案簡本、科普讀物、影像資料、知識講座等多種形式,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多種媒體,加強對公眾避險救災知識的宣傳,提高群眾的避險自救意識和能力。
(三)突出重點,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工作
1.抓好水庫水電站、攔渣壩(庫)等安全度汛。嚴格落實水庫水電站等汛期“五落實一問責”制度,每座水庫水電站要落實2名以上值守人員、落實固定值班地點、落實值班經費、落實通信設備、落實應急預案,對不按要求做到“五落實”的要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要對病險水庫、水電站采取降低水位或空庫運行,并在現場備好搶險物資,確保安全度汛;對正常運行的水庫、水電站,要執行經批準的防洪調度運行計劃,不得隨意超汛限水位蓄水;對在建水利水電工程,要編制和完善度汛方案,落實防汛組織機構,明確管理和施工雙方的防汛責任;對影響行洪、泄洪的建設項目,要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設進度,務必在汛期前達到安全防洪標準;要加強攔渣壩(庫)、堆渣壩、攔河壩的日常管理,落實汛期安全管理責任制,健全巡查制度,及時巡查排險,對各種險情和隱患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搶護,確保安全度汛。
2.抓好山洪災害防御工作。認真落實山洪災害防御組織機構、責任人、預案,完善預警預報機制,建立“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防御體系,以減少人員傷亡為首要目標;落實汛期監測、預警預報、人員緊急撤離路線、通訊聯絡和搶險救災方法等措施,切實做到早預防、早轉移、少損失,對重大隱患點和山洪災害易發區,要加強排查,落實檢測人員;對可能發生危險的地區,要及時組織群眾轉移,盡量避免人員傷亡。加大執法力度,堅決制止違章開礦、亂砍濫伐、侵占河道等行為,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山洪災害的發生。
3.抓好城鎮防洪排澇工作??h水利局要修訂完善城鎮防洪規劃和防洪預案,落實防洪排澇設施設備和搶險隊伍,及時維護改造城鎮排水系統,切實提高城鎮防洪排澇能力??h防汛抗旱指揮部要依法加強城鎮防洪工作的統一管理、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健全城鎮洪水應急管理體系,加強城鎮災害性信息的預測、預報和預警工作,廣泛開展城鎮防洪知識宣傳教育,努力減少城鎮洪災造成的損失。同時要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社區加大河道清淤疏浚力度,嚴格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對一些礙洪建筑物、構筑物限期進行清除,確保河道行洪暢通。
4.落實24小時防汛值班制,抓好突發險情災情信息報送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建立健全突發險情災情信息管理和報告工作制度,明確報送程序,及時了解掌握防汛抗旱突發險情災情信息,提高信息的準確性和時效性。落實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選派責任心強的人員從事值班工作,做好防范突發水旱災害的應急準備,確保發生突發險情災情反應迅速,處置及時。
(四)切實加強抗旱救災工作
1.加強《省抗旱辦法》的實施和宣傳?!妒】购缔k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各鄉(鎮)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要加大防汛抗旱工作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理解和支持抗旱救災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社會格局。
2.加強抗旱應急水源的管理和調度。在全面掌握本區域地表、地下和過境水的基礎上,科學調度,合理配置,優先保證城鄉居民飲用水安全,兼顧灌溉等生產需求。要在確保防洪安全前提下,加強洪水資源利用,盡可能增加工程蓄水,盡量多引、多提、多攔、多蓄水,儲備更多抗旱應急水源。
3.加強城鎮抗旱工作。掌握干旱缺水城鎮的經濟社會發展和供用水的水源、結構等情況,切實加強城鎮抗旱統計分析,及時掌握城鎮供水動態;要進一步制訂完善城鎮應急供水預案,落實應急供水措施,劃定城鎮應急供水水源區,抓好應急水源調度工作,確保城鎮供水安全。
4.加強水源工程建設。利用冬春農田水利建設的有利時機,大力開展小型蓄水、引水、提水工程建設,千方百計增加提水、蓄水能力;對現有水庫、小塘壩、小水池等蓄水工程進行清淤擴容、續建配套和除險加固,對老化失修的泵站、渠道等灌溉設施要抓緊修復改造,更好發揮工程效益;要按照《省抗旱規劃》要求,大力推進抗旱應急水源建設,盡早開工建成一批規模合理、標準適度的抗旱應急水源工程,提高城鄉抗旱保障能力。
5.加強抗旱服務組織的管理。在現有抗旱服務機構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組建農民抗旱協作組織,健全抗旱服務網絡,延伸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范圍,增強服務能力,推動我縣抗旱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向縱深發展。各抗旱排澇服務隊和農機服務站要做好工程設施維護配套、物資設備供應和維修等準備工作,一旦出現旱情要迅速深入田間地頭為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全縣工作大局,任務艱巨,責任重大,各成員單位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進一步健全防汛抗旱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協作、反應迅速、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切實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項工作,為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縣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和建設生態文明城市提供有力保障。